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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临看到他,波澜不兴地问了句:“我让你找的人呢?”
“已经派人把他接过来了,先生。”虞宋就是来说这件事的,“现在就在医院大门口候着您。”
江临没说话,修长的腿迈着步子从他身边离开,径直朝医院大门走去。
守墓人正裹着大衣等在那里,见到满身暗色调的男人踏着夜色而来,睡意顿时消散了不少,“江先生,这么晚您找我,有什么事?”
“是有一件我上次忘了问的事。”江临从衣袋里掏出钱夹,将一张照片抽了出来,“去看过段老爷子的女人,是她?”
守墓人看了两眼,“对对对,就是她!”
这么漂亮的女人,过目不忘。
男人的瞳光陡然间更加深沉了,他将钱夹和照片收了起来,嗓音沙哑了很多,“她带去的孩子,有两岁吗?”
守墓人仔细回忆了片刻,“两岁应该是有的……那孩子虽然还说不明白话,但是学人发音的时候,口齿已经很清晰了。”
他说完这番话,就听到男人碾压过来的声音,半点缝隙都不留,冷静克制,却仿佛在竭力抑制着什么,“她让他叫段老爷子曾祖父?”
守墓人有些奇怪,这些事情他不是早就问过一次了吗?像江先生这种果断决绝到话不说第二遍的男人,究竟是多重要的事情,才值得他反复再三的确认?
但他还是回答:“是的,先生。”
虞宋也懂了先生这么晚叫守墓人过来做什么,被太太还活着的消息震惊了,他都忘了那天在墓园,还有个孩子的事!
男人蓦地握紧了拳,目光沉暗,“去段家,立刻。”
段子矜坐在车上,虽然已经非常困倦,但还是强打精神睁着眼。
旁边坐着孟清平,她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小憩,这让她有种隐私被人窥探的感觉。
车厢里很久都是寂静的,直到男人低低地开了腔:“玉心走的时候……痛苦吗?”
段子矜怔了怔,困意如潮水褪去,唇角慢慢攀上一丝讽刺的弧度,“内脏出血,肩胛骨和双腿粉碎性骨折,你觉得她痛苦吗?”
段子矜最后被医生叫进手术室听她遗言的时候,触目所及的地方,全都是血。
就像两年前那个晚上。
不过人总是会越来越无情,越来越冷静。
她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血还是八九年前,她和江临一同出了车祸的时候,那时她惊恐得几乎要崩溃,很长一段时间闭上眼都是阴影。
第二次,是三年前她被Nancy逼入死路、在努克市的码头唐季迟将Nancy派来的杀手击毙时,她又看到了一地血流成河……她感到震惊、后怕,久久茫然失语。
第三次是两年前她生孩子的晚上,疼得仿佛每根骨头都被碾碎了,感受到血脉在不停地流失,她却还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愿望——保孩子。
而几个月前,她站在手术室里,第四次看到凌乱狼藉的血污,看到和手术台上骨肉外翻的女人时,她已经可以做到忍着心头的百般情绪,镇定而有条理地记下对方的遗言了,并且一滴眼泪都没流地说:“好,我一定好好抚养红枣,一定替你找到他。”
正如同现在,她在提起这件事时,心里虽然悲恸,却不至于再为它失态。
孟清平震惊地看着女人凉薄而泛着冷艳的侧脸,似乎很难想象一个人的心肠能硬成这样。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她真的是个硬心肠的女人,又怎么会为了朋友的遗言,千里迢迢跑到郁城来寻他?
“你……是怎么认识玉心的?”
女人略微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在眼底铺开阴影,随着窗外的路灯而忽明忽暗的,“我身体不好,她在我生病的时候,替我照顾了一年孩子。她的孩子和我的孩子,都是喝她的Nai水长大的,她……算是我儿子的半个母亲。”
“孩子?”孟清平震了震,“你有孩子?”
段子矜淡淡看过去,没什么显而易见的情绪,眉心却带着一抹蹙起的褶皱,“怎么?”
孟清平很想问,江总知道你生过孩子吗?
如果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给人当了妈,他还会这么死心塌地的追她吗?
话到嘴边,他又咽了下去,换成:“没什么,只是我有点惊讶,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生过孩子的样子。”
因为她太瘦了,如果不是今天这身礼服衬得她光风霁月,光是那把骨头架子,都难以想象她怀孕的时候整个人的重量有没有那一肚子羊水重。
段子矜笑了笑,“孟先生知道生过孩子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
/> 江临看到他,波澜不兴地问了句:“我让你找的人呢?”
“已经派人把他接过来了,先生。”虞宋就是来说这件事的,“现在就在医院大门口候着您。”
江临没说话,修长的腿迈着步子从他身边离开,径直朝医院大门走去。
守墓人正裹着大衣等在那里,见到满身暗色调的男人踏着夜色而来,睡意顿时消散了不少,“江先生,这么晚您找我,有什么事?”
“是有一件我上次忘了问的事。”江临从衣袋里掏出钱夹,将一张照片抽了出来,“去看过段老爷子的女人,是她?”
守墓人看了两眼,“对对对,就是她!”
这么漂亮的女人,过目不忘。
男人的瞳光陡然间更加深沉了,他将钱夹和照片收了起来,嗓音沙哑了很多,“她带去的孩子,有两岁吗?”
守墓人仔细回忆了片刻,“两岁应该是有的……那孩子虽然还说不明白话,但是学人发音的时候,口齿已经很清晰了。”
他说完这番话,就听到男人碾压过来的声音,半点缝隙都不留,冷静克制,却仿佛在竭力抑制着什么,“她让他叫段老爷子曾祖父?”
守墓人有些奇怪,这些事情他不是早就问过一次了吗?像江先生这种果断决绝到话不说第二遍的男人,究竟是多重要的事情,才值得他反复再三的确认?
但他还是回答:“是的,先生。”
虞宋也懂了先生这么晚叫守墓人过来做什么,被太太还活着的消息震惊了,他都忘了那天在墓园,还有个孩子的事!
男人蓦地握紧了拳,目光沉暗,“去段家,立刻。”
段子矜坐在车上,虽然已经非常困倦,但还是强打精神睁着眼。
旁边坐着孟清平,她不习惯在外人面前小憩,这让她有种隐私被人窥探的感觉。
车厢里很久都是寂静的,直到男人低低地开了腔:“玉心走的时候……痛苦吗?”
段子矜怔了怔,困意如潮水褪去,唇角慢慢攀上一丝讽刺的弧度,“内脏出血,肩胛骨和双腿粉碎性骨折,你觉得她痛苦吗?”
段子矜最后被医生叫进手术室听她遗言的时候,触目所及的地方,全都是血。
就像两年前那个晚上。
不过人总是会越来越无情,越来越冷静。
她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血还是八九年前,她和江临一同出了车祸的时候,那时她惊恐得几乎要崩溃,很长一段时间闭上眼都是阴影。
第二次,是三年前她被Nancy逼入死路、在努克市的码头唐季迟将Nancy派来的杀手击毙时,她又看到了一地血流成河……她感到震惊、后怕,久久茫然失语。
第三次是两年前她生孩子的晚上,疼得仿佛每根骨头都被碾碎了,感受到血脉在不停地流失,她却还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愿望——保孩子。
而几个月前,她站在手术室里,第四次看到凌乱狼藉的血污,看到和手术台上骨肉外翻的女人时,她已经可以做到忍着心头的百般情绪,镇定而有条理地记下对方的遗言了,并且一滴眼泪都没流地说:“好,我一定好好抚养红枣,一定替你找到他。”
正如同现在,她在提起这件事时,心里虽然悲恸,却不至于再为它失态。
孟清平震惊地看着女人凉薄而泛着冷艳的侧脸,似乎很难想象一个人的心肠能硬成这样。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她真的是个硬心肠的女人,又怎么会为了朋友的遗言,千里迢迢跑到郁城来寻他?
“你……是怎么认识玉心的?”
女人略微垂着眼睑,长长的睫毛在眼底铺开阴影,随着窗外的路灯而忽明忽暗的,“我身体不好,她在我生病的时候,替我照顾了一年孩子。她的孩子和我的孩子,都是喝她的Nai水长大的,她……算是我儿子的半个母亲。”
“孩子?”孟清平震了震,“你有孩子?”
段子矜淡淡看过去,没什么显而易见的情绪,眉心却带着一抹蹙起的褶皱,“怎么?”
孟清平很想问,江总知道你生过孩子吗?
如果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给人当了妈,他还会这么死心塌地的追她吗?
话到嘴边,他又咽了下去,换成:“没什么,只是我有点惊讶,你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生过孩子的样子。”
因为她太瘦了,如果不是今天这身礼服衬得她光风霁月,光是那把骨头架子,都难以想象她怀孕的时候整个人的重量有没有那一肚子羊水重。
段子矜笑了笑,“孟先生知道生过孩子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