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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沈括取了药回来,走廊里空荡荡,不见了女孩的身影。
“陆嫣?”他轻唤了声,可无人回应。
走了吗?
沈括眉心微蹙,走到座位边,看到了那张微皱的病历单的个人资料页,父亲原单位赫然在目。
沈括的心蓦然一刺。
她看到了。
医生从其他病房出来,对沈括说:“哎,你回来了,赶紧在病理单上签个字。”
沈括拿出笔,机械地在单子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交给医生。
医生进办公室的时候,没忘回头对他说:“刚刚那女孩,你朋友吧,看着脸色不太对劲。”
沈括按了按眉心,闭上了眼睛。
思绪飘到了初一那年,第一次和陆臻见面。
他穿着一身红色的耐克球衣走进教室,宛如一团灼灼燃烧的骄阳。
沈括敏锐地注意到,球鞋的颜色也很好看,鞋尖擦得干干净净,连鞋带里都没有一点泥灰。
他一进教室,便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力。
年幼的沈括从来不知道,原来男孩子也可以穿得那样鲜艳,那么干净。
而自己,永远只有黑灰色的那几件衣裳,毛糙的运动鞋鞋带黑乎乎的,里面的泥灰怎么洗都……洗不掉,泥灰像是侵染进了每一缕纤维似的。
他的第一次自我介绍,说他叫陆臻,还拍了拍胸脯,朗声说陆简是我爸,满脸的荣耀与自豪。
班上同学不认识陆简,于是他说,南京路背面麦田对面的大烟囱你们知道吧,那就是我爸开的。
这下同学们都知道了,南京路的大烟囱,里面每天都会冒出滚滚的黑烟,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同学们顿时对陆臻便高看了一眼。
年少时,谁都有崇拜的人,陆臻最崇拜的便是他的父亲。
而角落里,沈括垂下了头,眸光渐渐黯淡了下去。
他最崇拜的人也是父亲,可是……
麦田对面的大烟囱,那是让父亲每天咳嗽……生重病的地方。
陆臻被老师安排到沈括身边,和他当同桌,陆臻坐下来,便从包里摸出一罐健力宝递给他,开朗地笑说:“以后就是兄弟了。”
桌下,沈括双手紧紧攥着拳头,拇指的指甲都快按进了血肉里……
陆臻完全没有察觉少年的变化,他拉开了易拉罐,递给沈括:“以后有事儿,招呼一声就行,我叫陆臻,我爸是……”
他话音未落,沈括接过了易拉罐,站起身,直接自陆臻的脑袋上浇灌而下。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如此沉默的少年……
竟会做出这般出格的举动!
冒着气泡的健力宝从陆臻的头上浇下来,顺着他的头发丝滴落,胸襟前也湿润了一大片。
陆臻“蹭”地站起身,抬脚便踹翻了面前的桌子……
沈括不甘示弱,恶狠狠地瞪着他,满眼憎恶与仇恨。
沈括从来没有那样去恨过一个人,真的,从来没有。
从那日起,两个死对头的梁子便结下了。
沈括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陆臻,原谅陆家,原谅每一个姓陆的人。
在后来无比漫长的一段岁月里,沈括开始在陆臻身上花心思了,不再是如第一次那般明目张胆地对付他。
他的复仇计划,宛若一张蜘蛛网,缓慢铺开,陆臻就如同一只笨拙的大甲壳虫,虽然有力气,但始终挣脱不开沈括设计的牢网。
他让陆臻失去了老师的喜欢,渐渐对学习失去兴趣,开始朝着吊车尾的方向发展。
让他暴躁、让他愤怒……
复仇的火焰在沈括的心里烧灼着,日日夜夜折磨着他。
他计划把战线拉得更长,十年二十年,都不足惜。
怎样毁掉一个人,无非是在他最巅峰的时刻,将他从顶峰推入悬崖。
毁掉他的自信,毁掉他的尊严与灵魂。
沈括心思很深,他不常爱一个人,更不常恨一个人,既然恨了,那就是深入骨髓的。
可是很奇怪,直到现在,他都能够清楚地记得,那个阳光恣肆的少年坐到他身边,说“以后就是兄弟”时,那清澈明亮的眼神。
其实沈括心里知道,不该恨陆臻,可是不恨他,他就不知道该恨谁了。
陆嫣是一个意外,沈括没想到她会这样突然地闯入他的生命中,打乱了他全盘的计划……
陆臻是她的家人,她张开双臂守护家人的样子,就像他守护自己父亲一样。
沈括生平第一次心软了。
第一次心软,一生都会对她心软。
……
陆嫣推着车,头重脚轻地回了家,家里人似乎没有发现她一夜未归,陆臻依旧关在房间里看书,陆简西装革履,在镜子前系领带,准备去参加论坛峰会。
瞥见陆嫣失魂落魄进屋,陆简有些讶异:“小嫣,这么早你这是……”
“晨练。”
陆简似乎没有怀疑,给自己系好领带,拿了公文包准备出门,奔驰车也已经候在了车道旁。
“您认识一个叫沈建寻的人吗?”陆嫣上楼的时候,忽然回头问。
陆简换了鞋,随口说:“谁?”
“您以前的一位员工,他是我朋友的爸爸……”
“哦,没印象,陆氏的员工,管理层的我基本大概都能叫出名来,但下面的工人……太多了。”
是啊,太多了,他怎么还会记得工厂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工人呢。
陆嫣明白,这事,谁都怪不了。
国内早期重工业的发展属于先污染后治理,都是这条路走过来的。
时代要发展,历史的车轮碾过势必会留下黑色的褶痕。
可是昨天晚上,沈括差点没有爸爸了啊!
陆嫣重新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将脸埋进枕头里,很快,枕头也湿润了。
好难过。
手机忽然响起来,她吸吸气,摸出手机,侧头看短信,湿漉漉的眼睫毛还粘黏在眼皮上。
沈括发来的信息,不长,两个字——
“别哭。”
了!
沈括取了药回来,走廊里空荡荡,不见了女孩的身影。
“陆嫣?”他轻唤了声,可无人回应。
走了吗?
沈括眉心微蹙,走到座位边,看到了那张微皱的病历单的个人资料页,父亲原单位赫然在目。
沈括的心蓦然一刺。
她看到了。
医生从其他病房出来,对沈括说:“哎,你回来了,赶紧在病理单上签个字。”
沈括拿出笔,机械地在单子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交给医生。
医生进办公室的时候,没忘回头对他说:“刚刚那女孩,你朋友吧,看着脸色不太对劲。”
沈括按了按眉心,闭上了眼睛。
思绪飘到了初一那年,第一次和陆臻见面。
他穿着一身红色的耐克球衣走进教室,宛如一团灼灼燃烧的骄阳。
沈括敏锐地注意到,球鞋的颜色也很好看,鞋尖擦得干干净净,连鞋带里都没有一点泥灰。
他一进教室,便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力。
年幼的沈括从来不知道,原来男孩子也可以穿得那样鲜艳,那么干净。
而自己,永远只有黑灰色的那几件衣裳,毛糙的运动鞋鞋带黑乎乎的,里面的泥灰怎么洗都……洗不掉,泥灰像是侵染进了每一缕纤维似的。
他的第一次自我介绍,说他叫陆臻,还拍了拍胸脯,朗声说陆简是我爸,满脸的荣耀与自豪。
班上同学不认识陆简,于是他说,南京路背面麦田对面的大烟囱你们知道吧,那就是我爸开的。
这下同学们都知道了,南京路的大烟囱,里面每天都会冒出滚滚的黑烟,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同学们顿时对陆臻便高看了一眼。
年少时,谁都有崇拜的人,陆臻最崇拜的便是他的父亲。
而角落里,沈括垂下了头,眸光渐渐黯淡了下去。
他最崇拜的人也是父亲,可是……
麦田对面的大烟囱,那是让父亲每天咳嗽……生重病的地方。
陆臻被老师安排到沈括身边,和他当同桌,陆臻坐下来,便从包里摸出一罐健力宝递给他,开朗地笑说:“以后就是兄弟了。”
桌下,沈括双手紧紧攥着拳头,拇指的指甲都快按进了血肉里……
陆臻完全没有察觉少年的变化,他拉开了易拉罐,递给沈括:“以后有事儿,招呼一声就行,我叫陆臻,我爸是……”
他话音未落,沈括接过了易拉罐,站起身,直接自陆臻的脑袋上浇灌而下。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如此沉默的少年……
竟会做出这般出格的举动!
冒着气泡的健力宝从陆臻的头上浇下来,顺着他的头发丝滴落,胸襟前也湿润了一大片。
陆臻“蹭”地站起身,抬脚便踹翻了面前的桌子……
沈括不甘示弱,恶狠狠地瞪着他,满眼憎恶与仇恨。
沈括从来没有那样去恨过一个人,真的,从来没有。
从那日起,两个死对头的梁子便结下了。
沈括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陆臻,原谅陆家,原谅每一个姓陆的人。
在后来无比漫长的一段岁月里,沈括开始在陆臻身上花心思了,不再是如第一次那般明目张胆地对付他。
他的复仇计划,宛若一张蜘蛛网,缓慢铺开,陆臻就如同一只笨拙的大甲壳虫,虽然有力气,但始终挣脱不开沈括设计的牢网。
他让陆臻失去了老师的喜欢,渐渐对学习失去兴趣,开始朝着吊车尾的方向发展。
让他暴躁、让他愤怒……
复仇的火焰在沈括的心里烧灼着,日日夜夜折磨着他。
他计划把战线拉得更长,十年二十年,都不足惜。
怎样毁掉一个人,无非是在他最巅峰的时刻,将他从顶峰推入悬崖。
毁掉他的自信,毁掉他的尊严与灵魂。
沈括心思很深,他不常爱一个人,更不常恨一个人,既然恨了,那就是深入骨髓的。
可是很奇怪,直到现在,他都能够清楚地记得,那个阳光恣肆的少年坐到他身边,说“以后就是兄弟”时,那清澈明亮的眼神。
其实沈括心里知道,不该恨陆臻,可是不恨他,他就不知道该恨谁了。
陆嫣是一个意外,沈括没想到她会这样突然地闯入他的生命中,打乱了他全盘的计划……
陆臻是她的家人,她张开双臂守护家人的样子,就像他守护自己父亲一样。
沈括生平第一次心软了。
第一次心软,一生都会对她心软。
……
陆嫣推着车,头重脚轻地回了家,家里人似乎没有发现她一夜未归,陆臻依旧关在房间里看书,陆简西装革履,在镜子前系领带,准备去参加论坛峰会。
瞥见陆嫣失魂落魄进屋,陆简有些讶异:“小嫣,这么早你这是……”
“晨练。”
陆简似乎没有怀疑,给自己系好领带,拿了公文包准备出门,奔驰车也已经候在了车道旁。
“您认识一个叫沈建寻的人吗?”陆嫣上楼的时候,忽然回头问。
陆简换了鞋,随口说:“谁?”
“您以前的一位员工,他是我朋友的爸爸……”
“哦,没印象,陆氏的员工,管理层的我基本大概都能叫出名来,但下面的工人……太多了。”
是啊,太多了,他怎么还会记得工厂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工人呢。
陆嫣明白,这事,谁都怪不了。
国内早期重工业的发展属于先污染后治理,都是这条路走过来的。
时代要发展,历史的车轮碾过势必会留下黑色的褶痕。
可是昨天晚上,沈括差点没有爸爸了啊!
陆嫣重新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将脸埋进枕头里,很快,枕头也湿润了。
好难过。
手机忽然响起来,她吸吸气,摸出手机,侧头看短信,湿漉漉的眼睫毛还粘黏在眼皮上。
沈括发来的信息,不长,两个字——
“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