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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没有丝毫迟疑,在战马上直起身子,锵的一声,巨阙剑带着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他持剑摇指前方大声喝道:“兄弟们,一把宝剑磨得再锋利,若不出鞘。也永远没法展现它的锋芒。这几个月来,你们刻苦训练,流了无数血汗,为的就是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现在,是你们出鞘时候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两千人马齐声怒吼,声摧山岳。
“好!现在随着我的战旗。冲上去,将前面敌人碾碎,用敌人的血肉淬炼你们的锋芒吧!让一切敌人在你们的锋芒下变成尸体吧!”
刘家村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相对开阔,十里稻田还没有抽蕙,绿油油一大片,中间一条可并行三匹战马的黄土路直通刘家村,一面秦字大旗猎猎翻卷,大旗之下一条黑色的游龙沿着黄土路直冲刘家村。
村里的叛军接到警哨的并报,也匆匆开出村头列阵,他们人数虽然少了一半,但并不害怕,因为自南昌开始,他们席卷湖广,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官兵降的降,逃的逃,早已让这些叛军变得飞扬跋扈,目无余子。
一脸桀骜的余大能将口中的人肉狠狠的吐,雁翎刀猛然一指,嚣张地大吼道:“兄弟们,废话我也懒得多说,给本将冲出去,砍他娘的,砍完这些不长眼的东西咱们回头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冲!”
一千叛军顿时嗷嗷直叫,随着余大能疾冲而出,双方就象两股洪流,顺着黄土路迅速接近,
叛军嚣张的反冲出来,这一点秦牧不奇怪,人家横行千里未尝一败,嚣张些是正常的;
只是在秦牧的想象中叛军都是些乱民,加上张献忠进军太快,肯定没时间训练军队,叛军作战肯定没什么章法可言;
可令他诧异的是,眼前这支叛军的队形竟是很严整,在如此狭窄的黄土路上,每排六七个人,在奔跑的过程中仍能保持队列不乱,前面几排持长枪,再稍后一点是弓箭手,再后面的就看不清了。
没有时间让他多想,两军很快接近,在这种狭窄的地方,弓箭手摆不开,无法形成强大的齐射,在进入射程之后,双方稀稀落落地放了几箭,终究是要硬碰硬才能分出胜负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杀!”秦牧持剑大吼一声。
他刚一拍战马,蒙轲和刘猛这些员悍将却闷不作声地抢先冲了出去,一个持长刀,一个持狼牙棒,如同两尊杀神呼啸冲出。
嚣张的余大能被两人的气势所慑,终于露出了一抹惊惧的神情,但是已经晚了,蒙轲和刘猛二人同时纵马冲近,黄土路最多也就能并行三马,避无可避。
刚一照面,蒙轲一刀狂劈而出,只听得“当!”的一声金铁交鸣,余大能的雁翎刀被荡开。
没等他有进一步反应,刘猛那根巨大的狼牙棒已经如泰山压顶被砸下,嘭!余大能那硕大的脑袋象个西瓜一样,被砸得四散飞裂,脑桨血水飞溅如雨;
紧追在刘猛身后的秦牧被溅了一面,眼睛都睁不开。
上千叛军谁也没想到,己方的主将一个照面,脑袋便被砸成了个烂西瓜,那脑浆飞溅的情景太震撼人心了,每个看到的叛军都不由感觉头皮发麻,脱口发出一阵惊叫,士气顿时一泄千里,前面的几排叛军吓得不断后退,和后面的叛军撞成一团;
也不怪他们如此,任何军队主将一个照面就被暴头的话,都会溃不成军,何况他们并不是什么百战精兵,在湖广所向披靡并不是他们多利害,而是官兵太无能,贼未到便先弃城逃跑了。
打惯了顺风仗的他们,虽然多了些桀骜不驯的傲气,但并没有质的变化,主将一死,立即就变成一盘散沙。
蒙轲和刘猛就象两把巨犁,沿着黄土路一路犁过去,刀影翻飞如虹,狼牙棒狂扫如风,路上的叛军就象犁尖下的泥土,被犁得不断向两边翻滚开去;
刘猛的巨型狼牙棒显得霸道得多,在他暴喝声中,每一次扫出,就能砸翻一片叛军,而他最喜欢就是暴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头的恨意一般,一个个叛军被他砸得脑袋炸裂,脑浆四溅,死状惨烈无比,余者吓得哭爹喊娘,纷纷走避。
蒙轲两人开始还需要用武器狂砍,等冲过几丈之后,吓破胆的叛军不等他们杀到,就纷纷逃入两边的水田里,在他们冲锋的路面上竟是空无一人。
抹去脸上血桨的秦牧不禁心生感叹,用蒙轲和刘猛冲锋,真是杀猪用宰牛刀,这两个家伙应该去跟凶悍的鞑子拼命,而不应该用来对付一群乌合之众。
有他们杀在前面,别说秦牧捞不到砍人的机会,就连霍胜、崔锋这些悍将也是毛都没捞到一根。气得他们跃落战马,便往水田里冲,后面的两千悍卒有样学样,也立即跟着冲入水田,对吓破胆的叛军猛追猛砍。
水田里的稻谷还没抽蕙,一脚下去,淤泥便漫过脚面,有些人鞋子都掉了,有的则摔得满身是泥水,还是不管不顾,光着脚仍是追杀不休,放眼望去,一大片水田里到处是人影刀光,泥巴乱溅,长势大好的稻子遭了殃,被践踏得七零八落。
秦牧的两千士卒心中无不积满了怨气,之前秦牧曾一再强调,首战一定要打出威风来,把敌人打得闻风丧胆,现在好了,好好的首战,打成了这样,在满是淤泥的稻田里追逐;
虽然叛军和田间的稻谷一样被砍得七零八落,但作为胜利一方,满身泥巴,同样是狼狈不堪,未免让胜利的果实便显得没那么光鲜了。
因为心中积着这样的怨气,叛军就是拼死逃出十里,仍然没法逃出被追杀的命运,逃得再快,身后也总缀着几个“泥人”。秦牧这支大军十公里负重越野长跑可是常事,论速度,可没有几个比得上他们。
他们根本不打算放走一个叛军,我让你奸.淫掳掠,我让你烹食人肉,我让你丧尽天良,更重要的是,我让你弄得我一身泥巴,杀!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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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没有丝毫迟疑,在战马上直起身子,锵的一声,巨阙剑带着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他持剑摇指前方大声喝道:“兄弟们,一把宝剑磨得再锋利,若不出鞘。也永远没法展现它的锋芒。这几个月来,你们刻苦训练,流了无数血汗,为的就是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现在,是你们出鞘时候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两千人马齐声怒吼,声摧山岳。
“好!现在随着我的战旗。冲上去,将前面敌人碾碎,用敌人的血肉淬炼你们的锋芒吧!让一切敌人在你们的锋芒下变成尸体吧!”
刘家村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相对开阔,十里稻田还没有抽蕙,绿油油一大片,中间一条可并行三匹战马的黄土路直通刘家村,一面秦字大旗猎猎翻卷,大旗之下一条黑色的游龙沿着黄土路直冲刘家村。
村里的叛军接到警哨的并报,也匆匆开出村头列阵,他们人数虽然少了一半,但并不害怕,因为自南昌开始,他们席卷湖广,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官兵降的降,逃的逃,早已让这些叛军变得飞扬跋扈,目无余子。
一脸桀骜的余大能将口中的人肉狠狠的吐,雁翎刀猛然一指,嚣张地大吼道:“兄弟们,废话我也懒得多说,给本将冲出去,砍他娘的,砍完这些不长眼的东西咱们回头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冲!”
一千叛军顿时嗷嗷直叫,随着余大能疾冲而出,双方就象两股洪流,顺着黄土路迅速接近,
叛军嚣张的反冲出来,这一点秦牧不奇怪,人家横行千里未尝一败,嚣张些是正常的;
只是在秦牧的想象中叛军都是些乱民,加上张献忠进军太快,肯定没时间训练军队,叛军作战肯定没什么章法可言;
可令他诧异的是,眼前这支叛军的队形竟是很严整,在如此狭窄的黄土路上,每排六七个人,在奔跑的过程中仍能保持队列不乱,前面几排持长枪,再稍后一点是弓箭手,再后面的就看不清了。
没有时间让他多想,两军很快接近,在这种狭窄的地方,弓箭手摆不开,无法形成强大的齐射,在进入射程之后,双方稀稀落落地放了几箭,终究是要硬碰硬才能分出胜负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杀!”秦牧持剑大吼一声。
他刚一拍战马,蒙轲和刘猛这些员悍将却闷不作声地抢先冲了出去,一个持长刀,一个持狼牙棒,如同两尊杀神呼啸冲出。
嚣张的余大能被两人的气势所慑,终于露出了一抹惊惧的神情,但是已经晚了,蒙轲和刘猛二人同时纵马冲近,黄土路最多也就能并行三马,避无可避。
刚一照面,蒙轲一刀狂劈而出,只听得“当!”的一声金铁交鸣,余大能的雁翎刀被荡开。
没等他有进一步反应,刘猛那根巨大的狼牙棒已经如泰山压顶被砸下,嘭!余大能那硕大的脑袋象个西瓜一样,被砸得四散飞裂,脑桨血水飞溅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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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轲和刘猛就象两把巨犁,沿着黄土路一路犁过去,刀影翻飞如虹,狼牙棒狂扫如风,路上的叛军就象犁尖下的泥土,被犁得不断向两边翻滚开去;
刘猛的巨型狼牙棒显得霸道得多,在他暴喝声中,每一次扫出,就能砸翻一片叛军,而他最喜欢就是暴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头的恨意一般,一个个叛军被他砸得脑袋炸裂,脑浆四溅,死状惨烈无比,余者吓得哭爹喊娘,纷纷走避。
蒙轲两人开始还需要用武器狂砍,等冲过几丈之后,吓破胆的叛军不等他们杀到,就纷纷逃入两边的水田里,在他们冲锋的路面上竟是空无一人。
抹去脸上血桨的秦牧不禁心生感叹,用蒙轲和刘猛冲锋,真是杀猪用宰牛刀,这两个家伙应该去跟凶悍的鞑子拼命,而不应该用来对付一群乌合之众。
有他们杀在前面,别说秦牧捞不到砍人的机会,就连霍胜、崔锋这些悍将也是毛都没捞到一根。气得他们跃落战马,便往水田里冲,后面的两千悍卒有样学样,也立即跟着冲入水田,对吓破胆的叛军猛追猛砍。
水田里的稻谷还没抽蕙,一脚下去,淤泥便漫过脚面,有些人鞋子都掉了,有的则摔得满身是泥水,还是不管不顾,光着脚仍是追杀不休,放眼望去,一大片水田里到处是人影刀光,泥巴乱溅,长势大好的稻子遭了殃,被践踏得七零八落。
秦牧的两千士卒心中无不积满了怨气,之前秦牧曾一再强调,首战一定要打出威风来,把敌人打得闻风丧胆,现在好了,好好的首战,打成了这样,在满是淤泥的稻田里追逐;
虽然叛军和田间的稻谷一样被砍得七零八落,但作为胜利一方,满身泥巴,同样是狼狈不堪,未免让胜利的果实便显得没那么光鲜了。
因为心中积着这样的怨气,叛军就是拼死逃出十里,仍然没法逃出被追杀的命运,逃得再快,身后也总缀着几个“泥人”。秦牧这支大军十公里负重越野长跑可是常事,论速度,可没有几个比得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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