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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的家里很穷。她是个还在襁褓里就被亲生父母丢弃在路边,被母亲捡回来的孩子。
母亲那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没有结婚,在一家国营的工厂里面做工人。后来单位解了体,母亲下岗了,只好去到一家私营的卫生纸厂当小工。她的身体很不好,有先天的心脏病,这大概也是她始终没有结婚的原因。因为她说既然自己不知道撵就死了,何苦还要拖累了别人?
外公和外婆在潇潇很小的时候相继离世,最终只剩下她们母女两个相依为命。一个身体病恹恹的独身女人拖着一个小孩,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住的是外公外婆留下来的老房子,是那种老旧的小区平房,红砖黑瓦,门前有着生锈的自来水管,路两边种满了花草。
母亲一直是一个坚强乐观的人,她从小教育潇潇也要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生活的境遇或许她们暂时无力改变,但起码可以让自己有一个豁达的鞋。
潇潇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去到酒吧里面唱歌挣钱,最早这些事情母亲并不知道。她只告诉母亲是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连锁的快餐店里面上夜班,但后来还是被母亲找到酒吧去,她只好委托了领班对母亲说她是在那里当服务生。
母女两个眼泪汪汪地僵持了一段日子,在潇潇的再三保证之下,母亲最终只好妥协。其实也是因为,那时候母亲的身体状况已经相当的糟糕,家里的生活相当拮据。眼看潇潇就要念大学了,总得想办法挣点钱准备着才行。
潇潇的学习成绩原本很好,能考上市一中自然都是成绩拔尖的学生。只可惜她去酒吧上班之后分散了太多心思,所以成绩也滑了下来。不过她自己并不特别担心这个,读不读大学她还在考虑,她挣钱是想为母亲治病。即使是先天心脏病治不好,她也绝不能再让母亲因为舍不得吃药而痛苦得冷汗直流。
学校里面,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她在酒吧里唱歌的事,大家都看不起她,说她的坏话。再恶毒的流言她也听到过,说她小小年纪就在社会上乱混,堕过胎,为了钱出卖自己,如此云云。
日子久了,潇潇每每听到这些流言,连冷笑都懒得给一下。别人怎么看她无所谓,再忍耐个一年,她就可以摆脱这些不知所谓的人和事。
原本她一直以为自己十八岁的生活会一如过去的十七年一样,独来独往与人无羁绊,却没想到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便是认识了那个丁畅。
她虽然与其他人都无交往,但也知道他的来头。他母亲是高高在上的副市长,他来学校报到的那天,名贵的轿车就停在教学楼的门口。
或许像她偶尔自嘲时想的那样,她应该是有些仇富的心理。那天他被校长亲自领着去班级报到,途中经过她们班,几乎所有人都对他投去或好奇或羡慕的目光。只有潇潇露出不屑的笑容,她看着他挂着书包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心里就有些排斥起他来。有什么可神气的,不过就是家庭背景硬而已。没有了副市长儿子这个身份,他也与其他学生无异。
当然,这些都只是她一时的无聊念头。平时她很忙,自然没那闲工夫去关注他这个人。却不想后来有天早上,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就说要跟她做朋友。
做朋友当然绝对不可能。丁畅来学校两个月却早已是声名在外,他和所有无聊的男生一样,打群架骑飞车,常常玩恶作剧的把戏捉弄同学,连老师也不放在眼里。像这样一个人说要跟自己做朋友,潇潇只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她肯定不小心什么时候得罪到他了,让他想来整整她。
虽然她并不怕他,但讨厌身边有人纠缠,于是常常是能躲就躲。躲不过的那几次,她也没给他看过好脸色。
还好,他的确只是一时兴起想耍她玩玩而已,大半年前在酒吧闹得不欢而散之后,他便收敛了无聊的把戏,没再来烦她。偶尔还是能在学校里碰到,但他通常都是皱着眉将脸一撇,迅速地错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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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的家里很穷。她是个还在襁褓里就被亲生父母丢弃在路边,被母亲捡回来的孩子。
母亲那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没有结婚,在一家国营的工厂里面做工人。后来单位解了体,母亲下岗了,只好去到一家私营的卫生纸厂当小工。她的身体很不好,有先天的心脏病,这大概也是她始终没有结婚的原因。因为她说既然自己不知道撵就死了,何苦还要拖累了别人?
外公和外婆在潇潇很小的时候相继离世,最终只剩下她们母女两个相依为命。一个身体病恹恹的独身女人拖着一个小孩,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住的是外公外婆留下来的老房子,是那种老旧的小区平房,红砖黑瓦,门前有着生锈的自来水管,路两边种满了花草。
母亲一直是一个坚强乐观的人,她从小教育潇潇也要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生活的境遇或许她们暂时无力改变,但起码可以让自己有一个豁达的鞋。
潇潇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去到酒吧里面唱歌挣钱,最早这些事情母亲并不知道。她只告诉母亲是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连锁的快餐店里面上夜班,但后来还是被母亲找到酒吧去,她只好委托了领班对母亲说她是在那里当服务生。
母女两个眼泪汪汪地僵持了一段日子,在潇潇的再三保证之下,母亲最终只好妥协。其实也是因为,那时候母亲的身体状况已经相当的糟糕,家里的生活相当拮据。眼看潇潇就要念大学了,总得想办法挣点钱准备着才行。
潇潇的学习成绩原本很好,能考上市一中自然都是成绩拔尖的学生。只可惜她去酒吧上班之后分散了太多心思,所以成绩也滑了下来。不过她自己并不特别担心这个,读不读大学她还在考虑,她挣钱是想为母亲治病。即使是先天心脏病治不好,她也绝不能再让母亲因为舍不得吃药而痛苦得冷汗直流。
学校里面,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她在酒吧里唱歌的事,大家都看不起她,说她的坏话。再恶毒的流言她也听到过,说她小小年纪就在社会上乱混,堕过胎,为了钱出卖自己,如此云云。
日子久了,潇潇每每听到这些流言,连冷笑都懒得给一下。别人怎么看她无所谓,再忍耐个一年,她就可以摆脱这些不知所谓的人和事。
原本她一直以为自己十八岁的生活会一如过去的十七年一样,独来独往与人无羁绊,却没想到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便是认识了那个丁畅。
她虽然与其他人都无交往,但也知道他的来头。他母亲是高高在上的副市长,他来学校报到的那天,名贵的轿车就停在教学楼的门口。
或许像她偶尔自嘲时想的那样,她应该是有些仇富的心理。那天他被校长亲自领着去班级报到,途中经过她们班,几乎所有人都对他投去或好奇或羡慕的目光。只有潇潇露出不屑的笑容,她看着他挂着书包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心里就有些排斥起他来。有什么可神气的,不过就是家庭背景硬而已。没有了副市长儿子这个身份,他也与其他学生无异。
当然,这些都只是她一时的无聊念头。平时她很忙,自然没那闲工夫去关注他这个人。却不想后来有天早上,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就说要跟她做朋友。
做朋友当然绝对不可能。丁畅来学校两个月却早已是声名在外,他和所有无聊的男生一样,打群架骑飞车,常常玩恶作剧的把戏捉弄同学,连老师也不放在眼里。像这样一个人说要跟自己做朋友,潇潇只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她肯定不小心什么时候得罪到他了,让他想来整整她。
虽然她并不怕他,但讨厌身边有人纠缠,于是常常是能躲就躲。躲不过的那几次,她也没给他看过好脸色。
还好,他的确只是一时兴起想耍她玩玩而已,大半年前在酒吧闹得不欢而散之后,他便收敛了无聊的把戏,没再来烦她。偶尔还是能在学校里碰到,但他通常都是皱着眉将脸一撇,迅速地错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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