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奇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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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座,王局那边说有重要的案子要找你商量。”当负责我的秘书工作的苏彤将我从半睡半醒的痴态中叫醒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了。我抬头看了看时钟,又看了看我周围一成不变得让我觉得已经淡出鸟了的办公室陈设,才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边问了身边苏彤道:“怎么了?”
“不知道,王局只是说这次的案子重大,要我立即叫你去。”
“又是重大案子。”我看了稚气未脱的苏彤脸上,那一副认真的表情,心中却没有半分的情绪变化。
“哎,能有什么大案子,最近王局所说的大案子,要么是哪个官员家的小老婆跟人跑了,要么就是哪个商人被仇家威胁了,呆了这么久,一点意思都没有。”说罢,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出乎意料的是,茶杯里本来已经凉透了的茶水,被人续上了热水。虽然苏彤没有说,但我也知道应该是她在叫醒我之前这样做的。不光是因为茶杯的周围还有一丝水迹,也因为在我身边,只有她才能如此如此准确的拿捏我喜欢的温度。
“王局在办公室等里。”苏彤从我若有所思的眼神中,似乎读懂了我内心在想什么,语气中带着一丝少女的娇羞语气,将我的外衣给我拿到了身边。
在苏彤的帮助下,我快速套上了衣服。看着桌上已经用了半年也没有写完的笔记本,我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虽然适逢乱世,但这山城却是出奇的平安。也许是因为国民政府在这里的权势,所以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会消停三分。因此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半年多没有案子需要我亲自出马审讯了。
然而往往越是这样,这表面平静下的暗涌也就越发的强烈。当我推开王局的门的时候,我立即觉得气氛有些不太一样。因为在这个江北警察局局长的位置上当了近十年的混世魔王的王局办公室里,此时竟然难得的聚了了江北警察局半数以上的处级,而且此时,在每一个人脸上都是一阵严肃。
“王局,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刑侦科科长蔡康阳正在跟王局汇报着事情,但我却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这是我在局里的特权。虽然很多时候,大家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局长会对我这个年轻人如此的包容,甚至还默许别人直接叫我局座,反而管他叫王局。对我的这种际遇,很多人难免心生嫉妒。但毕竟我的身份已经摆在那里,因此他们也只能跟着对我保持时刻的恭敬。
“你来得正好。”王局果然跟往常一样也没有因为我打断他们的谈话而不悦,因为只有我们彼此清楚,在嘴里的几年,只有我才能替这个混世魔王去摆拍那些复杂而又繁琐的案件。于是,见了我进来后,王局声音说道:“刘宪原失踪了。”短短的六个字,从王局的嘴里说出来虽然轻描淡写,但却就像是一道闪电在我心头划过一般。本来有些漫不经心的我,也立即认真了起来。
这刘宪原,是山城的一个富商,他表面上是做茶叶的生意,但背地里,军火,烟草,无一不沾。在山城,一直有一个说法,叫“山城两座山,北有金山南有原。”说的就是山城的两大富豪,城北的曹金山,跟城南的刘宪原。这二人的财力之丰厚,手下势力之强大,以至于无论他们两无论是谁有点动静,都会成为路人皆知的消息。更何况此时,是其中有一人失踪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已经三天了。”我又是眉头一皱,三天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对于这种举足轻重的大佬来说,哪怕消失上半天的时间也会闹得满城风雨。
“目前有什么线索吗?”
“老蔡刚才询问了报案者,刘宪原最后一次现身,是在三天前的迎客楼。”
“什么?迎客楼。”我听了王局的话,心中的疑云更又是重了一分。
这迎客楼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跟刘宪原齐名的山城富豪曹金山。这二人虽然在山城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但实际上彼此关系却十分不睦。
这么多年里,两家人暗地里一直是是明争暗斗。远的不说,就说去年山城发生的最大一起黑帮火并,竹排帮和盐帮之间那次死伤五十多号人的斗殴事件,他们各自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着曹曹金山,刘宪原二人。
如果换了以前,别说让刘宪原去迎客楼了,恐怕他连迎客楼所在的四方街也不会去一下。可是这一次,为什么刘宪原会在这曹金山的地盘上现身,而又马上失踪,这其中的缘由为何,实在让人费解。
“是不是很奇怪?”王局站了起来,舔着他几乎要将衣服爆开的肥肚子说道:
“还有更奇怪的事,你知道报案的人是谁吗?”
“谁?难道不是刘宪原的家里人吗?”
“不,不是刘家人,而是曹金山的管家,还带着这曹金山的书信!”说罢,王局把桌上被镇纸压着的一封摊开的书信递给了我。
我急忙接过了信件读道:“王局长,老子今天才听说刘宪原那人多日未归。
三天前,这龟儿子曾来过老子的迎客楼。当时虽然也搞不懂这龟儿子来我的地盘干啥,但还是没有去跟他打个照面。但出了么蛾子是,之后刘宪原就再无音信。
我让管家上他家里访探,他果然没有回来。而更有奇怪的是,他们家里人竟然没有报案想法。老子想了一晚上,觉得此时万分不妥,所以才把这个事情告诉王局。
情帮忙我调查一下。”
看着曹金山这一纸带着错别字的粗鄙文字,我不禁哑然一笑。这个山城的暴发户是泥腿子出身,没什么文化。偏偏又不喜欢像别的有钱人家那样请个师爷专门给自己写文书。以至于即使隔着这信纸,我也能感受到这个人的粗鄙。
“这么说来,这曹金山是担心刘家把这刘宪原失踪的罪名怪到他头上,所以主动将这件事报给我们了?”我拿着曹金山的信,一连读了两遍,才将书信递还给了王局。
“怎么说?有什么发现?”我笑了笑,说道:“别的人这人一有钱就喜欢附庸风雅。这曹金三道是与众不同,一个泥腿子帮派出身粗人,有了钱了之后反而也想他这样保持着一贯说话态度的,还真是少数。”当然,我也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王局关心的,他想要的,是我嘴里将要说出的另外一件事。
“那个管家呢?”“还在隔壁的接待室,我知道,这案子你会感兴趣,所以给你留着的,免得你总说没有趣的案子办。”王局说完,嘴上哈哈大笑起来。
面对王局的“慷慨。”我心中却暗骂了几声他老狐狸。照警队的规矩来说,这种事关山城顶级富豪的事情,怎么着也要局长亲自过问。但因为整件事情关系到山城的两大富豪,无论怎么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得罪权贵。所以这才假装是把这个案件让给我,其实是给我的手里放了快烫手的山芋,自己倒是撇清了职责。
从刚才的情形来看,恐怕在找苏彤叫我来之前,王局就已经做好了打算,要把这个麻烦事推到我头上。
不过也正好,反正半年也没什么大案子了,我也乐得活动一下筋骨。知道此时围在办公室的那些草包们,也分析不出来什么案情,我便对蔡康阳说道:“带我去找那个管家谈谈。”说完,我回头一如既往的在临走前地看了王局一眼,笑着说道:“放心吧,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许多年后,当我回忆起这个案件时,也许是对当时的冲动和气盛而悔恨。
但是在那时候,在我的内心里,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件很快就会震动山城上下的富豪失踪案将更让我兴奋的了。
“亲爱的,你觉得我在王记新打的这件银器怎么样?”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如同玉葱一样纤细而修长的手指,正调皮的在我的耳朵后面挠了几下。
在我看案件报告的时候,我最讨厌别人打扰我。作为在我身边跟了我三年的的未婚妻,当然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当我坐在了家里书房的那个小桌前的时候,雨筠从来不会跟我说一句话。但唯有一个时候例外,就是每当她新制了衣服或者首饰的时候,她总会在时间给我展示一番。而也只有这样是时刻,我才不会因为思绪被打断而生气。
“挺好的啊。”我抬头看了一眼挂在雨筠脖子上的那一串印制的项链,又低头看起来文件了。说真的,此时身穿一身旗袍的雨筠,搭配这她脖子上的银器,确实让她美艳不少。如果此时她走在街上,定然会成为那些青年男人们争相回头的焦点。但就像是吃饭一样,即使是再美味的佳肴,时间久了,也会慢慢的趋于平淡。
果然,我的语气引起了雨筠的些许不满,她就像是挑衅一般,强行站在了我跟桌子中间说道:“什么嘛,难道就一句挺好的就没了?”我看了看故意撅着嘴巴,露出一脸不甘语气的雨筠,笑着说道:“之前不是给你新买了好几样翡翠的首饰吗?那些东西每一件的价格都够这银项链十件以上的价格了。为什么你偏偏喜欢这便宜玩意儿?”
“那是你不懂女人嘛。”雨筠见我嘴角带着笑意,也就放松了下来,坐在了桌子上,将一只玲珑细小的脚丫放在我的腿上说道:“对于女人来说,玉器固然珍贵,但只有这银饰,才是从小到大都会喜欢的东西。你知道我从小家境一般,除了一个长生锁,也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所以小时候啊,我看见那些富人家的小孩带着什么银箍儿啊,银镯子啊,都会羡慕得很。后来长大了跟了你,也慢慢有了的钱。但这东西就像是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我的玩具一样,即使你给我的东西再好,我也会喜欢这样东西的。”
“哦?是吗?那以后我就不给你买那些名贵的首饰啦,就给你买点银器,还可以省不少钱。”
“你讨厌。”雨筠知道我是在故意挑笑,也迎合着我娇嗔道:“你不给我买,难道是想留着钱养你的小情人啊。”虽然已经认识了四年,但雨筠却依然就像是那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孩子一样充满了稚气。四年前,当雨筠推开我的办公室门的时候,我立即注意到这个在怯生生中带着一丝调皮的女孩。当时雨筠的身份,还只是江北一个报馆派来的小记者而已。涉世未深的她,并没有意识到当时还在负责警务宣传的我,为什么会对她这样一个小记者青睐有加。
直到一年以后,当我已经有足够的信心将她拿下时,她那是才知道,原来我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就已经在我的一步步的算计之中了。只是当时的她,一颗芳心已经被我完全俘虏。当面对我咄咄逼人的攻势时,雨筠只能选择向我投降,成为了我的恋人。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在这三年里,我的事业平步青云,而雨筠跟我的关系,也从恋人一步步变成了家人。因此当她终于答应,肯搬到我家里来跟我住一起的时候,我也知道,离跟她成亲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当然,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两早就已经和结婚了没什么区别。
“好了,不烦你了。”雨筠说着,就要从桌子上下来。然而就在她要把脚从我腿上拿下来的时候,我却突然一把抓住了她的那只小脚,在她光滑瘫软的小腿上摸了几把。
“最近好像变胖了一点嘛。”我语气中充满了挑逗的味道。
然而没想到的是,雨筠一听这句话,立即紧张起来,急忙收回自己的小腿,看了又看说道:“有吗有吗?”
一刹那间的调情,瞬间因为女人对自己体型的敏感而变得味道全无。我哑然失笑的看着一脸紧张的雨筠,心里却在想:“你能不胖吗?好吃好喝的阔少奶奶生活把你养了三年,你能没有变化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表面上是说雨筠变胖,其实是她的身形变得更加的有成熟女人的韵味。在一开始从江北女子毕业的时候,雨筠还是给人一种高高瘦瘦的感觉。
但这三年的滋润下来,她的嘴唇,胸部,臀部,这些最能体现一个女人成熟风雨的部位,已经越来越丰满。而更为难得的是,虽然整体在变丰腴,但雨筠的腰肢依然纤细,腿部依然修长。一点点增加的肉感,并没有破坏她形态的美貌,反而让她的肌肤时刻能保持着少女独有的那种光泽气息。
“哎,我明天开始要少吃点了。”雨筠有些失魂落魄的从桌子上下来,想要走开。却被我故意用手在她弹软的娇臀上捏了一把说道:“这怎么行,要是饿瘦了,把屁股饿瘪了,谁以后来给我生男娃啊?”
“呸,谁要给你生娃。”雨筠虽然嘴上这样说,但脸上却一下子红了起来。
三年的时候,虽然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由内而外的变化,但整个人在我面前,却一直还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小姑娘。
“看什么案子呢?皱着眉头老半天了。”也许是这一次我在书桌前坐的时间确实太长了一点吧,很久没有关注我的工作案情的雨筠,竟然也多问了我一句。
“是个大事。”我看了手中的文件一眼说道:“你知道刘宪原吗?”
“当然啊,这山城里谁不知道此人呢?”
“嗯,就在几天前,他失踪了。”
“啊?”听了我这句话,雨筠突然惊讶的叫了一声。的确,以往我给她说的案件,无外乎就是打架斗殴,要么就是行凶抢劫。这山城大人物的失踪案件,可是头一遭。
“对了,问你第一个事?”我看了一眼雨筠脖子上的银饰说道:“你既然这么喜欢银饰,那你听说过老凤记吗?”
“嗯?”雨筠似乎还没有中惊讶中回过神来,直到我第二遍问起,这才转过一脸呆滞的头,若有所思的说过:“听说过啊,怎么了?”
“根据下午对报案者,也就是曹金山的那个管家的口述,这刘宪原最后一次现身在迎客楼时,见的人就是老凤记的掌柜,凤巧爷。”
“他去见这凤巧爷干嘛?”雨筠听了我的话,脸上的表情又多了一分疑惑。
只是跟刚才的沉默不同,听了凤巧爷的名字,雨筠的嘴角却微微动了一下,明显有什么话要说。
我敏锐的观察到了这个细节,既然雨筠喜欢银饰,那说不定她能告诉我关于这老凤记掌柜的细节。
“怎么了?你知道这个凤巧爷吗?”我立即追问道。
“嗯。”雨筠知道我的意思,多年陪伴在我身边,她知道我办案的习惯,每一个细节也许都能给我破案的灵感。于是当下,坐在我身边一五一十的起了她所知道的关于凤巧爷的所有消息。
“你问我山城目前做的最大的一个银铺是什么?当然我会告诉你,是大家都知道的王记银铺。但是如果你问我在山城做银器谁的手艺最好,我会告诉你时凤巧爷。亲爱的你不知道的是,这王记银铺的老板,就是这凤巧爷的徒弟。听说这凤巧爷,原名叫做凤乔逸。但乔逸这个名字,用山城话读起来比较拗口,久而久之,因为他手工艺好,在银匠界里面名声又好,所以大家在管他叫凤巧爷。”
“既然如此,那为何老凤记银铺只是一个小银铺呢?”
“具体的原因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了一个大概的说法,说这凤巧爷在多年前曾经受过一次重伤。从那以后,这凤巧爷就打不动银器了。而在他们那行,你也知道,跟很多手艺行当一样,有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矩。而这凤巧爷膝下并无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所以他的手艺,也就没在老凤记传承下去。反倒是早年间他收的几个徒弟资质不错,其中一个,就是王记的老板。”
“这么说来,当年的凤巧爷也算是一把好手了?”
“岂止是好手。”雨筠嘴巴一撅,跟我争辩道:“据说凤巧爷的手艺,简直是巧夺天工。我们都是外地来的人,没见过他的功夫,但据说巧爷当年呢打造的银器,飞鸟可以上天,翔鱼可以下水。别的不说,我自己就亲眼见过,这王记的老板见到凤巧爷的闺女的时候,那态度可是毕恭毕敬的,就算对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他也没有半分倨傲。如果这凤巧爷没有点本事,我想也决计不会如此的。”
“但是,那毕竟也是以前的事情了。”雨筠明白我的意思,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这也只是以前的传闻了。这个老凤记,听说现在只有几个小工匠,靠帮人打一些给新生小孩用的银汤勺,银碗来维持经营,早就已经不算顶级的银器铺子了。所以为什么刘宪原会去跟巧爷见面,让人实在有些琢磨。”雨筠若有所思了一阵,突然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痴痴地说道:“嗨,我想这些干嘛,这些断案子的事情,不是你们警察应该去管的么?我在这里瞎帮你们费什么脑经。”看着雨筠这有些孩子气的表情,我心头不禁也微微一宽。伸手将雨筠一把揽入怀中说道:“我这不是见你喜欢这些银玩意儿,这才问你几句的嘛。”说完,假装是去细看雨筠脖子上的项链,但其实是借机在雨筠柔软的胸前摸了一把。
我有过不少女人,但可以说雨筠的胸,在我所经历过的女人中间,算是最完美的。即使是隔着旗袍,也能清晰感受到她一对双乳迷人的弹性。雨筠是个很保守的女人,虽然已经跟我同居了,但还是坚持要每天跟我分房而睡。所以每天的睡前,就成为了我们这对准夫妻独有的缠绵时间。
我喜欢摸雨筠的胸,更喜欢欣赏被我抚摸的女人娇羞的表情。虽然每天这样的“揩油。”已经成为了例行公事,但面对灯火通明的房间时,雨筠还是会表现的就像是一朵迷醉的芙蓉一样,用手轻轻的搭在我的肩膀上,虽然弓着腰,却... -->>
“局座,王局那边说有重要的案子要找你商量。”当负责我的秘书工作的苏彤将我从半睡半醒的痴态中叫醒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了。我抬头看了看时钟,又看了看我周围一成不变得让我觉得已经淡出鸟了的办公室陈设,才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边问了身边苏彤道:“怎么了?”
“不知道,王局只是说这次的案子重大,要我立即叫你去。”
“又是重大案子。”我看了稚气未脱的苏彤脸上,那一副认真的表情,心中却没有半分的情绪变化。
“哎,能有什么大案子,最近王局所说的大案子,要么是哪个官员家的小老婆跟人跑了,要么就是哪个商人被仇家威胁了,呆了这么久,一点意思都没有。”说罢,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出乎意料的是,茶杯里本来已经凉透了的茶水,被人续上了热水。虽然苏彤没有说,但我也知道应该是她在叫醒我之前这样做的。不光是因为茶杯的周围还有一丝水迹,也因为在我身边,只有她才能如此如此准确的拿捏我喜欢的温度。
“王局在办公室等里。”苏彤从我若有所思的眼神中,似乎读懂了我内心在想什么,语气中带着一丝少女的娇羞语气,将我的外衣给我拿到了身边。
在苏彤的帮助下,我快速套上了衣服。看着桌上已经用了半年也没有写完的笔记本,我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虽然适逢乱世,但这山城却是出奇的平安。也许是因为国民政府在这里的权势,所以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会消停三分。因此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半年多没有案子需要我亲自出马审讯了。
然而往往越是这样,这表面平静下的暗涌也就越发的强烈。当我推开王局的门的时候,我立即觉得气氛有些不太一样。因为在这个江北警察局局长的位置上当了近十年的混世魔王的王局办公室里,此时竟然难得的聚了了江北警察局半数以上的处级,而且此时,在每一个人脸上都是一阵严肃。
“王局,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刑侦科科长蔡康阳正在跟王局汇报着事情,但我却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这是我在局里的特权。虽然很多时候,大家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局长会对我这个年轻人如此的包容,甚至还默许别人直接叫我局座,反而管他叫王局。对我的这种际遇,很多人难免心生嫉妒。但毕竟我的身份已经摆在那里,因此他们也只能跟着对我保持时刻的恭敬。
“你来得正好。”王局果然跟往常一样也没有因为我打断他们的谈话而不悦,因为只有我们彼此清楚,在嘴里的几年,只有我才能替这个混世魔王去摆拍那些复杂而又繁琐的案件。于是,见了我进来后,王局声音说道:“刘宪原失踪了。”短短的六个字,从王局的嘴里说出来虽然轻描淡写,但却就像是一道闪电在我心头划过一般。本来有些漫不经心的我,也立即认真了起来。
这刘宪原,是山城的一个富商,他表面上是做茶叶的生意,但背地里,军火,烟草,无一不沾。在山城,一直有一个说法,叫“山城两座山,北有金山南有原。”说的就是山城的两大富豪,城北的曹金山,跟城南的刘宪原。这二人的财力之丰厚,手下势力之强大,以至于无论他们两无论是谁有点动静,都会成为路人皆知的消息。更何况此时,是其中有一人失踪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已经三天了。”我又是眉头一皱,三天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对于这种举足轻重的大佬来说,哪怕消失上半天的时间也会闹得满城风雨。
“目前有什么线索吗?”
“老蔡刚才询问了报案者,刘宪原最后一次现身,是在三天前的迎客楼。”
“什么?迎客楼。”我听了王局的话,心中的疑云更又是重了一分。
这迎客楼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跟刘宪原齐名的山城富豪曹金山。这二人虽然在山城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但实际上彼此关系却十分不睦。
这么多年里,两家人暗地里一直是是明争暗斗。远的不说,就说去年山城发生的最大一起黑帮火并,竹排帮和盐帮之间那次死伤五十多号人的斗殴事件,他们各自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着曹曹金山,刘宪原二人。
如果换了以前,别说让刘宪原去迎客楼了,恐怕他连迎客楼所在的四方街也不会去一下。可是这一次,为什么刘宪原会在这曹金山的地盘上现身,而又马上失踪,这其中的缘由为何,实在让人费解。
“是不是很奇怪?”王局站了起来,舔着他几乎要将衣服爆开的肥肚子说道:
“还有更奇怪的事,你知道报案的人是谁吗?”
“谁?难道不是刘宪原的家里人吗?”
“不,不是刘家人,而是曹金山的管家,还带着这曹金山的书信!”说罢,王局把桌上被镇纸压着的一封摊开的书信递给了我。
我急忙接过了信件读道:“王局长,老子今天才听说刘宪原那人多日未归。
三天前,这龟儿子曾来过老子的迎客楼。当时虽然也搞不懂这龟儿子来我的地盘干啥,但还是没有去跟他打个照面。但出了么蛾子是,之后刘宪原就再无音信。
我让管家上他家里访探,他果然没有回来。而更有奇怪的是,他们家里人竟然没有报案想法。老子想了一晚上,觉得此时万分不妥,所以才把这个事情告诉王局。
情帮忙我调查一下。”
看着曹金山这一纸带着错别字的粗鄙文字,我不禁哑然一笑。这个山城的暴发户是泥腿子出身,没什么文化。偏偏又不喜欢像别的有钱人家那样请个师爷专门给自己写文书。以至于即使隔着这信纸,我也能感受到这个人的粗鄙。
“这么说来,这曹金山是担心刘家把这刘宪原失踪的罪名怪到他头上,所以主动将这件事报给我们了?”我拿着曹金山的信,一连读了两遍,才将书信递还给了王局。
“怎么说?有什么发现?”我笑了笑,说道:“别的人这人一有钱就喜欢附庸风雅。这曹金三道是与众不同,一个泥腿子帮派出身粗人,有了钱了之后反而也想他这样保持着一贯说话态度的,还真是少数。”当然,我也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王局关心的,他想要的,是我嘴里将要说出的另外一件事。
“那个管家呢?”“还在隔壁的接待室,我知道,这案子你会感兴趣,所以给你留着的,免得你总说没有趣的案子办。”王局说完,嘴上哈哈大笑起来。
面对王局的“慷慨。”我心中却暗骂了几声他老狐狸。照警队的规矩来说,这种事关山城顶级富豪的事情,怎么着也要局长亲自过问。但因为整件事情关系到山城的两大富豪,无论怎么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得罪权贵。所以这才假装是把这个案件让给我,其实是给我的手里放了快烫手的山芋,自己倒是撇清了职责。
从刚才的情形来看,恐怕在找苏彤叫我来之前,王局就已经做好了打算,要把这个麻烦事推到我头上。
不过也正好,反正半年也没什么大案子了,我也乐得活动一下筋骨。知道此时围在办公室的那些草包们,也分析不出来什么案情,我便对蔡康阳说道:“带我去找那个管家谈谈。”说完,我回头一如既往的在临走前地看了王局一眼,笑着说道:“放心吧,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许多年后,当我回忆起这个案件时,也许是对当时的冲动和气盛而悔恨。
但是在那时候,在我的内心里,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件很快就会震动山城上下的富豪失踪案将更让我兴奋的了。
“亲爱的,你觉得我在王记新打的这件银器怎么样?”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如同玉葱一样纤细而修长的手指,正调皮的在我的耳朵后面挠了几下。
在我看案件报告的时候,我最讨厌别人打扰我。作为在我身边跟了我三年的的未婚妻,当然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当我坐在了家里书房的那个小桌前的时候,雨筠从来不会跟我说一句话。但唯有一个时候例外,就是每当她新制了衣服或者首饰的时候,她总会在时间给我展示一番。而也只有这样是时刻,我才不会因为思绪被打断而生气。
“挺好的啊。”我抬头看了一眼挂在雨筠脖子上的那一串印制的项链,又低头看起来文件了。说真的,此时身穿一身旗袍的雨筠,搭配这她脖子上的银器,确实让她美艳不少。如果此时她走在街上,定然会成为那些青年男人们争相回头的焦点。但就像是吃饭一样,即使是再美味的佳肴,时间久了,也会慢慢的趋于平淡。
果然,我的语气引起了雨筠的些许不满,她就像是挑衅一般,强行站在了我跟桌子中间说道:“什么嘛,难道就一句挺好的就没了?”我看了看故意撅着嘴巴,露出一脸不甘语气的雨筠,笑着说道:“之前不是给你新买了好几样翡翠的首饰吗?那些东西每一件的价格都够这银项链十件以上的价格了。为什么你偏偏喜欢这便宜玩意儿?”
“那是你不懂女人嘛。”雨筠见我嘴角带着笑意,也就放松了下来,坐在了桌子上,将一只玲珑细小的脚丫放在我的腿上说道:“对于女人来说,玉器固然珍贵,但只有这银饰,才是从小到大都会喜欢的东西。你知道我从小家境一般,除了一个长生锁,也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所以小时候啊,我看见那些富人家的小孩带着什么银箍儿啊,银镯子啊,都会羡慕得很。后来长大了跟了你,也慢慢有了的钱。但这东西就像是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我的玩具一样,即使你给我的东西再好,我也会喜欢这样东西的。”
“哦?是吗?那以后我就不给你买那些名贵的首饰啦,就给你买点银器,还可以省不少钱。”
“你讨厌。”雨筠知道我是在故意挑笑,也迎合着我娇嗔道:“你不给我买,难道是想留着钱养你的小情人啊。”虽然已经认识了四年,但雨筠却依然就像是那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女孩子一样充满了稚气。四年前,当雨筠推开我的办公室门的时候,我立即注意到这个在怯生生中带着一丝调皮的女孩。当时雨筠的身份,还只是江北一个报馆派来的小记者而已。涉世未深的她,并没有意识到当时还在负责警务宣传的我,为什么会对她这样一个小记者青睐有加。
直到一年以后,当我已经有足够的信心将她拿下时,她那是才知道,原来我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就已经在我的一步步的算计之中了。只是当时的她,一颗芳心已经被我完全俘虏。当面对我咄咄逼人的攻势时,雨筠只能选择向我投降,成为了我的恋人。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在这三年里,我的事业平步青云,而雨筠跟我的关系,也从恋人一步步变成了家人。因此当她终于答应,肯搬到我家里来跟我住一起的时候,我也知道,离跟她成亲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当然,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两早就已经和结婚了没什么区别。
“好了,不烦你了。”雨筠说着,就要从桌子上下来。然而就在她要把脚从我腿上拿下来的时候,我却突然一把抓住了她的那只小脚,在她光滑瘫软的小腿上摸了几把。
“最近好像变胖了一点嘛。”我语气中充满了挑逗的味道。
然而没想到的是,雨筠一听这句话,立即紧张起来,急忙收回自己的小腿,看了又看说道:“有吗有吗?”
一刹那间的调情,瞬间因为女人对自己体型的敏感而变得味道全无。我哑然失笑的看着一脸紧张的雨筠,心里却在想:“你能不胖吗?好吃好喝的阔少奶奶生活把你养了三年,你能没有变化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表面上是说雨筠变胖,其实是她的身形变得更加的有成熟女人的韵味。在一开始从江北女子毕业的时候,雨筠还是给人一种高高瘦瘦的感觉。
但这三年的滋润下来,她的嘴唇,胸部,臀部,这些最能体现一个女人成熟风雨的部位,已经越来越丰满。而更为难得的是,虽然整体在变丰腴,但雨筠的腰肢依然纤细,腿部依然修长。一点点增加的肉感,并没有破坏她形态的美貌,反而让她的肌肤时刻能保持着少女独有的那种光泽气息。
“哎,我明天开始要少吃点了。”雨筠有些失魂落魄的从桌子上下来,想要走开。却被我故意用手在她弹软的娇臀上捏了一把说道:“这怎么行,要是饿瘦了,把屁股饿瘪了,谁以后来给我生男娃啊?”
“呸,谁要给你生娃。”雨筠虽然嘴上这样说,但脸上却一下子红了起来。
三年的时候,虽然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由内而外的变化,但整个人在我面前,却一直还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小姑娘。
“看什么案子呢?皱着眉头老半天了。”也许是这一次我在书桌前坐的时间确实太长了一点吧,很久没有关注我的工作案情的雨筠,竟然也多问了我一句。
“是个大事。”我看了手中的文件一眼说道:“你知道刘宪原吗?”
“当然啊,这山城里谁不知道此人呢?”
“嗯,就在几天前,他失踪了。”
“啊?”听了我这句话,雨筠突然惊讶的叫了一声。的确,以往我给她说的案件,无外乎就是打架斗殴,要么就是行凶抢劫。这山城大人物的失踪案件,可是头一遭。
“对了,问你第一个事?”我看了一眼雨筠脖子上的银饰说道:“你既然这么喜欢银饰,那你听说过老凤记吗?”
“嗯?”雨筠似乎还没有中惊讶中回过神来,直到我第二遍问起,这才转过一脸呆滞的头,若有所思的说过:“听说过啊,怎么了?”
“根据下午对报案者,也就是曹金山的那个管家的口述,这刘宪原最后一次现身在迎客楼时,见的人就是老凤记的掌柜,凤巧爷。”
“他去见这凤巧爷干嘛?”雨筠听了我的话,脸上的表情又多了一分疑惑。
只是跟刚才的沉默不同,听了凤巧爷的名字,雨筠的嘴角却微微动了一下,明显有什么话要说。
我敏锐的观察到了这个细节,既然雨筠喜欢银饰,那说不定她能告诉我关于这老凤记掌柜的细节。
“怎么了?你知道这个凤巧爷吗?”我立即追问道。
“嗯。”雨筠知道我的意思,多年陪伴在我身边,她知道我办案的习惯,每一个细节也许都能给我破案的灵感。于是当下,坐在我身边一五一十的起了她所知道的关于凤巧爷的所有消息。
“你问我山城目前做的最大的一个银铺是什么?当然我会告诉你,是大家都知道的王记银铺。但是如果你问我在山城做银器谁的手艺最好,我会告诉你时凤巧爷。亲爱的你不知道的是,这王记银铺的老板,就是这凤巧爷的徒弟。听说这凤巧爷,原名叫做凤乔逸。但乔逸这个名字,用山城话读起来比较拗口,久而久之,因为他手工艺好,在银匠界里面名声又好,所以大家在管他叫凤巧爷。”
“既然如此,那为何老凤记银铺只是一个小银铺呢?”
“具体的原因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了一个大概的说法,说这凤巧爷在多年前曾经受过一次重伤。从那以后,这凤巧爷就打不动银器了。而在他们那行,你也知道,跟很多手艺行当一样,有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矩。而这凤巧爷膝下并无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所以他的手艺,也就没在老凤记传承下去。反倒是早年间他收的几个徒弟资质不错,其中一个,就是王记的老板。”
“这么说来,当年的凤巧爷也算是一把好手了?”
“岂止是好手。”雨筠嘴巴一撅,跟我争辩道:“据说凤巧爷的手艺,简直是巧夺天工。我们都是外地来的人,没见过他的功夫,但据说巧爷当年呢打造的银器,飞鸟可以上天,翔鱼可以下水。别的不说,我自己就亲眼见过,这王记的老板见到凤巧爷的闺女的时候,那态度可是毕恭毕敬的,就算对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他也没有半分倨傲。如果这凤巧爷没有点本事,我想也决计不会如此的。”
“但是,那毕竟也是以前的事情了。”雨筠明白我的意思,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这也只是以前的传闻了。这个老凤记,听说现在只有几个小工匠,靠帮人打一些给新生小孩用的银汤勺,银碗来维持经营,早就已经不算顶级的银器铺子了。所以为什么刘宪原会去跟巧爷见面,让人实在有些琢磨。”雨筠若有所思了一阵,突然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痴痴地说道:“嗨,我想这些干嘛,这些断案子的事情,不是你们警察应该去管的么?我在这里瞎帮你们费什么脑经。”看着雨筠这有些孩子气的表情,我心头不禁也微微一宽。伸手将雨筠一把揽入怀中说道:“我这不是见你喜欢这些银玩意儿,这才问你几句的嘛。”说完,假装是去细看雨筠脖子上的项链,但其实是借机在雨筠柔软的胸前摸了一把。
我有过不少女人,但可以说雨筠的胸,在我所经历过的女人中间,算是最完美的。即使是隔着旗袍,也能清晰感受到她一对双乳迷人的弹性。雨筠是个很保守的女人,虽然已经跟我同居了,但还是坚持要每天跟我分房而睡。所以每天的睡前,就成为了我们这对准夫妻独有的缠绵时间。
我喜欢摸雨筠的胸,更喜欢欣赏被我抚摸的女人娇羞的表情。虽然每天这样的“揩油。”已经成为了例行公事,但面对灯火通明的房间时,雨筠还是会表现的就像是一朵迷醉的芙蓉一样,用手轻轻的搭在我的肩膀上,虽然弓着腰,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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