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顾晨:正当防卫!无罪! (1/2)
笔趣阁 www.biqugela.org,让你当律师,你把法官送进去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请求陈述,在我陈述完毕之前,我不希望任何人打断我的陈述。”
顾晨开口了。
网友们神情一动。
他们知道,这个案子还有机会!
就因为顾晨之前说过的那句——他请求法院判处王永强无罪!
【来了来了!!】
【最精彩的地方来了!实习律师VS精英律师!】
【实习律师VS公诉人!顾晨加油啊!】
【法外狂徒要发威了吗?能够把死刑改判成无期我就觉得很牛逼了!!】
公诉人看向了顾晨,韩子明也是一样。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审判长申佳瑞说道:“被告律师进行陈述,其他人无故不得打断。”
顾晨说道:“我认为——刚才公诉人和原告律师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也一样同情王永强的遭遇,王永强如果是这么冲出去直接杀人,那就是故意杀人!”
听到顾晨这么说。
韩子明和公诉人都是愣了一下。
直播间的网友也都愣住了。
啊?
你不是王永强的辩护律师吗?
这是什么情况?
所有人的胃口都被吊起来了!
顾晨继续说道:“但是!王永强冲出去之后,并没有直接杀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永强听到老婆说不想活了,他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之下,朝着刘彪冲了出去!!”
“王永强根本没想着要杀刘彪,他要是想杀刘彪,早就把刘彪给杀了!何必要等到现在?”
“王永强冲出去之后,只是想打刘彪一顿,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怨气。”
“但是.在冲出去之后,王永强还是打不过刘彪,被刘彪揍了一顿。”
“刘彪当时很震惊,觉得王永强居然敢冲出来打他?刘彪当场就说,他要去车里面拿刀,然后杀了王永强!”
“王永强一直都知道,刘彪的车里有一把刀,然后王永强看到了刘彪拿出了一把刀!紧接着王永强情急之下,直接拿出了剪刀!”
“这个时候,王永强的心情是恐惧,愤怒,害怕!”
“王永强害怕被杀,这么长时间来被欺负的愤怒,恐惧全部发泄了出去。”
“在刘彪先拿出来刀的情况下,已经对王永强造成了人身威胁,王永强持剪刀反杀刘彪,最后造成刘彪死亡。”
“所以,我认为王永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也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他就是在正当防卫!”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十条》,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请求陈述,在我陈述完毕之前,我不希望任何人打断我的陈述。”
顾晨开口了。
网友们神情一动。
他们知道,这个案子还有机会!
就因为顾晨之前说过的那句——他请求法院判处王永强无罪!
【来了来了!!】
【最精彩的地方来了!实习律师VS精英律师!】
【实习律师VS公诉人!顾晨加油啊!】
【法外狂徒要发威了吗?能够把死刑改判成无期我就觉得很牛逼了!!】
公诉人看向了顾晨,韩子明也是一样。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审判长申佳瑞说道:“被告律师进行陈述,其他人无故不得打断。”
顾晨说道:“我认为——刚才公诉人和原告律师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也一样同情王永强的遭遇,王永强如果是这么冲出去直接杀人,那就是故意杀人!”
听到顾晨这么说。
韩子明和公诉人都是愣了一下。
直播间的网友也都愣住了。
啊?
你不是王永强的辩护律师吗?
这是什么情况?
所有人的胃口都被吊起来了!
顾晨继续说道:“但是!王永强冲出去之后,并没有直接杀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永强听到老婆说不想活了,他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之下,朝着刘彪冲了出去!!”
“王永强根本没想着要杀刘彪,他要是想杀刘彪,早就把刘彪给杀了!何必要等到现在?”
“王永强冲出去之后,只是想打刘彪一顿,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怨气。”
“但是.在冲出去之后,王永强还是打不过刘彪,被刘彪揍了一顿。”
“刘彪当时很震惊,觉得王永强居然敢冲出来打他?刘彪当场就说,他要去车里面拿刀,然后杀了王永强!”
“王永强一直都知道,刘彪的车里有一把刀,然后王永强看到了刘彪拿出了一把刀!紧接着王永强情急之下,直接拿出了剪刀!”
“这个时候,王永强的心情是恐惧,愤怒,害怕!”
“王永强害怕被杀,这么长时间来被欺负的愤怒,恐惧全部发泄了出去。”
“在刘彪先拿出来刀的情况下,已经对王永强造成了人身威胁,王永强持剪刀反杀刘彪,最后造成刘彪死亡。”
“所以,我认为王永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也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他就是在正当防卫!”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十条》,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