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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山上,竹林里的木屋里,木屋外面的长廊下摆满了一排煎药地小火炉,每个炉上都坐着陶锅,有些冒着热气已经滚了,有些则是刚刚煮上的。
竹屋里,床榻上躺着一个浑身皆是冻伤的少年,四个白衣的青云弟子,人人手上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膏,还有一个穿着蓝衣的男子悠闲的坐在一边的桌上,自己给自己烹茶、倒茶,然后喝茶,乐的好不悠闲。
“方大夫,此药已经制好半日了,究竟何时替七层主上药”。说的是哪个把季忧背上山的高个子男子。
“呵呵”!方孟晃了晃手上的青花茶杯,鹰一样的黑眸从高个子身上扫过,一股低气压就把四个青云弟子包围住,他们不自觉的低头。
直觉告诉他们,眼前的这个人很危险,方孟不明来历,和所有人好像都很熟,青云派的掌门都尊称这个年纪轻轻相貌不凡的他为大哥,要知道,青云派的掌门今年已经是耄耋之年了,而方孟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
门外的药香香随着清风,一阵阵的闯进屋里,床上躺着的季忧无意识的痛呼出声,面目难分的脸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掌门请”!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穿着灰衣,须发全白的老人率先出现,他一定看到坐着喝茶的方孟,对点头示意,没有人看到老人挺拔稳健的腰弯了弯,看来若非有弟子在他一定会对方孟行一个大礼的。
“弟子见过掌门”。四个捧药的弟子齐声向他行礼,然后看着手上已经半干的药膏发愁。
“这是方大夫制的吗”?掌门看了看季忧的伤势,然后又看了看碗里的药膏问。
“回掌门,是”。高个子回。
“嗯,给他用吧”。掌门捋了捋胡子说。
“掌门药膏以干,如何给七层主抹”。高个子问。
“糊涂啊,谁说是抹的?搓成药丸子放在外面的药汤里煮,大小一定要均匀”。掌门瞪着眼睛,怒气冲冲的道,丢人实在是丢人,堂堂的青云派竟然在方孟面前丢了一个这么大的人,觉得老脸挂不住的他,捋着白胡子快步离开了竹屋。
受了窝囊气的那个高个子男人,端着药碗不满的看了一眼旁边悠闲喝茶的父方孟,虽然心里不爽,但也不敢多说什么,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很危险,方孟不明来历,和所有人好像都很熟,青云派的的掌门都对他敬重有加。
“小师叔怎么样了啊”?刚刚去药庐放下草药的陆律安急匆匆赶了过来。
青云派不修炼惊世武功,只学治国兴邦的略,护国安家的谋,山上正派弟子不过三五十人,旁听弟子约一百人,自愿在山上打杂的有四五百人,虽然并没有那么多活要做,可男儿家谁不想在青云山上学两手武功,喝两滴墨水呢?
青云山共有七层,每层都有一间藏书阁,由下而上越来越高深,每一层都有相对的层主,而季忧管的的第七层可以说是管了整个华夏的历史奇学武林秘籍,谋略礼法,陆律安则是季忧的助手随从,他的才学皆由季忧所教,他也只听季忧的差遣。
“回师叔,情况不是太好,七层主浑身都是冻伤,昨夜回来时好像死过一次,不过才一会他就又活了,只是身体疼痛好似加倍了”。高个子边搓着药丸边说。
“恩,我知道了”。陆律安点头,他没有着急进屋查看季忧的伤口,而是拿起一旁的蒲扇,开始看着火炉上的药。
因为他知道方孟在里面,而季忧与方孟的关系,乱的也是一塌糊涂,他们好像亲密如同兄弟,又好像是势不两立的敌人,陆律安跟随季忧15年了,只见过方孟三次,一次两人像是兄弟对月共饮一壶酒,一次两个人打得水火不容,最近的一次是三年前,季忧抱着一个黄衣少女跪在方孟面前……
“师叔,里面的方大夫你认识吗”?高个子问。“为什么掌门好像很敬重他”?
“不认识,掌门敬重之人必有过人之处”。陆律安蹲在地上,摇着蒲扇。
伊千年抱着食物沿着河流去找寻她理想之中热闹繁华的都市,一百分的动力很快被劳累的身体打败,累了她也不敢停下来,因为她不想在野外过夜了。
“左边第三炉里的药好了”。方孟的茶喝完了,无聊的用手指叩打木质的高脚桌子上,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活太久了,最近才管了这么多闲事。
听到话的律安连忙端起药倒在碗里,然后走进竹屋在高个子的帮助下把药给尚在昏迷之中的季忧喂下,一碗药刚下肚,季忧就不在痛苦的呢喃,紧皱的眉头也略微平整。
方孟一定是个神医!众人心里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沿着河走的伊千年终于看到了平坦的大路,看到路上醒目的马粪,伊千年竟然还有点感动,自己终于可以和农耕社会接轨了!
“第一炉药好了”。方孟说。
他刚刚说完律安就把药端来了,已经是第五碗药了,眼看季忧就要苏醒了,方孟拿出一块绣着□□的手帕放在鼻尖嗅了起来,手帕上有种像是花香,又似草药香的熟悉味道,那种味道,方孟身上也有,只是不像手帕上的那般清新,不染俗世。
“希望这是我还她的最后一份情!”方孟把手帕塞进了袖口,看着床榻上的季忧,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意识已近清醒的季忧听得一字不差。
“今天的药到此为止,剩余的明日分早中晚一顿两碗给他喝下,炉火一刻都不能停”。方孟说完甩了甩衣袖,大步离开了竹林小屋。
伊千年站在路边的马粪边看了半天,眼睛里冒着兴奋地光芒,不知道的人肯定认为伊千年想大快朵颐一顿呢,伊千年心里想,既然这里有马粪就代表肯定有马车或是马匹经过,那么就代表着她可以守株待兔,坐在路边等车经过,那样就不用她自己走了,想到就做到,伊千年靠着一棵树就坐倒了,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
幸运的伊千年才等一会就听到了赶车的声音,她站了起来连忙整理自己衣服头发,谁知道来的人会不会就是她的如意郎君呢?
当一个老汉赶着一辆拉满柴火的马车出现的时候,伊千年灿烂的笑容瞬间僵住了,马那么瘦让它拉那么多柴火真的好吗?想是这么想的,当热情的大叔说载她一截的时候,伊千年麻溜溜的就坐在柴火上了。
“大叔,这里最有钱的地方是哪儿啊?最有钱的人是谁啊”?伊千年笑嘻嘻的温泉,她觉得她的米虫生涯在向她招手呢!
“我们一会去的阳关镇便是这方圆二十里中最有钱的地方了,哪里的镇守王云天富可敌国”!大叔说。
“王云天”。伊千年笑着,她觉得名字好听的人一般长得都不会难看。
“大叔,谢谢你啊,这些菜就当是我给您的车费”。伊千年站在并不辉煌的城门口,把一包蔬菜粮食都给了那个好心的大叔,既然来到了大都市当然要吃... -->>
青云山上,竹林里的木屋里,木屋外面的长廊下摆满了一排煎药地小火炉,每个炉上都坐着陶锅,有些冒着热气已经滚了,有些则是刚刚煮上的。
竹屋里,床榻上躺着一个浑身皆是冻伤的少年,四个白衣的青云弟子,人人手上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膏,还有一个穿着蓝衣的男子悠闲的坐在一边的桌上,自己给自己烹茶、倒茶,然后喝茶,乐的好不悠闲。
“方大夫,此药已经制好半日了,究竟何时替七层主上药”。说的是哪个把季忧背上山的高个子男子。
“呵呵”!方孟晃了晃手上的青花茶杯,鹰一样的黑眸从高个子身上扫过,一股低气压就把四个青云弟子包围住,他们不自觉的低头。
直觉告诉他们,眼前的这个人很危险,方孟不明来历,和所有人好像都很熟,青云派的掌门都尊称这个年纪轻轻相貌不凡的他为大哥,要知道,青云派的掌门今年已经是耄耋之年了,而方孟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
门外的药香香随着清风,一阵阵的闯进屋里,床上躺着的季忧无意识的痛呼出声,面目难分的脸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掌门请”!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穿着灰衣,须发全白的老人率先出现,他一定看到坐着喝茶的方孟,对点头示意,没有人看到老人挺拔稳健的腰弯了弯,看来若非有弟子在他一定会对方孟行一个大礼的。
“弟子见过掌门”。四个捧药的弟子齐声向他行礼,然后看着手上已经半干的药膏发愁。
“这是方大夫制的吗”?掌门看了看季忧的伤势,然后又看了看碗里的药膏问。
“回掌门,是”。高个子回。
“嗯,给他用吧”。掌门捋了捋胡子说。
“掌门药膏以干,如何给七层主抹”。高个子问。
“糊涂啊,谁说是抹的?搓成药丸子放在外面的药汤里煮,大小一定要均匀”。掌门瞪着眼睛,怒气冲冲的道,丢人实在是丢人,堂堂的青云派竟然在方孟面前丢了一个这么大的人,觉得老脸挂不住的他,捋着白胡子快步离开了竹屋。
受了窝囊气的那个高个子男人,端着药碗不满的看了一眼旁边悠闲喝茶的父方孟,虽然心里不爽,但也不敢多说什么,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很危险,方孟不明来历,和所有人好像都很熟,青云派的的掌门都对他敬重有加。
“小师叔怎么样了啊”?刚刚去药庐放下草药的陆律安急匆匆赶了过来。
青云派不修炼惊世武功,只学治国兴邦的略,护国安家的谋,山上正派弟子不过三五十人,旁听弟子约一百人,自愿在山上打杂的有四五百人,虽然并没有那么多活要做,可男儿家谁不想在青云山上学两手武功,喝两滴墨水呢?
青云山共有七层,每层都有一间藏书阁,由下而上越来越高深,每一层都有相对的层主,而季忧管的的第七层可以说是管了整个华夏的历史奇学武林秘籍,谋略礼法,陆律安则是季忧的助手随从,他的才学皆由季忧所教,他也只听季忧的差遣。
“回师叔,情况不是太好,七层主浑身都是冻伤,昨夜回来时好像死过一次,不过才一会他就又活了,只是身体疼痛好似加倍了”。高个子边搓着药丸边说。
“恩,我知道了”。陆律安点头,他没有着急进屋查看季忧的伤口,而是拿起一旁的蒲扇,开始看着火炉上的药。
因为他知道方孟在里面,而季忧与方孟的关系,乱的也是一塌糊涂,他们好像亲密如同兄弟,又好像是势不两立的敌人,陆律安跟随季忧15年了,只见过方孟三次,一次两人像是兄弟对月共饮一壶酒,一次两个人打得水火不容,最近的一次是三年前,季忧抱着一个黄衣少女跪在方孟面前……
“师叔,里面的方大夫你认识吗”?高个子问。“为什么掌门好像很敬重他”?
“不认识,掌门敬重之人必有过人之处”。陆律安蹲在地上,摇着蒲扇。
伊千年抱着食物沿着河流去找寻她理想之中热闹繁华的都市,一百分的动力很快被劳累的身体打败,累了她也不敢停下来,因为她不想在野外过夜了。
“左边第三炉里的药好了”。方孟的茶喝完了,无聊的用手指叩打木质的高脚桌子上,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活太久了,最近才管了这么多闲事。
听到话的律安连忙端起药倒在碗里,然后走进竹屋在高个子的帮助下把药给尚在昏迷之中的季忧喂下,一碗药刚下肚,季忧就不在痛苦的呢喃,紧皱的眉头也略微平整。
方孟一定是个神医!众人心里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沿着河走的伊千年终于看到了平坦的大路,看到路上醒目的马粪,伊千年竟然还有点感动,自己终于可以和农耕社会接轨了!
“第一炉药好了”。方孟说。
他刚刚说完律安就把药端来了,已经是第五碗药了,眼看季忧就要苏醒了,方孟拿出一块绣着□□的手帕放在鼻尖嗅了起来,手帕上有种像是花香,又似草药香的熟悉味道,那种味道,方孟身上也有,只是不像手帕上的那般清新,不染俗世。
“希望这是我还她的最后一份情!”方孟把手帕塞进了袖口,看着床榻上的季忧,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意识已近清醒的季忧听得一字不差。
“今天的药到此为止,剩余的明日分早中晚一顿两碗给他喝下,炉火一刻都不能停”。方孟说完甩了甩衣袖,大步离开了竹林小屋。
伊千年站在路边的马粪边看了半天,眼睛里冒着兴奋地光芒,不知道的人肯定认为伊千年想大快朵颐一顿呢,伊千年心里想,既然这里有马粪就代表肯定有马车或是马匹经过,那么就代表着她可以守株待兔,坐在路边等车经过,那样就不用她自己走了,想到就做到,伊千年靠着一棵树就坐倒了,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
幸运的伊千年才等一会就听到了赶车的声音,她站了起来连忙整理自己衣服头发,谁知道来的人会不会就是她的如意郎君呢?
当一个老汉赶着一辆拉满柴火的马车出现的时候,伊千年灿烂的笑容瞬间僵住了,马那么瘦让它拉那么多柴火真的好吗?想是这么想的,当热情的大叔说载她一截的时候,伊千年麻溜溜的就坐在柴火上了。
“大叔,这里最有钱的地方是哪儿啊?最有钱的人是谁啊”?伊千年笑嘻嘻的温泉,她觉得她的米虫生涯在向她招手呢!
“我们一会去的阳关镇便是这方圆二十里中最有钱的地方了,哪里的镇守王云天富可敌国”!大叔说。
“王云天”。伊千年笑着,她觉得名字好听的人一般长得都不会难看。
“大叔,谢谢你啊,这些菜就当是我给您的车费”。伊千年站在并不辉煌的城门口,把一包蔬菜粮食都给了那个好心的大叔,既然来到了大都市当然要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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