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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们害死她的,我们行得正站得直。况且你都准备了十万抚恤金给她老娘,又是送女儿回家又是给钱的,做人做到这份上,济公都自愧不如。”
阿华面色有点发红,这些钱都是冯家双的存款,瞒着他偷偷带出来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好在冯家双没说啥,默许了阿华的自作主张。他只是郑重地叮咛阿华:“你不准再把骨珠拿下来,听到没有。”
阿华讪讪道:“好好,我发誓不会再犯规了。”
果然像拉车小哥说的,村口的道路已经被泥石流冲坏了,刻着“杨家村”三个字的石碑也倒下横躺在泥浆里。
阿华从背包里拿出两双拖鞋,卷起了裤脚管换上拖鞋,看得冯家双眼皮直抽抽。
“阿华,你不会连牙刷牙膏内衣裤都带了吧。”
阿华一怔,理所当然地说:“当然,出门在外,贴身用品还是自己带的好,外头的不卫生”。
“难怪行李这么重。”冯家双叹息。
“你没资格说我,你带的那堆东西都是铁疙瘩。”
两人手拉着手小心翼翼淌着泥浆过去,最深的地方居然漫到了大腿,走得两人心惊胆战的。
终于到了杨家村的地头,阿华回头看走过来的路,后怕得很。刚才他一脚踩空如果不是冯家双及时勾住他腰间将他拉回来,恐怕他就淹在里头了。到现在腰间都隐隐作痛,惊叹冯家双好大的手劲,托住他的劲道不偏不倚正好将他扳回重心。
冯家双坐到地上,用干土拍着腿上的湿泥,加速湿泥的干燥,然后扒拉下来弄干净腿。
村口老树下蹲着一个衣服破烂抽着旱烟的老头,直勾勾地瞅着冯家双和阿华。
冯家双跟他打听:“老丈,知道杨梅家在哪儿吗?”
老头挪动满是黑泥的两只脚,背对他俩。
冯家双很不爽,正要上去理论,被阿华拉住。
“算了,我们去别家问问。”
两人一边打听一边赶路,终于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找到了阿华梦境中的砖房,破旧不堪。
“杨老婆子的女儿三年前去省城后连封信都没寄过一封,这些年杨老婆子日思夜想的耳朵聋了眼睛花了,这两年连话都不说了。”村里人这样说着。
冯家双和阿华同情地敲响了房门,半天没见人来开门,于是想起村民说她耳朵聋了。于是只能找到窗户冲里头挥手,这才引起杨老婆子注意给他俩开了门。
冯家双啥都不说,找了张床把骨盅打开,依次把骨头摆放出来,搭出人型。看到桌上有盘新摘的紫红色杨梅,冯家双挑了两颗放到骨架旁边,站开去。
阿华分明看到老婆婆眼泪滑下来,抖着手缓缓走过去,摸摸骸骨的头颅。
不需要语言,杨老婆子什么都明白了。
阿华悠悠叹着气,将包里揣着的十万厚厚几叠现钞放到床上,没想到杨老婆子看了一眼,手颤抖着扫过,人民币掉到地上。
冯家双拉住阿华摇摇头,将钱收起来,说:“你体谅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吧,钱再多也比不上女儿能活着回来。”
阿华不赞同:“可是杨梅死了已经是事实,杨婆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有了这笔钱起码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冯家双叹气:“如果你是她,你会要这些钱吗?”
阿华沉默不语。
杨老婆子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颅骨,眼泪一滴接一滴落到杨梅骸骨上。
冯家双扯扯阿华衣袖,指着骸骨说:“你看。”
淡蓝色的骨架渐渐消散了颜色,变回乳白色的寻常骸骨,怨气消散不见。
冯家双捏着佛珠双手合十,终于,冤骨杨梅了却心愿永远地留在了家乡和她母亲在一起了。
帮忙杨老婆子把杨梅入土为安,冯家双心情大好,叫嚷着要去村后头的小山坡树林野炊庆贺一番,也不想想现在是深更半夜树林里虎狼多。
阿华拗不过他,只能将行李寄放在村民家,陪他上山。
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冯家双背着登山包动作灵活犹如猿猴,速度比阿华快上许多,时不时停下等他。阿华喘着气艰难地爬着,心中疑惑,没见过冯家双锻炼身体,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体力怎么这么好。
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冯家双手里提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小鹿对阿华说:“休息一下,让你见识见识我烧烤的手艺。”
于是两人又莫名其妙开始在山间烧烤野味。阿华不得不称赞,冯家双的手艺还真不错,烤得外酥里嫩的,即使没放盐也喷香十足,吃得心满意足。
两人吃饱了还剩下小半烤肉在篝火上继续烤着,然后躺在平地上仰望天空,只见银河横跨在天际,星星点点十分美丽,阿华感叹,在喧闹的城市永远都看不到这等美景吧。
耳边响起细碎的脚步声的“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阿华转头,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动物蹲在他旁边,居然有着一双绿茵茵的眼睛。
阿华急忙爬起来看个仔细,不由笑出了声。这只动物只有人的膝盖这么高,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就是最常见的土狗。想必是闻到这里的烤肉味过来寻食的吧。
阿华善心又起,撕了一块鹿肉扔到它面前。没想到野狗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跑到一边开始刨坑。
阿华好奇地看着它,只见野狗刨了半天从嘴里吐出黑乎乎的东西扔到里面,然后原路返回去。
冯家双也注意到这一幕,走到那个浅坑旁,捡起坑里的东西凑到篝火前查看,发生“咦”的声音。
“怎么了,家双?”阿华走过去。
冯家双转头,两只眼睛居然比篝火还亮:“阿华,我发达了!”把黑色物体送到阿华面前,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阿华接过来,发现上头长满了黑色绒毛,是一段细长的骨状物。
“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吧,都发霉了。”
冯家双连连摇头:“不是动物,是人的!尺骨。”
阿华手一抖,冯家双连忙接过来:“嘿嘿,没想到刚到这儿就有收获。这是毛骨,是在自然潮湿环境里生成的,上头细毛状的东西是真菌繁殖的结果。”
阿华有点别扭:“你不会连这种荒郊野外的骸骨也感兴趣吧,又不是净骨。”
冯家双撇撇嘴,说:“你不懂,自然界里也可能孕育出许多形态各异的骨头,因为不可预知,所以就很稀罕了。虽然不像净骨有灵性,但是它们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阿华不敢苟同:“我看你的品味是越来越低了,发霉的骨头有什么稀罕的,你要的话去挖坟头,里面发霉的骨头有的是。”
冯家双笑眯了眼:“可那些都不是黑毛骨。”耐心地解释:“真菌侵蚀骨头,导致骨质变异,运气好的话就能形成如同矿质般颜色丰富的硬骨。我的地下室里有些零散的骨头就是毛骨处理后留下的矿物硬骨。”
“说起这个……”阿华回忆:“的确很漂亮,虽然很斑驳但是都是自然的纹路,很有艺术价值。”
“是吧。”冯家双笑得更欢。
把毛骨原封不动地放回坑里,冯家双拉着阿华退到一旁,说:“这只狗一定是把毛骨当晚餐了,等着它再来埋,我们跟着它去找全副毛骨。”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我们害死她的,我们行得正站得直。况且你都准备了十万抚恤金给她老娘,又是送女儿回家又是给钱的,做人做到这份上,济公都自愧不如。”
阿华面色有点发红,这些钱都是冯家双的存款,瞒着他偷偷带出来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好在冯家双没说啥,默许了阿华的自作主张。他只是郑重地叮咛阿华:“你不准再把骨珠拿下来,听到没有。”
阿华讪讪道:“好好,我发誓不会再犯规了。”
果然像拉车小哥说的,村口的道路已经被泥石流冲坏了,刻着“杨家村”三个字的石碑也倒下横躺在泥浆里。
阿华从背包里拿出两双拖鞋,卷起了裤脚管换上拖鞋,看得冯家双眼皮直抽抽。
“阿华,你不会连牙刷牙膏内衣裤都带了吧。”
阿华一怔,理所当然地说:“当然,出门在外,贴身用品还是自己带的好,外头的不卫生”。
“难怪行李这么重。”冯家双叹息。
“你没资格说我,你带的那堆东西都是铁疙瘩。”
两人手拉着手小心翼翼淌着泥浆过去,最深的地方居然漫到了大腿,走得两人心惊胆战的。
终于到了杨家村的地头,阿华回头看走过来的路,后怕得很。刚才他一脚踩空如果不是冯家双及时勾住他腰间将他拉回来,恐怕他就淹在里头了。到现在腰间都隐隐作痛,惊叹冯家双好大的手劲,托住他的劲道不偏不倚正好将他扳回重心。
冯家双坐到地上,用干土拍着腿上的湿泥,加速湿泥的干燥,然后扒拉下来弄干净腿。
村口老树下蹲着一个衣服破烂抽着旱烟的老头,直勾勾地瞅着冯家双和阿华。
冯家双跟他打听:“老丈,知道杨梅家在哪儿吗?”
老头挪动满是黑泥的两只脚,背对他俩。
冯家双很不爽,正要上去理论,被阿华拉住。
“算了,我们去别家问问。”
两人一边打听一边赶路,终于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找到了阿华梦境中的砖房,破旧不堪。
“杨老婆子的女儿三年前去省城后连封信都没寄过一封,这些年杨老婆子日思夜想的耳朵聋了眼睛花了,这两年连话都不说了。”村里人这样说着。
冯家双和阿华同情地敲响了房门,半天没见人来开门,于是想起村民说她耳朵聋了。于是只能找到窗户冲里头挥手,这才引起杨老婆子注意给他俩开了门。
冯家双啥都不说,找了张床把骨盅打开,依次把骨头摆放出来,搭出人型。看到桌上有盘新摘的紫红色杨梅,冯家双挑了两颗放到骨架旁边,站开去。
阿华分明看到老婆婆眼泪滑下来,抖着手缓缓走过去,摸摸骸骨的头颅。
不需要语言,杨老婆子什么都明白了。
阿华悠悠叹着气,将包里揣着的十万厚厚几叠现钞放到床上,没想到杨老婆子看了一眼,手颤抖着扫过,人民币掉到地上。
冯家双拉住阿华摇摇头,将钱收起来,说:“你体谅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吧,钱再多也比不上女儿能活着回来。”
阿华不赞同:“可是杨梅死了已经是事实,杨婆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有了这笔钱起码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冯家双叹气:“如果你是她,你会要这些钱吗?”
阿华沉默不语。
杨老婆子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颅骨,眼泪一滴接一滴落到杨梅骸骨上。
冯家双扯扯阿华衣袖,指着骸骨说:“你看。”
淡蓝色的骨架渐渐消散了颜色,变回乳白色的寻常骸骨,怨气消散不见。
冯家双捏着佛珠双手合十,终于,冤骨杨梅了却心愿永远地留在了家乡和她母亲在一起了。
帮忙杨老婆子把杨梅入土为安,冯家双心情大好,叫嚷着要去村后头的小山坡树林野炊庆贺一番,也不想想现在是深更半夜树林里虎狼多。
阿华拗不过他,只能将行李寄放在村民家,陪他上山。
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冯家双背着登山包动作灵活犹如猿猴,速度比阿华快上许多,时不时停下等他。阿华喘着气艰难地爬着,心中疑惑,没见过冯家双锻炼身体,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体力怎么这么好。
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地方,冯家双手里提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小鹿对阿华说:“休息一下,让你见识见识我烧烤的手艺。”
于是两人又莫名其妙开始在山间烧烤野味。阿华不得不称赞,冯家双的手艺还真不错,烤得外酥里嫩的,即使没放盐也喷香十足,吃得心满意足。
两人吃饱了还剩下小半烤肉在篝火上继续烤着,然后躺在平地上仰望天空,只见银河横跨在天际,星星点点十分美丽,阿华感叹,在喧闹的城市永远都看不到这等美景吧。
耳边响起细碎的脚步声的“呼哧呼哧”的呼吸声,阿华转头,见一只浑身漆黑的动物蹲在他旁边,居然有着一双绿茵茵的眼睛。
阿华急忙爬起来看个仔细,不由笑出了声。这只动物只有人的膝盖这么高,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就是最常见的土狗。想必是闻到这里的烤肉味过来寻食的吧。
阿华善心又起,撕了一块鹿肉扔到它面前。没想到野狗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跑到一边开始刨坑。
阿华好奇地看着它,只见野狗刨了半天从嘴里吐出黑乎乎的东西扔到里面,然后原路返回去。
冯家双也注意到这一幕,走到那个浅坑旁,捡起坑里的东西凑到篝火前查看,发生“咦”的声音。
“怎么了,家双?”阿华走过去。
冯家双转头,两只眼睛居然比篝火还亮:“阿华,我发达了!”把黑色物体送到阿华面前,说:“你看看这是什么。”
阿华接过来,发现上头长满了黑色绒毛,是一段细长的骨状物。
“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吧,都发霉了。”
冯家双连连摇头:“不是动物,是人的!尺骨。”
阿华手一抖,冯家双连忙接过来:“嘿嘿,没想到刚到这儿就有收获。这是毛骨,是在自然潮湿环境里生成的,上头细毛状的东西是真菌繁殖的结果。”
阿华有点别扭:“你不会连这种荒郊野外的骸骨也感兴趣吧,又不是净骨。”
冯家双撇撇嘴,说:“你不懂,自然界里也可能孕育出许多形态各异的骨头,因为不可预知,所以就很稀罕了。虽然不像净骨有灵性,但是它们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阿华不敢苟同:“我看你的品味是越来越低了,发霉的骨头有什么稀罕的,你要的话去挖坟头,里面发霉的骨头有的是。”
冯家双笑眯了眼:“可那些都不是黑毛骨。”耐心地解释:“真菌侵蚀骨头,导致骨质变异,运气好的话就能形成如同矿质般颜色丰富的硬骨。我的地下室里有些零散的骨头就是毛骨处理后留下的矿物硬骨。”
“说起这个……”阿华回忆:“的确很漂亮,虽然很斑驳但是都是自然的纹路,很有艺术价值。”
“是吧。”冯家双笑得更欢。
把毛骨原封不动地放回坑里,冯家双拉着阿华退到一旁,说:“这只狗一定是把毛骨当晚餐了,等着它再来埋,我们跟着它去找全副毛骨。”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