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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gela.org,汉大也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玉一概不理。

    “老丈,我与你博戏如何?可是担心我无钱,呶,这是一枚金饼。”一名髭须浓密大汉盯着韩孺离开的方向看了许久,带着几个属下轰开人群,一屁股坐在杨玉面前,笑眯眯的掏出一枚金饼。

    杨玉看了眼金饼,似笑非笑,看来是有备而来,寻常游侠哪里拿的出一枚金饼。

    “嘿,你这侏儒,看不起乃公是不是,快点与乃公博戏,不然叫你知晓乃公的厉害。”见杨玉无动于衷,大汉面色阴沉下来,他使了个眼色,属下纷纷露出凶相,威逼喝骂。

    “嗷呜”

    突然,一声悠长尖利的狼嚎在身边响起。

    一些人疑惑回头,赫然看见一只狼蹲在身后,冷冰冰的眸子注视着自己,瞬间毛骨悚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惊慌大叫。

    “狼,是狼”

    狼受了惊,露出犬齿,做出扑击状。

    人群瞬间炸开,惊慌逃散。

    “狼”

    “是狼”

    “快逃”

    “快逃”

    围着的人群刹那间散开,现场成了乱糟糟一片。

    时下风气尚武,带剑之人甚多,被吓走的多是胆小之人,或者事发突然惊慌失措。

    等有人反应过来,多人拔剑刺向狼,被跟在身后的杨延寿用剑鞘一把打晕,顷刻间地上躺了好几人。

    等人群终于散光,杨延寿的身影露了出来。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汉瞬间瞪大了眼睛,忍不住两股颤栗,杨延寿目光扫来,其慌忙低头,与属下躲在人群中狼狈逃走。

    杨玉走到狼身边,蹲下来伸出手抚摸着她的毛发,不停安抚着。

    狼自然是当路。

    杨玉路过洛阳时,没想到她竟然蹲在路边等着他,也不知等了多久,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模样。

    它是如何从山林中出来,又是怎么知道在路边等他,这些杨玉一概不知。

    杨玉唯有从名字上揣摩出一分,古人称呼狼为当路君,这说明狼有蹲在路边的习性,或许这就是缘由吧。

    自从当路见了他之后,就再也不肯离开,无论杨玉如何驱赶,它都跟在马后不停追赶。

    杨玉无奈,最后只能将它带在身边。

    “受惊了吧,不让你跟来你不听,人类世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当路头趴在杨玉怀中,低声呜咽,像在诉说委屈。

    哪怕见过了主君与狼亲昵的场面,杨延寿仍然有些心惊,他心神紧绷,手放在剑柄处,一旦发觉狼对主君有威胁意图,他会毫不犹豫出手。

    过了片刻,狼不再呜咽,亲昵的舔舐着主君的手,没有发狂迹象,杨延寿才放下心来。

    这些见到主君随手扔出一两枚金饼就大惊小怪的人,哪里见过主君将大半背囊金饼倾倒一空,弃若蔽履的场景。

    而为的只是给这只母狼腾出空间,让它藏身其中。

    杨延寿不知主君与这只母狼有何渊源,他只知道这一路上,主君背着这只狼背了一路。

    “什么,你不想再躲在里面了?”

    “再忍一下吧,我答应你最多半天,然后你就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了。”

    杨玉抱着当路的头,不停呢喃。

    “好了,现在跟我去做事,要听话一些。”

    杨玉说完,将当路装进包裹,亲自背在身上,与杨延寿穿过草市,来到了出城干道边。

    【作者题外话】:有人看出书名的梗没有,作者这里玩了个谐音梗。汉大也——汉大爷。写这本书前,作者就一连构思好了几本书,想写出个朝代家族宇宙来。除了这本汉代,还有一本唐朝,取名唐太淑(太是通假字,通大,淑谐音叔,太淑,大叔也,或者直接叫唐大淑也行),淑是贤良淑德的淑。写唐朝小说的有很多,唐朝也是个热门大众朝代,但大多是穿越唐太宗贞观年间,在李世民麾下与名将同行,征伐制霸之类的套路,作者想另辟蹊径,将主角设定为五姓七望的世家门阀子弟出身(世家门阀从东汉便形成,历经两晋南北朝数百年乱世,能始终延绵不绝,底蕴非同一般,可写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主角庶出,不受重视,遂毅然叛出家族,投靠世家门阀的敌人李世民,帮着李世民对付门阀,一步步在李世民的朝堂往上爬,爬到中书令(宰相)的位置。当然明面上如此,主角实则是扮演的双面间谍的角色,明面上反门阀,暗地里也反李世民,暗中扶植势力海外建国。最后与唐朝分庭抗礼,数次大战,唐朝不光奈何不得主角,反而显得弱势。最终双方约定九州之内归于大唐,九州之外主角辖之,这就是淑字名义的由来。灭国无数,王霸无双的大唐,在主角面前竟如此贤良淑德,有种反差喜感。

    还有一本就是宋朝了,五代末宋初的故事。主角与赵匡胤同投郭威,主角一步步成为郭威养子柴荣亲信,在柴荣当上后周皇帝后,一步步攫取大权,走的是与历史上赵匡胤一样的路数,等周世宗柴荣病逝后,主角黄袍加身,建立大宋。主线就是窃取宋太祖赵匡胤的气运,夺取他的江山,夺他的国号。毕竟赵匡胤赵光义这哥俩建立的宋朝有点太拉胯了。主角干脆取而代之,让宋脱胎换骨,容光焕发。

    并且在宋朝建立后,这哥俩一直在主角这个皇帝手下为臣,步步打压这哥俩,想想也挺爽的。

    这本书取名宋大歌——宋大哥。寓意歌以咏志,大声歌唱,昭告世人,大宋的重生。

    或者还可以再来一本,取名明太息,或者明太涕(明大弟),穿越明末的故事。名字来源于《离骚》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实在是明末历史太悲惨了,穿越回这个时代力挽狂澜也不错。

    汉大也(大爷),唐大淑(大叔),宋大歌(大哥),明太息(大弟)这几本,千古汉人为一家,大爷大叔大哥大弟,这不就是朝代家族宇宙吗?

    哈哈,脑洞是不是挺大的。

    作者也不怕创意泄露出去,上下五千年,二十四史可写的东西太多了,创意比比皆是。关键是文笔,没有一定的文笔与沉淀写不出韵味,很容易写成爽文,沦为千篇一律。

    胡言乱语一通,实则是想跟大家聊聊天,说说书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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