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la.org,刺客正传(刺客三部曲)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此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远远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当时瞻远家族是从海上发动攻击的外岛人,是出身于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岸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仅存的也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取者”或许家族内命名的传统也就是从他开始,后代子女的人生和为人处事都会受到自己名字的形塑。民间信仰认为这些名字是以魔法缔系于新生儿身上,王室的子裔绝不会违叛他们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名字穿越火焰、浸透海水、送进风中,缔系加诸这些上天拣选的孩子。他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这是个美丽的幻想,也许以前曾经有过这种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光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我的笔迟疑蹒跚,从指节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画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本身就是件徒劳无益的事。我不知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是否每一页都会泄漏出我以为早就消亡不存的苦涩之情。我认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疗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纸张,一个受伤男孩的血就随着来自大海的墨水汩汩流,最终使我疑心是否每一个仔细写出的黑色字母都是一道疤痂,底下藏着某道腥红的久远伤口。
以前,每当讨论到写作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我因此说服自己,认为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而且有助于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是唤醒我自己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否则就不得不重新思索把我变成如今这个人的那些事物。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想向谁解释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依然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6岁的时候,6岁之前则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道空白的鸿沟,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什么都没有,但从那天起一切就突然开始了,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我是从自己脑海中回忆起那一切,还是从别人的一再讲述中听来的?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役、大批大批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这个故事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了太多遍,因此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实际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是因为一个6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如此完整,是由于“精技”所引致的整体鲜明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是非常可能。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生理性的:天光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我的命运。那只手是毫无商量余地的,就像那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那双扇木门不只是在一个6岁小男孩的眼中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陌生,虽然现在我想不出当时我会觉得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是熟悉的。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黑铁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所不曾看过的。我记得雪水泥泞浸透了我的衣服,我的双脚双腿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段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步行过,也不记得有被人背抱着。不,一切都在那里开始,就在那巨大的双扇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
那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可以这样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不是从门里面发出来的,而是在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爸爸,求求你。”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我有看到任何人。我确定自己没有努力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出“妈妈、妈妈”我只是站在那里,像个观众,听见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然后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我是永远也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抢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动作迅速地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呼痛声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扇一下子往外推开,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像开门的人是家仆,但并非如此。不,记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伹并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训练有素的怀疑眼光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后背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仔递给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不带批评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于是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他父亲从来没说过半个宇、没给过一毛钱、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说,他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仔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就我记得是没怎么受伤,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噘,不是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资讯好确切回报给长官。
“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的步伐踩踏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加注这个头街的时候也没回头。“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至少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守卫看了愈走愈远的老人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弯身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扇依然紧闭着对抗寒冬;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并有雕刻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一两下把头发抚平,但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良好印象,还是因为只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称头点,这我就无从得知了。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关上背后的门。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这间房间则很暖;先前那些房间空荡无人,这房间则充满活力。我记得房里有很多家具,有毡毯、有帷幔,架子上满是木牍和卷轴,还有杂乱堆放的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又舒适的房间都是这样。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里充满暖意和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紧皱着眉俯身研究摊在面前的一叠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因此我得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有一小段时间,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然后他神色一亮,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觉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黑色短胡子,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紧紧绷住衬衫的布料,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也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愈来愈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满像阿骏的,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守卫没回答,那男人当然也不预期他会回答。他继续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下一项指令。十足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6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说。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黑色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
“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7年。是了,没错,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开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妈妈是谁?”他突然质问。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他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成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下呈黄铜色,一下是金色,一下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复述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名字。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得先看顾着他,至少等到阿骏回来。杰森,安排一下,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乱跑吧!”“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手重重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舒适又温暖,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暖透。但我无法违逆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郁冷暗的走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就把我放在他肩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语调不带怨气,打着我走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有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中。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有男人的汗味,有潮湿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的味道。墙旁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骨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栘开,油脂正一滴滴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哪,博瑞屈,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面包,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乳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乳酪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骨的肉上割起够一个成年男人吃的分量。我毫不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乳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有棱有角的,脸的颜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有马、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为什么?”“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所以?”“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等到骏骑回来,决定拿他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这手拿的面包,又看看那手拿的乳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的左右为难,耸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身旁的桌面上,我尽可能把面包都塞进嘴里,移动身子好盯着肉看。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乳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乳酪放在厚厚一片面包上,张嘴大咬一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总算有个小孩就该高兴了,现在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塞整个厨房,这些男人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或杯子或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放在不靠桌边太近的地方,声音安静平稳,字句清晰。“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欠缺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话是这样说没错啦!”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匆匆用袖子一抹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储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肩膀,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抬起我的脸朝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乳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径自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 -->>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此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远远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当时瞻远家族是从海上发动攻击的外岛人,是出身于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岸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仅存的也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取者”或许家族内命名的传统也就是从他开始,后代子女的人生和为人处事都会受到自己名字的形塑。民间信仰认为这些名字是以魔法缔系于新生儿身上,王室的子裔绝不会违叛他们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名字穿越火焰、浸透海水、送进风中,缔系加诸这些上天拣选的孩子。他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这是个美丽的幻想,也许以前曾经有过这种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光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我的笔迟疑蹒跚,从指节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画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本身就是件徒劳无益的事。我不知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是否每一页都会泄漏出我以为早就消亡不存的苦涩之情。我认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疗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纸张,一个受伤男孩的血就随着来自大海的墨水汩汩流,最终使我疑心是否每一个仔细写出的黑色字母都是一道疤痂,底下藏着某道腥红的久远伤口。
以前,每当讨论到写作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我因此说服自己,认为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而且有助于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是唤醒我自己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否则就不得不重新思索把我变成如今这个人的那些事物。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想向谁解释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依然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6岁的时候,6岁之前则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道空白的鸿沟,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什么都没有,但从那天起一切就突然开始了,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我是从自己脑海中回忆起那一切,还是从别人的一再讲述中听来的?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役、大批大批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这个故事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了太多遍,因此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实际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是因为一个6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如此完整,是由于“精技”所引致的整体鲜明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是非常可能。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生理性的:天光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我的命运。那只手是毫无商量余地的,就像那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那双扇木门不只是在一个6岁小男孩的眼中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陌生,虽然现在我想不出当时我会觉得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是熟悉的。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黑铁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所不曾看过的。我记得雪水泥泞浸透了我的衣服,我的双脚双腿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段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步行过,也不记得有被人背抱着。不,一切都在那里开始,就在那巨大的双扇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
那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可以这样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不是从门里面发出来的,而是在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爸爸,求求你。”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我有看到任何人。我确定自己没有努力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出“妈妈、妈妈”我只是站在那里,像个观众,听见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然后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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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像开门的人是家仆,但并非如此。不,记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伹并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训练有素的怀疑眼光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后背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仔递给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不带批评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于是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他父亲从来没说过半个宇、没给过一毛钱、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说,他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仔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就我记得是没怎么受伤,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噘,不是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资讯好确切回报给长官。
“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的步伐踩踏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加注这个头街的时候也没回头。“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至少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守卫看了愈走愈远的老人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弯身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扇依然紧闭着对抗寒冬;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并有雕刻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一两下把头发抚平,但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良好印象,还是因为只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称头点,这我就无从得知了。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关上背后的门。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这间房间则很暖;先前那些房间空荡无人,这房间则充满活力。我记得房里有很多家具,有毡毯、有帷幔,架子上满是木牍和卷轴,还有杂乱堆放的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又舒适的房间都是这样。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里充满暖意和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紧皱着眉俯身研究摊在面前的一叠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因此我得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有一小段时间,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然后他神色一亮,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觉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黑色短胡子,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紧紧绷住衬衫的布料,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也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愈来愈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满像阿骏的,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守卫没回答,那男人当然也不预期他会回答。他继续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下一项指令。十足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6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说。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黑色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
“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7年。是了,没错,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开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妈妈是谁?”他突然质问。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他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成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下呈黄铜色,一下是金色,一下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复述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名字。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得先看顾着他,至少等到阿骏回来。杰森,安排一下,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乱跑吧!”“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手重重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舒适又温暖,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暖透。但我无法违逆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郁冷暗的走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就把我放在他肩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语调不带怨气,打着我走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有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中。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有男人的汗味,有潮湿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的味道。墙旁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骨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栘开,油脂正一滴滴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哪,博瑞屈,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面包,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乳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乳酪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骨的肉上割起够一个成年男人吃的分量。我毫不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乳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有棱有角的,脸的颜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有马、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为什么?”“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所以?”“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等到骏骑回来,决定拿他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这手拿的面包,又看看那手拿的乳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的左右为难,耸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身旁的桌面上,我尽可能把面包都塞进嘴里,移动身子好盯着肉看。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乳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乳酪放在厚厚一片面包上,张嘴大咬一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总算有个小孩就该高兴了,现在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塞整个厨房,这些男人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或杯子或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放在不靠桌边太近的地方,声音安静平稳,字句清晰。“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欠缺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话是这样说没错啦!”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匆匆用袖子一抹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储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肩膀,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抬起我的脸朝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乳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径自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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