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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喜欢就是喜欢,那跟有没有见过面,已经完全没有关联了。”我说。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虽然我常常把事情搞得很复杂,可是至少我可以确定自己在想什么。喜欢巧巧吗?如果不喜欢,当初我不会跟阿潘他们视车去台中要见她;如果不喜欢,我不会一次又一次,盲目地到台北去,只为了见她一面;如果不喜欢巧巧,我就会考虑一直对我很有感情的素卿,试着跟她交往;如果不喜欢巧巧如果不喜欢巧巧,我就不会如此在意她留给我的话多疑点,到了最后还借着送教授去开会的烂理由,用一百四十公里的时速,在这里狂飙,只为了要说一句“生日快乐”了。
“我确定我喜欢她。”我又重复了一次,然后告诉她,我约了巧巧下午见面,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索卿有点讶异。
“不见不散。”
电话那头的她想了想,然后才说:“嗯,我现在没跟巧巧在一起,刚刚她打电话给我时,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现在我打给她,再确定一下。”
本来我想问素卿,她要去确定些什么,可是素卿又问我了:“阿遥,你认为这么做值得吗?”
咬着牙,我已经不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
“你认为喜欢一个人,需要考虑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吗?”我说。
爱情依赖的不是费心安排,即使用心良苦却成空,至少我爱你,我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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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上电话没再响过,一个半小时前,素卿最后对我说,既然已经跟巧巧约了,那就安心赴约吧,相信巧巧会给我一个交代的。
“她不会在临出国前还给你一个谜题,所以你就放心赴约吧,不过,不管结局是什么,希望你都能够平静去面对,好吗?”
谁能知道爱情的结局是什么?我对真相已经没有兴趣了,只想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以来,我跟巧巧会始终擦肩而过而已。
电吉他的音乐声在密闭的车厢里面环绕着,高亢,而且激昂,但是却非常哀伤。我没有理会已经睡到半躺下去的教授,迳自把音乐开大声,听着沉重的曲调,嘴里轻轻跟着哼唱。
下了高速公路之后,我停在路边翻了一下地图,然后开到政大校门口,把教授叫醒。教授搓搓眼睛,抓了那叠报告资料在手上,又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这才下车。
“教授,你在哪里演讲?我先去把车停好,然后再过来找你。”我靠在车窗边问。
“啧啧这个嘛”教授一副迷惑的样子,原来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演讲的地方。
“那没关系,教授您先进去,我待会问问别人,相信总会找到的。”交代了两句话之后,我不想浪费仅存的时间,车子在校门口直接回转,把刚睡醒,还朦胧中的教授丢在路边,我直接飙离政大。
离开政大之后,我把音乐开到最大声,一路紧咬着牙关,朝公馆飙过来。因为走的是罗斯福路,所以公馆商圈在我对面车道,而车上时钟显示时间已经是一点四十八分,距离约期只剩下十二分钟,我还要找停车位,还要走过去才行。
如果因为一点点的差错,让我错失了这次见面的机会,我们还会有见面的可能吗?我可以不看巧巧的过往,因为那些我不曾参与。对于这段时间以来种种的问题,在我无视交通规则,直接回转时,已经通通抛出车外,我不想计较为什么,因为没有必要,因为这一次,巧巧终于亲口对我说了:“不见不散”
以前我以为,见了面,非常熟悉的女孩都可能没有感觉了,更何况是素未谋面的网友?
但是我不知道,网友可以变成现实中的朋友,可以有很多网路之外的交流,所以我才会跟素卿如此熟稔,才会这样让巧巧走进我的生活里。
原来网友可以从那个城市,来到我的城市,可以去我去过的那些地方,可以一起讨论韩柳之间的异同,也可能参加同一次网聚,甚至承诺,为我煮一杯咖啡。
我想跟巧巧说:“生日快乐,你放心出国去游学,只要你想回来,我就会在这里,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去逢甲麦当劳;我会告诉你,逢甲金石堂的小说摆在哪里,甚至逢甲的网咖哪一家最便宜,然后你还我那杯欠我的咖啡,我再带你去所有我走过的地方,别再当一只囚鸟。”
想着想着,宾士车在一家福州包的店门口停下,我下了车,递了一张五百元钞票给老板,对一脸诧异的老板说:“我买五百元福州包,拜托店门借我停一下,我十分钟之后马上回来!”
我曾经在这条路上奔跑过,那是一个阴天,后来还下起大雨,曾经我幻想着可以在那样的阴雨天气中见到巧巧,甚至为她撑伞。但是结果终究和我想像的不同,虽然此刻我同样衣衫尽湿,可是却是因为狂奔的缘故,所以出了一身的大汗。
为了怕奔跑时眼镜掉落,我还把眼镜摘下来,一手拿着眼镜,一手拿着手机,往金石堂的方向冲刺。
已经用尽了整颗心去对待之后,我们再不要求要爱得精采,要的只是一次机会,只是一次机会,我想对巧巧说:“生日快乐,我喜欢你。”
两点零四分,我攀在金石堂的楼梯边喘气,艳阳差点让我晒晕了头,口干舌燥的我,舔了一下嘴唇,举目四顾,没有巧巧的身影。
我打了一通电话,想再确定一次,但是没想到巧巧的手机已经不通了。为什么呢?担心着是否是我的手机有问题,我还拨了一通电话给怪兽,他坐在我的研究室外面,自己吃了两大碗豆花之后,很可怜地回材料研究室去做实验,这表示我的手机没有问题。
那么,巧巧呢?为什么总是在紧要关头,这女人的手机就会打不通呀?我差点没有喊出来,只好很无奈地坐在阶梯上等待着。
太阳让我几乎睁不开眼来,汗水从我的脸颊滑落,今天出门前我没有任何准备,所以身上穿的是一件普通的上衣,还有一件黑色牛仔裤,汗水已经把土黄色的上衣湿成深褐色,从我脸上滑落的汗滴,有的滴在我手上,有的滴到阶梯上,更有的直接沿着脖子,流到了背上。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可以在这里被蒸发,只求老天爷让那女孩出现。
等待的二十分钟里,我不时抬头,看看行经的人群中,有没有在中正纪念堂照了半身照的那女孩,可是却没有,心里担心着复州包店的老板会不会开始不耐烦,拿着福州包往教授的宾士车上面砸。
一直待到了两点半,我忍不住站起来活动筋骨,眼镜擦了又擦,把脸上的汗抹到衣袖上,可是不断冒出来的汗水,却总让我刚刚戴上去的眼镜又滑下来。
我祷告着,乞求老天爷给我一次机会,巧巧说过要不见不散的,不见不散的,不计较一切问题的,只要让我见她一面就好。
每一群经过的人群,我都会仔细地看,.每一辆停在金石堂外面的车,我都会盯着下车的乘客。就这样不断移动着视线,直到一部计程车停在我正前方时,我才停止转动眼睛,那时,我忘了一身的汗,一身的热,只觉得冷,脑袋很冷,心,也很冷。
“我说过,这样坚持的结果,只会让结果更加难堪,更加悲伤。”说话的女孩很高,一脸清秀,今天同样没戴眼镜。
“为什么?”我失神地问。
为什么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跟我见面的人,都从原本约定的巧巧,变成最后的素卿呢?
素卿没说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已无话可说。颓然坐倒,我瘫在阶梯上面,素卿拨了一下她穿着的长裙,陪着我坐不来,从她的皮包中,拿出一张照片。
又是照片,一张巧巧与素卿的大头贴,让我初次感受到那神秘的女孩,眉宇间隐约的忧郁;一张中正纪念堂前面的半身照片,那女孩即使笑着,同样没有失去忧愁的神韵。
而素卿递给我的这一张,则让所有的谜题都豁然而解,我终于知道,巧巧的忧郁是为什么,那些我们始终擦肩而过的原因,那些她自嘲为囚鸟的理由,那些真相底下的一切,终于残酷地呈现在我眼前。
背景同样是中正纪念堂,巧巧穿着的服装,还是跟那张半身照片一样,浅灰色的衬衫,合身的剪裁,一件黑色的长裙,和一个提在手上的,深褐色的小包包。
这张照片中的巧巧没有笑容,只有眼神透露出深邃的忧伤。女孩,坐在一台银白金属框架的轮椅上,那金属冰冷的光,映得巧巧一身黯淡颜色的服装,更加令人心疼。
囚禁着你的是冰冷的金属,囚禁着我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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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群大陆老学者包围着的教授,早已忘了我的存在,当他被簇拥着到台北圆山饭店去吃饭的时候,这才想起我的存在,赶快跟别人借了电话,打电话回系办去找助教,又请助教联络我,叫我自己先回台中。
不过没关系,因为其实我也忘了我开的宾士车是教授的,那天,我自己一个人,缓慢地开车出了台北市区,上了三号国道,一路开到清水休息站的时候,把五百元的福州包,全部用力扔到了护栏外面,对着的,是傍晚时分,凄迷而华丽的海线景致。
素卿给了我一张巧巧的照片,说明了一切,然后给我一卷dv带子。
“这是什么?”我问。
“本来,是过几天我要拿给你的东西,不过既然你急着要来,那我就只好现在给你了。”她说。
我问素卿,为什么巧巧不愿见我。
“看了照片之后,难道你还不懂吗?谁希望自己是坐着轮椅,去见自己最心爱的人呢?”素卿说。
拿到照片的刹那间,我是万万不敢相信的,没想到这竟是最后的答案。我说我不敢相信,一直以来,让我感觉热情活泼的巧巧,怎么可能会是一个残障人士呢?行动不便的她,要怎样挥洒她活力的生命呢?
“其实,巧巧在现实生活中是个很平静的人,她不像在网路上那样活泼热情。”索卿看着我手上的照片,慢慢告诉我,第三个女孩的故事。
“我们认识了很多年,虽然我对她的了解终究不够多,但是至少有一些我可以告诉你的:巧巧的个性很好强,不喜欢服输,可是她的手脚她的身体让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个性,所以她在文字的世界中,转移自己的情绪,所以她在不用走出门的网路世界中,投注自己的热情。所以当她认识了一个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你时,你可以想像,她对你有多么倾心跟崇拜,甚至会疯狂地追着你的脚步,想跟你一样,去经历你所经过的世界。”
我想像着巧巧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动的模样,那些她与我高谈阔论的文学篇章,那些她崇拜的历史人物,还有我曾跟她聊起的,我说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去任何一个我能走到的地方,因为我不在乎其他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可以束缚我的。
我想像着,想像着,想像着巧巧在听我这样说时,低头看着自己坐在轮椅上时的神情与心情,原来,除了她家人对她的过分关注之外,她会成为一只囚鸟,是因为她被自己身上的障碍所束缚住了,也原来,因为这些束缚,所以她才始终提不起勇气来跟我见面。
一切的真相,是巧巧的行动不便,而这些原因,才让她没有勇气与我做最直接的接触。
“我可以问原因吗?关于她的身体”
“肌肉萎缩症,详细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手脚的肌肉没办法像一般人一样有力,行走或提重物,对她来说都很困难。”素卿带点怅然地说。
“我可以去学校找她吗?可不可以带我去?就算我们不打照面也没关系,让我远远看她一眼,好不好?’’我问素卿时,听见自己的哽咽。
素卿叹了一口气,声音很低地回答我:“抱歉,恐怕不行。”
她说,今天早上巧巧压根没去考试,因为一大早,巧巧的母亲就来宿舍接她了,我传手机讯息时,巧巧人在往桃园的车上,她一到桃园就立刻打电话给我,所以当时她吞吞吐吐地约了我不见不散之后,立刻打给素卿,要素卿代替她,拿这卷早已预录好的dv带子来给我。
“我去桃园找她!”我很激动地站起身来,素卿却一把拉住了我。
“现在已经三点多了,她这时间,应该已经在机场了。”
“机场?”
“对不起巧巧也不想欺骗你,我要她拿出勇气来,至少这最后一次,跟你见个面之后再走,可是”说到这里,素卿已经掩面而泣。
握紧了手上的dv带子,我甚至连站立都有困难,刚刚一股气这时消散得无影无形,整个人再一次颓然地瘫下来,蹲在阶梯上,只能把头埋在膝盖间。
为什么呢?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会在意这些的人,为什么却不愿给我一次机会呢?到了最后一天,最后一次,亲口答应了我不见不散之后,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
巧巧不会再给我答案了,而素卿也不可能代替巧巧说什么了,我很用力地挥拳捶打地上的阶梯,痛吗?永远比不上内心的痛的。
素卿抓住了我的手,哭着对我说,要我不要生气,不要责怪巧巧。
“不怪她,我早已不怪她。”我在心里,这样回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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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喜欢素卿给你起的绰号,她老是喜欢叫你‘诗人’,对吧?”巧巧笑着对我说。
她坐在床上,摄影机自己拿着,对我摆了一个很可爱的笑脸。
“今天下午,我请大家去吃冰,好换来两个小时的安静,让我可以在这里对你说些话,不过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讲出两个小时的话来,你不介意我对着镜头发呆吧?”
画面有点摇晃,巧巧把摄影机的摄影镜头拉远,于是我看见她穿着粉红色的休闲服,摄影机应该是被安置在床边的柜子上,她坐回原位,开始对着镜头说话。
“我是苏巧瑜,大家都叫我巧巧,我喜欢一个男孩,一个大我三岁的男孩,是你,康定遥。
“喜欢一个人有很多原因,喜欢一个人也可以有很多表达方式,我喜欢这个男孩,是因为他的文采,因为他对自由的理念,与我相同,是因为他对我很好。虽然我冷的时候,他没有把外套披在我身上,我饿的时候,他没有端一碗热腾腾的泡面来给我,可是他会问我今天上课累不累,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课需要他帮忙的,当他忙着做专题时,会问我,晚上要不要我陪他。
“喜欢一个人,未必需要见过他的面,对吗?”
巧巧挪动了一下身子,拿出一张纸片来,秀到镜头前,做个特写之后又收回去。
“一张发票,台中逢甲麦当劳,我买了一杯可乐、一份薯条,好心的店员要我先坐好,然后愿意为我端过来,不过我拒绝了,如果我连这样一点东西都要人家帮我忙,那我以后怎么端一杯咖啡到你面前呢?”
她把发票在手上卷弄着,神色从喜悦转为黯淡。
“阿遥,我还有机会端这杯咖啡给你吗?还有机会吗?”
我的心很沉重,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画面,怕,怕一个分神,眼泪就会失去控制。
“如果按照原本的安排,dv带子会是由索卿交给你的,而你看到这些画面、听到我说话时,我人应该已经到了洛杉矶,我爸爸的公司了。抱歉,没想到最后,我还是没有勇气见你,我的脚的事情,索卿应该也会告诉你吧?”
“行动不方便的我,不可能陪着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因为,有些地方,你的脚可以走得到,轮椅却不行。”
轻轻擦去了眼泪,巧巧微咬着下唇,继续说道:“所以,我是一只囚鸟,一只被家人,也被自己所囚禁的囚鸟,许多事情,都因为这双腿的关系,我不能做、不能说,甚至,也不能爱。如果可以,我想要跟每一次来台北的你见面,如果可以,那次下台中,我不会一个人去住饭店。‘如果可以’,就表示着这些其实都不可以。我知道你不是个会在意我残障的人,可是你不在意,我却不行,懂吗?问题出在我自己,你是值得女孩付出感情的人,我希望我是那个幸运儿,时间对了,地点也对了,发生的事情也对了,可是,我不是你的天使,于是一切就错了。”
“我想是你的天使,我以为我可以是你的天使,每次有机会见到你时,我总是这样告诉我自己,说我可以,可是一旦低下头来,看见自己的残缺,我就知道,我不过是个没有翅膀的天使罢了。没有翅膀,那算什么天使?那是负担,是负担。”
巧巧缩成了一团,缩在床角。我伸出手,却无法给她一个拥抱。
过了许久,她方才努力止住哭泣,静静地看着镜头,用很轻细,但是清晰的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到你身旁,煮一杯你爱喝的咖啡,可是我没有翅膀,所以即使我懂你要的天堂,我依然不是你的天使。”
“我们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所以不会因为我喜欢你,而你也喜欢我,就可以让世界为你我而改变,时间快到了的时候,灰姑娘依旧要回到她原来的世界去,心诚,未必则灵。
“定遥,对不起,请接受我在这里对你说这句话,真的,对不起,虽然,我爱你。”
这是真实的世界,这是真实的爱情,所以,心诚,未必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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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在我把dv摄影机还给阿潘之后,才算真正地结束。尽管那天在清水休息站,我已经流了一次眼泪,然而后来每看一次那卷带子,却总忍不住要再哭一次,而我也才发觉,原来自己是个这么爱哭的人。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直到阿潘他朋友来跟他催着要回那台dv摄影机为止,我也才终于肯踏出这栋房子,到学校去上课。
他们都没有安慰我什么,大家认识这么久了,也都知道我不是一个需要人家安慰的人,事情过了一段时间,我应该会慢慢康复。所以也不敢让他们等太久,一个星期之后,我就拿着那颗烂排球,问怪兽要不要去打躲避球。
“妈了个西瓜,终于肯当正常人了吗?”阿潘丢下电视遥控器,笑着问我。
“老头,准备让我再打爆一次你的鼻子吧!”怪兽也很开心。
“唉,生命真是无止尽的轮回,阁下要保重。”我老弟则穿着一表人才,正要去跟不晓得哪个学校的辣妹约会,大概又是要练习日文的样子。
台中依旧是惯有的艳阳天,我们在公寓外面的停车场玩球,住了这么多年,这条街上的停车位从来没有停满过,我们也还一直在这里打球,从来没有被人赶过。
暑假快要来临之前,我很用心地爱过一个人,终于打破了连续拒绝女孩的纪录,在第四十九人上终止这项不光荣的纪录,怪兽说,没想到这个夏天会发生这么多事情,我说我也没想到,然后又躲过了他一球。
准真正懂了爱情呢?我们三个都不懂,所以我们都受了伤,拒绝别人,或者被人拒绝,当我们总算了解天使真的很难寻找时,伤口都已经形成。
阿潘有时候还会跟莹莹联络,毕竟他网路上那个文学板,莹莹还是忠实读者之一,我和素卿偶尔也会上去看看,甚至发表一些文章。
有些人还在,有些人已经离开,我们曾经在虚幻不实的世界中,伸出了手,去做现实上的接触之后,才明白这就是人生,而这人生其实有很多不如意的结局,心诚,未必则灵。
素卿在前两天打了一通电话给我,说这个暑假没有巧巧在,她非常无聊,想到我说过,我是一个只要脚走得到的地方,就会走过去看看的那种人,所以过阵子想约我到处去玩,问我方不方便,我答应了之后,她还特别交代我,绝对不可以带怪兽一起去。
“怎么,不想跟他见面吗?”
“当然,那个讨人厌又没水准的家伙。”她娇嗔一声。
“没有这么严重吧,恩恩怨怨的,干嘛一直计较下去呢?”我说,大不了我尽量避免让她跟怪兽照面就是了。
这件事情,我在打球时忽然想到,马上对怪兽说了,他很激动地把球丢向我的脑袋,嚷着:“什么玩意儿!她敢来,看我不一球砸烂她的丑眼镜!”
哈哈大笑声中,有一阵很凉快的风吹过来,这是一个很棒的夏天,我们都懂了一些人生的道理,那是研究<三国演义,或者燃烧奇怪的塑胶板也无法领悟的。
胡思乱想中,我又被怪兽一球打中脑袋,不过这次好一点,只打中后脑勺。阿潘赶紧把我拉到旁边坐下,我则拉住又紧张得要去买卫生纸的怪兽。
“拜托,我没那么脆弱好不好?痛一下而已,不会死人的。”我说。
我还喜欢巧巧吗?当然,没有不喜欢的理由,虽然她人在洛杉矶,虽然洛杉矶对我来说跟火星一样远,可是她总还是有机会回来的。
我的手机号码没有改变过,我的bbs帐号也还会在,我的e-mail信箱会一直使用下去,我都还会是这个我,只要她还是那个她。
“人的一生哪,没有什么好过不去的,如果有的话,大概就是痛吧!”我对他们两个说:“不过那种真正的痛,不是这种痛在脑袋上的,是痛在心里面的。”
转头看看他们两个,阿潘在挖鼻孔,怪兽在搓汗垢,我笑了一笑,望着远远的天空,觉得这几句话,仿佛可以传到洛杉矶,给我的天使听到似的,而风,依旧轻徐。
故事真的结束了吗?如果我还是我,而你还是你的话
; “所以喜欢就是喜欢,那跟有没有见过面,已经完全没有关联了。”我说。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虽然我常常把事情搞得很复杂,可是至少我可以确定自己在想什么。喜欢巧巧吗?如果不喜欢,当初我不会跟阿潘他们视车去台中要见她;如果不喜欢,我不会一次又一次,盲目地到台北去,只为了见她一面;如果不喜欢巧巧,我就会考虑一直对我很有感情的素卿,试着跟她交往;如果不喜欢巧巧如果不喜欢巧巧,我就不会如此在意她留给我的话多疑点,到了最后还借着送教授去开会的烂理由,用一百四十公里的时速,在这里狂飙,只为了要说一句“生日快乐”了。
“我确定我喜欢她。”我又重复了一次,然后告诉她,我约了巧巧下午见面,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索卿有点讶异。
“不见不散。”
电话那头的她想了想,然后才说:“嗯,我现在没跟巧巧在一起,刚刚她打电话给我时,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情,现在我打给她,再确定一下。”
本来我想问素卿,她要去确定些什么,可是素卿又问我了:“阿遥,你认为这么做值得吗?”
咬着牙,我已经不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
“你认为喜欢一个人,需要考虑值得不值得的问题吗?”我说。
爱情依赖的不是费心安排,即使用心良苦却成空,至少我爱你,我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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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上电话没再响过,一个半小时前,素卿最后对我说,既然已经跟巧巧约了,那就安心赴约吧,相信巧巧会给我一个交代的。
“她不会在临出国前还给你一个谜题,所以你就放心赴约吧,不过,不管结局是什么,希望你都能够平静去面对,好吗?”
谁能知道爱情的结局是什么?我对真相已经没有兴趣了,只想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以来,我跟巧巧会始终擦肩而过而已。
电吉他的音乐声在密闭的车厢里面环绕着,高亢,而且激昂,但是却非常哀伤。我没有理会已经睡到半躺下去的教授,迳自把音乐开大声,听着沉重的曲调,嘴里轻轻跟着哼唱。
下了高速公路之后,我停在路边翻了一下地图,然后开到政大校门口,把教授叫醒。教授搓搓眼睛,抓了那叠报告资料在手上,又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这才下车。
“教授,你在哪里演讲?我先去把车停好,然后再过来找你。”我靠在车窗边问。
“啧啧这个嘛”教授一副迷惑的样子,原来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演讲的地方。
“那没关系,教授您先进去,我待会问问别人,相信总会找到的。”交代了两句话之后,我不想浪费仅存的时间,车子在校门口直接回转,把刚睡醒,还朦胧中的教授丢在路边,我直接飙离政大。
离开政大之后,我把音乐开到最大声,一路紧咬着牙关,朝公馆飙过来。因为走的是罗斯福路,所以公馆商圈在我对面车道,而车上时钟显示时间已经是一点四十八分,距离约期只剩下十二分钟,我还要找停车位,还要走过去才行。
如果因为一点点的差错,让我错失了这次见面的机会,我们还会有见面的可能吗?我可以不看巧巧的过往,因为那些我不曾参与。对于这段时间以来种种的问题,在我无视交通规则,直接回转时,已经通通抛出车外,我不想计较为什么,因为没有必要,因为这一次,巧巧终于亲口对我说了:“不见不散”
以前我以为,见了面,非常熟悉的女孩都可能没有感觉了,更何况是素未谋面的网友?
但是我不知道,网友可以变成现实中的朋友,可以有很多网路之外的交流,所以我才会跟素卿如此熟稔,才会这样让巧巧走进我的生活里。
原来网友可以从那个城市,来到我的城市,可以去我去过的那些地方,可以一起讨论韩柳之间的异同,也可能参加同一次网聚,甚至承诺,为我煮一杯咖啡。
我想跟巧巧说:“生日快乐,你放心出国去游学,只要你想回来,我就会在这里,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去逢甲麦当劳;我会告诉你,逢甲金石堂的小说摆在哪里,甚至逢甲的网咖哪一家最便宜,然后你还我那杯欠我的咖啡,我再带你去所有我走过的地方,别再当一只囚鸟。”
想着想着,宾士车在一家福州包的店门口停下,我下了车,递了一张五百元钞票给老板,对一脸诧异的老板说:“我买五百元福州包,拜托店门借我停一下,我十分钟之后马上回来!”
我曾经在这条路上奔跑过,那是一个阴天,后来还下起大雨,曾经我幻想着可以在那样的阴雨天气中见到巧巧,甚至为她撑伞。但是结果终究和我想像的不同,虽然此刻我同样衣衫尽湿,可是却是因为狂奔的缘故,所以出了一身的大汗。
为了怕奔跑时眼镜掉落,我还把眼镜摘下来,一手拿着眼镜,一手拿着手机,往金石堂的方向冲刺。
已经用尽了整颗心去对待之后,我们再不要求要爱得精采,要的只是一次机会,只是一次机会,我想对巧巧说:“生日快乐,我喜欢你。”
两点零四分,我攀在金石堂的楼梯边喘气,艳阳差点让我晒晕了头,口干舌燥的我,舔了一下嘴唇,举目四顾,没有巧巧的身影。
我打了一通电话,想再确定一次,但是没想到巧巧的手机已经不通了。为什么呢?担心着是否是我的手机有问题,我还拨了一通电话给怪兽,他坐在我的研究室外面,自己吃了两大碗豆花之后,很可怜地回材料研究室去做实验,这表示我的手机没有问题。
那么,巧巧呢?为什么总是在紧要关头,这女人的手机就会打不通呀?我差点没有喊出来,只好很无奈地坐在阶梯上等待着。
太阳让我几乎睁不开眼来,汗水从我的脸颊滑落,今天出门前我没有任何准备,所以身上穿的是一件普通的上衣,还有一件黑色牛仔裤,汗水已经把土黄色的上衣湿成深褐色,从我脸上滑落的汗滴,有的滴在我手上,有的滴到阶梯上,更有的直接沿着脖子,流到了背上。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我可以在这里被蒸发,只求老天爷让那女孩出现。
等待的二十分钟里,我不时抬头,看看行经的人群中,有没有在中正纪念堂照了半身照的那女孩,可是却没有,心里担心着复州包店的老板会不会开始不耐烦,拿着福州包往教授的宾士车上面砸。
一直待到了两点半,我忍不住站起来活动筋骨,眼镜擦了又擦,把脸上的汗抹到衣袖上,可是不断冒出来的汗水,却总让我刚刚戴上去的眼镜又滑下来。
我祷告着,乞求老天爷给我一次机会,巧巧说过要不见不散的,不见不散的,不计较一切问题的,只要让我见她一面就好。
每一群经过的人群,我都会仔细地看,.每一辆停在金石堂外面的车,我都会盯着下车的乘客。就这样不断移动着视线,直到一部计程车停在我正前方时,我才停止转动眼睛,那时,我忘了一身的汗,一身的热,只觉得冷,脑袋很冷,心,也很冷。
“我说过,这样坚持的结果,只会让结果更加难堪,更加悲伤。”说话的女孩很高,一脸清秀,今天同样没戴眼镜。
“为什么?”我失神地问。
为什么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跟我见面的人,都从原本约定的巧巧,变成最后的素卿呢?
素卿没说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已无话可说。颓然坐倒,我瘫在阶梯上面,素卿拨了一下她穿着的长裙,陪着我坐不来,从她的皮包中,拿出一张照片。
又是照片,一张巧巧与素卿的大头贴,让我初次感受到那神秘的女孩,眉宇间隐约的忧郁;一张中正纪念堂前面的半身照片,那女孩即使笑着,同样没有失去忧愁的神韵。
而素卿递给我的这一张,则让所有的谜题都豁然而解,我终于知道,巧巧的忧郁是为什么,那些我们始终擦肩而过的原因,那些她自嘲为囚鸟的理由,那些真相底下的一切,终于残酷地呈现在我眼前。
背景同样是中正纪念堂,巧巧穿着的服装,还是跟那张半身照片一样,浅灰色的衬衫,合身的剪裁,一件黑色的长裙,和一个提在手上的,深褐色的小包包。
这张照片中的巧巧没有笑容,只有眼神透露出深邃的忧伤。女孩,坐在一台银白金属框架的轮椅上,那金属冰冷的光,映得巧巧一身黯淡颜色的服装,更加令人心疼。
囚禁着你的是冰冷的金属,囚禁着我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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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群大陆老学者包围着的教授,早已忘了我的存在,当他被簇拥着到台北圆山饭店去吃饭的时候,这才想起我的存在,赶快跟别人借了电话,打电话回系办去找助教,又请助教联络我,叫我自己先回台中。
不过没关系,因为其实我也忘了我开的宾士车是教授的,那天,我自己一个人,缓慢地开车出了台北市区,上了三号国道,一路开到清水休息站的时候,把五百元的福州包,全部用力扔到了护栏外面,对着的,是傍晚时分,凄迷而华丽的海线景致。
素卿给了我一张巧巧的照片,说明了一切,然后给我一卷dv带子。
“这是什么?”我问。
“本来,是过几天我要拿给你的东西,不过既然你急着要来,那我就只好现在给你了。”她说。
我问素卿,为什么巧巧不愿见我。
“看了照片之后,难道你还不懂吗?谁希望自己是坐着轮椅,去见自己最心爱的人呢?”素卿说。
拿到照片的刹那间,我是万万不敢相信的,没想到这竟是最后的答案。我说我不敢相信,一直以来,让我感觉热情活泼的巧巧,怎么可能会是一个残障人士呢?行动不便的她,要怎样挥洒她活力的生命呢?
“其实,巧巧在现实生活中是个很平静的人,她不像在网路上那样活泼热情。”索卿看着我手上的照片,慢慢告诉我,第三个女孩的故事。
“我们认识了很多年,虽然我对她的了解终究不够多,但是至少有一些我可以告诉你的:巧巧的个性很好强,不喜欢服输,可是她的手脚她的身体让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个性,所以她在文字的世界中,转移自己的情绪,所以她在不用走出门的网路世界中,投注自己的热情。所以当她认识了一个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你时,你可以想像,她对你有多么倾心跟崇拜,甚至会疯狂地追着你的脚步,想跟你一样,去经历你所经过的世界。”
我想像着巧巧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动的模样,那些她与我高谈阔论的文学篇章,那些她崇拜的历史人物,还有我曾跟她聊起的,我说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去任何一个我能走到的地方,因为我不在乎其他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可以束缚我的。
我想像着,想像着,想像着巧巧在听我这样说时,低头看着自己坐在轮椅上时的神情与心情,原来,除了她家人对她的过分关注之外,她会成为一只囚鸟,是因为她被自己身上的障碍所束缚住了,也原来,因为这些束缚,所以她才始终提不起勇气来跟我见面。
一切的真相,是巧巧的行动不便,而这些原因,才让她没有勇气与我做最直接的接触。
“我可以问原因吗?关于她的身体”
“肌肉萎缩症,详细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手脚的肌肉没办法像一般人一样有力,行走或提重物,对她来说都很困难。”素卿带点怅然地说。
“我可以去学校找她吗?可不可以带我去?就算我们不打照面也没关系,让我远远看她一眼,好不好?’’我问素卿时,听见自己的哽咽。
素卿叹了一口气,声音很低地回答我:“抱歉,恐怕不行。”
她说,今天早上巧巧压根没去考试,因为一大早,巧巧的母亲就来宿舍接她了,我传手机讯息时,巧巧人在往桃园的车上,她一到桃园就立刻打电话给我,所以当时她吞吞吐吐地约了我不见不散之后,立刻打给素卿,要素卿代替她,拿这卷早已预录好的dv带子来给我。
“我去桃园找她!”我很激动地站起身来,素卿却一把拉住了我。
“现在已经三点多了,她这时间,应该已经在机场了。”
“机场?”
“对不起巧巧也不想欺骗你,我要她拿出勇气来,至少这最后一次,跟你见个面之后再走,可是”说到这里,素卿已经掩面而泣。
握紧了手上的dv带子,我甚至连站立都有困难,刚刚一股气这时消散得无影无形,整个人再一次颓然地瘫下来,蹲在阶梯上,只能把头埋在膝盖间。
为什么呢?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会在意这些的人,为什么却不愿给我一次机会呢?到了最后一天,最后一次,亲口答应了我不见不散之后,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
巧巧不会再给我答案了,而素卿也不可能代替巧巧说什么了,我很用力地挥拳捶打地上的阶梯,痛吗?永远比不上内心的痛的。
素卿抓住了我的手,哭着对我说,要我不要生气,不要责怪巧巧。
“不怪她,我早已不怪她。”我在心里,这样回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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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喜欢素卿给你起的绰号,她老是喜欢叫你‘诗人’,对吧?”巧巧笑着对我说。
她坐在床上,摄影机自己拿着,对我摆了一个很可爱的笑脸。
“今天下午,我请大家去吃冰,好换来两个小时的安静,让我可以在这里对你说些话,不过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讲出两个小时的话来,你不介意我对着镜头发呆吧?”
画面有点摇晃,巧巧把摄影机的摄影镜头拉远,于是我看见她穿着粉红色的休闲服,摄影机应该是被安置在床边的柜子上,她坐回原位,开始对着镜头说话。
“我是苏巧瑜,大家都叫我巧巧,我喜欢一个男孩,一个大我三岁的男孩,是你,康定遥。
“喜欢一个人有很多原因,喜欢一个人也可以有很多表达方式,我喜欢这个男孩,是因为他的文采,因为他对自由的理念,与我相同,是因为他对我很好。虽然我冷的时候,他没有把外套披在我身上,我饿的时候,他没有端一碗热腾腾的泡面来给我,可是他会问我今天上课累不累,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课需要他帮忙的,当他忙着做专题时,会问我,晚上要不要我陪他。
“喜欢一个人,未必需要见过他的面,对吗?”
巧巧挪动了一下身子,拿出一张纸片来,秀到镜头前,做个特写之后又收回去。
“一张发票,台中逢甲麦当劳,我买了一杯可乐、一份薯条,好心的店员要我先坐好,然后愿意为我端过来,不过我拒绝了,如果我连这样一点东西都要人家帮我忙,那我以后怎么端一杯咖啡到你面前呢?”
她把发票在手上卷弄着,神色从喜悦转为黯淡。
“阿遥,我还有机会端这杯咖啡给你吗?还有机会吗?”
我的心很沉重,只能目不转睛地盯着画面,怕,怕一个分神,眼泪就会失去控制。
“如果按照原本的安排,dv带子会是由索卿交给你的,而你看到这些画面、听到我说话时,我人应该已经到了洛杉矶,我爸爸的公司了。抱歉,没想到最后,我还是没有勇气见你,我的脚的事情,索卿应该也会告诉你吧?”
“行动不方便的我,不可能陪着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因为,有些地方,你的脚可以走得到,轮椅却不行。”
轻轻擦去了眼泪,巧巧微咬着下唇,继续说道:“所以,我是一只囚鸟,一只被家人,也被自己所囚禁的囚鸟,许多事情,都因为这双腿的关系,我不能做、不能说,甚至,也不能爱。如果可以,我想要跟每一次来台北的你见面,如果可以,那次下台中,我不会一个人去住饭店。‘如果可以’,就表示着这些其实都不可以。我知道你不是个会在意我残障的人,可是你不在意,我却不行,懂吗?问题出在我自己,你是值得女孩付出感情的人,我希望我是那个幸运儿,时间对了,地点也对了,发生的事情也对了,可是,我不是你的天使,于是一切就错了。”
“我想是你的天使,我以为我可以是你的天使,每次有机会见到你时,我总是这样告诉我自己,说我可以,可是一旦低下头来,看见自己的残缺,我就知道,我不过是个没有翅膀的天使罢了。没有翅膀,那算什么天使?那是负担,是负担。”
巧巧缩成了一团,缩在床角。我伸出手,却无法给她一个拥抱。
过了许久,她方才努力止住哭泣,静静地看着镜头,用很轻细,但是清晰的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有一双翅膀,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到你身旁,煮一杯你爱喝的咖啡,可是我没有翅膀,所以即使我懂你要的天堂,我依然不是你的天使。”
“我们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所以不会因为我喜欢你,而你也喜欢我,就可以让世界为你我而改变,时间快到了的时候,灰姑娘依旧要回到她原来的世界去,心诚,未必则灵。
“定遥,对不起,请接受我在这里对你说这句话,真的,对不起,虽然,我爱你。”
这是真实的世界,这是真实的爱情,所以,心诚,未必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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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在我把dv摄影机还给阿潘之后,才算真正地结束。尽管那天在清水休息站,我已经流了一次眼泪,然而后来每看一次那卷带子,却总忍不住要再哭一次,而我也才发觉,原来自己是个这么爱哭的人。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直到阿潘他朋友来跟他催着要回那台dv摄影机为止,我也才终于肯踏出这栋房子,到学校去上课。
他们都没有安慰我什么,大家认识这么久了,也都知道我不是一个需要人家安慰的人,事情过了一段时间,我应该会慢慢康复。所以也不敢让他们等太久,一个星期之后,我就拿着那颗烂排球,问怪兽要不要去打躲避球。
“妈了个西瓜,终于肯当正常人了吗?”阿潘丢下电视遥控器,笑着问我。
“老头,准备让我再打爆一次你的鼻子吧!”怪兽也很开心。
“唉,生命真是无止尽的轮回,阁下要保重。”我老弟则穿着一表人才,正要去跟不晓得哪个学校的辣妹约会,大概又是要练习日文的样子。
台中依旧是惯有的艳阳天,我们在公寓外面的停车场玩球,住了这么多年,这条街上的停车位从来没有停满过,我们也还一直在这里打球,从来没有被人赶过。
暑假快要来临之前,我很用心地爱过一个人,终于打破了连续拒绝女孩的纪录,在第四十九人上终止这项不光荣的纪录,怪兽说,没想到这个夏天会发生这么多事情,我说我也没想到,然后又躲过了他一球。
准真正懂了爱情呢?我们三个都不懂,所以我们都受了伤,拒绝别人,或者被人拒绝,当我们总算了解天使真的很难寻找时,伤口都已经形成。
阿潘有时候还会跟莹莹联络,毕竟他网路上那个文学板,莹莹还是忠实读者之一,我和素卿偶尔也会上去看看,甚至发表一些文章。
有些人还在,有些人已经离开,我们曾经在虚幻不实的世界中,伸出了手,去做现实上的接触之后,才明白这就是人生,而这人生其实有很多不如意的结局,心诚,未必则灵。
素卿在前两天打了一通电话给我,说这个暑假没有巧巧在,她非常无聊,想到我说过,我是一个只要脚走得到的地方,就会走过去看看的那种人,所以过阵子想约我到处去玩,问我方不方便,我答应了之后,她还特别交代我,绝对不可以带怪兽一起去。
“怎么,不想跟他见面吗?”
“当然,那个讨人厌又没水准的家伙。”她娇嗔一声。
“没有这么严重吧,恩恩怨怨的,干嘛一直计较下去呢?”我说,大不了我尽量避免让她跟怪兽照面就是了。
这件事情,我在打球时忽然想到,马上对怪兽说了,他很激动地把球丢向我的脑袋,嚷着:“什么玩意儿!她敢来,看我不一球砸烂她的丑眼镜!”
哈哈大笑声中,有一阵很凉快的风吹过来,这是一个很棒的夏天,我们都懂了一些人生的道理,那是研究<三国演义,或者燃烧奇怪的塑胶板也无法领悟的。
胡思乱想中,我又被怪兽一球打中脑袋,不过这次好一点,只打中后脑勺。阿潘赶紧把我拉到旁边坐下,我则拉住又紧张得要去买卫生纸的怪兽。
“拜托,我没那么脆弱好不好?痛一下而已,不会死人的。”我说。
我还喜欢巧巧吗?当然,没有不喜欢的理由,虽然她人在洛杉矶,虽然洛杉矶对我来说跟火星一样远,可是她总还是有机会回来的。
我的手机号码没有改变过,我的bbs帐号也还会在,我的e-mail信箱会一直使用下去,我都还会是这个我,只要她还是那个她。
“人的一生哪,没有什么好过不去的,如果有的话,大概就是痛吧!”我对他们两个说:“不过那种真正的痛,不是这种痛在脑袋上的,是痛在心里面的。”
转头看看他们两个,阿潘在挖鼻孔,怪兽在搓汗垢,我笑了一笑,望着远远的天空,觉得这几句话,仿佛可以传到洛杉矶,给我的天使听到似的,而风,依旧轻徐。
故事真的结束了吗?如果我还是我,而你还是你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