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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叔,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李谨言笑道:“我虽然姓李,可李字前边还要冠个楼。”
李庆云眨眨眼,看着李谨言,随即一拍大腿,“侄子,三叔服了!”
李庆昌啊李庆昌,你这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老太爷若是知道谨言有这份能耐,还会一心想着谨丞,让他二哥绝后吗?
“三叔,我要办厂的事情,现在还只有几个人知道。”
“我晓得,你三叔不是嘴碎的人。”
“恩,我信得过三叔。现在这家厂子,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侄子有信心,把这家厂子做大,到时候,让洋人都用咱们的东西,三叔就等着数钱好了。”
李庆云摸着下巴,咂摸了两下嘴,他这侄子,口气可真够大,若是真有那一天,他李庆云这辈子,都值了!
“侄子,我这还有件事,”李庆云凑到李谨言耳边,低声道:“是关于你爹的……”
等李谨言和李庆云从雅座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李谨言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脑子里却乱成了一团。他万没有想到,李二老爷会将给郑大总统买的军火,自己藏了起来!
他这么做,不只是摆了郑怀恩一道,简直就是啪啪给了南方政府两巴掌!
明摆着说,既然南方政府对他不仁,也就别怪他李庆隆不义!用南方政府的钱买来的军火,却被运到北方,一藏就是一年多,至今没有走漏风声,这其中要花费多少心思,耗费多少人力财力,李谨言想想就咂舌!
这李二老爷,当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怎么会轻易就给人害死了?是谁害死的他?又是怎么动的手?虽然当初郑大总统拍来的电报上写是病死的,可明眼人都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亏得老太太能一瞒这么久。
如今这批东西交到自己手上,也是个为难的事情。依照李庆云和他说的,这批军火的数目肯定不会小,李谨言若是头脑发热,直接武装起一支队伍,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北六省都是楼大帅的地盘,这么做,明摆着找死。
若是直接交给楼大帅……倒是可以,但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万一有人怀疑,他这么大方,是不是背后还留了一手,他该怎么办?若是别人不说,楼大帅自己会不会这么想?李谨言不敢保证。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告诉楼逍。李谨言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楼逍这么信任,下意识的,他就是觉得,这是唯一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办法。
想到这里,李谨言脚步一停,对李庆云说道:“三叔,这件事你就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要说。我会处理。”
见李谨言神色严肃,李庆云的心也是咯噔一下,难怪老太太说这批军火很可能是惹火烧身的玩意,他之前还动了那样不该有的心思,果真是猪油蒙了心。
“我知道了。”
和李庆云分开后,李谨言直接回了大帅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个下午,终于打定了主意,给在前线的楼少帅发了一封电报。
于此同时,英法等国的军事观察团以及随同的各国记者,正在前往满洲里的路上。满洲里车站的俄军,还在负隅顽抗,他们只能搭乘运送物资的火车,在海拉尔下车,然后步行或者骑马,进入满洲里。
远远的,就能听到前方传来的枪声。
几个记者抱着挂在胸前的相机撒腿就跑。负责他们安全的兵哥们额头冒起一排青筋,长官吩咐了,不能让这群洋人出差错,可也得这群家伙听话才成啊!
一个兵哥握紧了手中的步枪,嘟囔了一句:“老子宁可去边境打老毛子!这TMD比赶鸭子还累!”
军事观察团里有几个通事,不过这几个通事都有志一同的装没听到兵哥的抱怨,也没翻译给这些洋人听。实在是,他们也觉得,这些洋人事特多,“赶着”他们,的确比赶鸭子要累!
跑在最前边的几个记者,已经能看到炮弹砸在地面上,爆飞的沙尘和烟雾,炮声过后,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北六省骑兵和一群哥萨克骑兵冲杀在一起,每一次马刀挥下,都能带起一串鲜红的血花,不停有人跌落马下,有华夏军人,也有哥萨克骑兵。战况惨烈,几乎是以命换命,却没有一个人退后!
在骑兵厮杀的同时,被欧洲人称为“灰色牲口”的俄国步兵也冲了上来,阵地里的守军打光了枪里的子弹,也从掩体后冲了出来,用枪托,用刺刀,用拳头,甚至用牙齿,去杀伤每一个冲到眼前的敌人!
华夏人的怒吼和俄国人的乌拉声混合在一起,就像是一场用生命与鲜血谱写的哀歌。
眼前的一幕,就仿佛是地狱的场景一般。
终于,俄国人的攻击再次被打退,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华夏军人们开始巡视战场,将战死的同袍抬起来,并排放着,靠在一起,生前是兄弟,死后也是!
受了轻伤的,经过军医简单包扎之后,自己站起身,或者是互相搀扶着返回阵地。重伤的,被抬着送进了后方。这些重伤员里,十个中能活下来一个,已然算是侥幸。
一个美国记者不顾士兵的阻拦,冲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年轻军官面前,这个俊美的年轻人,身上的军装溅满了鲜血,样子有些狼狈,可他的身躯依旧挺直,像是一杆永不弯折的钢枪。
走近了,近得能清楚感受到这个年轻军官身上的冷然,如染血的刀锋一般。
“阁下,能接受我的采访吗,阁下!只要几分钟!”
楼逍拉住了缰绳,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望向他,没有说话。
记者不管楼逍的眼神是不是像刀子一样扎在身上,只当他同意了,忙拿出纸笔,开口问道:“阁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军人。”
“啊?”
“我是,华夏军人。”
记者又问道:“你认为这场战争,你们能获胜吗?”
“能。”
“你很自信。”
“这不是自信。”楼逍声音冷硬,“我们,必须赢!”
“哪怕流血,死亡?”
“是。”楼逍转过头,望向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战场,在他的身后,血色的残阳缓缓沉入地平线,仿佛带着硝烟的声音,低沉的传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我辈军人流血用命,家国得保,百姓得安。为国而死,为民而死,军人本分,死得其所!”
“您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国土沦丧,百姓流离,尚且苟活,是军人的耻辱!”
通事将楼逍这番话一字一句的翻译给了在场的每一个外国人听,最后一个字说完,通事已经红了眼眶,对着身边的军人,深深的弯下了腰。军事观察团里两名身着军装的德国人和一名英国人,同时向楼逍敬了一个军礼:“您是真正的军人!”
第二天,这篇采访便登上了纽约时报,伦敦时报和国内各家报纸的头版,楼逍的名字,第一次传进了国人的耳朵。
在李谨言看到这篇报道的同时,他发去的电报,也送到了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楼逍手上。
; “三叔,这件事你不用担心。”李谨言笑道:“我虽然姓李,可李字前边还要冠个楼。”
李庆云眨眨眼,看着李谨言,随即一拍大腿,“侄子,三叔服了!”
李庆昌啊李庆昌,你这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老太爷若是知道谨言有这份能耐,还会一心想着谨丞,让他二哥绝后吗?
“三叔,我要办厂的事情,现在还只有几个人知道。”
“我晓得,你三叔不是嘴碎的人。”
“恩,我信得过三叔。现在这家厂子,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侄子有信心,把这家厂子做大,到时候,让洋人都用咱们的东西,三叔就等着数钱好了。”
李庆云摸着下巴,咂摸了两下嘴,他这侄子,口气可真够大,若是真有那一天,他李庆云这辈子,都值了!
“侄子,我这还有件事,”李庆云凑到李谨言耳边,低声道:“是关于你爹的……”
等李谨言和李庆云从雅座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李谨言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脑子里却乱成了一团。他万没有想到,李二老爷会将给郑大总统买的军火,自己藏了起来!
他这么做,不只是摆了郑怀恩一道,简直就是啪啪给了南方政府两巴掌!
明摆着说,既然南方政府对他不仁,也就别怪他李庆隆不义!用南方政府的钱买来的军火,却被运到北方,一藏就是一年多,至今没有走漏风声,这其中要花费多少心思,耗费多少人力财力,李谨言想想就咂舌!
这李二老爷,当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怎么会轻易就给人害死了?是谁害死的他?又是怎么动的手?虽然当初郑大总统拍来的电报上写是病死的,可明眼人都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亏得老太太能一瞒这么久。
如今这批东西交到自己手上,也是个为难的事情。依照李庆云和他说的,这批军火的数目肯定不会小,李谨言若是头脑发热,直接武装起一支队伍,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北六省都是楼大帅的地盘,这么做,明摆着找死。
若是直接交给楼大帅……倒是可以,但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万一有人怀疑,他这么大方,是不是背后还留了一手,他该怎么办?若是别人不说,楼大帅自己会不会这么想?李谨言不敢保证。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告诉楼逍。李谨言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对楼逍这么信任,下意识的,他就是觉得,这是唯一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办法。
想到这里,李谨言脚步一停,对李庆云说道:“三叔,这件事你就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要说。我会处理。”
见李谨言神色严肃,李庆云的心也是咯噔一下,难怪老太太说这批军火很可能是惹火烧身的玩意,他之前还动了那样不该有的心思,果真是猪油蒙了心。
“我知道了。”
和李庆云分开后,李谨言直接回了大帅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个下午,终于打定了主意,给在前线的楼少帅发了一封电报。
于此同时,英法等国的军事观察团以及随同的各国记者,正在前往满洲里的路上。满洲里车站的俄军,还在负隅顽抗,他们只能搭乘运送物资的火车,在海拉尔下车,然后步行或者骑马,进入满洲里。
远远的,就能听到前方传来的枪声。
几个记者抱着挂在胸前的相机撒腿就跑。负责他们安全的兵哥们额头冒起一排青筋,长官吩咐了,不能让这群洋人出差错,可也得这群家伙听话才成啊!
一个兵哥握紧了手中的步枪,嘟囔了一句:“老子宁可去边境打老毛子!这TMD比赶鸭子还累!”
军事观察团里有几个通事,不过这几个通事都有志一同的装没听到兵哥的抱怨,也没翻译给这些洋人听。实在是,他们也觉得,这些洋人事特多,“赶着”他们,的确比赶鸭子要累!
跑在最前边的几个记者,已经能看到炮弹砸在地面上,爆飞的沙尘和烟雾,炮声过后,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北六省骑兵和一群哥萨克骑兵冲杀在一起,每一次马刀挥下,都能带起一串鲜红的血花,不停有人跌落马下,有华夏军人,也有哥萨克骑兵。战况惨烈,几乎是以命换命,却没有一个人退后!
在骑兵厮杀的同时,被欧洲人称为“灰色牲口”的俄国步兵也冲了上来,阵地里的守军打光了枪里的子弹,也从掩体后冲了出来,用枪托,用刺刀,用拳头,甚至用牙齿,去杀伤每一个冲到眼前的敌人!
华夏人的怒吼和俄国人的乌拉声混合在一起,就像是一场用生命与鲜血谱写的哀歌。
眼前的一幕,就仿佛是地狱的场景一般。
终于,俄国人的攻击再次被打退,身着铁灰色军装的华夏军人们开始巡视战场,将战死的同袍抬起来,并排放着,靠在一起,生前是兄弟,死后也是!
受了轻伤的,经过军医简单包扎之后,自己站起身,或者是互相搀扶着返回阵地。重伤的,被抬着送进了后方。这些重伤员里,十个中能活下来一个,已然算是侥幸。
一个美国记者不顾士兵的阻拦,冲到了一个骑在马上的年轻军官面前,这个俊美的年轻人,身上的军装溅满了鲜血,样子有些狼狈,可他的身躯依旧挺直,像是一杆永不弯折的钢枪。
走近了,近得能清楚感受到这个年轻军官身上的冷然,如染血的刀锋一般。
“阁下,能接受我的采访吗,阁下!只要几分钟!”
楼逍拉住了缰绳,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望向他,没有说话。
记者不管楼逍的眼神是不是像刀子一样扎在身上,只当他同意了,忙拿出纸笔,开口问道:“阁下,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军人。”
“啊?”
“我是,华夏军人。”
记者又问道:“你认为这场战争,你们能获胜吗?”
“能。”
“你很自信。”
“这不是自信。”楼逍声音冷硬,“我们,必须赢!”
“哪怕流血,死亡?”
“是。”楼逍转过头,望向刚刚经历过一场厮杀的战场,在他的身后,血色的残阳缓缓沉入地平线,仿佛带着硝烟的声音,低沉的传进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我辈军人流血用命,家国得保,百姓得安。为国而死,为民而死,军人本分,死得其所!”
“您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国土沦丧,百姓流离,尚且苟活,是军人的耻辱!”
通事将楼逍这番话一字一句的翻译给了在场的每一个外国人听,最后一个字说完,通事已经红了眼眶,对着身边的军人,深深的弯下了腰。军事观察团里两名身着军装的德国人和一名英国人,同时向楼逍敬了一个军礼:“您是真正的军人!”
第二天,这篇采访便登上了纽约时报,伦敦时报和国内各家报纸的头版,楼逍的名字,第一次传进了国人的耳朵。
在李谨言看到这篇报道的同时,他发去的电报,也送到了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楼逍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