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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鸿王五年夏八月,彭侯刚入于大荒之漠。
刚是我的名字,也是父母对我的期望。但是长老过汝却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总是说:“刚则易折啊。”
大荒之野在世界的南方,无边荒漠,一直延续到不可知的远处,没有人知道它的尽头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在它的南方还有些什么。大家都说,那是世界的尽头,但世界的尽头又是怎样的呢?是无边黑暗,只有南方天柱绛桑卓然挺立,还是在绛桑附近,还有一片美丽的土地存在?或者,绛桑本身就生长在这荒漠中——虽然,我知道大荒之野中应该是寸草不生的。
邯人向导对我说,他们曾经深入大荒之野整整四日,行进约两百里。出发前,我和他们仔细研究了在荒漠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我们携带了足够多的粮食和清水,还带了几捆细长的木杆,杆的一端都绑着红色的小旗。
因为在荒漠中,四野一色,太阳长年不落,高挂正空,根本无法辨识方向,所以我们每前进两里,就插下一根木杆,藉此标志来路,同时调整自己前进的方向。我们直线向南,就这样走了很长时间。
因为太阳永远不落,所以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木杆已经快要用完了,以此记数,该已经走了三百多里了吧。时正仲夏,天气越来越热,黄色的荒沙上似乎总浮动着一层薄薄的烟雾,使人不禁从心底产生出一种淡淡的恐惧。小时候,我害怕黑暗,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无尽的白昼也会带来恐惧。
粮食和清水,足够我们使用超过一个月的,但是向导却已经开始胆怯,不断地提出后退的请求。当然,他们以前谁也没有如此深入荒漠,他们可不想陪我死在这里——虽然我相信自己绝不会死。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既然他们已经失去了向导的作用,那么继续跟随我前进,只会浪费食水,于是我分发了少量物资,放他们回去了。
一个人赶着车,继续向南方行去,又走了二三十里,木杆已经用尽了。很快,我就再也无法把握正确的方向了,只有靠直觉向前挺进。我开始有些后悔,但犹豫了几次,还是打消了后退的念头。
就这样,又不知道走了多久,深入荒漠有多远,食水已尽,车子越走越慢,终于,一匹马再也坚持不住了,前腿一屈,跪在了地上。车子翻倒,我被狠狠摔了出去。双手支撑着自己的身体,想要爬起来,但爬到一半,我却停住了,因为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掠上心头: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曾经进入过大荒之漠,并且就这样一个人孤独地前进,直至车翻人倒
怎么可能?!我虽然居于南方,但彭邑距离大荒之漠有整整八天的路程,我从来也没有进入过这个荒漠,连想都没有想过。如果这次不是为了获取宝玉,恐怕毕生也不会踏足此处。然而,我心底的无名的熟悉感觉,却越来越是强烈。此后的日子中——应该有几天甚至十几天吧,太阳总也不落,我无从判断时光的流逝——我靠着饮马血,吃生马肉,勉强活了下来。等到马血都尽的时候,我只好背上一块干干的马肉,靠两条腿继续前进。剩余的马肉只好放弃了,如果没有水,带再多的肉也不能维持生命。
路上,看到过几具骨架,其中一具,似乎是人的,但是没有骷髅,不能准确判断。我苦笑一下,才要转头离开,突然又发现这具骸骨是如此的熟悉。是的,我以前一定看到过它的,一定在无边的荒漠中,在烈日的照耀下,拖着疲惫的脚步,背着一块干马肉,看到过它的!我向前走了两步,想要蹲下来仔细观察这骸骨,但突然间,熟悉感又消失了。不,我上次看到它的时候,根本没有心情停留
马肉终于吃完了,我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死亡。我实在疲惫极了,很想就这样躺倒,沉沉地睡去。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的梦想还没能实现!我就这样走着,走着,疲惫地走着,是腰下的“血剑”给了我力量,每次当我就要倒下去的时候,我就握住剑柄,一股柔和的力量就会传入我的脏腑,给我灌输一丝微弱的活力。
就这样,我终于走出了大荒之漠,终于找到了绛桑
原来荒漠之外,是这样的一片土地。那是极大的一片青绿色的草原,草原的正中央,有一棵巨大的树干直插云霄。向上望去,看不到枝叶,但就树皮的形状来看,那是桑树。这一定就是南方的天柱绛桑了。
我抓了几把草,放在嘴里咀嚼着,苦涩的草汁,现在对于我来说,不啻琼浆玉露。大概已经七八天没有饮水了,我竟然还能活着,这真是一个奇迹。我立刻信心百倍,命运既然让我这样突破死亡的重围,来到绛桑旁边,就一定是有更伟大的使命要我完成——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看着很近,但到达绛桑旁边,我走了整整三天三夜——是的,三天三夜,夜晚终于再度降临了。我躺在柔软的草地上,遥望着满天繁星,终于再次获得了安祥的睡眠。在梦中,我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回到了彭邑,我饱食着烹肉,啜饮着美酒
突然,天生的敏锐直觉,使我惊醒了过来,我看到,在黑暗中,有两点蓝色的光芒,正快速向我逼近。那一定是野兽!现在野兽对我来说,就等于是美食。我挥动“血剑”跳起来迎了上去。红光一闪,蓝光消失了。
那是一只大如野狼的奇怪野兽,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但这无关紧要,我关心的是它的肉质是否鲜美。于是捡了一些草,生起火来。草很湿,要点着很不容易,并且冒出浓浓的烟来,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终于烤熟了兽肉——味道还算过得去。
终于走到绛桑下面。我围着绛桑走了小半圈,估计这天柱粗约三到四里,我在它的面前,就象一只蝼蚁似的。... -->>
史载:鸿王五年夏八月,彭侯刚入于大荒之漠。
刚是我的名字,也是父母对我的期望。但是长老过汝却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总是说:“刚则易折啊。”
大荒之野在世界的南方,无边荒漠,一直延续到不可知的远处,没有人知道它的尽头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在它的南方还有些什么。大家都说,那是世界的尽头,但世界的尽头又是怎样的呢?是无边黑暗,只有南方天柱绛桑卓然挺立,还是在绛桑附近,还有一片美丽的土地存在?或者,绛桑本身就生长在这荒漠中——虽然,我知道大荒之野中应该是寸草不生的。
邯人向导对我说,他们曾经深入大荒之野整整四日,行进约两百里。出发前,我和他们仔细研究了在荒漠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我们携带了足够多的粮食和清水,还带了几捆细长的木杆,杆的一端都绑着红色的小旗。
因为在荒漠中,四野一色,太阳长年不落,高挂正空,根本无法辨识方向,所以我们每前进两里,就插下一根木杆,藉此标志来路,同时调整自己前进的方向。我们直线向南,就这样走了很长时间。
因为太阳永远不落,所以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木杆已经快要用完了,以此记数,该已经走了三百多里了吧。时正仲夏,天气越来越热,黄色的荒沙上似乎总浮动着一层薄薄的烟雾,使人不禁从心底产生出一种淡淡的恐惧。小时候,我害怕黑暗,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无尽的白昼也会带来恐惧。
粮食和清水,足够我们使用超过一个月的,但是向导却已经开始胆怯,不断地提出后退的请求。当然,他们以前谁也没有如此深入荒漠,他们可不想陪我死在这里——虽然我相信自己绝不会死。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既然他们已经失去了向导的作用,那么继续跟随我前进,只会浪费食水,于是我分发了少量物资,放他们回去了。
一个人赶着车,继续向南方行去,又走了二三十里,木杆已经用尽了。很快,我就再也无法把握正确的方向了,只有靠直觉向前挺进。我开始有些后悔,但犹豫了几次,还是打消了后退的念头。
就这样,又不知道走了多久,深入荒漠有多远,食水已尽,车子越走越慢,终于,一匹马再也坚持不住了,前腿一屈,跪在了地上。车子翻倒,我被狠狠摔了出去。双手支撑着自己的身体,想要爬起来,但爬到一半,我却停住了,因为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掠上心头: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曾经进入过大荒之漠,并且就这样一个人孤独地前进,直至车翻人倒
怎么可能?!我虽然居于南方,但彭邑距离大荒之漠有整整八天的路程,我从来也没有进入过这个荒漠,连想都没有想过。如果这次不是为了获取宝玉,恐怕毕生也不会踏足此处。然而,我心底的无名的熟悉感觉,却越来越是强烈。此后的日子中——应该有几天甚至十几天吧,太阳总也不落,我无从判断时光的流逝——我靠着饮马血,吃生马肉,勉强活了下来。等到马血都尽的时候,我只好背上一块干干的马肉,靠两条腿继续前进。剩余的马肉只好放弃了,如果没有水,带再多的肉也不能维持生命。
路上,看到过几具骨架,其中一具,似乎是人的,但是没有骷髅,不能准确判断。我苦笑一下,才要转头离开,突然又发现这具骸骨是如此的熟悉。是的,我以前一定看到过它的,一定在无边的荒漠中,在烈日的照耀下,拖着疲惫的脚步,背着一块干马肉,看到过它的!我向前走了两步,想要蹲下来仔细观察这骸骨,但突然间,熟悉感又消失了。不,我上次看到它的时候,根本没有心情停留
马肉终于吃完了,我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死亡。我实在疲惫极了,很想就这样躺倒,沉沉地睡去。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的梦想还没能实现!我就这样走着,走着,疲惫地走着,是腰下的“血剑”给了我力量,每次当我就要倒下去的时候,我就握住剑柄,一股柔和的力量就会传入我的脏腑,给我灌输一丝微弱的活力。
就这样,我终于走出了大荒之漠,终于找到了绛桑
原来荒漠之外,是这样的一片土地。那是极大的一片青绿色的草原,草原的正中央,有一棵巨大的树干直插云霄。向上望去,看不到枝叶,但就树皮的形状来看,那是桑树。这一定就是南方的天柱绛桑了。
我抓了几把草,放在嘴里咀嚼着,苦涩的草汁,现在对于我来说,不啻琼浆玉露。大概已经七八天没有饮水了,我竟然还能活着,这真是一个奇迹。我立刻信心百倍,命运既然让我这样突破死亡的重围,来到绛桑旁边,就一定是有更伟大的使命要我完成——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看着很近,但到达绛桑旁边,我走了整整三天三夜——是的,三天三夜,夜晚终于再度降临了。我躺在柔软的草地上,遥望着满天繁星,终于再次获得了安祥的睡眠。在梦中,我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回到了彭邑,我饱食着烹肉,啜饮着美酒
突然,天生的敏锐直觉,使我惊醒了过来,我看到,在黑暗中,有两点蓝色的光芒,正快速向我逼近。那一定是野兽!现在野兽对我来说,就等于是美食。我挥动“血剑”跳起来迎了上去。红光一闪,蓝光消失了。
那是一只大如野狼的奇怪野兽,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但这无关紧要,我关心的是它的肉质是否鲜美。于是捡了一些草,生起火来。草很湿,要点着很不容易,并且冒出浓浓的烟来,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终于烤熟了兽肉——味道还算过得去。
终于走到绛桑下面。我围着绛桑走了小半圈,估计这天柱粗约三到四里,我在它的面前,就象一只蝼蚁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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