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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曰:万事皆空总大荒,疏云风卷,何处是家乡?
昆惋的装备清单和报价,是两天后送到的。我没有兴趣去细看那些陌生的名词和密密麻麻的数字,光是瞥了一眼最后的总价,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杲航似乎时刻都在关注着我的表情,他微微一笑说:“卿其勿忧。是我拉你来大荒之野的,这些花费都包在我身上好了。”
我摇一摇头:“虽非腰缠万贯,这些钱我倒还拿得出来。只是有这个必要吗?大荒之野,非年年所必来者,花费如此巨大,购置了这些装备,又能用到几次?”
杲航点点头:“我也正有此想,不如试着建议昆惋压低价格。我们不要这些装备,算是租用的,只租用一次就好。若他们时常会穿越大荒之野,这些装备总会用到,不会浪费。”
我皱了一下眉头:“我们是要前往萦山,然后去南海,不可能一直和昆惋同行。只租用一次?回来的时候怎么办?”
杲航手捻胡须“哈哈”大笑:“卿何其一迂若是?谁说我们回来还要穿越大荒之野?”
“你的意思”我大致猜到他在打什么主意了,捏着装备清单的手指不禁略略有些颤抖。
杲航靠近我一些,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南海之大,浩浩汤汤,洪波之广,更远迈大荒,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孤人之岛,异卉奇珍,北极之地,与天地同春,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你想穿越南北二极,绕地一圈?”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莫非去岿山找我的时候,你就已作如此想了?”
“哈哈,闻弦歌而知雅意,卿之谓也。”
我感觉自己是在被杲航牵的鼻子走,他应该早就有穿越两极,绕地一周的想法了,或许想找一人为伴,因为死水之事而找上了我。死水究竟是不是南海,即便真的越过大荒之野到达萦山,甚至乘船进入南海,也很难找到什么证据来证明这种猜测,我跟着杲航来到距离岿山如此遥远的地方,真有什么意义吗?其人巧舌如簧,看起来我得多加提防才好。
就今日而言,穿越两极,绕地一周,并不是遥不可及之事。最早一次穿行是在一百六十余年前,崇山景云宫炼气士馆珩首创壮举,花费了他整整一年零七个月的时间。最近我所知道的大张旗鼓的穿行大概是在两年前,那群人超过二十名,仅用了四个半月。如果我们能够达到那些人的速度,并且路途无惊无险,七、八月间便可回到岿山了吧。
为防万一,我还是给宫中写了一封信,说若待腊月间还未归还,就主动辞去明年的授课。
其实我并非真的想穿越两极,绕地一周,如果在南海毫无所得,干脆在那里找一条船,绕道东海,回归中原算了——虽然要花费很长时间,终究毫无凶险,更不必重越大荒之野。
然而,后事不论,我真的就那么想穿越大荒之野,去到萦山甚至是南海吗?我多少有点犹豫不决。杲航肯定是看穿了我心中所想,他竟然一整天都站在窗边吟诗,什么“黄沙融浩宇,蜃海出重楼”什么“明月一轮寒彻骨,黄沙漫卷愁杀人”数千年来,大荒之野一直被视作畏途,虽然并非无人深入,甚至并非无人穿越,但进去以后还有心情写诗的实在是凤毛麟角,想不到这家伙竟然全都记得。
他分明是在诱惑我,但我正经不起这种诱惑。天地之广,人不可尽皆目见,宇宙之大,人不可尽皆身历,但若目见身历,总比耳闻和读书要来得深刻,来得更有感悟。大荒之野在世界上是非常独特的存在,我总有一日会希望亲身去体会沙漠中的炎热或者酷寒,既然机会就在眼前,又为什么要后退呢?
我不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说去也不说不去。杲航也不再征求我的意见,他直接去找昆惋,也不知道通过怎样的劝说,终于使昆惋答应改卖为租,对那些装备只收卖价三成的租金——当然,前提是非消耗品,并且在穿越沙漠以后未被损坏。
我们在鸿图客栈中停留了整整七天,才终于等来了启程之日。
我前此从来也想象不到阳光会如此酷烈,如此刺眼。初进入沙漠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些商贾故意作弄人,如此炎热,怎么能把人严密地包裹起来,一点肌肤都不露在外面呢?我虽然按他们所说的仍然穿着长袍,并且戴上头巾和墨晶眼睛,却趁人不备故意把领口敞开,把胳臂伸出来,希望可以感觉凉爽一些。
我错了,自作聪明必然带来自尝恶果。人在无风的时候,即便肌肤裸露也不会感觉凉爽,而仅仅我手摇竹扇所带来的丝丝凉风,根本无法抵偿沙漠中酷烈的骄阳。阳光就仿佛一柄柄无形的金色的匕首一般,毫不留情地剜割我暴露在外的肌肤,我脖子和胳臂上的皮肤很快就干燥、疼痛,甚至红肿变死,到了晚上用手一搓,竟然一片片地掉落下来,仿佛蛇蜕一般
所以在沙漠上再见到昆惋的时候,就连曾经把大半个身体都裸露在我们这两个陌生男子面前的她,竟然也裹得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巾不再轻薄,而变得细密、厚实,包住了整张面孔,鼻梁上还架着墨晶眼睛,她的身体用同样质地的白布包起来,大袖、长襟凌风,可是绝不随便把手脚露在外面。
没能再见到哪怕一寸那人世间罕见的白腻肌肤,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遗憾——虽然明知道这种想法很要不得。
沙漠中的白昼是如此炎热,等到太阳落山以后,却又变得异常寒冷。我们裹起来了租来的皮袄,昆惋也加上一袭雪白的裘衣——我不知道什么动物有如此洁白无暇的毛皮,但那裘衣看上去真的是由一整块毛皮硝制而成的。
整个商队由两百余人和三倍此数的骆驼组成,骆驼背上大多驼着货物,服济要求我们不必要一直骑在骆驼背上,逢有沙砾不那么松软的地方,最好下驼步行一段时间。当太阳落到远处沙丘顶... -->>
词曰:万事皆空总大荒,疏云风卷,何处是家乡?
昆惋的装备清单和报价,是两天后送到的。我没有兴趣去细看那些陌生的名词和密密麻麻的数字,光是瞥了一眼最后的总价,就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杲航似乎时刻都在关注着我的表情,他微微一笑说:“卿其勿忧。是我拉你来大荒之野的,这些花费都包在我身上好了。”
我摇一摇头:“虽非腰缠万贯,这些钱我倒还拿得出来。只是有这个必要吗?大荒之野,非年年所必来者,花费如此巨大,购置了这些装备,又能用到几次?”
杲航点点头:“我也正有此想,不如试着建议昆惋压低价格。我们不要这些装备,算是租用的,只租用一次就好。若他们时常会穿越大荒之野,这些装备总会用到,不会浪费。”
我皱了一下眉头:“我们是要前往萦山,然后去南海,不可能一直和昆惋同行。只租用一次?回来的时候怎么办?”
杲航手捻胡须“哈哈”大笑:“卿何其一迂若是?谁说我们回来还要穿越大荒之野?”
“你的意思”我大致猜到他在打什么主意了,捏着装备清单的手指不禁略略有些颤抖。
杲航靠近我一些,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南海之大,浩浩汤汤,洪波之广,更远迈大荒,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孤人之岛,异卉奇珍,北极之地,与天地同春,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你想穿越南北二极,绕地一圈?”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莫非去岿山找我的时候,你就已作如此想了?”
“哈哈,闻弦歌而知雅意,卿之谓也。”
我感觉自己是在被杲航牵的鼻子走,他应该早就有穿越两极,绕地一周的想法了,或许想找一人为伴,因为死水之事而找上了我。死水究竟是不是南海,即便真的越过大荒之野到达萦山,甚至乘船进入南海,也很难找到什么证据来证明这种猜测,我跟着杲航来到距离岿山如此遥远的地方,真有什么意义吗?其人巧舌如簧,看起来我得多加提防才好。
就今日而言,穿越两极,绕地一周,并不是遥不可及之事。最早一次穿行是在一百六十余年前,崇山景云宫炼气士馆珩首创壮举,花费了他整整一年零七个月的时间。最近我所知道的大张旗鼓的穿行大概是在两年前,那群人超过二十名,仅用了四个半月。如果我们能够达到那些人的速度,并且路途无惊无险,七、八月间便可回到岿山了吧。
为防万一,我还是给宫中写了一封信,说若待腊月间还未归还,就主动辞去明年的授课。
其实我并非真的想穿越两极,绕地一周,如果在南海毫无所得,干脆在那里找一条船,绕道东海,回归中原算了——虽然要花费很长时间,终究毫无凶险,更不必重越大荒之野。
然而,后事不论,我真的就那么想穿越大荒之野,去到萦山甚至是南海吗?我多少有点犹豫不决。杲航肯定是看穿了我心中所想,他竟然一整天都站在窗边吟诗,什么“黄沙融浩宇,蜃海出重楼”什么“明月一轮寒彻骨,黄沙漫卷愁杀人”数千年来,大荒之野一直被视作畏途,虽然并非无人深入,甚至并非无人穿越,但进去以后还有心情写诗的实在是凤毛麟角,想不到这家伙竟然全都记得。
他分明是在诱惑我,但我正经不起这种诱惑。天地之广,人不可尽皆目见,宇宙之大,人不可尽皆身历,但若目见身历,总比耳闻和读书要来得深刻,来得更有感悟。大荒之野在世界上是非常独特的存在,我总有一日会希望亲身去体会沙漠中的炎热或者酷寒,既然机会就在眼前,又为什么要后退呢?
我不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说去也不说不去。杲航也不再征求我的意见,他直接去找昆惋,也不知道通过怎样的劝说,终于使昆惋答应改卖为租,对那些装备只收卖价三成的租金——当然,前提是非消耗品,并且在穿越沙漠以后未被损坏。
我们在鸿图客栈中停留了整整七天,才终于等来了启程之日。
我前此从来也想象不到阳光会如此酷烈,如此刺眼。初进入沙漠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些商贾故意作弄人,如此炎热,怎么能把人严密地包裹起来,一点肌肤都不露在外面呢?我虽然按他们所说的仍然穿着长袍,并且戴上头巾和墨晶眼睛,却趁人不备故意把领口敞开,把胳臂伸出来,希望可以感觉凉爽一些。
我错了,自作聪明必然带来自尝恶果。人在无风的时候,即便肌肤裸露也不会感觉凉爽,而仅仅我手摇竹扇所带来的丝丝凉风,根本无法抵偿沙漠中酷烈的骄阳。阳光就仿佛一柄柄无形的金色的匕首一般,毫不留情地剜割我暴露在外的肌肤,我脖子和胳臂上的皮肤很快就干燥、疼痛,甚至红肿变死,到了晚上用手一搓,竟然一片片地掉落下来,仿佛蛇蜕一般
所以在沙漠上再见到昆惋的时候,就连曾经把大半个身体都裸露在我们这两个陌生男子面前的她,竟然也裹得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巾不再轻薄,而变得细密、厚实,包住了整张面孔,鼻梁上还架着墨晶眼睛,她的身体用同样质地的白布包起来,大袖、长襟凌风,可是绝不随便把手脚露在外面。
没能再见到哪怕一寸那人世间罕见的白腻肌肤,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遗憾——虽然明知道这种想法很要不得。
沙漠中的白昼是如此炎热,等到太阳落山以后,却又变得异常寒冷。我们裹起来了租来的皮袄,昆惋也加上一袭雪白的裘衣——我不知道什么动物有如此洁白无暇的毛皮,但那裘衣看上去真的是由一整块毛皮硝制而成的。
整个商队由两百余人和三倍此数的骆驼组成,骆驼背上大多驼着货物,服济要求我们不必要一直骑在骆驼背上,逢有沙砾不那么松软的地方,最好下驼步行一段时间。当太阳落到远处沙丘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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