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罗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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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罗攀面无表情的点头:“嗯,今日是我爷爷的忌日,我早早收拾好睡觉,说不定能与我爷爷在梦中相见。”
二人住在一个院子里已经好几年,虽然平时交流不多,但对对方都非常相熟。
整个书院,也只有面对方孟的时候,罗攀才会一次性说这么多话。
什么玩意还玩托梦这一套,迷信要不得啊。
方孟心中暗自吐槽。
“你的衣物我从你房中拿了出来,”罗攀说道:“刚才一起洗了。”
“多谢了。”
并非罗攀擅自闯入方孟的屋子,而是二人以前便是如此。
罗攀比方孟大两岁,刚入学的时候,方孟才十二三岁,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洗衣打扫这些,他更是根本没有做过。
他的窘境被罗攀看在眼里,对方没有二话,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方孟积攒下来的衣服全部洗了一遍。
自此以后,方孟的衣物都由罗攀包圆了。
对于这位年长两岁的同窗,方孟心中非常感激,他一直以来都在想报答对方。
但或许是自小就家境不好,养成了他一身的傲骨,无论方孟如何想方设法帮助他,他却从未接受过方孟的好意。
也许对于罗攀来说,不过是洗衣而已,那是举手之劳罢了。
方孟如此大力推动秦家食肆入驻书院,也有一定罗攀的原因在内。
如果不这样做,以罗攀的性子,除非日后走上了仕途,否则的话,他能不能吃上这些美食还是另说。
“罗兄,”方孟看了一眼屋内,见蜡烛积攒了不少,他拿出四根,放在了罗攀的屋里:“这些蜡烛你用着。”
这是罗攀唯一不会拒绝方孟的一点了。
方孟很少在夜间看书,所以蜡烛用的不像罗攀那样频繁。
“多谢。”
第二天,经过这些天的观察和商讨,参与文会的名额新鲜出炉。
这五人分别是罗攀、陈安、高岳松、焦末、熊策。
其中前两个与方孟有所交集。
此次长月书院可谓是大丰收,如果加上方孟和金阳,那长月书院便有七人入围了文会的名单。
是三大书院之最。
也难怪一向严苛的荀南麟竟然大手一挥,放了半天的假期。
午间,膳堂。
“你乃是外夷,竟敢如此羞辱我等……”
“此前我听闻蛮戎不懂礼仪,却不想,原是如此粗鄙。”
“这是方孟的饭食,你不经他的同意,便擅自动手抢食,岂不知不请自拿,是无礼至极之举。”
饭桌旁,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正在疯狂吃着食盒之中的美味,无论是着装和行为举止,都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身着一身兽皮,露出好几道伤痕的粗壮双臂,头发未曾束起而是披散开来,加之脸上的两道疤痕看起来非常凶悍。
此人吃起饭来,并未用碗筷,而是不顾烫与不烫便直接上手,并且在进食的时候,一直在胡吃海塞,饭菜将干净桌面撒的到处都是。
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没有清洗双手,便将手伸进了食盒。
其野蛮行径令人作呕。
青年进食的动作并未因为书院学子的声讨而有半分停顿。
他一直生活在荒凉的草原上,虽然不缺肉食,但这些肉食的做法千篇一律,他早已吃腻了,如今来到了大风,初次品尝到如此美味,在本能驱使下,他根本停不下来。
但因文化的差异,他的无礼举动和野蛮行径,遭到了学子们的嫌弃。
这原本是众人的食物,他们都不敢多吃,此刻竟然被一个蛮戎糟蹋了,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愤怒。
但是此人身强体壮,一看就不好对付,所以众人只能是谴责一番,并没有真正动手。
正是因为看出了这一点,这蛮戎人才有恃无恐。
bsp; 罗攀面无表情的点头:“嗯,今日是我爷爷的忌日,我早早收拾好睡觉,说不定能与我爷爷在梦中相见。”
二人住在一个院子里已经好几年,虽然平时交流不多,但对对方都非常相熟。
整个书院,也只有面对方孟的时候,罗攀才会一次性说这么多话。
什么玩意还玩托梦这一套,迷信要不得啊。
方孟心中暗自吐槽。
“你的衣物我从你房中拿了出来,”罗攀说道:“刚才一起洗了。”
“多谢了。”
并非罗攀擅自闯入方孟的屋子,而是二人以前便是如此。
罗攀比方孟大两岁,刚入学的时候,方孟才十二三岁,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洗衣打扫这些,他更是根本没有做过。
他的窘境被罗攀看在眼里,对方没有二话,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方孟积攒下来的衣服全部洗了一遍。
自此以后,方孟的衣物都由罗攀包圆了。
对于这位年长两岁的同窗,方孟心中非常感激,他一直以来都在想报答对方。
但或许是自小就家境不好,养成了他一身的傲骨,无论方孟如何想方设法帮助他,他却从未接受过方孟的好意。
也许对于罗攀来说,不过是洗衣而已,那是举手之劳罢了。
方孟如此大力推动秦家食肆入驻书院,也有一定罗攀的原因在内。
如果不这样做,以罗攀的性子,除非日后走上了仕途,否则的话,他能不能吃上这些美食还是另说。
“罗兄,”方孟看了一眼屋内,见蜡烛积攒了不少,他拿出四根,放在了罗攀的屋里:“这些蜡烛你用着。”
这是罗攀唯一不会拒绝方孟的一点了。
方孟很少在夜间看书,所以蜡烛用的不像罗攀那样频繁。
“多谢。”
第二天,经过这些天的观察和商讨,参与文会的名额新鲜出炉。
这五人分别是罗攀、陈安、高岳松、焦末、熊策。
其中前两个与方孟有所交集。
此次长月书院可谓是大丰收,如果加上方孟和金阳,那长月书院便有七人入围了文会的名单。
是三大书院之最。
也难怪一向严苛的荀南麟竟然大手一挥,放了半天的假期。
午间,膳堂。
“你乃是外夷,竟敢如此羞辱我等……”
“此前我听闻蛮戎不懂礼仪,却不想,原是如此粗鄙。”
“这是方孟的饭食,你不经他的同意,便擅自动手抢食,岂不知不请自拿,是无礼至极之举。”
饭桌旁,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正在疯狂吃着食盒之中的美味,无论是着装和行为举止,都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身着一身兽皮,露出好几道伤痕的粗壮双臂,头发未曾束起而是披散开来,加之脸上的两道疤痕看起来非常凶悍。
此人吃起饭来,并未用碗筷,而是不顾烫与不烫便直接上手,并且在进食的时候,一直在胡吃海塞,饭菜将干净桌面撒的到处都是。
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没有清洗双手,便将手伸进了食盒。
其野蛮行径令人作呕。
青年进食的动作并未因为书院学子的声讨而有半分停顿。
他一直生活在荒凉的草原上,虽然不缺肉食,但这些肉食的做法千篇一律,他早已吃腻了,如今来到了大风,初次品尝到如此美味,在本能驱使下,他根本停不下来。
但因文化的差异,他的无礼举动和野蛮行径,遭到了学子们的嫌弃。
这原本是众人的食物,他们都不敢多吃,此刻竟然被一个蛮戎糟蹋了,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愤怒。
但是此人身强体壮,一看就不好对付,所以众人只能是谴责一番,并没有真正动手。
正是因为看出了这一点,这蛮戎人才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