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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叶婉珠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看过自己的相片,她曾经接受过杂志采访,也留下过一两张相片,但没想到沈益嘉竟然凭借相片就能把她认出来。
“沈总,您好。”叶婉珠不好意思地伸出手,沈益嘉与她一握。
“叶小姐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叶婉珠感觉到他的手指凉凉的,却并不让人讨厌,她也微笑着仰起头来,看着他说道:“我是替我的好朋友曾玉来拿合同的,她人在医院,不是太方便,所以……”
这句话提醒了沈益嘉,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拍了拍脑袋,“哎呀,我竟忘记今天约了曾玉来拿合约。实在是不好意思,一定让你久等了吧?”
“没关系的,反正我今天也没有什么事,就当来星辉公司参观了。”叶婉珠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原来外面的传言都是真的,沈总您还真是个工作狂啊?”
沈益嘉笑了笑,“其实也不是的,我每天也会正常的按时上下班,只是今天公司里遇到了一点事情,你知道的,做娱乐传媒这一行的,并不容易,要看着手底下那么多明星不出事,如果不辛苦就挣不到钱。”
叶婉珠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沈益嘉带着她去自己的办公室拿合约,叶婉珠发现沈益嘉的办公室虽然很大,装修却是十分的简单,可虽然简单,每一件家具都是精挑细选的,线条硬朗,只有单一的黑白色,和艾柯梁总的办公室,有着天壤之别。不过,这样的工作环境倒是也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沈益嘉把合约交给叶婉珠,见外面的天都黑透了,“叶小姐,都是我不好,让你白白等了这么久,你有开车来吗?”
开车?她哪有钱买车?叶婉珠摇了摇头,“我没有车,我是坐地铁来的。”
沈益嘉也没有觉得惊讶,只是低头看了看腕上名贵的手表,提议道:“想必你现在赶到地铁站也到停运的时间了,不如我请你一起吃个晚餐,就当是赔罪,然后再开车送你回家,好吗?”
叶婉珠也看了看时间,觉得的确是赶不上地铁了,她也不是一个忸怩的姑娘,想着自己无故等了他这么久,请吃一顿饭作为补偿也不是不可以,便爽快地答应了他的提议。
沈益嘉开车带着叶婉珠直接去了一家很有怀旧情调的餐厅,这家餐厅是会员制,虽然地处在繁华的商业街,可门庭幽冷,显得格外静谧。沈益嘉带着叶婉珠进门时,服务生很有礼貌地迎上前来,“沈先生,是两位吗?”
沈益嘉点了点头,挑了一个灯光氤氲的位置,叶婉珠犹豫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装潢得十分有特色,“我以为,只是吃个便饭。”
“没什么,只要你喜欢。”沈益嘉绅士地把座位拉开,邀请叶婉珠坐下,“想吃点什么?”
叶婉珠看了看服务生,总觉得他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她,想想也是,能够到这里用餐的人,都是穿着华贵,很有些身份地位的,而她的这身打扮,好像是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一样,不过她并不在意,取下双肩包放在一边,对着沈益嘉微笑,“我吃什么都可以,你安排好了。”
沈益嘉翻看菜单一连点了好几道菜,动作潇洒利落,然后随手把菜单交还给服务生,服务生记下菜名,便下去了。
“叶小姐你还记得我吗?”沈益嘉笑容温厚地看着叶婉珠,“我曾经让助理找你谈过签约的事情,只可惜叶小姐一直没有意愿和我们公司合作。”
一提到这件事情,叶婉珠就觉得不好意思,她拒绝星辉公司的本意并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笔下的作品,都是以伍卓轩为蓝本的,她希望能让偶像出演她写的剧,这不知道应该算是她小小的私心还是一种固执。
她也没想到沈益嘉竟然是一个这样好相处的、温和的人,比起艾柯的梁总,要和善了很多,害她有一种小小的罪恶感。
“你叫我叶婉珠,或者珠珠都可以,不用这么客气的。“叶婉珠也尽量摆出温柔和善的笑容,她虽然有一颗女汉子的心,可至少外表很女人,何况,面对着这样温文尔雅的男人,实在是没有理由再我行我素地做一个逗比了。
“好啊,既然如此,你也叫我沈益嘉吧,我们没有工作上的交集,至少也可以做好朋友吧!”沈益嘉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整齐好看的牙齿,让他更加的阳光,他的身上,混和着成熟男士与阳光男孩的两种特质,加上身材一流,一点也不输那些明星,只可惜,叶婉珠平时没怎么关注有关于他的新闻,否则也不会认不出他来。
“其实,我不是针对星辉公司,只是我的作品只投艾柯而已。”叶婉珠抱歉地解释道,“这是我写第一部剧以来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沈益嘉挑高了眉毛,“那你一定是有很喜欢的偶像在艾柯公司吧?”
讶异于他竟如此的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她的心思,叶婉珠情不自禁地低呼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难猜。”沈益嘉十指交叠,轻松地放在桌子上,目光粗略地打量了叶婉珠一番,“只有你这样年轻的女孩子,喜欢一个明星,才会如此执着。让我猜猜,你喜欢的是艾柯旗下的哪一位?难道是……秦彦?”
沈益嘉之所以会说是秦彦,是因为目前他的风头最劲,这样年轻就站到了娱乐圈一哥的位置上,拥有庞大的粉丝团,实在是让人无可企及,叶婉珠喜欢他,也不奇怪。
可刚才还一脸微笑的叶婉珠,在听到他提起秦彦的名字时,微微变了脸色,继而别扭地小声回应,“怎么可能是他?”
沈益嘉也有些意外,“看样子,你对秦彦似乎很不感冒?”
“那个衰神,谁遇到他都是倒了八辈子霉,我躲都来不及了,还会喜欢他?倒贴也不要。”一说起秦彦,叶婉珠就一肚子气。
沈益嘉笑了笑,“他现在可是圈内最红的男星了,你居然讨厌他?”
“对啊。”叶婉珠毫不客气地指出来,“他哪里有红的资格了?人长得歪瓜裂枣的对不起观众也就罢了,演的那些偶像剧看了都让人觉得作呕好吗?还每天摆出一副全天下我最帅的样子来欺骗无知少女,那些粉丝都是瞎了眼睛才会粉他的吧?反正我看到他就觉得恶心。”
沈益嘉兴味盎然地看着叶婉珠对着秦彦就是一通恶评,还说
得言之凿凿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秦彦长得歪瓜裂枣,看来不是这个姑娘的审美眼光出了问题,就是她对秦彦厌恶到可以颠倒黑白是非的地步了。
“看来你真的很讨厌秦彦,可我听说你接下的剧本改编,艾柯公司打算用他来做男主角。”沈益嘉觉得叶婉珠脸上的表情丰富生动,简直有趣极了,刚才还一脸激愤地吐槽秦彦,现在听到他说起这件事情来,又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毛也掉光了,气焰也没有了,垮下小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脸哀怨的表情,也不说话,只是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
她一时恍神,没有注意到自己拿的是一杯红酒,反应过来时,喝了满满的一口,她差一点吐了出来。
“怎么了?”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沈益嘉递上纸巾,“不喜欢吗?”
叶婉珠皱着眉,用纸巾捂着嘴,好像是吞了毒药一般,眼泪都快下来了,好半晌才哀戚地说道:“我不能喝酒,一沾酒精就会醉的。”
她刚上大学时,有一次和曾玉还有卓雅去酒吧,只碰了一杯,就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她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可醒来之后,曾玉和卓雅恨不能吃了她的表情,她才知道自己酒品实在不好,喝醉之后便不受思维的控制,虽然她不知道那一晚在酒吧出了什么样的丑,但是看到曾玉和卓雅一脸嫌弃的表情,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碰任何一丁点同酒精沾边的东西,就连酒精巧克力她都不吃。久而久之,她就形成了习惯,连闻到酒的味道都很敏感,今天若不是说到秦彦太过激动,也不至于连红酒也看不清就往嘴里倒。
“这里的红酒很有名,喝一点点不会醉的。”沈益嘉微笑着招手,服务生走过来,恭恭敬敬地为叶婉珠又倒了一杯。
叶婉珠瞪着眼前的酒杯,“我真的不能喝。”
“你刚才那样喝,自然喝不出红酒真正的滋味。”沈益嘉像是在教导小朋友一般,倾过身,把她面前的红酒递给她,“来,我教你。”
叶婉珠看着他优雅地用手指轻握住杯脚,晃动着杯子,再用杯口罩在鼻下深呼吸了下,然后才试着浅饮一口,在口腔里感受红酒的滋味。他喝酒时的姿态是那样优雅从容,仿佛很享受。
叶婉珠看着自己手心里的酒杯,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动作在自己看来却是十分的艰难,她笨拙地学着做完,可也没有品出红酒里如他所说的那种醇香来。
“看来,我是真的不会喝酒。”叶婉珠放下酒杯,抱歉地说道,“辜负了你的心意。”
“没关系,什么东西都是慢慢学来的。”沈益嘉随口说出的话都是那么富有深意,“肯尝试,就是成功的第一步。”
叶婉珠看着杯子里暗红色的液体,点了点头。
“所以,珠珠,你是不是愿意尝试着把剧本投到我的公司来呢?”
“啊?”叶婉转抬起头来,看着沈益嘉狡猾的笑容,才明白,原来他在这里等着自己,脸一红,“那个――”
“我同你开玩笑的。”沈益嘉看着她局促不安的样子,笑出声来,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逗她的时候,她的反应好可爱,让人不知不觉便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在这个纷烦的人世间,难得还能看到这样清新自然不造作的女孩子。沈益嘉在影视传媒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看多了各式各样有心机耍手段又聪明绝顶的女人,现在见到叶婉珠,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她是那样的单纯可爱,所有的心思都写在了脸上,坚持着自己心里的那点小信念,微小,却又强大地存在着。
可一顿饭吃完,沈益嘉就有些后悔教她喝红酒这件事情了。叶婉珠确实没有撒谎,才喝了两小杯红酒,就醉了,脚步虚浮,若不是自己适时地扶了她一把,只怕在餐厅的时候,她就要在众人面前表演摔跤了。
叶婉珠只觉得酒意上涌,意识有些不清楚,她走的时候连背包也忘了拿,还是沈益嘉把她的包背在身上,看到周围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他实在无奈,赶紧把叶婉珠扶了出去。
走出餐厅,外面有沁凉的冷风,被这样的夜风一吹,叶婉珠觉得似乎好受了一些,她原本扎着马尾的长发此时有些凌乱,被风吹散在脸颊边,沈益嘉想替她把头发拂一下,可她用力地一甩头,甩脱了马尾的束缚,一头如同绸缎般柔美黑亮的头发披散开来,直至腰间。
沈益嘉这才发现原来叶婉珠披着头发是这样的美,她扎着马尾时清纯无害,还像个学生。可一旦放下头发,清纯中增添了些许妩媚之色,那种妩媚是不经意地散发出来的,眼睛里也亮亮的,看着你的时候,柔软如丝的眼神密密地包裹着你,让人不自觉地一阵心驰神荡。
这样的发觉让沈益嘉心中一惊,他阅人无数,却从没有见过这样让他一瞬间就有心动感觉的女孩子。片刻的走神,却让一身醉意的叶婉珠发现了,她伸手拉住沈益嘉,“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益嘉暗暗在心里狠狠地嘲笑自己,为什么会有那样震惊的反应,他每日都能见到那么多风情万种的美女,此时却像是个不经人事的毛头小子一样,幸好叶婉珠喝醉了,否则看到他这个样子算什么?
扶着叶婉珠来到停车场,沈益嘉把她放在副驾驶位置上,又细心地替她扣好安全带 ,关上车门,再绕到驾驶位置坐好,启动车时,他问了一句,“珠珠,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没有人回应他,沈益嘉扭头看了看,却发现叶婉珠已经靠在车座位上睡着了,发丝遮住她的半张脸,长长的睫毛轻阖着,不安地抖动。
沈益嘉叹了一口气,发动车,车平稳无声地驶出了停车场。
叶婉珠从醉梦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公园的湖边,夜晚的风吹过她的脸庞,远处的灯火闪动着不真切的光芒,而不远处的长椅上,有三三两两的人群,偎依在一起,看着这迷人的夜景。
“你醒了!”温厚的嗓音在她身旁响起,叶婉珠像是一只贪睡的猫儿一般缩了缩身子,似乎还在混沌的梦里,只是微微的哼了一声算作回答。
她身上披着沈益嘉的外套,不仅如此,还有一条薄毯,难怪她睡在这么硬的座椅上也不觉得硌得慌。倒是沈益嘉,穿着单薄的衬衫,也不知道陪着她坐了多久了。叶婉珠心里觉得暖暖的,这个人,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可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很温暖很安全的感觉。
叶婉珠从小被舅舅舅妈收养,从来没有在哪一个陌生人的身上感受过这样的安心。
“不好意思。”她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觉得有些丢脸,她把脸埋进厚实的衣服里,长发披散下来,盖住她的脸,估计她现在这个样子去演贞子倒是挺适合的,“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是我不好,你明明说过不会喝酒还让你喝。”沈益嘉笑眯眯的,声音里不自觉充满了一丝宠溺的味道,她还只是个小女生,害羞起来的样子,可爱透了。
“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大哥哥一样。”叶婉珠缩着脑袋,抬起头来看着沈益嘉,“我小的时候,很羡慕邻居家的小朋友,因为她有一个哥哥,每次出门,哥哥都陪着她,就好像是一个骄傲的公主,如果有人欺负她,她的哥哥也会第一时间冲出来保护她。”而她,总是一个人,班上的男生欺负她,她就和他们打架,有时候,受了伤,衣裳也破了,回家还要被舅妈骂,从来没有人关心她的伤口痛不痛,也没有人在意,她的性格就这样慢慢地养成了,固执、容易受伤害。可一直到今天,只要想起小学时代的那些糗事,叶婉珠还是觉得很羡慕那个有哥哥的小朋友。
“你真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朋友。”沈益嘉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感觉和自己想象中一样好,顺滑如上好的丝绸一般,“你的家人呢?”
叶婉珠看着远处湖面上倒映着的灯火的影子,神色黯然,“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后来舅舅舅妈收养了我,我来到这座城市上大学,毕业了,便留了下来。”
沈益嘉听她的语气平淡,声音里却有一种不易让人觉察的悲伤,这样一个单纯的如一页白纸的女孩子,原来有着这样坎坷的经历,她虽然没有说自己寄人篱下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可单看她此时眼神里的幽暗与痛苦,沈益嘉就能够猜出几分,她一定遇到过什么不幸的事情。
“对不起,我不应该问这样的问题,触到你的伤心事了。”沈益嘉想握住她的手,给她一些安慰,可是又怕自己这样做,会唐突了她,只好生生地把手收了回来,换了一个话题,“那你现在还和你舅舅舅妈联系吗?”
如果可以,叶婉珠这一生都不想再回忆那些灰暗的日子,在那些不愉快的回忆里,藏着一个让她一生都会觉得污浊的秘密,而这也是她拼了命考到这遥远的南方大学,便再也不愿意回去的原因,“我很少回去,只是每月按时给舅舅汇些钱,舅舅他是个好人,对我很好,我不能忘记他对我的养育之恩。”
面对着沈益嘉的热心与善良,叶婉珠只能说这么多了,她的痛苦,永远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而此时,已经和这个不算太熟悉的人分享太多了,如果不是喝了些酒,恐怕她不会说那么多的。
那个守旧愚昧的小县城里,住着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如果可能,她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去那里。
“我清醒了,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去了。”叶婉珠站起身来,把外套和薄毯都还给沈益嘉,“谢谢你,不仅请我吃饭,还耽误你宝贵的时间陪我看这么美的景色。”只是她的心情不太好,她不喜欢这种带着醉意的感觉,想赶快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一觉醒来,什么事情都忘记了,她还是那个快乐坚强的叶婉珠。
“我送你吧!”感觉到了她的不快乐,而且这还是由他引起的,沈益嘉十分内疚,他抓起外套,“你的酒劲还没有散,我送你回家会安全一些。”
叶婉珠想了想这里离她的家还有很远的距离,若是叫出租车回去,不仅不安全,还很贵,既然他这样热情,便没有拒绝。
沈益嘉载着叶婉珠来到她说的地址,这里是一片老旧的城区,到了晚上,灯光便有些暗,车也开不进小巷子里,他把车停在路边,然后陪着她一起走进去。
叶婉珠的家,在一幢老式公寓的顶楼,不大,有一片小小的平台,里面种了很多花草,多到摆不下了,便在墙角搭了木质的花架,把藤蔓类的植物都放在上面,而那些花草的中央,摆放着一张不大的木制桌子,两把小椅子,显然是旧的,但新刷过红色的漆,有些斑驳,与周围的花花草草们搭配起来却是异常的和谐,像是一个别致而又有情调的袖珍花园,而花园的主人,每天尽心尽力地打点着这一小方天地。
叶婉珠开门的时候,见沈益嘉打量着她门前的这一小块花园,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租的这个房子,是房东在顶楼另外搭建的,好处就是门前有一块大平台,我想不能浪费这么好的空间,就布置了些花草。”
“这些都是你弄的?”她一个娇弱的女孩子,竟把这里打理得这样好,清新朴质。
“随便种着玩的,天气好的时候,就坐在外面写稿,感觉与世隔绝一般。”叶婉珠打开门,“进来坐吧!”
沈益嘉看到她的小屋虽然不大,却布置得十分温馨,他站在门口并没有要进去的意思,“你平安到家就好了,这么晚了,我就不进去了。”
叶婉珠抚了一下仍有些昏沉的头,微笑着回应,“那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开车小心一点。”
沈益嘉点了点头,转身往幽黑的楼道走去。
叶婉珠目送他离去,走到栏杆前,看着楼下,不一会儿,便看到沈益嘉走出了小巷,驾驶着他那辆银色的轿车离开。叶婉珠深深吸了一口气,夜晚沁凉的空气中带着绿色植物的清新气息,是她所熟悉的感觉,她抬头看向遥远的天际,不远的一座高楼上,有一幅巨大的广告灯箱,雪白的灯光里,秦彦的微笑似乎就在她的眼前。
她竟然没有发现,这里的海报,不知道什么时候换成了秦彦的,仿佛满世界都是秦彦,而她这个悲催的倒霉蛋,不久以后还要每天对着他那张脸,叶婉珠狠狠地垂下头,算了,还是赶紧好好睡一觉,才有精力去对付那个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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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总,您好。”叶婉珠不好意思地伸出手,沈益嘉与她一握。
“叶小姐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叶婉珠感觉到他的手指凉凉的,却并不让人讨厌,她也微笑着仰起头来,看着他说道:“我是替我的好朋友曾玉来拿合同的,她人在医院,不是太方便,所以……”
这句话提醒了沈益嘉,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拍了拍脑袋,“哎呀,我竟忘记今天约了曾玉来拿合约。实在是不好意思,一定让你久等了吧?”
“没关系的,反正我今天也没有什么事,就当来星辉公司参观了。”叶婉珠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原来外面的传言都是真的,沈总您还真是个工作狂啊?”
沈益嘉笑了笑,“其实也不是的,我每天也会正常的按时上下班,只是今天公司里遇到了一点事情,你知道的,做娱乐传媒这一行的,并不容易,要看着手底下那么多明星不出事,如果不辛苦就挣不到钱。”
叶婉珠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沈益嘉带着她去自己的办公室拿合约,叶婉珠发现沈益嘉的办公室虽然很大,装修却是十分的简单,可虽然简单,每一件家具都是精挑细选的,线条硬朗,只有单一的黑白色,和艾柯梁总的办公室,有着天壤之别。不过,这样的工作环境倒是也让人觉得十分舒适。
沈益嘉把合约交给叶婉珠,见外面的天都黑透了,“叶小姐,都是我不好,让你白白等了这么久,你有开车来吗?”
开车?她哪有钱买车?叶婉珠摇了摇头,“我没有车,我是坐地铁来的。”
沈益嘉也没有觉得惊讶,只是低头看了看腕上名贵的手表,提议道:“想必你现在赶到地铁站也到停运的时间了,不如我请你一起吃个晚餐,就当是赔罪,然后再开车送你回家,好吗?”
叶婉珠也看了看时间,觉得的确是赶不上地铁了,她也不是一个忸怩的姑娘,想着自己无故等了他这么久,请吃一顿饭作为补偿也不是不可以,便爽快地答应了他的提议。
沈益嘉开车带着叶婉珠直接去了一家很有怀旧情调的餐厅,这家餐厅是会员制,虽然地处在繁华的商业街,可门庭幽冷,显得格外静谧。沈益嘉带着叶婉珠进门时,服务生很有礼貌地迎上前来,“沈先生,是两位吗?”
沈益嘉点了点头,挑了一个灯光氤氲的位置,叶婉珠犹豫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装潢得十分有特色,“我以为,只是吃个便饭。”
“没什么,只要你喜欢。”沈益嘉绅士地把座位拉开,邀请叶婉珠坐下,“想吃点什么?”
叶婉珠看了看服务生,总觉得他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她,想想也是,能够到这里用餐的人,都是穿着华贵,很有些身份地位的,而她的这身打扮,好像是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一样,不过她并不在意,取下双肩包放在一边,对着沈益嘉微笑,“我吃什么都可以,你安排好了。”
沈益嘉翻看菜单一连点了好几道菜,动作潇洒利落,然后随手把菜单交还给服务生,服务生记下菜名,便下去了。
“叶小姐你还记得我吗?”沈益嘉笑容温厚地看着叶婉珠,“我曾经让助理找你谈过签约的事情,只可惜叶小姐一直没有意愿和我们公司合作。”
一提到这件事情,叶婉珠就觉得不好意思,她拒绝星辉公司的本意并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笔下的作品,都是以伍卓轩为蓝本的,她希望能让偶像出演她写的剧,这不知道应该算是她小小的私心还是一种固执。
她也没想到沈益嘉竟然是一个这样好相处的、温和的人,比起艾柯的梁总,要和善了很多,害她有一种小小的罪恶感。
“你叫我叶婉珠,或者珠珠都可以,不用这么客气的。“叶婉珠也尽量摆出温柔和善的笑容,她虽然有一颗女汉子的心,可至少外表很女人,何况,面对着这样温文尔雅的男人,实在是没有理由再我行我素地做一个逗比了。
“好啊,既然如此,你也叫我沈益嘉吧,我们没有工作上的交集,至少也可以做好朋友吧!”沈益嘉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整齐好看的牙齿,让他更加的阳光,他的身上,混和着成熟男士与阳光男孩的两种特质,加上身材一流,一点也不输那些明星,只可惜,叶婉珠平时没怎么关注有关于他的新闻,否则也不会认不出他来。
“其实,我不是针对星辉公司,只是我的作品只投艾柯而已。”叶婉珠抱歉地解释道,“这是我写第一部剧以来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沈益嘉挑高了眉毛,“那你一定是有很喜欢的偶像在艾柯公司吧?”
讶异于他竟如此的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她的心思,叶婉珠情不自禁地低呼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难猜。”沈益嘉十指交叠,轻松地放在桌子上,目光粗略地打量了叶婉珠一番,“只有你这样年轻的女孩子,喜欢一个明星,才会如此执着。让我猜猜,你喜欢的是艾柯旗下的哪一位?难道是……秦彦?”
沈益嘉之所以会说是秦彦,是因为目前他的风头最劲,这样年轻就站到了娱乐圈一哥的位置上,拥有庞大的粉丝团,实在是让人无可企及,叶婉珠喜欢他,也不奇怪。
可刚才还一脸微笑的叶婉珠,在听到他提起秦彦的名字时,微微变了脸色,继而别扭地小声回应,“怎么可能是他?”
沈益嘉也有些意外,“看样子,你对秦彦似乎很不感冒?”
“那个衰神,谁遇到他都是倒了八辈子霉,我躲都来不及了,还会喜欢他?倒贴也不要。”一说起秦彦,叶婉珠就一肚子气。
沈益嘉笑了笑,“他现在可是圈内最红的男星了,你居然讨厌他?”
“对啊。”叶婉珠毫不客气地指出来,“他哪里有红的资格了?人长得歪瓜裂枣的对不起观众也就罢了,演的那些偶像剧看了都让人觉得作呕好吗?还每天摆出一副全天下我最帅的样子来欺骗无知少女,那些粉丝都是瞎了眼睛才会粉他的吧?反正我看到他就觉得恶心。”
沈益嘉兴味盎然地看着叶婉珠对着秦彦就是一通恶评,还说
得言之凿凿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秦彦长得歪瓜裂枣,看来不是这个姑娘的审美眼光出了问题,就是她对秦彦厌恶到可以颠倒黑白是非的地步了。
“看来你真的很讨厌秦彦,可我听说你接下的剧本改编,艾柯公司打算用他来做男主角。”沈益嘉觉得叶婉珠脸上的表情丰富生动,简直有趣极了,刚才还一脸激愤地吐槽秦彦,现在听到他说起这件事情来,又像是一只斗败了的小公鸡,毛也掉光了,气焰也没有了,垮下小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脸哀怨的表情,也不说话,只是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
她一时恍神,没有注意到自己拿的是一杯红酒,反应过来时,喝了满满的一口,她差一点吐了出来。
“怎么了?”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沈益嘉递上纸巾,“不喜欢吗?”
叶婉珠皱着眉,用纸巾捂着嘴,好像是吞了毒药一般,眼泪都快下来了,好半晌才哀戚地说道:“我不能喝酒,一沾酒精就会醉的。”
她刚上大学时,有一次和曾玉还有卓雅去酒吧,只碰了一杯,就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她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可醒来之后,曾玉和卓雅恨不能吃了她的表情,她才知道自己酒品实在不好,喝醉之后便不受思维的控制,虽然她不知道那一晚在酒吧出了什么样的丑,但是看到曾玉和卓雅一脸嫌弃的表情,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碰任何一丁点同酒精沾边的东西,就连酒精巧克力她都不吃。久而久之,她就形成了习惯,连闻到酒的味道都很敏感,今天若不是说到秦彦太过激动,也不至于连红酒也看不清就往嘴里倒。
“这里的红酒很有名,喝一点点不会醉的。”沈益嘉微笑着招手,服务生走过来,恭恭敬敬地为叶婉珠又倒了一杯。
叶婉珠瞪着眼前的酒杯,“我真的不能喝。”
“你刚才那样喝,自然喝不出红酒真正的滋味。”沈益嘉像是在教导小朋友一般,倾过身,把她面前的红酒递给她,“来,我教你。”
叶婉珠看着他优雅地用手指轻握住杯脚,晃动着杯子,再用杯口罩在鼻下深呼吸了下,然后才试着浅饮一口,在口腔里感受红酒的滋味。他喝酒时的姿态是那样优雅从容,仿佛很享受。
叶婉珠看着自己手心里的酒杯,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动作在自己看来却是十分的艰难,她笨拙地学着做完,可也没有品出红酒里如他所说的那种醇香来。
“看来,我是真的不会喝酒。”叶婉珠放下酒杯,抱歉地说道,“辜负了你的心意。”
“没关系,什么东西都是慢慢学来的。”沈益嘉随口说出的话都是那么富有深意,“肯尝试,就是成功的第一步。”
叶婉珠看着杯子里暗红色的液体,点了点头。
“所以,珠珠,你是不是愿意尝试着把剧本投到我的公司来呢?”
“啊?”叶婉转抬起头来,看着沈益嘉狡猾的笑容,才明白,原来他在这里等着自己,脸一红,“那个――”
“我同你开玩笑的。”沈益嘉看着她局促不安的样子,笑出声来,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逗她的时候,她的反应好可爱,让人不知不觉便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在这个纷烦的人世间,难得还能看到这样清新自然不造作的女孩子。沈益嘉在影视传媒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看多了各式各样有心机耍手段又聪明绝顶的女人,现在见到叶婉珠,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她是那样的单纯可爱,所有的心思都写在了脸上,坚持着自己心里的那点小信念,微小,却又强大地存在着。
可一顿饭吃完,沈益嘉就有些后悔教她喝红酒这件事情了。叶婉珠确实没有撒谎,才喝了两小杯红酒,就醉了,脚步虚浮,若不是自己适时地扶了她一把,只怕在餐厅的时候,她就要在众人面前表演摔跤了。
叶婉珠只觉得酒意上涌,意识有些不清楚,她走的时候连背包也忘了拿,还是沈益嘉把她的包背在身上,看到周围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他实在无奈,赶紧把叶婉珠扶了出去。
走出餐厅,外面有沁凉的冷风,被这样的夜风一吹,叶婉珠觉得似乎好受了一些,她原本扎着马尾的长发此时有些凌乱,被风吹散在脸颊边,沈益嘉想替她把头发拂一下,可她用力地一甩头,甩脱了马尾的束缚,一头如同绸缎般柔美黑亮的头发披散开来,直至腰间。
沈益嘉这才发现原来叶婉珠披着头发是这样的美,她扎着马尾时清纯无害,还像个学生。可一旦放下头发,清纯中增添了些许妩媚之色,那种妩媚是不经意地散发出来的,眼睛里也亮亮的,看着你的时候,柔软如丝的眼神密密地包裹着你,让人不自觉地一阵心驰神荡。
这样的发觉让沈益嘉心中一惊,他阅人无数,却从没有见过这样让他一瞬间就有心动感觉的女孩子。片刻的走神,却让一身醉意的叶婉珠发现了,她伸手拉住沈益嘉,“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益嘉暗暗在心里狠狠地嘲笑自己,为什么会有那样震惊的反应,他每日都能见到那么多风情万种的美女,此时却像是个不经人事的毛头小子一样,幸好叶婉珠喝醉了,否则看到他这个样子算什么?
扶着叶婉珠来到停车场,沈益嘉把她放在副驾驶位置上,又细心地替她扣好安全带 ,关上车门,再绕到驾驶位置坐好,启动车时,他问了一句,“珠珠,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没有人回应他,沈益嘉扭头看了看,却发现叶婉珠已经靠在车座位上睡着了,发丝遮住她的半张脸,长长的睫毛轻阖着,不安地抖动。
沈益嘉叹了一口气,发动车,车平稳无声地驶出了停车场。
叶婉珠从醉梦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公园的湖边,夜晚的风吹过她的脸庞,远处的灯火闪动着不真切的光芒,而不远处的长椅上,有三三两两的人群,偎依在一起,看着这迷人的夜景。
“你醒了!”温厚的嗓音在她身旁响起,叶婉珠像是一只贪睡的猫儿一般缩了缩身子,似乎还在混沌的梦里,只是微微的哼了一声算作回答。
她身上披着沈益嘉的外套,不仅如此,还有一条薄毯,难怪她睡在这么硬的座椅上也不觉得硌得慌。倒是沈益嘉,穿着单薄的衬衫,也不知道陪着她坐了多久了。叶婉珠心里觉得暖暖的,这个人,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可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很温暖很安全的感觉。
叶婉珠从小被舅舅舅妈收养,从来没有在哪一个陌生人的身上感受过这样的安心。
“不好意思。”她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觉得有些丢脸,她把脸埋进厚实的衣服里,长发披散下来,盖住她的脸,估计她现在这个样子去演贞子倒是挺适合的,“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是我不好,你明明说过不会喝酒还让你喝。”沈益嘉笑眯眯的,声音里不自觉充满了一丝宠溺的味道,她还只是个小女生,害羞起来的样子,可爱透了。
“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大哥哥一样。”叶婉珠缩着脑袋,抬起头来看着沈益嘉,“我小的时候,很羡慕邻居家的小朋友,因为她有一个哥哥,每次出门,哥哥都陪着她,就好像是一个骄傲的公主,如果有人欺负她,她的哥哥也会第一时间冲出来保护她。”而她,总是一个人,班上的男生欺负她,她就和他们打架,有时候,受了伤,衣裳也破了,回家还要被舅妈骂,从来没有人关心她的伤口痛不痛,也没有人在意,她的性格就这样慢慢地养成了,固执、容易受伤害。可一直到今天,只要想起小学时代的那些糗事,叶婉珠还是觉得很羡慕那个有哥哥的小朋友。
“你真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朋友。”沈益嘉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感觉和自己想象中一样好,顺滑如上好的丝绸一般,“你的家人呢?”
叶婉珠看着远处湖面上倒映着的灯火的影子,神色黯然,“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后来舅舅舅妈收养了我,我来到这座城市上大学,毕业了,便留了下来。”
沈益嘉听她的语气平淡,声音里却有一种不易让人觉察的悲伤,这样一个单纯的如一页白纸的女孩子,原来有着这样坎坷的经历,她虽然没有说自己寄人篱下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可单看她此时眼神里的幽暗与痛苦,沈益嘉就能够猜出几分,她一定遇到过什么不幸的事情。
“对不起,我不应该问这样的问题,触到你的伤心事了。”沈益嘉想握住她的手,给她一些安慰,可是又怕自己这样做,会唐突了她,只好生生地把手收了回来,换了一个话题,“那你现在还和你舅舅舅妈联系吗?”
如果可以,叶婉珠这一生都不想再回忆那些灰暗的日子,在那些不愉快的回忆里,藏着一个让她一生都会觉得污浊的秘密,而这也是她拼了命考到这遥远的南方大学,便再也不愿意回去的原因,“我很少回去,只是每月按时给舅舅汇些钱,舅舅他是个好人,对我很好,我不能忘记他对我的养育之恩。”
面对着沈益嘉的热心与善良,叶婉珠只能说这么多了,她的痛苦,永远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而此时,已经和这个不算太熟悉的人分享太多了,如果不是喝了些酒,恐怕她不会说那么多的。
那个守旧愚昧的小县城里,住着她不堪回首的往事,如果可能,她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去那里。
“我清醒了,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去了。”叶婉珠站起身来,把外套和薄毯都还给沈益嘉,“谢谢你,不仅请我吃饭,还耽误你宝贵的时间陪我看这么美的景色。”只是她的心情不太好,她不喜欢这种带着醉意的感觉,想赶快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一觉醒来,什么事情都忘记了,她还是那个快乐坚强的叶婉珠。
“我送你吧!”感觉到了她的不快乐,而且这还是由他引起的,沈益嘉十分内疚,他抓起外套,“你的酒劲还没有散,我送你回家会安全一些。”
叶婉珠想了想这里离她的家还有很远的距离,若是叫出租车回去,不仅不安全,还很贵,既然他这样热情,便没有拒绝。
沈益嘉载着叶婉珠来到她说的地址,这里是一片老旧的城区,到了晚上,灯光便有些暗,车也开不进小巷子里,他把车停在路边,然后陪着她一起走进去。
叶婉珠的家,在一幢老式公寓的顶楼,不大,有一片小小的平台,里面种了很多花草,多到摆不下了,便在墙角搭了木质的花架,把藤蔓类的植物都放在上面,而那些花草的中央,摆放着一张不大的木制桌子,两把小椅子,显然是旧的,但新刷过红色的漆,有些斑驳,与周围的花花草草们搭配起来却是异常的和谐,像是一个别致而又有情调的袖珍花园,而花园的主人,每天尽心尽力地打点着这一小方天地。
叶婉珠开门的时候,见沈益嘉打量着她门前的这一小块花园,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租的这个房子,是房东在顶楼另外搭建的,好处就是门前有一块大平台,我想不能浪费这么好的空间,就布置了些花草。”
“这些都是你弄的?”她一个娇弱的女孩子,竟把这里打理得这样好,清新朴质。
“随便种着玩的,天气好的时候,就坐在外面写稿,感觉与世隔绝一般。”叶婉珠打开门,“进来坐吧!”
沈益嘉看到她的小屋虽然不大,却布置得十分温馨,他站在门口并没有要进去的意思,“你平安到家就好了,这么晚了,我就不进去了。”
叶婉珠抚了一下仍有些昏沉的头,微笑着回应,“那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开车小心一点。”
沈益嘉点了点头,转身往幽黑的楼道走去。
叶婉珠目送他离去,走到栏杆前,看着楼下,不一会儿,便看到沈益嘉走出了小巷,驾驶着他那辆银色的轿车离开。叶婉珠深深吸了一口气,夜晚沁凉的空气中带着绿色植物的清新气息,是她所熟悉的感觉,她抬头看向遥远的天际,不远的一座高楼上,有一幅巨大的广告灯箱,雪白的灯光里,秦彦的微笑似乎就在她的眼前。
她竟然没有发现,这里的海报,不知道什么时候换成了秦彦的,仿佛满世界都是秦彦,而她这个悲催的倒霉蛋,不久以后还要每天对着他那张脸,叶婉珠狠狠地垂下头,算了,还是赶紧好好睡一觉,才有精力去对付那个魔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