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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的人是王菁华,不用许他他说,她自己已经察觉到那一帮男人的“诡异”尤其是那个带头的老金。
她所担心的事,是他会抢走天宝。原因可以想出无数个,其中即便有牵强附会的理由,她同样也会看重。
报警之后,她就直直地站在前台后面,楼上有住客要买泡面,或是询问那里有网吧,或是有新来的住客,她一律都是回答不知道。
魂,早已从她的身体内分离出去。
好不容易盼到外面有了动静,来的人竟然是许他他还有天宝,跟在身后的就是老金和柯牧言。
随后一秒钟,警察就赶到了。
若是知道警察会带走天宝的话,她就算是豁出自己的性命,都不能够报警,只因为她喜欢那个孩子,一见面心里有种坚定的感觉扎下根:这孩子和自己很投缘。
事到如今,一切已经发生了。整间旅店因为警察的出现,带走一群男人之后,楼上的住客、隔壁左右的人都来问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没有人回答,之后也没有人再问。
一晚上,不知情的人,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知情的人,心里都是一团乱麻,越理还越出乱子。
到了第二天,一早上柯牧言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随后,他一人驱车到了警察局。
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老金把所有的事情都坦白得彻彻底底。
天宝的确是他的亲生儿子,超乎其他人想象的是,他也是一年前才得知到这个事实。正巧,那个时候,天宝的妈妈,在村口的井里面被发现,身体已经被泡得肿胀不堪,面目全非,看过的人,都不忍心再看第二眼。
这个故事还要从头说起:
老金的大名叫做金大川,货真价实的农村人,父母老年得子,上面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嫁作他人妇。家里穷,父母干农活一年不如一年,他读完了小学就开始为家里耕田种地,偶尔会揽活,多赚一份钱。
十七岁来城里打工,端过盘子,洗过碗,送过外卖,开过计程车……只要哪样赚钱,他就会拼命的去学。
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结识了一个打猎的男人,从他那里他学会了自己制作各种“抢”之后,辞了职,跟随他一起去偷猎。
也就是这个时候,碰巧来到了方文珠住的村里。女的眉清目秀,和村里的其他姑娘相比,你总觉着她哪儿高出一等,越看越舒服,她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男的正是壮年小伙儿,虽说皮肤稍黑,刚毅的模样讨姑娘喜欢。
当初,望君山还未封,他经常跟着自己的师傅去狩猎,活捉的野兔或是火鸡,他都是送到了她家里。
就这样你来我往,两人一日熟似一日,渐渐地,不再只是拉拉小手就这么简单。
心里即便很清楚自己之后总会离开,他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身体,离开那一天,她站在村口去送他,眼里尽是泪水。
时隔一年后,他千里迢迢来村找她,却是被告知了一个惊天的消息。
方文珠那个疯女人不知道那个晚上离家出走了,之后她爸妈托亲戚找了一个月都没有找到。
他细问“疯女人”是什么意思,被问的人,好笑的笑着,告诉他,方文珠的妈妈是个精神病人,她出生长大后,人倒是长得挺好看的,只是跟她妈妈一样,脑子都有病,时好时坏的。
那一个瞬间,好似有个榔头狠狠地对准了他的心脏和后脑勺砸了又砸。
脑袋好似一个线路出现故障的电灯包,灯丝一闪,随后便是灭了。
他满怀着爱意和娶她为妻的决定来此,然后,带着一颗被惊到绝望的心而去。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离家只是想要一个人默默的生下和他的孩子,哪怕自己的命,在生死边缘上无限的徘徊,她也丝毫不会惧怕。
带着一个男婴归家的她,不仅仅是村里人口中的那个女疯子,还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带回野孩子,不知廉耻的疯女人。
她的母亲笑嘻嘻的望着自己的外孙,爱不释手,然而,他的父亲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头,心里开始计划如何把那个孩子弄死。
孩子被他的母亲取名为“天宝”寓意老天能够多多的宠爱他。
她似乎已经预料到自己的病情已经加重,说不定,那个时候自己说没了就没了,所以陪伴孩子的时候格外珍惜那一分一秒,绝对不会离身。
她心里百般恳求上天能够让他回来看一眼孩子,就看一眼,让他知道他们有一个孩子,然后带走他,如此就好。
愿望还是抵不过现实。
孩子四岁生日那一天,她精神失常,失脚掉进了村口的水井里面。正逢冬至,家家... -->>
报警的人是王菁华,不用许他他说,她自己已经察觉到那一帮男人的“诡异”尤其是那个带头的老金。
她所担心的事,是他会抢走天宝。原因可以想出无数个,其中即便有牵强附会的理由,她同样也会看重。
报警之后,她就直直地站在前台后面,楼上有住客要买泡面,或是询问那里有网吧,或是有新来的住客,她一律都是回答不知道。
魂,早已从她的身体内分离出去。
好不容易盼到外面有了动静,来的人竟然是许他他还有天宝,跟在身后的就是老金和柯牧言。
随后一秒钟,警察就赶到了。
若是知道警察会带走天宝的话,她就算是豁出自己的性命,都不能够报警,只因为她喜欢那个孩子,一见面心里有种坚定的感觉扎下根:这孩子和自己很投缘。
事到如今,一切已经发生了。整间旅店因为警察的出现,带走一群男人之后,楼上的住客、隔壁左右的人都来问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没有人回答,之后也没有人再问。
一晚上,不知情的人,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知情的人,心里都是一团乱麻,越理还越出乱子。
到了第二天,一早上柯牧言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随后,他一人驱车到了警察局。
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老金把所有的事情都坦白得彻彻底底。
天宝的确是他的亲生儿子,超乎其他人想象的是,他也是一年前才得知到这个事实。正巧,那个时候,天宝的妈妈,在村口的井里面被发现,身体已经被泡得肿胀不堪,面目全非,看过的人,都不忍心再看第二眼。
这个故事还要从头说起:
老金的大名叫做金大川,货真价实的农村人,父母老年得子,上面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嫁作他人妇。家里穷,父母干农活一年不如一年,他读完了小学就开始为家里耕田种地,偶尔会揽活,多赚一份钱。
十七岁来城里打工,端过盘子,洗过碗,送过外卖,开过计程车……只要哪样赚钱,他就会拼命的去学。
二十五岁的时候遇到结识了一个打猎的男人,从他那里他学会了自己制作各种“抢”之后,辞了职,跟随他一起去偷猎。
也就是这个时候,碰巧来到了方文珠住的村里。女的眉清目秀,和村里的其他姑娘相比,你总觉着她哪儿高出一等,越看越舒服,她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男的正是壮年小伙儿,虽说皮肤稍黑,刚毅的模样讨姑娘喜欢。
当初,望君山还未封,他经常跟着自己的师傅去狩猎,活捉的野兔或是火鸡,他都是送到了她家里。
就这样你来我往,两人一日熟似一日,渐渐地,不再只是拉拉小手就这么简单。
心里即便很清楚自己之后总会离开,他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身体,离开那一天,她站在村口去送他,眼里尽是泪水。
时隔一年后,他千里迢迢来村找她,却是被告知了一个惊天的消息。
方文珠那个疯女人不知道那个晚上离家出走了,之后她爸妈托亲戚找了一个月都没有找到。
他细问“疯女人”是什么意思,被问的人,好笑的笑着,告诉他,方文珠的妈妈是个精神病人,她出生长大后,人倒是长得挺好看的,只是跟她妈妈一样,脑子都有病,时好时坏的。
那一个瞬间,好似有个榔头狠狠地对准了他的心脏和后脑勺砸了又砸。
脑袋好似一个线路出现故障的电灯包,灯丝一闪,随后便是灭了。
他满怀着爱意和娶她为妻的决定来此,然后,带着一颗被惊到绝望的心而去。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离家只是想要一个人默默的生下和他的孩子,哪怕自己的命,在生死边缘上无限的徘徊,她也丝毫不会惧怕。
带着一个男婴归家的她,不仅仅是村里人口中的那个女疯子,还是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带回野孩子,不知廉耻的疯女人。
她的母亲笑嘻嘻的望着自己的外孙,爱不释手,然而,他的父亲在其他人面前抬不起头,心里开始计划如何把那个孩子弄死。
孩子被他的母亲取名为“天宝”寓意老天能够多多的宠爱他。
她似乎已经预料到自己的病情已经加重,说不定,那个时候自己说没了就没了,所以陪伴孩子的时候格外珍惜那一分一秒,绝对不会离身。
她心里百般恳求上天能够让他回来看一眼孩子,就看一眼,让他知道他们有一个孩子,然后带走他,如此就好。
愿望还是抵不过现实。
孩子四岁生日那一天,她精神失常,失脚掉进了村口的水井里面。正逢冬至,家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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