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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这案子我接了求订阅
“这案子很有意思,有挑战性。”庄名扬微微一笑:“我接了。”
“你接了?”文博会忙道:“小庄,你看清楚卷宗了没有?这案子中的被告,也就是对方当事人,是出了名的老赖。我们现在调查不出对方的财产状况,就算立上案打赢了官司,也是没用的。”
这案子非常棘手。楚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是原告,被告一年前从原告处借款二十万,到期不肯归还,并扬言你不服气可以去法院告我
目前庭前调解已经失败,虽然可以正式立案,但是如果不能查清对方的银行账号进行财产保全,就算打赢了官司,也是白费力气。因为对方无房无车,明面儿上根本找不到可供保全冻结的财产。
找法院查询对方账号?那是笑话。法院根本不会主动帮助当事人一方去调查,美其名曰要‘保持审判的中立性’。前期承办本案的张朝光律师,也曾经考虑过动用私人关系或者找调查公司来查对方的银行账号,可问题是己方当事人连对方的开户行在哪里都不清楚。张律师好容易托关系查到了被告农行的账号,却发现钱已经被提走了,至于这老赖是把钱塞进了自己的裤裆里,还是转存到了其它银行,只有鬼才知道。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全行查询。可这有难度,不要说是律师,就是一些中型调查公司,要做到全行查询也是非常困难的,任何公司的人脉网络都有漏洞,不可能全覆盖。更何况全行查询一次,光是调查费用,就要在三到五万元之间,这二十万还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呢,先掏出几万块调查费?己方当事人的脑袋可不是夜壶,不可能接受。
就算当事人傻b了,或者为了出口气愿意出调查费,万一被告把钱再次转存或者转账到他人名下,你能咬他个鸟?所以文博会才会说,这个案子“表面上简单,操作起来却极为复杂”
其实文博会还是过于乐观了,这根本就不是操作复杂不复杂的问题,而是根本没办法操作。当事人不肯出调查费,还能有毛的办法?这要是换了普通的事务所,直接立案走个过场就完了,你最后能不能执行拿回这二十万关我鸟事?一审胜诉就是代理成功。
可楚都所秉承的理念是“不但要打赢官司,还要真正打赢官司”糊弄当事人不是楚都所的风格。因此这案子就拖了下来,成了基础民事部的老大难。(要说明下,这是为小说需要,才这样处理,跟实际不符,大家别这样去要求律师,方家也是一笑即可)
庄名扬一笑,这案子就是范思见给他挖的坑,他还能看不出?凭他做了两年法工的经验,不用细看也知道麻烦在哪里了。要是没有超级系统,打死他也不会接手,不过现在对他来说,要查某人的银行账号,那就是动动念头的事情,毛毛雨啊。
唯一有可能遇到的麻烦,就是被告把钱转账给别人。钱一旦不在被告名下,要财产保全就必须提供转账证明。这个也别指望法院去调查、或者银行突然‘晚景从良’,肯配合律师出具证据。汉国的律师就是后娘养的,法律规定了‘可以取证,但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尼玛的就跟没规定一样,糊弄吃奶的孩子呢。
这是超级系统无法解决的,系统再厉害,也只能查询,没办法将查询的结果变成证据,这需要银行方面的配合。这事儿就得麻烦二师兄了,刘大院长可是当着庄名扬的面儿吹过牛b,说什么市人民银行的行长都是他的老朋友。有这层关系就好办了,如果直接让市人民银行行长插手商业银行事务,帮着己方当事人搞‘全行查询’,自然是不合适。但是如果自己查到了结果,让银行出个证明,这就合理合法了,也就打个电话的事儿。
要不是有这张底牌,庄名扬也不敢当众接下这个在众人看来近似无解的棘手案子。
“范主任,请你通知当事人,让他把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带来。”庄名扬道:“在立案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我可没这么多钱替他担保啊。”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必须提供担保,万一败诉,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承担对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庄律师,你就这么有把握?”范思见微微一愣,难道这小子人民银行有人?不可能啊,能混到人民银行的,哪个不是老油条?谁犯得上为一个小案子伸手,吃不着羊肉惹身骚?再说了,这小子要真有这种本事,就算之前只是个法工,自己也该听过他的名字啊?
想到这里,范思见微微冷笑:“我看还是等你查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再说吧,让当事人空跑一趟,对咱们所的名声可不利。”
文博会也道:“小庄,范主任说得也有道理,你还是先调查吧。”
庄名扬呵呵一笑:“时间就是金钱。这案子都拖这么久了,当事人恐怕也着急了,所以越快越好。范主任,你就通知当事人吧,要是出了问题,我来负责”
“行,你有把握最好。”范思见嘿嘿一笑,掏出电话拨打了一阵:“当事人说随时可以把房产证拿来”
“让他三个小... -->>
第一百零二章 这案子我接了求订阅
“这案子很有意思,有挑战性。”庄名扬微微一笑:“我接了。”
“你接了?”文博会忙道:“小庄,你看清楚卷宗了没有?这案子中的被告,也就是对方当事人,是出了名的老赖。我们现在调查不出对方的财产状况,就算立上案打赢了官司,也是没用的。”
这案子非常棘手。楚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是原告,被告一年前从原告处借款二十万,到期不肯归还,并扬言你不服气可以去法院告我
目前庭前调解已经失败,虽然可以正式立案,但是如果不能查清对方的银行账号进行财产保全,就算打赢了官司,也是白费力气。因为对方无房无车,明面儿上根本找不到可供保全冻结的财产。
找法院查询对方账号?那是笑话。法院根本不会主动帮助当事人一方去调查,美其名曰要‘保持审判的中立性’。前期承办本案的张朝光律师,也曾经考虑过动用私人关系或者找调查公司来查对方的银行账号,可问题是己方当事人连对方的开户行在哪里都不清楚。张律师好容易托关系查到了被告农行的账号,却发现钱已经被提走了,至于这老赖是把钱塞进了自己的裤裆里,还是转存到了其它银行,只有鬼才知道。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全行查询。可这有难度,不要说是律师,就是一些中型调查公司,要做到全行查询也是非常困难的,任何公司的人脉网络都有漏洞,不可能全覆盖。更何况全行查询一次,光是调查费用,就要在三到五万元之间,这二十万还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呢,先掏出几万块调查费?己方当事人的脑袋可不是夜壶,不可能接受。
就算当事人傻b了,或者为了出口气愿意出调查费,万一被告把钱再次转存或者转账到他人名下,你能咬他个鸟?所以文博会才会说,这个案子“表面上简单,操作起来却极为复杂”
其实文博会还是过于乐观了,这根本就不是操作复杂不复杂的问题,而是根本没办法操作。当事人不肯出调查费,还能有毛的办法?这要是换了普通的事务所,直接立案走个过场就完了,你最后能不能执行拿回这二十万关我鸟事?一审胜诉就是代理成功。
可楚都所秉承的理念是“不但要打赢官司,还要真正打赢官司”糊弄当事人不是楚都所的风格。因此这案子就拖了下来,成了基础民事部的老大难。(要说明下,这是为小说需要,才这样处理,跟实际不符,大家别这样去要求律师,方家也是一笑即可)
庄名扬一笑,这案子就是范思见给他挖的坑,他还能看不出?凭他做了两年法工的经验,不用细看也知道麻烦在哪里了。要是没有超级系统,打死他也不会接手,不过现在对他来说,要查某人的银行账号,那就是动动念头的事情,毛毛雨啊。
唯一有可能遇到的麻烦,就是被告把钱转账给别人。钱一旦不在被告名下,要财产保全就必须提供转账证明。这个也别指望法院去调查、或者银行突然‘晚景从良’,肯配合律师出具证据。汉国的律师就是后娘养的,法律规定了‘可以取证,但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尼玛的就跟没规定一样,糊弄吃奶的孩子呢。
这是超级系统无法解决的,系统再厉害,也只能查询,没办法将查询的结果变成证据,这需要银行方面的配合。这事儿就得麻烦二师兄了,刘大院长可是当着庄名扬的面儿吹过牛b,说什么市人民银行的行长都是他的老朋友。有这层关系就好办了,如果直接让市人民银行行长插手商业银行事务,帮着己方当事人搞‘全行查询’,自然是不合适。但是如果自己查到了结果,让银行出个证明,这就合理合法了,也就打个电话的事儿。
要不是有这张底牌,庄名扬也不敢当众接下这个在众人看来近似无解的棘手案子。
“范主任,请你通知当事人,让他把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带来。”庄名扬道:“在立案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我可没这么多钱替他担保啊。”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必须提供担保,万一败诉,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承担对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庄律师,你就这么有把握?”范思见微微一愣,难道这小子人民银行有人?不可能啊,能混到人民银行的,哪个不是老油条?谁犯得上为一个小案子伸手,吃不着羊肉惹身骚?再说了,这小子要真有这种本事,就算之前只是个法工,自己也该听过他的名字啊?
想到这里,范思见微微冷笑:“我看还是等你查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再说吧,让当事人空跑一趟,对咱们所的名声可不利。”
文博会也道:“小庄,范主任说得也有道理,你还是先调查吧。”
庄名扬呵呵一笑:“时间就是金钱。这案子都拖这么久了,当事人恐怕也着急了,所以越快越好。范主任,你就通知当事人吧,要是出了问题,我来负责”
“行,你有把握最好。”范思见嘿嘿一笑,掏出电话拨打了一阵:“当事人说随时可以把房产证拿来”
“让他三个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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