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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新被伍少爷看上的又是哪家的小姐了!需知,别看这不大的红木箱子,里面这番行头置办妥当也需花费不少银子,更不提伍少爷指明了要她用最好的料子裁做!
不过她金大娘是吃生意饭的,只看银子不看面子,管他伍少爷是讨好哪家姑娘,她只需尽好自己的本份便是“伍少爷,不知您可还算满意?”
伍若云此时才算满意至极的点了点头“很好!金大娘费心了!所需多少银子,大娘只管去伍家的钱庄去取便是了!”
“多谢伍少爷!若有其他需要,请随时差唤大娘!”金大娘一听他的话,立即乐颠颠的福了福身子道。
“我知道我娘把缝制喜袍的活也交给金大娘你了,一会到了我娘那里,希望大娘的嘴巴值得信赖!”伍若云冷淡的道。
金大娘这回倒是面不改色的依旧笑道“大娘我是过来请大少爷试试喜袍是否合身的,旁的一概不知道!”
伍若云听了她的话,满意的点头“恩,大娘还要忙,就请便吧!”
金大娘连忙福了福身子“那奴家就告退了!”
出了云院,金大娘富态的身子又风风火火的往伍夫人刘氏的落花苑而去了,而伍若云却盯着那箱子里的衣物又看了好久,才合上盖子,大声唤了声“青书!”
“大少爷,青书在!”青书听到他唤,连忙小跑着从院门旁边来到他面前,低头站好,心里虽对箱子里的东西十分好奇,眼睛却不敢再多瞄一眼。
“找人把这箱子送去梧桐院,送到后不许多嘴!放下便走!”伍若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最近他觉得青书实在有些太过多嘴了,他现在把这些送她不为别的,权当这两年来自己对她太坏的些许补偿了。
“是,少爷!”青书诚惶诚恐的低头道,生怕大少爷一个生气便突然不要他了。
“还不去?”见他还站在原地,伍若云英眉一皱,青书立即大声道“是,少爷!”这回没有丝毫迟疑便快速往院外去唤人前来。
比起小秋的激动和兴奋,向晴不过浅浅的笑了一下,她现在腿断了,哪里也不能去,再漂亮的衣服之于她也不过只能看看而已,何况对于这种宽大不束身,却又很短的上衣,她的喜欢程度一点也不高,更别提那下身拖曳于地的长裙了,整个穿着起来既麻烦,又有碍行动,这古人的衣服若要她形容,便只五个字‘中看不实用’,哪能与现代干净利落的职业套装相比,不过估摸着自己目前的这个身材,穿上套装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然而小秋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劲的咋乎不已“小姐,你看这些短衫都是织金的呢,最便宜的都要上百贯钱呢!还有这条黄罗银泥裙,好漂亮的色泽和花纹呢,小姐穿上一定美若天仙!”
经过这么多些日子下来,向晴对身处的时代心里多少有了些数,她已知道自己重生在南宋的某一个时期,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年历,因为会把杭州叫做临安的,历史上好象只有南宋,因为南宋的都城便是在临安的。然而即便知道自己身处在南宋,对她而言也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因为在现代,她是学经济和企管出身的,对历史的概念少的可怜,有限的一些历史知识也都与经济货币之类的逃脱不了干系,对于人文地理以及重大的历史事件之类的,基本没什么概念,即便现在跟她说是谁在做皇帝,对她而言也是惘然的。
然而只要谈论到经济方面,她的思路却是比谁都清晰的,一听小秋说一件短衫要上百贯钱,脑子里便已经不由自主在换算了,按照现今的国际牌价来看,古时的一两金相当于三千元人民币,一两银与一贯铜钱价值相当,约莫是三百元人民币,那么一百贯钱便相当于一百两银子,也就是三万元人民币,向晴这才露出几分惊讶之色。
三万块一件的衣服向晴自然也是有的,不过那是在现代,且都是她自己买的,而这些却是别人送的,且一送就是一箱子,看来伍若云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方,也由此可知这伍家的家底殷厚到何种程度,让她不由对伍家到底从事什么赚钱的行业产生了几分兴趣。
记得中国古代经济学提到过,中国在宋朝尤其是南宋时期,由于耕种土地减少与丝绸之路的阻断,被迫转向以商业经济,尤其是远洋贸易为主的商业经济模式,商人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最大的解放,也取得了比较高的社会地位,由此来看,伍家无疑是这从商大流中的佼佼者了!
从这一方面来看,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这种对商业的敏锐嗅觉几乎成了她的本能,虽然她无意再与男人去一争长短,但是有幸参与到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状态还着实让她兴奋了一把。
见她难得露出几分惊讶之色,小秋更兴奋了起来“小姐,等小姐的脚好了,小秋一定要把小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姐平日里就是太不注重打扮了”说到一大半,突然停住,露出几分疑惑和防备出来“小姐,大少爷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送这么多贵死人的衣服给小姐?”
向晴失笑,为她的反应迟钝笑了起来,都已经喳喳呼呼了半天,才想起问这个问题?
“小姐,要小秋退回去吗?”小秋见她笑,有些迟疑的问道,嘴上说要退,眼里却分明布满了惋惜和不舍,哪像是提起退补药补品时的坚决,向晴更是笑意深厚了许多,也难怪,是女人都对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没有抵抗能力,何况小秋才十四五岁,正当爱美的年纪,这样精致的罗衫长裙又不是一般人家能见到的,即便不是送给她穿的,让她看着也是好的,这就跟大部分女孩一样,虽然一时买不起名牌,但并不影响她在橱窗外欣赏的心情。
这些都是女孩子穿的衣裳,做都已经做了,即便退回去给伍若云,依那人的性子怕是依旧会送回来,或者干脆直接扔掉,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收下,万一以后碰上困难,这些衣服送去当铺当当怕也能值许多的银子,何必跟钱过不去?
对着小秋摇头,示意不用退了,放着吧!
小秋脸色立即一亮,欢欢喜喜的把衣服一件件放妥,最后才小心翼翼的合上盖子。
而向晴早已捧回之前自己在看的书,继续认真的看下去,从今天开始直到伍若云的婚礼结束,展夕都不会也不能来看她了,一来因为这些天出入伍家的贺喜之人众多,她虽被休,毕竟还住在伍家,有他姓的男子日日前来探望,与人与己都不是件名声好听的事,即便她不在意自己,也该为伍家和展夕着想一下;二来这段日子正好赶上展家一个季度一次的帐目核算期,如此两相凑到一起,向晴也自然乐的轻松自在几天。
展夕怕她寂寞无聊,之前送来了许多本民间流行的小说话本,也给小夕布置了不少的功课,足够她们各自打发掉这空闲的几天。
梧桐院外的繁忙和喜气,和院内的宁静安详各成一方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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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新被伍少爷看上的又是哪家的小姐了!需知,别看这不大的红木箱子,里面这番行头置办妥当也需花费不少银子,更不提伍少爷指明了要她用最好的料子裁做!
不过她金大娘是吃生意饭的,只看银子不看面子,管他伍少爷是讨好哪家姑娘,她只需尽好自己的本份便是“伍少爷,不知您可还算满意?”
伍若云此时才算满意至极的点了点头“很好!金大娘费心了!所需多少银子,大娘只管去伍家的钱庄去取便是了!”
“多谢伍少爷!若有其他需要,请随时差唤大娘!”金大娘一听他的话,立即乐颠颠的福了福身子道。
“我知道我娘把缝制喜袍的活也交给金大娘你了,一会到了我娘那里,希望大娘的嘴巴值得信赖!”伍若云冷淡的道。
金大娘这回倒是面不改色的依旧笑道“大娘我是过来请大少爷试试喜袍是否合身的,旁的一概不知道!”
伍若云听了她的话,满意的点头“恩,大娘还要忙,就请便吧!”
金大娘连忙福了福身子“那奴家就告退了!”
出了云院,金大娘富态的身子又风风火火的往伍夫人刘氏的落花苑而去了,而伍若云却盯着那箱子里的衣物又看了好久,才合上盖子,大声唤了声“青书!”
“大少爷,青书在!”青书听到他唤,连忙小跑着从院门旁边来到他面前,低头站好,心里虽对箱子里的东西十分好奇,眼睛却不敢再多瞄一眼。
“找人把这箱子送去梧桐院,送到后不许多嘴!放下便走!”伍若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最近他觉得青书实在有些太过多嘴了,他现在把这些送她不为别的,权当这两年来自己对她太坏的些许补偿了。
“是,少爷!”青书诚惶诚恐的低头道,生怕大少爷一个生气便突然不要他了。
“还不去?”见他还站在原地,伍若云英眉一皱,青书立即大声道“是,少爷!”这回没有丝毫迟疑便快速往院外去唤人前来。
比起小秋的激动和兴奋,向晴不过浅浅的笑了一下,她现在腿断了,哪里也不能去,再漂亮的衣服之于她也不过只能看看而已,何况对于这种宽大不束身,却又很短的上衣,她的喜欢程度一点也不高,更别提那下身拖曳于地的长裙了,整个穿着起来既麻烦,又有碍行动,这古人的衣服若要她形容,便只五个字‘中看不实用’,哪能与现代干净利落的职业套装相比,不过估摸着自己目前的这个身材,穿上套装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然而小秋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劲的咋乎不已“小姐,你看这些短衫都是织金的呢,最便宜的都要上百贯钱呢!还有这条黄罗银泥裙,好漂亮的色泽和花纹呢,小姐穿上一定美若天仙!”
经过这么多些日子下来,向晴对身处的时代心里多少有了些数,她已知道自己重生在南宋的某一个时期,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年历,因为会把杭州叫做临安的,历史上好象只有南宋,因为南宋的都城便是在临安的。然而即便知道自己身处在南宋,对她而言也是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因为在现代,她是学经济和企管出身的,对历史的概念少的可怜,有限的一些历史知识也都与经济货币之类的逃脱不了干系,对于人文地理以及重大的历史事件之类的,基本没什么概念,即便现在跟她说是谁在做皇帝,对她而言也是惘然的。
然而只要谈论到经济方面,她的思路却是比谁都清晰的,一听小秋说一件短衫要上百贯钱,脑子里便已经不由自主在换算了,按照现今的国际牌价来看,古时的一两金相当于三千元人民币,一两银与一贯铜钱价值相当,约莫是三百元人民币,那么一百贯钱便相当于一百两银子,也就是三万元人民币,向晴这才露出几分惊讶之色。
三万块一件的衣服向晴自然也是有的,不过那是在现代,且都是她自己买的,而这些却是别人送的,且一送就是一箱子,看来伍若云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方,也由此可知这伍家的家底殷厚到何种程度,让她不由对伍家到底从事什么赚钱的行业产生了几分兴趣。
记得中国古代经济学提到过,中国在宋朝尤其是南宋时期,由于耕种土地减少与丝绸之路的阻断,被迫转向以商业经济,尤其是远洋贸易为主的商业经济模式,商人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最大的解放,也取得了比较高的社会地位,由此来看,伍家无疑是这从商大流中的佼佼者了!
从这一方面来看,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这种对商业的敏锐嗅觉几乎成了她的本能,虽然她无意再与男人去一争长短,但是有幸参与到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状态还着实让她兴奋了一把。
见她难得露出几分惊讶之色,小秋更兴奋了起来“小姐,等小姐的脚好了,小秋一定要把小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姐平日里就是太不注重打扮了”说到一大半,突然停住,露出几分疑惑和防备出来“小姐,大少爷怎么会突然这么好心送这么多贵死人的衣服给小姐?”
向晴失笑,为她的反应迟钝笑了起来,都已经喳喳呼呼了半天,才想起问这个问题?
“小姐,要小秋退回去吗?”小秋见她笑,有些迟疑的问道,嘴上说要退,眼里却分明布满了惋惜和不舍,哪像是提起退补药补品时的坚决,向晴更是笑意深厚了许多,也难怪,是女人都对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没有抵抗能力,何况小秋才十四五岁,正当爱美的年纪,这样精致的罗衫长裙又不是一般人家能见到的,即便不是送给她穿的,让她看着也是好的,这就跟大部分女孩一样,虽然一时买不起名牌,但并不影响她在橱窗外欣赏的心情。
这些都是女孩子穿的衣裳,做都已经做了,即便退回去给伍若云,依那人的性子怕是依旧会送回来,或者干脆直接扔掉,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收下,万一以后碰上困难,这些衣服送去当铺当当怕也能值许多的银子,何必跟钱过不去?
对着小秋摇头,示意不用退了,放着吧!
小秋脸色立即一亮,欢欢喜喜的把衣服一件件放妥,最后才小心翼翼的合上盖子。
而向晴早已捧回之前自己在看的书,继续认真的看下去,从今天开始直到伍若云的婚礼结束,展夕都不会也不能来看她了,一来因为这些天出入伍家的贺喜之人众多,她虽被休,毕竟还住在伍家,有他姓的男子日日前来探望,与人与己都不是件名声好听的事,即便她不在意自己,也该为伍家和展夕着想一下;二来这段日子正好赶上展家一个季度一次的帐目核算期,如此两相凑到一起,向晴也自然乐的轻松自在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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