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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军队一贯以将军军官为主,士兵毫无地位可言,通常只被看作炮灰,即使是那些精兵也不例外。对于士兵的个人战力、作战思想甚至是生死,将官们从来都没有关心过。看看古代对精兵的定义就知道了,隋唐传中记载“脖子粗、胳膊粗、大脚”这样的士兵就被称为精兵,如果这样的兵士再经过多次战斗的话,就被称为“百战精兵”至于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和战斗素质之类的问题人们往往并不重视,所以,古代的战争主要凭借的是将帅的能力,往往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说法。
这种说法并不是不正确,但战争讲究的是团队协作,单单一个将帅的作用被看得过重并不是一件好事,士兵的作用同样重要。
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军队弄一万人到宋朝来,即使他们也使用冷兵器,即使不是什么名将带领,林靖文可以肯定,这样的一万人绝对能够将十万宋军乃至辽军压着打。
精兵,绝对不是什么“大手大脚脖子粗”之类的定义,而是单兵战力强横、作战素质高、战斗意志顽强,只有这样的士兵才能被称为精兵。
就林靖文来说,他宁愿有这样的“千军”而不愿意有“一将”
如果林靖文现在能有一万士兵,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一千人来,经过更加严格的训练,还有教育。身体素质、战斗技巧、战术配合、对各种军械的应用、野外求生等,这些都是要训练的;还要让士兵们知道为什么战斗,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只有明白这些,即使面对劣势他们也不会退缩,即使败局已定他们也不会溃散,这就是要让士兵有作战意志。
这样的士兵哪怕只有一千人,林靖文也有充足的信心应对一切困难。
为了这个目标,林靖文正式对高山岛上的所有士兵开始训练。
身体素质好办,严格训练,再大鱼大肉地供应,时间长了自然就能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战斗技巧这个难点,需要武技高明的人和经过战斗的老兵长时间联合教导才行,目前还不能办到;战术配合和对各种军械的操作能力也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关键是作战意志。
林靖文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一条军令:赏功罚过。训练刻苦作战勇敢者,不但自己有赏赐,家人也能获得好处;反过来,不努力训练不勇敢作战的士兵,不但自己要受罚,还要祸及家人。林靖文暂时无法教育这些士兵为了荣誉和国家而战,那么只能让他们为了家人和利益而战。
参军并刻苦训练者,家人免赋,饷银全数放;
作战勇敢者,每战斩获七成归自己所有;
阵亡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五十、地百亩、奴隶两名;
重伤或残疾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二五、地五十亩、奴隶一名;
轻伤者抚恤;
参军但训练不努力者,其家赋税照缴,饷银减半;
不尊军令者,战场缴获无所得,并按律处刑;
令进不进者、令退不退者,斩,十年之内其家赋双倍税三倍,妻、子贬为奴隶;
临阵脱逃者,斩,其家产抄没,全家贬为奴隶;
投敌者,斩,族没。
这就是五赏五罚令,其它还有一些详细的军令。军令一下,全军凛然,无有敢犯者,不但那些兵士定下心来甚至是兴奋地当兵,就是那些工匠和耽罗扶桑奴隶都是眼红红的,因为按律奴隶立了功不但自己可以脱籍连家人都能脱籍,如果林靖文下令在奴隶中征兵,只怕高山、衫树二岛的青壮都要为之一空。
配合这些军令,林靖文下令以北起高山南至小琉求的南山岛之地为琉求县——当然,目前只有两个岛——以高一郎为县令,收所有工匠、兵士、水手、奴隶及其家人为民。
兵士、工匠好办,都是拖家带口的,房屋早先就已经一户分了一间,此次再给每户分上五十亩土地,反正总数不过万的人口往两个岛上一撒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典型的地广人稀。
奴隶方面,所有奴隶男女配对成户,扶桑奴隶全部拉去种地或者是打渔;至于耽罗奴隶则是男女比例失调,耽罗男奴只有一千人,全部被划为水手,将一千耽罗女奴分给他们组成家庭,这一千女奴还可以干老本行:下海打捞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剩下多出来的两千耽罗女奴则编入火枪队,原本计划中的三千火枪兵缩减到两千人,这两千火枪兵平日负责守卫琉求县,当然,火枪目前还只有一千支。
所有人都忙得跳脚,原本一无所有连建制都没有的白地平白被划为郡县岂是那么容易的,建立官府、招募官吏、制订律法、规划行政区域。这还没完,民政建设才是大头。古代没有什么治安、消防、医疗、教育、财政、经济、工农业、国土资源等等之类的部门划分,但这些职能又不能没有,象宋朝那样划分六曹(也就是六扇门)实在是太简陋了,很多事要么职能重叠要么干脆就没人管。
有鉴于此,林靖文给琉求县建立了十二曹,即:治安消防合二为一的安曹、医疗教育合起来的礼曹、管理诉讼刑罚的刑曹、管理农牧渔的农曹、管理商业的商曹、管理工业矿业的虞曹、管理土地规划和市政建设的工曹、管理财政的户曹、负责征税的税曹、管理官吏选派委任的吏曹和负责监督官吏的监曹、负责监督收税和官府财政的督曹,当然,目前有些部门根本就不必要,也建立不起来,比如说礼曹,现在整个琉求县可是一个大夫和读书人都没有,怎么建立?
在很多方面,林靖文作出了改良,不但是征对目前... -->>
中国古代的军队一贯以将军军官为主,士兵毫无地位可言,通常只被看作炮灰,即使是那些精兵也不例外。对于士兵的个人战力、作战思想甚至是生死,将官们从来都没有关心过。看看古代对精兵的定义就知道了,隋唐传中记载“脖子粗、胳膊粗、大脚”这样的士兵就被称为精兵,如果这样的兵士再经过多次战斗的话,就被称为“百战精兵”至于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和战斗素质之类的问题人们往往并不重视,所以,古代的战争主要凭借的是将帅的能力,往往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说法。
这种说法并不是不正确,但战争讲究的是团队协作,单单一个将帅的作用被看得过重并不是一件好事,士兵的作用同样重要。
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军队弄一万人到宋朝来,即使他们也使用冷兵器,即使不是什么名将带领,林靖文可以肯定,这样的一万人绝对能够将十万宋军乃至辽军压着打。
精兵,绝对不是什么“大手大脚脖子粗”之类的定义,而是单兵战力强横、作战素质高、战斗意志顽强,只有这样的士兵才能被称为精兵。
就林靖文来说,他宁愿有这样的“千军”而不愿意有“一将”
如果林靖文现在能有一万士兵,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一千人来,经过更加严格的训练,还有教育。身体素质、战斗技巧、战术配合、对各种军械的应用、野外求生等,这些都是要训练的;还要让士兵们知道为什么战斗,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只有明白这些,即使面对劣势他们也不会退缩,即使败局已定他们也不会溃散,这就是要让士兵有作战意志。
这样的士兵哪怕只有一千人,林靖文也有充足的信心应对一切困难。
为了这个目标,林靖文正式对高山岛上的所有士兵开始训练。
身体素质好办,严格训练,再大鱼大肉地供应,时间长了自然就能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战斗技巧这个难点,需要武技高明的人和经过战斗的老兵长时间联合教导才行,目前还不能办到;战术配合和对各种军械的操作能力也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关键是作战意志。
林靖文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一条军令:赏功罚过。训练刻苦作战勇敢者,不但自己有赏赐,家人也能获得好处;反过来,不努力训练不勇敢作战的士兵,不但自己要受罚,还要祸及家人。林靖文暂时无法教育这些士兵为了荣誉和国家而战,那么只能让他们为了家人和利益而战。
参军并刻苦训练者,家人免赋,饷银全数放;
作战勇敢者,每战斩获七成归自己所有;
阵亡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五十、地百亩、奴隶两名;
重伤或残疾者,其家免赋十年,赏金二五、地五十亩、奴隶一名;
轻伤者抚恤;
参军但训练不努力者,其家赋税照缴,饷银减半;
不尊军令者,战场缴获无所得,并按律处刑;
令进不进者、令退不退者,斩,十年之内其家赋双倍税三倍,妻、子贬为奴隶;
临阵脱逃者,斩,其家产抄没,全家贬为奴隶;
投敌者,斩,族没。
这就是五赏五罚令,其它还有一些详细的军令。军令一下,全军凛然,无有敢犯者,不但那些兵士定下心来甚至是兴奋地当兵,就是那些工匠和耽罗扶桑奴隶都是眼红红的,因为按律奴隶立了功不但自己可以脱籍连家人都能脱籍,如果林靖文下令在奴隶中征兵,只怕高山、衫树二岛的青壮都要为之一空。
配合这些军令,林靖文下令以北起高山南至小琉求的南山岛之地为琉求县——当然,目前只有两个岛——以高一郎为县令,收所有工匠、兵士、水手、奴隶及其家人为民。
兵士、工匠好办,都是拖家带口的,房屋早先就已经一户分了一间,此次再给每户分上五十亩土地,反正总数不过万的人口往两个岛上一撒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典型的地广人稀。
奴隶方面,所有奴隶男女配对成户,扶桑奴隶全部拉去种地或者是打渔;至于耽罗奴隶则是男女比例失调,耽罗男奴只有一千人,全部被划为水手,将一千耽罗女奴分给他们组成家庭,这一千女奴还可以干老本行:下海打捞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剩下多出来的两千耽罗女奴则编入火枪队,原本计划中的三千火枪兵缩减到两千人,这两千火枪兵平日负责守卫琉求县,当然,火枪目前还只有一千支。
所有人都忙得跳脚,原本一无所有连建制都没有的白地平白被划为郡县岂是那么容易的,建立官府、招募官吏、制订律法、规划行政区域。这还没完,民政建设才是大头。古代没有什么治安、消防、医疗、教育、财政、经济、工农业、国土资源等等之类的部门划分,但这些职能又不能没有,象宋朝那样划分六曹(也就是六扇门)实在是太简陋了,很多事要么职能重叠要么干脆就没人管。
有鉴于此,林靖文给琉求县建立了十二曹,即:治安消防合二为一的安曹、医疗教育合起来的礼曹、管理诉讼刑罚的刑曹、管理农牧渔的农曹、管理商业的商曹、管理工业矿业的虞曹、管理土地规划和市政建设的工曹、管理财政的户曹、负责征税的税曹、管理官吏选派委任的吏曹和负责监督官吏的监曹、负责监督收税和官府财政的督曹,当然,目前有些部门根本就不必要,也建立不起来,比如说礼曹,现在整个琉求县可是一个大夫和读书人都没有,怎么建立?
在很多方面,林靖文作出了改良,不但是征对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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