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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gela.org,木凸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30

    材料都存放在一只小小的樟木箱子里。

    鲰荛从这只特制的小樟木箱里取那些材料的时候,特地还戴了一副雪白的纱手套。小樟木箱里存放的是“洪兴泰”时期重要账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来本放在箱子底部,让水润湿过。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虫蛀的洞眼。让谭宗三惊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细翻阅过这批账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账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语。这部分账簿恰恰是“洪兴泰”摆脱“红铜工”劳作地位、初创坊店、渐趋发达而最后又突然破产、不得不离开上海这个大转折时期的记录。此公在这部分账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说明他是个内行。从批语的内容看,还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从中寻找谭家的什么奥秘这人是谁?肯定不是谭雪俦。字迹不对。也不是谭雪俦的父亲、谭老先生。更不会是年代更久远的谭老老先生。因为所有的批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没有被水洞没有被虫蛀。即便写在被水洞过的页面上,墨色也是鲜亮的,字迹也是清晰的。至于那些写在被虫蛀过的页面上的,那就更明显了:都是着意绕开了避过了那些蛀洞写的。看批语的用语造句习惯、行文口气和所提及的一些发生在当代的经济事例来看,更说明,此公必是个近人。是在这批账簿被水涸虫蛀后很久,才来批注这批账簿的。

    当然,谭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经易门。

    经易门认真研究过谭家的历史?认真研究过这位洪兴泰?为什么?谭宗三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现在急于知道这二百多本账簿对搞清这位洪兴泰到底起什么作用。他掸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点灰土,问。

    当然有用场。鲰荛答道。

    啥用场?

    大用场。

    啥等样的大用场?

    侬所想弄清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从这几百本账簿里寻到答案。

    是(口伐)?快讲。

    首先,现在可以认定洪兴泰是破产以后才离开上海的。

    破产之前,他手里已经有多少资产额?

    按规银算,大约三百万两。

    三百万?侬不要搞错(口伐)!侬讲过他刚到上海来混日子的时候,只不过是个穷哈哈的“红铜工”!

    “三百万”是从账上查出来的。不是我瞎讲的。

    这一点跟他最后能活过五十二岁有啥关系?

    应该讲一点都没有关系。谭家后来的几个当家人所拥有的资产,都大大超过这个数。但他们照样没有活过五十二岁。

    从账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几岁?

    大概是六十七岁。

    何以见得?

    最后一本账簿的最后一笔账记了为他做丧事的开支情况

    他自己记自己的丧事开支?!见侬大头鬼!

    我又没有讲这笔账是他自己记的。但记这笔账的人最后落款时写下了当年的年号。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岁。

    最后为他办这场丧事,一共花了多少银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两多银子。

    三两多?一个拥有三百万家产的人,办丧事只花了三两银子。侬是不是搞错人头了!

    的确只有三两多。其中一两八钱还是向人家借的。当时他的确已经变得老穷老穷了。他离开上海的时候还欠了一屁股债。从各方面汇总过来的情况看,这位洪兴兄好像还是被人赶出上海的。离开上海前后,他在同行同帮同乡当中可以讲已经信誉扫地。被大家一致认为是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岁?

    是的。

    这怎么让人理解呢?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反而活过了五十二岁?

    现在我们暂且不去细表他们如何往下议论的,也略去他们对这二百多本账簿、近五万个数据的分析判断综合推理存疑追踪提取精髓的过程,先来判明一下这“旧账簿”到底能不能拿来作历史考证的依据?假如能作依据,又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报上这样论述:“账簿中的记录无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账,用过以后不是搁置着听其霉烂虫蛀,便是视为废物抛进字纸篓,任何人未曾注意到这种簿籍的重要性。实则,旧账簿尽有文献的价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县志,以及各种记事都记的比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于家庭琐碎情形和他个人的嗜好等便可从旧账簿中考察出来”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两本旧书摊上所得的账簿,写出万余字清末上海县一位知县的生活考。不仅考据出当时县署衙门内生活的种种、知县大人的社交婚姻状况、官场陋习,甚至考察出该知县大人患有“小肠气的毛病”还考证出“老爷他会抽鸦片,又爱喝高粱酒;虽然有时也喝五加皮或外国的香槟酒,但高粱的消费却大为可观。统计在任三十五个月中共买二十八坛高粱,另外还有人送了四坛。那时一坛足装四十多斤,三十二坛约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两的样子。”这位知县大人还“宰过两回鹿,一回麋鹿,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亚子叶恭绰两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资料一九八四年上海书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页)

    131

    为此,这一夜,谭宗三在灯下守着这二百多本旧账簿,一直没有睡觉。睡不着。

    132

    洪兴泰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滩踯躅了大半夜。走?还是不走?留?还是不留?他甚至想到过跳黄浦。一纵身。扑通一响。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们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对过学红帮裁缝的那个北方侉子经常讲的那样: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诉侬,老子在北方已经留了根儿了(指他那三个儿子)。这时洪兴泰想,其实我也已经有了儿子。但(光有儿子算个啥嘛!要是做不出别的事,只不过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几十年后也只不过为这世界多增一只坟墩头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只大而有力的手紧紧抓住四方码头大门口那根煤气灯灯柱。煤气灯那幽蓝昏暗的灯光并不能告诉他此时此刻拴泊在四方码头上的那只驳船为什么久久摇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岁。有人说他是杀了他那位十八岁的“家主婆”后,逃出来的。真是笑话至极。她的确是死在我手里的,但不是“杀”的。十五岁我从只种大麦养麦山芋蚕豆的乡下跑到十八里外的县城。在城关南市梢一家木行里当了一名小伙计。木行临河。它必须临河。装卸木头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种各样长的短的粗的细的木头,或者结成木排,或者捆在几十丈长的沙船上,从长江进芬河。从芗河进县城。那片芦苇统统割干净。弯弯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后门口。两岸蚕豆花开紫英英。紫盈盈。永远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里蒸制薄荷油的一个个大锅大灶一个个烟火线绕。赤膊大汉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脚踏在小脚上。在木行里做到十八岁,刚刚满师,他上了船。那是一条经常停在木行后门口的芦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补铜吊铜勺铜脚炉铜烛台铜的汤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撑走。西北风刚刚刮过来,它又悄悄地撑回来了。只靠它那一点小小化铜炉(土制坩埚)里杏黄的小火苗还养不活全家人,有时还要靠做许多的麦芽糖出去叫卖赚点油盐钱。十六岁的她抱起一大团粘搭搭的麦芽糖向一根木桩上扔去。拉回来。再扔。再拉回来。这样才能把麦芽糖内全部的韧性都启发出来。几十几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这样湿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补过的花布衫。第一次帮她扔麦芽糖时,他就趁机摸了她。他没法制止自己心里的那种涌动。就像他没法制止自己渴望从大麦地走向县城,又从稳定的木行雇员生涯里跳出来走向这条整日摇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里总在涌动什么。当天晚上她父亲就把后舱那块有被褥的铺位让给了他和她。他把她蒙进那条蓝花老布面被子里,不容她作任何挣扎,尔后脱光了她。当时他还不懂她为什么会抖得那么厉害,一面紧紧地抱住他,一面却哭个不停。这样的哭泣后来又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在她父亲死的当天,另一次发生在办完丧事的一个月后。他不管她怎么哀求苦恼,也一定要卖掉这条小木船带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经烦透了在几个县城小镇之间来回摇晃。但那天晚上他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哭得那么厉害那么持久。我带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卖进窑子!我满可以把你一个人扔在乡下,自己一个人轻轻松松去上海。但我舍不得你。懂吗?我要你!懂吗?但她还是哭。他愤怒了,抡起一根铁棒向那个化铜炉砸去。他甚至还想要砸碎这条破船。化铜炉上方的小搁板上敬供着她阿爸的灵位。铁棒抡得稍嫌高了一点,一跷头把那块神圣的灵牌捎带上了。于是灵位牌飞了起来。于是她惊叫一声扑过去,在半空中接住灵牌,连人带牌一起跌倒在化铜炉上。说时迟那时快,人到铁棒头跟着也抡到。她来不及躲闪也不知道要躲闪,一铁棒本来是去砸化铜炉的,这一刻却闷闷地砸在了她后脑勺上。从二十岁到六十七岁,他为自己整整辩护了四十七年。我没有杀她。我是喜欢她的我是真正喜欢她的

    洪兴泰用一具草编的棺材收殓了她,应付了保甲的纠缠,他还买了一只擦刮里新(崭新)的小皮箱拎在手里。把岳父留下来的那点铜条铜片换了一双半新不旧的皮鞋,把才一岁的女儿托给了嫂子,几天后去了上海。几年后阿哥死了。阿嫂带着他的女儿到上海来找他。他娶了自己的嫂子,又不等女儿长到十四岁,强令女儿嫁回乡下,替他看守阿哥留下来的那一间房子和一亩半菜地。阿嫂为他生了一个儿子。满月后第一次来月经,落水得了个毛病,以后再不能为他生小人。刚开始他去撑船,也做过木工生活,揽不着生活的时候,也往沙船上卖土。(沙船走海路,空船行驶遭遇大风浪,便可能翻船,所以,事先就得装土压舱。)卖土,当然是无本生意。主要是在卖自己的力气。血汗。一担土一百五六十斤。从天亮挑到天黑。肩头的两块肉疙瘩就是这样挑起来的。后来也帮砌房子的人做小工。后来做高档家具卖给外国赤佬。多少年来中国“大好佬”(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深色家具。红木乌木铁梨木。用到枣木榆木,外头就要涂四十遍(至少也要二十五遍)深色“擦漆”有谁看到过有浅颜色的仿明家具吗?没有。合身分合风水,只有深颜色才显得稳重。但他偏偏把家具都漆成浅颜色。因为他打听到外国人喜欢浅颜色比如奶油色。米色。象牙色。这样他开始赚到第一笔大钱。有了自己的两间平房。买点老酒吃萝卜干,吃从乡下带出来的蚕豆、腌小鱼。日逐地在上海西北角里他的细木工生活出了名。刚办起来的圣约翰大学小教堂里的本堂神甫请他去修圣器。他去了,精心做了一个月零七天。一分工钱都不收人家的。只要求这位本堂神甫把他介绍到小北门一家“天主教徒”开的铜器作去做学徒。他看中了“红铜工”这个行档。他再次向往船。再次要把生意做到船上去。但这次他瞄准的不是“小破木船”而是外国人开的豪华邮船和铁壳子火轮。快轮。他相信眼前这条貌似粘滞的黄浦江,最终会给他带来好运。

    做这一切之前,他想跟阿嫂商量。阿嫂说,我不懂。侬自己拿主意。他说,我晓得自己拿主意,但我想跟侬商量。我想跟你讲讲心里话。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心里话。我一天做到晚。我太吃力了。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话。我想听几句肉麻的贴心话。我想听。想听。侬懂(口伐)?懂(口伐)?!他大吼。把小囡吓得哇哇大哭。阿嫂抱起小囡,送到他面前,说:“侬打。侬打呀。侬这个十三点。b拆开。侬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胚!侬把我娘两个统统打死算了。”他拿起一把铁榔头“哐”地一声,砸在水缸上,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然后就听见阿嫂在他背后大哭大叫:“侬这个死不掉的,这只水缸又犯着侬啥啦?侬这只猪头三瘟棺材”

    没处说话。没人说话。

    经常是这样。他要说话!可没处说话。没人说话。他只得花两个铜板,坐一条小舢板摆渡到浦东。那里有他熟悉的茅草棚。麦田。蚕豆花。可以闻到一阵阵他想吃的成带鱼炖豆腐的味道。沿着田埂,沿着防波堤,沿着破旧的铁匠铺子撒下的煤屑路,对抗着八九级大风,他一直向前走。听着黄浦江水哗啦啦。他一直向前走。一堆堆石头。一只只粪坑。一丛丛芦苇。一片片水塘。一声声野鸭嘎嘎叫。一点点船火悠悠起。他一直走到涨满烂泥的滩头上,一直走到双脚踏进黄浦江水里。左边是待修的大木船。右边是一堆生了锈的大铁锚。灰暗的江水。灰暗的天空。他真想拿起一桶桐油统统浇到自己身上,然后划一根洋火。他要在这黄浦江里点燃一支“人肉蜡烛”让它火火地冲天烧起。让整条黄浦江江面上统统漂满从他身上熬出来的那种亮晶晶的“人油”哦,黄浦江,侬为啥不开口跟我讲讲贴心话?侬给那么多人带来那么多的好运,侬今生今世又能给我带来啥呢?

    带来啥?

    带来啥?

    在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子之前,他曾经在四方码头上的一个小铁皮屋里住了好几个月。这个小铁皮房子原先是水警们用来看守码头用的,搭建在一只小木排。小木排拴在码头桩脚上,真的是比一只狗棚大不了多少。连一张单人床也放不进去。原先房子里就只放了一张铁脚台子,一把铁脚凳子。一只脸盆架子。除此以外,便再放不进别的东西,连那只烧开水用的煤油炉都只能放在门外,底下垫了好几块大青砖。房间里的墙壁上原先挂着一个老式的报警器。一个双筒望远镜。房间的外墙上则常年拴着一根长长的竹篙。竹篙头上带着一个尖利的铁钩子。缆桩上还拴着一只小划子。这竹篱和划子都是水警打捞浮尸用的。那时候,经常有人用“跳黄浦”的办法来表示自己的怨恨或绝望。上海人开时也经常喜欢这样讲,侬去呀,黄浦江上又没有加盖头(子),一些帮会里的人也喜欢用“倒插荷花”的办法来惩治那些他们认为必须惩治的人。所谓“倒插荷花”就是把人捆得结结实实的,嘴里塞满棉丝,背上再压块石头,扑通一声扔进黄浦江里。“荷花”即便“倒插”总有一天也要上浮。所以,打捞江面上的浮尸,便是水警们一项躲不掉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日夜晃动的小屋里,他和他的阿嫂和他的儿子一住多半年。推开经常要锈住的窗户,迎接滚滚而来的朝雾。吹过一阵带有一点煤烟味的凉风。是竖萧横笛花船夜,踢踢沓沓摆渡客。这一段不是人过的日子,却偏偏给他们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也许正是因为难以忘怀吧,两年后,早已跟他搬进平房去住了的阿嫂却跟着一个当时结识的、后来又退了役的水警私奔了。扔下了他的、当然也是她的儿子。而正是这个儿子后来视他为耻辱,联合了家族中其他有力量的人,把自己的“洪”姓,改作了“谭”姓。当然,那已是十年或二十年后的事了。

    133

    天亮时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陈实给谭宗三送来了那首歌词的文字记录稿。原稿是英文。鲰荛便问:“要我帮侬翻译(口伐)?”谭宗三此时心里正别扭着,听鲰荛这么一问,立即反问:“我这个英国留学生就那么不中用?”昨晚,谭宗三翻来覆去研读那些旧账本,到后半夜才上床;上了床,脑子里仍在翻腾“洪兴泰”怎么也睡不着。起来又吃了好几次茶,上了好几次卫生间,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总算有了点困意,再上床。可以说刚刚睡着不久,却又被陈实叫醒。难受。只得起床,披件睡袍,从热水瓶里哗哗倒出大半瓶隔夜的热水来洗个脸提提神,又转过身来问陈实,记一首短短的英文歌词,何以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侬的英文程度就真的差到如此地步?陈实说,我的英文程度可能要比你们差一点,但花这么长时间的主要原因是原版上没录清楚,听起来太吃力。“所以我又重录了一遍。”“又重录了一遍?那个神秘的电台又播音了?”谭宗三吃惊,忙放下咖啡杯。“是啊。我开着机器,整整等了四个多钟头,才又等到它。要不哪能(怎么)会到现在才来呢?”陈实做出一副通宵未合眼的样子,朝床上一倒,四肢八叉地狠狠伸了个懒腰。

    这次侬听清它到底是哪一家电台了吗?谭宗三追问。

    没有。陈实又伸了个懒腰。

    它没报自己的台名?

    没有。

    怎么可能?在重播这首歌以前,它总归要说点什么吧。不能一上来就播歌吧?一点开场白都没有?

    开场白有啊。听不清。背景声太杂乱。好像在一个集市上或课堂里或教堂门外,也可能在车站码头。男人女人老人小人。乱哄哄。一点也听不清。

    怎么可能这样?

    那我怎么知道。

    谭宗三拿起记录稿。陈实突然惊叫了一声。那记录稿上的字原都是他手写的,但现在却全变成打字机打的了。纸还是那张纸。字迹却全变了。但从写完的那一刻起,这张纸片从没离开过他。谁能不换纸片只换纸上的字迹?一开始,谭宗三和鲰荛都不相信陈实。但见陈实咬牙切齿发誓,这才半信半疑。经过仔细辨认,这字迹是用一部非常老式但却又非常结实耐用的“奥林匹亚”牌德国打字机打出来的:

    lietitbe(让它去)。thebeates(披头士。甲壳虫。)1970。england(英国)。

    面对这突然的转换,在场的几个人脸色顿时都变白了。“哪能(怎么)一桩事体?侬不要吓我们!”

    这时,倒是谭宗三镇静。从掌握了更多的“洪兴泰”的情况后,他的内心正在起着一种为外人暂时还觉察不到的变化。“1970年真的是1970年。”

    “770年?哪能会得(怎么会)是770年?”鲰荛惊异。

    “阿会是侬家主婆弄松(捉弄)侬?”小红拿过记录稿来细看了一眼。“侬家主婆会打字(口伐)?”

    “她当然会打字。”

    “侬看看!侬看看!”

    “可她昨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

    “阿会得(会不会)她回来时,侬正好困着了呢?她就跟侬开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昨天一整夜我都没合过一眼。没因过一分钟。我太太也一晚上没回来。第二,我太太从来不用这种老爷打字机。侬不晓得她有多少时髦,恨不得连草纸都要用进口名牌货,哪能(怎么)肯用这种老爷打字机?多少没面子喔!”

    “这记录稿一直没离过侬身?”鲰荛沉静地问道。

    “没有啊。我是根据草稿用钢笔誊了一遍”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那张草稿还在不在?”

    “当然在。”

    “在哪里?”

    “在我家里。”

    “侬赶快去把它拿来。”

    于是乎,由鲰荛陪着,陈实立即驱车再度回到虹口家里。从一堆电器零配件里寻出那张草稿,立即又赶回平沪商场后院。谭宗三迫不及待地问:“哪能(怎么)样?”脸色苍白的二位哆嗦着把取回的那分草稿递给谭宗三。谭宗三接过来一看,霎时间也愣怔住了,那原先被钢笔勾勾改改、圈圈划划、并留下不少墨涂涂的草稿此时也干干净净变成了一分打字机稿。并同样注明了“1970年”的字样。

    “真出鬼了。我家里分明就没有这种老式打字机!”陈实惴惴地说。

    “不是鬼。是有人要提醒我们”

    “人?什么人?要提醒我们什么?”

    “”谭宗三没有再回答。只是埋头去用心读这首歌的歌词。

    当我发现自已被深深的烦恼纠缠住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用她那智慧的语言对我说,让它去。

    当我被困在黑暗之中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小声地劝告我,让它去、让它去、让它

    去

    letitbe,letitbe,letitbe

    深深的烦恼。让它去。让它去。深深的烦恼。

    他拿起那分草稿,轻轻地读着。读着。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就跟陈实,一起回到虹口,他让陈实打开机器,他想直接听听那个神秘电台的声音。

    听到晚上,他才让陈实关掉那台机器,尔后说,他想在“电工房”里安安静静地单独坐一会儿。等陈实鲰荛小红,还有闻讯赶来的三月大然,都走了,他关灭了灯,打开录音机,在黑暗中又放了一遍letitbe。

    后来的十几天里,他几乎每天下午都到陈实家来,收听那个神秘的电台播音。(不再只是letitbe。而是其它的声音。很新鲜。很奇怪。很宏大。又很杂乱。无法理出个头绪。又无法不让自己投入。)他让他们一起来听,有一次甚至请来周存伯。还有一次,单独跟黄克莹在这个电工房里听了一下午。还有一次,把母亲姜芝华请来,听了一会儿。大部分人仍然不相信这个声音是几十年后的声音。少部分人相信,多听了几次,只觉得杂乱,并无太大的意思。只有他越听越来劲。黄克莹倒是愿意陪他一起听。但后来的很多次,他还是只愿自己一个人听。一边听,一边想一点什么事情。听的结果想的结果,当然包括认真研读那一箱子洪兴泰材料的结果,使所有原先熟知他的人都发现(觉察)到,他身上正点点滴滴地发生着某种不可逆转的变化。用大然的话来说,好像看到大学时期的那个谭宗三,隐隐约约又从水底里浮出来了。

    “收不要吓人喔!啥叫从水底里浮出来?三先生又不是落水鬼!”宫小红裹着一块极大的纯毛披巾,把两只脚盘缩在自己身下,坐在一只旧沙发的角落里,嗔责道。这段时间以来,因为跟鲰荛的那些朋友们来往多了,她身上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比如唇膏不再涂得那么红了,更多的时间里,甚至都不涂了。也不每天换一套衣服了。更多的时间里,只是用一件白衬衣和一条灰裤子来打发自己,或者就裹上这样一条色彩浓烈的纯毛披巾,用她年轻而火烈鸟似的眼神专注地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争论她完全听不懂的问题。然后等他(她)们走了以后,便抱住鲰荛的后腰,反复追问“啥意思啦?啊?到底啥意思啦”

    134

    一个月后,谭宗三不顾所有亲戚朋友的劝阻,放弃了自己在谭家门里仍拥有的一切,给谭雪俦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再次回到了盛桥。

    后来我多次找谭家的人,想看看这封信。但他们都推说不知道谁保存着这封信,都说,只是听说过这封信,但没亲自看过。看过此信的少数人说,信始终由谭雪俦亲自保存着。信写得非常委婉痛切。充满了亲情。充满了一种努力的向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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