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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口,最终阻击的地方定在了三岔口,这个地方的左边一条路是通往邺城的,右边一条路是通往金锁关的,三岔口不仅仅是三岔路口,还是一个小镇。这小镇在北方可有名气了,只要是这里的水好,酒好,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不醉不归,流连忘返。
这里有一口井讲做‘御井甘泉’,据说里面的水入口有一种淡淡的甜味,酿制出来的酒特别的香。至于为什么叫做御井甘泉,好像是几百年前一个打到这里的皇帝题名,至于真假就无从考证了。
御液,就是用御井甘泉里面的水做出来的,这种酒是各国权贵追捧,在万艳同悲出来之前,御液是天下第一酒,现在只能是天下第二了,别无他,主要是万艳同悲是大唐天子酿造的,这可是采用了后世工艺,可以说说工艺上的胜利,是出身明名贵的胜利。如果御液采取后世工艺的话,那绝对超过万艳同悲,重新夺回第一的位置。
这一天三岔口镇,三笑客栈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能够记住的客人,因为众人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个美艳的不像话的客人,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个客人都是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太美了,价值美的不可方物,连女老板娘看到对方都会脸红,仿佛回到了少女怀春的时代。
这个客人却懒得和任何人闲扯,进入房间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老板娘亲自送酒菜上去,都不允许在房间内多待一秒,直接被轰出来,尽管如此,老板娘依旧没有生气,,反而兴高采烈地出来了,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样完美的男人,多看一眼,都是幸福。
也难怪,这个三岔口除了小镇居民之外,就只剩下偶尔路过的商贩,当然最多的还是火焰军那里面的士兵了,像这个完美的让女人嫉妒,让女人都要为之顶礼膜拜的男人,是第一额,错过之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了,这种情况下当然受欢迎了。
如果说世上还有比女人更妖娆,比女人更性感的男人,那只有一个,那就是完美无瑕的云舒先生了,这个家伙提前来到三岔口,他重金买回来的消息,苏扈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喜欢来三岔口喝酒,这是唯一的刺杀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毕竟闯进军营去猎杀都元帅有点扯淡。
喝酒,仅仅是喝酒么,要知道每一次苏扈喝酒都是来三笑客栈,据说,这里有他的股份,当然更多传闻是和老板娘不清不白,也难怪,这里只有性感妖娆,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却没有老板,至于为什么,这就传说了。
传说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版本一,老板娘是一个命犯天煞孤星之人,结婚当天就克死了老公,等于红事变白事,不过一个女人能够撑起这个鱼龙混杂的三笑客栈,也足见这个老板娘的本事了。
版本二,老板体弱多病,进婚后,面对风情万种的老婆,没日没夜地开垦肥沃的土地,结果土地越来越肥沃,牛却累死了,这个版本有点邪恶,当然流传更广。
版本三,那就是苏扈这个大将军看上了老板娘,或者说之前就有一腿,后来老板怎么死的,哎,怎么像西门庆和潘金莲版本,不过有一点是雷同的,老板名字的的确叫武大郎,至于老板娘是不是叫潘金莲,就没有人知道了。
版本很多,那个更靠谱当然是潘金莲毒死武大郎版本了,最起码这个版本是三笑客栈的伙计散播出去的,只不过这个伙计后来,哎,哪有什么后来呀,据说冲撞了将军的大马,被踩死了,阴谋论也油然而生。
不管哪个版本,都不能回避一点,苏扈经常来三笑客栈,据说每次来了都喝醉,男人喝醉了,就会留宿,这就是为什么关于他的版本可信度比较高。
三笑客栈是没有女招待的,基本上来了大官权贵,都是老板娘陪酒,这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陪酒的结果,都是客人酩酊大醉,最终在客栈留宿,临走交一大笔银子。至于大官权贵,司实际上也就是苏扈一人而已,毕竟这个穷山僻壤,哪里有什么大官权贵呀!
云舒对传闻不感兴趣,不过他对老板娘还是感兴趣的,毕竟刺杀苏扈,有些信息还是要从这个女人口中得到,只有那些版本,他一个都不信,毕竟这老板娘是什么样的女人,一点都不重要。
晚饭的时候,老板娘又亲自来送酒菜,这次更丰富,而且菜都是老板娘亲自下厨。
“有没有兴趣陪我喝一杯,对了我姓云,不知道老板娘怎么称呼。”
“奴家小名金莲,夫家姓潘,他们都叫我潘家娘子,潘小娘子,您叫我金莲就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奴家小名了。”
金莲亲自给云舒斟酒,这一刻,老板娘的心中幸福满满,仿佛回到 少女时代。
“很多年,恐怕很多天才对吧,莫
非苏扈不是称呼你为金莲?”
“你,你,你怎么知道?”金莲吓得后退几步,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她有点慌乱,不敢看对方那犀利的眼神,这个俊美无比的男人的目光怎么像刀子一样,让人看了心发慌呢?
“你别紧张,我没有兴趣过问别人的私事,就是和你闲聊几句,没有什么可紧张的。你男人去世了,即便是和那个苏扈发生点什么,也无可厚非,没有人会指责,毕竟这在东齐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是呀,这个时代,民风是比较开放的,女人的丈夫死了,是允许再嫁的,没有什么禁忌,当然这只是在东齐,在大唐就不行了,大唐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女子再婚的前提是,不能带走夫家财产,不能带走孩子,而且有公婆者,公婆无人赡养,也不允许改嫁。
金莲不敢看对方,低着头,目光盯在自己那穿着粉红色绣花鞋的玉足上面,她喃喃地道:“云先生,您误会了,我和苏元帅之间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我也没有说你们之间有是呀!”云舒在这个时候就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他笑着说道:“坐下来吧,陪我喝点。关于你和苏扈的事情,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也不勉强,没有什么的。”
“请问,你是投奔苏元帅的,还是要猎杀苏元帅的?”
金莲冷不防地问了这么一句,她直直地盯着云舒,好像自己可以从对方的眼神之中看出来答案似的。
“为什么这么问呢?”
云舒倒是不介意对方直直地盯着自己,反正这种事情在自己身边发生过太多次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下后笑着说道:“那你才我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杀机,云舒的里面杀机一闪而过,在他看来,女人不能太聪明,太聪明了,一定不能留下来,能除掉就坚决不留下来。
“我想应该是后者吧!”金莲一边给云舒斟酒,一边笑着说道:“云先生,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来往往除去那些俗不可耐的小贩,就是火焰军里面的将官,像您这样精致的男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相信你绝对不是偶然路过,也不是为了这里的美酒而来,不知道我说的对不?”
本来,金莲还想说一句,你也不是为了美色而来的,可是话到嘴边,她还是没说出来,那样会被耻笑的。在这个男人面前,永远不要提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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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口,最终阻击的地方定在了三岔口,这个地方的左边一条路是通往邺城的,右边一条路是通往金锁关的,三岔口不仅仅是三岔路口,还是一个小镇。这小镇在北方可有名气了,只要是这里的水好,酒好,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会不醉不归,流连忘返。
这里有一口井讲做‘御井甘泉’,据说里面的水入口有一种淡淡的甜味,酿制出来的酒特别的香。至于为什么叫做御井甘泉,好像是几百年前一个打到这里的皇帝题名,至于真假就无从考证了。
御液,就是用御井甘泉里面的水做出来的,这种酒是各国权贵追捧,在万艳同悲出来之前,御液是天下第一酒,现在只能是天下第二了,别无他,主要是万艳同悲是大唐天子酿造的,这可是采用了后世工艺,可以说说工艺上的胜利,是出身明名贵的胜利。如果御液采取后世工艺的话,那绝对超过万艳同悲,重新夺回第一的位置。
这一天三岔口镇,三笑客栈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能够记住的客人,因为众人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个美艳的不像话的客人,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个客人都是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太美了,价值美的不可方物,连女老板娘看到对方都会脸红,仿佛回到了少女怀春的时代。
这个客人却懒得和任何人闲扯,进入房间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老板娘亲自送酒菜上去,都不允许在房间内多待一秒,直接被轰出来,尽管如此,老板娘依旧没有生气,,反而兴高采烈地出来了,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样完美的男人,多看一眼,都是幸福。
也难怪,这个三岔口除了小镇居民之外,就只剩下偶尔路过的商贩,当然最多的还是火焰军那里面的士兵了,像这个完美的让女人嫉妒,让女人都要为之顶礼膜拜的男人,是第一额,错过之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了,这种情况下当然受欢迎了。
如果说世上还有比女人更妖娆,比女人更性感的男人,那只有一个,那就是完美无瑕的云舒先生了,这个家伙提前来到三岔口,他重金买回来的消息,苏扈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喜欢来三岔口喝酒,这是唯一的刺杀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毕竟闯进军营去猎杀都元帅有点扯淡。
喝酒,仅仅是喝酒么,要知道每一次苏扈喝酒都是来三笑客栈,据说,这里有他的股份,当然更多传闻是和老板娘不清不白,也难怪,这里只有性感妖娆,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却没有老板,至于为什么,这就传说了。
传说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版本一,老板娘是一个命犯天煞孤星之人,结婚当天就克死了老公,等于红事变白事,不过一个女人能够撑起这个鱼龙混杂的三笑客栈,也足见这个老板娘的本事了。
版本二,老板体弱多病,进婚后,面对风情万种的老婆,没日没夜地开垦肥沃的土地,结果土地越来越肥沃,牛却累死了,这个版本有点邪恶,当然流传更广。
版本三,那就是苏扈这个大将军看上了老板娘,或者说之前就有一腿,后来老板怎么死的,哎,怎么像西门庆和潘金莲版本,不过有一点是雷同的,老板名字的的确叫武大郎,至于老板娘是不是叫潘金莲,就没有人知道了。
版本很多,那个更靠谱当然是潘金莲毒死武大郎版本了,最起码这个版本是三笑客栈的伙计散播出去的,只不过这个伙计后来,哎,哪有什么后来呀,据说冲撞了将军的大马,被踩死了,阴谋论也油然而生。
不管哪个版本,都不能回避一点,苏扈经常来三笑客栈,据说每次来了都喝醉,男人喝醉了,就会留宿,这就是为什么关于他的版本可信度比较高。
三笑客栈是没有女招待的,基本上来了大官权贵,都是老板娘陪酒,这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陪酒的结果,都是客人酩酊大醉,最终在客栈留宿,临走交一大笔银子。至于大官权贵,司实际上也就是苏扈一人而已,毕竟这个穷山僻壤,哪里有什么大官权贵呀!
云舒对传闻不感兴趣,不过他对老板娘还是感兴趣的,毕竟刺杀苏扈,有些信息还是要从这个女人口中得到,只有那些版本,他一个都不信,毕竟这老板娘是什么样的女人,一点都不重要。
晚饭的时候,老板娘又亲自来送酒菜,这次更丰富,而且菜都是老板娘亲自下厨。
“有没有兴趣陪我喝一杯,对了我姓云,不知道老板娘怎么称呼。”
“奴家小名金莲,夫家姓潘,他们都叫我潘家娘子,潘小娘子,您叫我金莲就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奴家小名了。”
金莲亲自给云舒斟酒,这一刻,老板娘的心中幸福满满,仿佛回到 少女时代。
“很多年,恐怕很多天才对吧,莫
非苏扈不是称呼你为金莲?”
“你,你,你怎么知道?”金莲吓得后退几步,险些一屁股坐到地上,她有点慌乱,不敢看对方那犀利的眼神,这个俊美无比的男人的目光怎么像刀子一样,让人看了心发慌呢?
“你别紧张,我没有兴趣过问别人的私事,就是和你闲聊几句,没有什么可紧张的。你男人去世了,即便是和那个苏扈发生点什么,也无可厚非,没有人会指责,毕竟这在东齐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是呀,这个时代,民风是比较开放的,女人的丈夫死了,是允许再嫁的,没有什么禁忌,当然这只是在东齐,在大唐就不行了,大唐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女子再婚的前提是,不能带走夫家财产,不能带走孩子,而且有公婆者,公婆无人赡养,也不允许改嫁。
金莲不敢看对方,低着头,目光盯在自己那穿着粉红色绣花鞋的玉足上面,她喃喃地道:“云先生,您误会了,我和苏元帅之间没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我也没有说你们之间有是呀!”云舒在这个时候就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他笑着说道:“坐下来吧,陪我喝点。关于你和苏扈的事情,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也不勉强,没有什么的。”
“请问,你是投奔苏元帅的,还是要猎杀苏元帅的?”
金莲冷不防地问了这么一句,她直直地盯着云舒,好像自己可以从对方的眼神之中看出来答案似的。
“为什么这么问呢?”
云舒倒是不介意对方直直地盯着自己,反正这种事情在自己身边发生过太多次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下后笑着说道:“那你才我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杀机,云舒的里面杀机一闪而过,在他看来,女人不能太聪明,太聪明了,一定不能留下来,能除掉就坚决不留下来。
“我想应该是后者吧!”金莲一边给云舒斟酒,一边笑着说道:“云先生,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来往往除去那些俗不可耐的小贩,就是火焰军里面的将官,像您这样精致的男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相信你绝对不是偶然路过,也不是为了这里的美酒而来,不知道我说的对不?”
本来,金莲还想说一句,你也不是为了美色而来的,可是话到嘴边,她还是没说出来,那样会被耻笑的。在这个男人面前,永远不要提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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