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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下。
阿黛尔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抢夺战马然后就朝外跑。
想跑,没有那么容易。
哥达部落的勇士当然知道这个美女想要干什么去,想搬救兵,门都没有,一群士兵就追赶了过去。
哥达部落这群勇士冲进莫鞑部落,那就预示着这里变成人间地狱了,没有人能够充当救世主。无数的人被杀死,哎,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尽管大势已去,可是剩下为数不多,依旧能够战斗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拿起武器,和侵略者血战到底。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悲壮的,每一次手中的刀挥舞出去,都使出浑身的力量。
鸟无头不飞,战场上也需要头领,需要有勇士指引大家积需血战下去。
尽管才十五岁,可是骁勇善战的阿纳尔依旧成为了这几百人的头领,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和侵略者血战到一起。
不死不休,每一个人的信念都是血战到底,哪怕是受伤,身上在流血,可是他们在阿纳尔的带领下,依旧在苦苦支撑,在用鲜血守卫自己的家园,杀光每一个侵略者。
没有投降,只有血战。
阿纳尔在这一刻算是真正成长了起来,他就像是战神附体一样,挥动手中的弯刀,一次又一次杀退敌人的进攻。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现在剩下的只有血战。
格达尔罕已经宣泄过了,这个家伙从帐篷里面出来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他很快就看到了最后的战场,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率领一群老弱病残在苦苦恶战。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很厉害,哥达勇士压根不是他的对手,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猛虎,不断地杀戮,在他身上能够可能到莫鞑王子的影子,太勇敢了,战斗力不错,不过已经是强弩之末。
不得不说,阿纳尔的勇敢赢得了敌人的尊重,在这个时候,格达尔罕要和这个少年单挑,他要亲手杀死对方,来彻底摧毁最后的反抗者。
草原勇士之所以骁勇善战,就是一旦近身战,基本上就不会再用弓箭射杀,纯粹是战斗力最真实的的体验,硬碰硬的血战,这真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点比中原军队强太多了。要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中原军队交战的时候,会最大限度地使用弓箭,用最先进的武器击溃对方。而草原勇士很简单,只要遭遇战,那绝对是硬碰硬的血战,依靠的是勇敢,强大的战斗力。
血战,在继续,不过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住手。”格达尔罕最终叫停了最后的血战,他要出手,要亲自击败这个少年,就当是自己亲手猎杀了莫鞑,来满足小小的虚荣心。
“你只要是打赢了我,们么你们这些人都能活,你看怎么样!”
格达尔罕拿着开山斧来到了莫鞑的面前。
这时候还有得选么,阿纳尔上前走了几步后说道:“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打赢了再说。”
格达尔罕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他双手挥动开山斧狠狠地朝阿纳尔的脑袋砍去。
弯刀遭遇开山斧这种重兵器,注定是要吃亏的,阿纳尔并没有立刻迎战,他快速地朝旁边冲去,手起刀落,把一个手持狼牙棒的敌人脑袋砍掉,然后夺走狼牙棒去迎战格达尔罕。
狼牙棒和开山斧都属于重兵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的优势,掌握对于人高马大的格达尔罕,对于力量型选手阿纳尔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特长。
公平,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因为只有格达尔罕和阿纳尔两个人的对决,说不公平,也不公平,阿纳尔已经血战很久,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力量上还是吃亏的。
格达尔罕也战斗了很久,只不过是在莫鞑女人的肚皮上激战了很久,这个家伙对莫鞑的仇恨全部发泄到对方女人的身上了,可以说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样算起来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
丽达,这个昔日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这今天凋零,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原来的部署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莫鞑留下了两万野狼骑士团,确保不会被侵袭。
可是昨天晚上,莫鞑派人前来求援,说前方斛律大汗出尔反尔,自己的野狼军团遭遇的不仅仅是斛律光的本部,还有数万其他部落的士兵,如果没有援军的话,一定会全军覆没的。
来传信的是莫鞑的表弟纳龙,这点就让丽达没有怀疑什么,要知道一旦莫鞑被击败,那就全完了,她想由自己的兄长桑达鲁袭击斛律光的老巢,相信自己这边是安全的。就因为这点相信,让丽达因为过于自信而吃大亏,给整个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没有想到两万野狼骑士当天晚上出去,第二天早上哥达部落的骑兵就冲杀过来了,丽达意识到了上当,可是她毕竟是一介女流,虽然有智慧,可是智慧在强盗面前是没有用的。
丽达从格达尔罕那野兽般的眼神只是就读懂了对方想怎么样,她想过去死,用死来保护自己的清白。尽管草原女人没有为丈夫守护清白的传统,但是不代表没有女人刚烈。
不能死,丽达想到了腹中的孩儿,这里遭受重创,部落被摧毁,估计莫鞑那边也好不到那去,搞不好会全军覆没。自己一旦死了,莫鞑就绝后了。
为了给莫鞑留下血脉,丽达主动解开衣服,躺下去,闭上双眼,等待野兽的摧残。
野兽额每一次肆虐,就让丽达内心多一重仇恨,她要复仇,要让野蛮的哥达部落付出血的代价。
野兽满足之后走了,丽达强忍疼痛,穿上衣服,骑马悄然返回桑达部落,乞求父亲出兵为自己复仇,为莫鞑复仇。在草原上,桑达部落的势力排第三,甚至强过斛律光部。
桑达部落的花朵岂能被小小的哥达部野兽侵犯,桑达部落的头领当场就下令出征,两万桑达部落的勇士就杀了出来,他们这次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歼灭哥达部落。
桑达部落整体实力远远不如斛律大汗,也赶不上莫鞑部落,可是对付小小的哥达部落还是绰绰有余。桑达部落第一路大军早就杀到斛律光的老巢了,那里也是一场血战。现在桑德亲自率领两万大军出征,要给丽达报仇。
草原部落是有报仇的传统,可是真正是为了出气么?那倒不是,只不过是出兵的借口罢啦,只有这样正大光明地出兵,才能更好地扩充地盘,掠夺人口,掠夺财富,掠夺女人,孩子,牛羊,马匹。
桑德这次出征是为丽达复仇么?只是口号而已,实际上是要掠夺莫鞑部落的人口,财富,顺道灭掉哥达部落,扩充地盘,这才是出兵的目的。
哥达部落敢袭击莫鞑部落,那就说明莫鞑要陨落,最终还是没有玩过斛律大汗这个老狐狸。在这种情况下,桑达部落如果不能尽快和莫鞑部落划清界限的话,搞不好会被牵连的。这次从出兵,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向斛律大汗表忠心。
桑德这次出兵,目的很明确,掠夺桑达部落的财富,人口,至于地盘还是留着让斛律大汗接受吧,至于对哥达部落,那是毫不留情地摧毁,并吞地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格达尔罕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他以为摧残了莫鞑的女人,就是向莫鞑玄石自己复仇成功,用玩弄对方的女人达到羞辱的目的。可是,这个家伙忘记了丽达是桑达部落的花朵,强大的桑达部落当然会借机出兵了。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两支军队是斛律光的轻骑兵,莫鞑的野狼军团。
三个战场,一个是斛律光的老巢,一个是莫鞑的老巢,还有一个,就是他们两个遭遇的崮山山口,这三场战役几乎是同一时间开战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在血战,每一个地方都是不死不休。
格达尔罕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他天生适合做强盗,不适合做头领。只看到了利益,出兵歼灭莫鞑部落。只看中了丽达的美色,却忘记了这背后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桑达部落,这种疏忽往往是致命的,可惜这个家伙正在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较劲,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三个战场同时开战,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说实话斛律光不知道,莫鞑也不知道,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吧那么多,面前就是血战,只有击败对方,那么才能够获取胜利,否则就是兵败,无力回天。
愚蠢的格达尔罕在丽达身上消耗太多,太多了,开始对决阿纳尔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什么不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伙逐渐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双腿像是灌了铅,好沉,好沉的。
落马下。
阿黛尔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抢夺战马然后就朝外跑。
想跑,没有那么容易。
哥达部落的勇士当然知道这个美女想要干什么去,想搬救兵,门都没有,一群士兵就追赶了过去。
哥达部落这群勇士冲进莫鞑部落,那就预示着这里变成人间地狱了,没有人能够充当救世主。无数的人被杀死,哎,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尽管大势已去,可是剩下为数不多,依旧能够战斗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拿起武器,和侵略者血战到底。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悲壮的,每一次手中的刀挥舞出去,都使出浑身的力量。
鸟无头不飞,战场上也需要头领,需要有勇士指引大家积需血战下去。
尽管才十五岁,可是骁勇善战的阿纳尔依旧成为了这几百人的头领,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和侵略者血战到一起。
不死不休,每一个人的信念都是血战到底,哪怕是受伤,身上在流血,可是他们在阿纳尔的带领下,依旧在苦苦支撑,在用鲜血守卫自己的家园,杀光每一个侵略者。
没有投降,只有血战。
阿纳尔在这一刻算是真正成长了起来,他就像是战神附体一样,挥动手中的弯刀,一次又一次杀退敌人的进攻。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现在剩下的只有血战。
格达尔罕已经宣泄过了,这个家伙从帐篷里面出来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他很快就看到了最后的战场,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率领一群老弱病残在苦苦恶战。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很厉害,哥达勇士压根不是他的对手,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猛虎,不断地杀戮,在他身上能够可能到莫鞑王子的影子,太勇敢了,战斗力不错,不过已经是强弩之末。
不得不说,阿纳尔的勇敢赢得了敌人的尊重,在这个时候,格达尔罕要和这个少年单挑,他要亲手杀死对方,来彻底摧毁最后的反抗者。
草原勇士之所以骁勇善战,就是一旦近身战,基本上就不会再用弓箭射杀,纯粹是战斗力最真实的的体验,硬碰硬的血战,这真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点比中原军队强太多了。要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中原军队交战的时候,会最大限度地使用弓箭,用最先进的武器击溃对方。而草原勇士很简单,只要遭遇战,那绝对是硬碰硬的血战,依靠的是勇敢,强大的战斗力。
血战,在继续,不过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住手。”格达尔罕最终叫停了最后的血战,他要出手,要亲自击败这个少年,就当是自己亲手猎杀了莫鞑,来满足小小的虚荣心。
“你只要是打赢了我,们么你们这些人都能活,你看怎么样!”
格达尔罕拿着开山斧来到了莫鞑的面前。
这时候还有得选么,阿纳尔上前走了几步后说道:“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打赢了再说。”
格达尔罕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他双手挥动开山斧狠狠地朝阿纳尔的脑袋砍去。
弯刀遭遇开山斧这种重兵器,注定是要吃亏的,阿纳尔并没有立刻迎战,他快速地朝旁边冲去,手起刀落,把一个手持狼牙棒的敌人脑袋砍掉,然后夺走狼牙棒去迎战格达尔罕。
狼牙棒和开山斧都属于重兵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的优势,掌握对于人高马大的格达尔罕,对于力量型选手阿纳尔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特长。
公平,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因为只有格达尔罕和阿纳尔两个人的对决,说不公平,也不公平,阿纳尔已经血战很久,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力量上还是吃亏的。
格达尔罕也战斗了很久,只不过是在莫鞑女人的肚皮上激战了很久,这个家伙对莫鞑的仇恨全部发泄到对方女人的身上了,可以说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样算起来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
丽达,这个昔日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这今天凋零,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原来的部署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莫鞑留下了两万野狼骑士团,确保不会被侵袭。
可是昨天晚上,莫鞑派人前来求援,说前方斛律大汗出尔反尔,自己的野狼军团遭遇的不仅仅是斛律光的本部,还有数万其他部落的士兵,如果没有援军的话,一定会全军覆没的。
来传信的是莫鞑的表弟纳龙,这点就让丽达没有怀疑什么,要知道一旦莫鞑被击败,那就全完了,她想由自己的兄长桑达鲁袭击斛律光的老巢,相信自己这边是安全的。就因为这点相信,让丽达因为过于自信而吃大亏,给整个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没有想到两万野狼骑士当天晚上出去,第二天早上哥达部落的骑兵就冲杀过来了,丽达意识到了上当,可是她毕竟是一介女流,虽然有智慧,可是智慧在强盗面前是没有用的。
丽达从格达尔罕那野兽般的眼神只是就读懂了对方想怎么样,她想过去死,用死来保护自己的清白。尽管草原女人没有为丈夫守护清白的传统,但是不代表没有女人刚烈。
不能死,丽达想到了腹中的孩儿,这里遭受重创,部落被摧毁,估计莫鞑那边也好不到那去,搞不好会全军覆没。自己一旦死了,莫鞑就绝后了。
为了给莫鞑留下血脉,丽达主动解开衣服,躺下去,闭上双眼,等待野兽的摧残。
野兽额每一次肆虐,就让丽达内心多一重仇恨,她要复仇,要让野蛮的哥达部落付出血的代价。
野兽满足之后走了,丽达强忍疼痛,穿上衣服,骑马悄然返回桑达部落,乞求父亲出兵为自己复仇,为莫鞑复仇。在草原上,桑达部落的势力排第三,甚至强过斛律光部。
桑达部落的花朵岂能被小小的哥达部野兽侵犯,桑达部落的头领当场就下令出征,两万桑达部落的勇士就杀了出来,他们这次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歼灭哥达部落。
桑达部落整体实力远远不如斛律大汗,也赶不上莫鞑部落,可是对付小小的哥达部落还是绰绰有余。桑达部落第一路大军早就杀到斛律光的老巢了,那里也是一场血战。现在桑德亲自率领两万大军出征,要给丽达报仇。
草原部落是有报仇的传统,可是真正是为了出气么?那倒不是,只不过是出兵的借口罢啦,只有这样正大光明地出兵,才能更好地扩充地盘,掠夺人口,掠夺财富,掠夺女人,孩子,牛羊,马匹。
桑德这次出征是为丽达复仇么?只是口号而已,实际上是要掠夺莫鞑部落的人口,财富,顺道灭掉哥达部落,扩充地盘,这才是出兵的目的。
哥达部落敢袭击莫鞑部落,那就说明莫鞑要陨落,最终还是没有玩过斛律大汗这个老狐狸。在这种情况下,桑达部落如果不能尽快和莫鞑部落划清界限的话,搞不好会被牵连的。这次从出兵,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向斛律大汗表忠心。
桑德这次出兵,目的很明确,掠夺桑达部落的财富,人口,至于地盘还是留着让斛律大汗接受吧,至于对哥达部落,那是毫不留情地摧毁,并吞地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格达尔罕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他以为摧残了莫鞑的女人,就是向莫鞑玄石自己复仇成功,用玩弄对方的女人达到羞辱的目的。可是,这个家伙忘记了丽达是桑达部落的花朵,强大的桑达部落当然会借机出兵了。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两支军队是斛律光的轻骑兵,莫鞑的野狼军团。
三个战场,一个是斛律光的老巢,一个是莫鞑的老巢,还有一个,就是他们两个遭遇的崮山山口,这三场战役几乎是同一时间开战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在血战,每一个地方都是不死不休。
格达尔罕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他天生适合做强盗,不适合做头领。只看到了利益,出兵歼灭莫鞑部落。只看中了丽达的美色,却忘记了这背后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桑达部落,这种疏忽往往是致命的,可惜这个家伙正在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较劲,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三个战场同时开战,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说实话斛律光不知道,莫鞑也不知道,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吧那么多,面前就是血战,只有击败对方,那么才能够获取胜利,否则就是兵败,无力回天。
愚蠢的格达尔罕在丽达身上消耗太多,太多了,开始对决阿纳尔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什么不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伙逐渐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双腿像是灌了铅,好沉,好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