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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示:时间回到一年前,旬州的冬天,那时的沈陌有个完整的家庭,有个老实的跟班,然而在一年前的那天以后,一切都不复存在……
一年前,冬天。
下午三点钟时,天色越发阴暗,像是要下雪的样子。整个城市都被冷风刮得索瑟成一团,没有丝毫生气。
沈陌右手拉起衣领抵抗着迎面而来的寒风,左手则在口袋里来回摸索着剩下的几支昨天队长给的软中华。
“我要冻死了。”跟在他背后的孙久军被风吹得叫苦不迭。
“别废话了,到地方了。”
沈陌说话时,两人正穿过一个阴暗的楼道,一盏老眼昏花的挂灯在两人匆匆而过的头顶上洒下暗黄的光。
穿过阴暗的楼道又是寒冷的窄巷,一栋栋老式楼房将两人团团围住,冷空气嗖嗖地钻进了楼道边装饰性的透气孔。
“二十二栋,七单元二楼左边……”沈陌拿出了枪,“这时候他应该不在家。”
“搜查令?”孙久军瞪大了眼睛。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你得学着点?”沈陌拍拍孙久军的肩膀说。
沈陌不由分说便将孙久军托上了一楼楼道上方的空调外机上,孙久军踩着外机爬进了窗户,沈陌跟着爬了上去,孙久军连拉带拽将他拉了进来。
两人进的是卧室,房间里一片昏暗,弥漫着难言的怪味。
“异味深长啊……”孙久军几乎吐出来。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的住处,”沈陌说,“这个区的地头蛇骆驼的家……上星期的命案就是他亲自动手的,虽然他找了顶包(替罪羊)的,但是线人昨天说他把凶器带回家准备处理掉……”
“那你昨天!?”
“所以昨天我让线人放话出去说警察要端掉骆驼的地下钱庄,故意让骆驼收到风声,急着给地下钱庄搬家,无暇处理凶器。今天我们一直盯在这,骆驼一出去,我们就进来。”沈陌带着点得意的腔调说,“但是也不排除骆驼已经处理掉凶器了,所以现在有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是时候把这家伙送进号子了。现在从这里开始,一点一点找……”
“好。”孙久军说着就拉开了靠窗的柜子。
“咔”
柜子里发出一声金属响声。
“喂!”沈陌知道不对劲。
“砰!”
这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枪响过后,孙久军的血已经贱到墙上了。
柜子里是把改装过的散弹枪,扳机和柜门连着,一开柜门扳机就会被带动(除非开门时先解除柜门上的锁),铁砂打碎了孙久军的头盖骨,他的脑浆流了一地,头盖骨和血肉的碎片打到了他背后的墙上,沈陌看见他的四肢猛得抽搐了一下,大概是神经回路受到猛烈冲击时的反应。
“砰!”
孙久军沉闷地倒在地上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脸上还保持着一丝来不及收回来的微笑。
沈陌愣住了,他走过去摸了摸孙久军的颈动脉,脉搏正在以绝望地速度减弱(沈陌的手一直停在那直到脉搏消失),身体还是热的。
“久军……”他小声地唤了一句,“久军!?”
孙久军自然不会有反应,暗红的血液在水泥地面上以伤口为中心扇形摊开了。
他左手再次搜索起口袋,终于找出了那包软中华,从那变了形的外包装中抽出一支烟点着了猛吸两口便摁灭了。他想要逃走,但两腿像脱离了身体一样紧紧插在水泥地上不动,于是他拔出枪,开保险、上膛,枪口对着门口等在那里。
他失去了其他任何意识,但是等在那里,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天色完全黑下来,他就等在黑暗里。
七点多的时候(远远的能听见新闻联播的声音),门口传来钥匙插入门锁的声音。
“喀拉”
门锁被打开了,这声音让沈陌回想起几小时前孙久军打开柜门时传出的声音。
“吱呀——”
老旧的门被推开的声音,灯亮了,疲惫的骆驼走进客厅,进入了沈陌的视线,进入了沈陌的射程。
“砰!”
沈陌开枪了,子弹穿过骆驼的小腿,骆驼身子一倾,想抓住桌子保持平衡,但却连着桌子一同倒下了。
沈陌从黑暗的卧室走进来,面无表情,只是瞄准着骆驼的头。
“别……别……”
骆驼的脸因为痛苦和惊恐扭曲成一团,他的手像触电一样抖着。
沈陌面无表情,用脚踩住骆驼毫无用处的手,对着他的头就要开枪。
“你老婆!你老婆孩子!”骆驼的声音高低不平还带着粗气,但还是挺清楚的,“杀了我他们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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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示:时间回到一年前,旬州的冬天,那时的沈陌有个完整的家庭,有个老实的跟班,然而在一年前的那天以后,一切都不复存在……
一年前,冬天。
下午三点钟时,天色越发阴暗,像是要下雪的样子。整个城市都被冷风刮得索瑟成一团,没有丝毫生气。
沈陌右手拉起衣领抵抗着迎面而来的寒风,左手则在口袋里来回摸索着剩下的几支昨天队长给的软中华。
“我要冻死了。”跟在他背后的孙久军被风吹得叫苦不迭。
“别废话了,到地方了。”
沈陌说话时,两人正穿过一个阴暗的楼道,一盏老眼昏花的挂灯在两人匆匆而过的头顶上洒下暗黄的光。
穿过阴暗的楼道又是寒冷的窄巷,一栋栋老式楼房将两人团团围住,冷空气嗖嗖地钻进了楼道边装饰性的透气孔。
“二十二栋,七单元二楼左边……”沈陌拿出了枪,“这时候他应该不在家。”
“搜查令?”孙久军瞪大了眼睛。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你得学着点?”沈陌拍拍孙久军的肩膀说。
沈陌不由分说便将孙久军托上了一楼楼道上方的空调外机上,孙久军踩着外机爬进了窗户,沈陌跟着爬了上去,孙久军连拉带拽将他拉了进来。
两人进的是卧室,房间里一片昏暗,弥漫着难言的怪味。
“异味深长啊……”孙久军几乎吐出来。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的住处,”沈陌说,“这个区的地头蛇骆驼的家……上星期的命案就是他亲自动手的,虽然他找了顶包(替罪羊)的,但是线人昨天说他把凶器带回家准备处理掉……”
“那你昨天!?”
“所以昨天我让线人放话出去说警察要端掉骆驼的地下钱庄,故意让骆驼收到风声,急着给地下钱庄搬家,无暇处理凶器。今天我们一直盯在这,骆驼一出去,我们就进来。”沈陌带着点得意的腔调说,“但是也不排除骆驼已经处理掉凶器了,所以现在有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是时候把这家伙送进号子了。现在从这里开始,一点一点找……”
“好。”孙久军说着就拉开了靠窗的柜子。
“咔”
柜子里发出一声金属响声。
“喂!”沈陌知道不对劲。
“砰!”
这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枪响过后,孙久军的血已经贱到墙上了。
柜子里是把改装过的散弹枪,扳机和柜门连着,一开柜门扳机就会被带动(除非开门时先解除柜门上的锁),铁砂打碎了孙久军的头盖骨,他的脑浆流了一地,头盖骨和血肉的碎片打到了他背后的墙上,沈陌看见他的四肢猛得抽搐了一下,大概是神经回路受到猛烈冲击时的反应。
“砰!”
孙久军沉闷地倒在地上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脸上还保持着一丝来不及收回来的微笑。
沈陌愣住了,他走过去摸了摸孙久军的颈动脉,脉搏正在以绝望地速度减弱(沈陌的手一直停在那直到脉搏消失),身体还是热的。
“久军……”他小声地唤了一句,“久军!?”
孙久军自然不会有反应,暗红的血液在水泥地面上以伤口为中心扇形摊开了。
他左手再次搜索起口袋,终于找出了那包软中华,从那变了形的外包装中抽出一支烟点着了猛吸两口便摁灭了。他想要逃走,但两腿像脱离了身体一样紧紧插在水泥地上不动,于是他拔出枪,开保险、上膛,枪口对着门口等在那里。
他失去了其他任何意识,但是等在那里,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天色完全黑下来,他就等在黑暗里。
七点多的时候(远远的能听见新闻联播的声音),门口传来钥匙插入门锁的声音。
“喀拉”
门锁被打开了,这声音让沈陌回想起几小时前孙久军打开柜门时传出的声音。
“吱呀——”
老旧的门被推开的声音,灯亮了,疲惫的骆驼走进客厅,进入了沈陌的视线,进入了沈陌的射程。
“砰!”
沈陌开枪了,子弹穿过骆驼的小腿,骆驼身子一倾,想抓住桌子保持平衡,但却连着桌子一同倒下了。
沈陌从黑暗的卧室走进来,面无表情,只是瞄准着骆驼的头。
“别……别……”
骆驼的脸因为痛苦和惊恐扭曲成一团,他的手像触电一样抖着。
沈陌面无表情,用脚踩住骆驼毫无用处的手,对着他的头就要开枪。
“你老婆!你老婆孩子!”骆驼的声音高低不平还带着粗气,但还是挺清楚的,“杀了我他们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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