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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一边和叶新城聊天,丝毫没再提起之前的事情。不过她嘴里不说,心里却很高兴,自己认下的这个弟弟虽然占着理,不过却没有借她的势报复,可见并不是气量狭小的人,这让她对叶新城更多了几分喜欢。
两人聊起西南省的事情,伍晓红尤其问了救援的经过,等她听完叶新城的讲述,想了想后才轻声说:“下一次你可别这么拼了,救人当然是要救,可有时候也要顾及自己的安全,不能再做这种把自己的命都搭上的事情了,你都不知道当时我和你姐夫看电视的时候,心里有多为你担心。”
“我知道了!姐,让你们担心了。”
叶新城闻言答应一声,心里同时领了伍晓红的情。
半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伍晓红的家,位于市郊一个住宅小区里,这个小区不管是位置还是配置都算不上好,只能算是普普通通。
叶新城想了想,这夫妻俩开的车子是普通的车子,住的房子是普通的房子,所有的一切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甚至在一些地方比普通人还差一点,可谁能想到这两人才是整个华夏最大的官二代呢?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陈家的家风有多严谨。
跟着伍晓红走进家门,房子还算宽敞,三房两厅,家具摆设都是很实用的东西,总的来说不见奢华,却很温馨有致。
伍晓红把孩子从婴儿车上取下,放到一个小床上,笑着对睁着一对大眼睛的孩子说:“宝宝,自己乖乖睡觉啊,妈妈要给舅舅做顿好吃的。”
孩子不哭不闹,任由伍晓红伍晓红把他放到小床上,听见伍晓红的话儿,还好像明白妈妈说什么似的,使劲儿眨了眨眼睛,叶新城一看顿时乐了,笑着说:“这孩子真乖。”
伍晓红一边给孩子盖小被子,一边回道:“这还得感谢你呢!”
“啊?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叶新城不明其意。
伍晓红指了指孩子身边的一个小布囊,解释:“自从宝宝身上带了你上次送的这个小礼物,就从来没有蚊虫近身,而且吃东西睡觉都特别好,平时连哭闹什么的都很少,很乖呢!”
叶新城微微一笑:“我做的这个药丸我自己知道,防蚊虫的功效是有的,其他的就和我没关系了!”
伍晓红笑了笑,说:“你可别谦虚,原本我也没在意,有一次我和你姐夫带着宝宝参加了一次小区组织的春游活动,其他那些宝宝被蚊子咬得哇哇直哭,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香,只有我们宝宝一点事情都没有,其他那些妈妈都羡慕极了。”微微一顿,伍晓红又说:“平常宝宝戴着你给的这儿药丸,总是很乖,可让我省心了。”
叶新城没多辩解什么,他的药丸本来主要功用就是安神祛邪,在乾元星这种药丸叫做平安帖,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好处,几乎每个初生婴儿都会带的,防蚊虫之类只是他随手加了点其他药材附带的功用,为的是掩盖这个药方,否则传出去他又要费神解释。
伍晓红一边说话,一边给叶新城倒了杯茶,说:“你先坐,看看电视什么的,我准备准备,差不多了就给你姐夫打电话。”然后她从冰箱里拿出许多食材,准备开始动手做饭,看样子这些东西都是事先就备好了的。
叶新城走到厨房门前,问:“姐,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你今天是客人,怎么能让你帮忙呢?”
伍晓红笑了笑,自顾自忙碌起来,叶新城站在厨房门前看了一会儿,想了想后说:“姐,要不你和我说一说部队的事情吧!”
“你想知道什么?”伍晓红正在给一条鱼去鳞随口问。
“恩……我想知道参军的一些流程,还有……就是一般参军后会怎么样?”叶新城斟酌了一下问。
伍晓红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问:“怎么?你想参军?”
叶新城点头说:“有这个想法,想了解了解。”
伍晓红略一思索,点头说:“部队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你要是真有这个想法,姐一定支持你。”微微一顿,她开始给叶新城说了一些参军的事情,也讲述了一些部队里的情况……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伍晓红本身就来自军队,话里话外她觉得叶新城如果能进部队,还是很不错的选择,而且她认为像叶新城这种读医的大学生,进部队后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提升起来也会很快,只要叶新城能吃苦就行。
叶新城主要目的是上战场获取生魂,当军医什么的可和他的想法不符,因此大部分时间没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等伍晓红说得差不多,才抽了个空子问:“姐,不知道参军以后,有机会上战场吗?”
“上战场?”伍晓红没好气的笑了笑,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哪来的那么多战场?在正常的情况下,部队里的士兵大部分是没有机会接触实战的……”
伍晓红又絮絮叨叨的讲了一些部队里的情况,和叶新城之前预想的一样,在这个年代参军,并不一定有机会上战场,更别说收集生魂了,这一来倒是更坚定了叶新城去当雇佣兵的想法。
车一边和叶新城聊天,丝毫没再提起之前的事情。不过她嘴里不说,心里却很高兴,自己认下的这个弟弟虽然占着理,不过却没有借她的势报复,可见并不是气量狭小的人,这让她对叶新城更多了几分喜欢。
两人聊起西南省的事情,伍晓红尤其问了救援的经过,等她听完叶新城的讲述,想了想后才轻声说:“下一次你可别这么拼了,救人当然是要救,可有时候也要顾及自己的安全,不能再做这种把自己的命都搭上的事情了,你都不知道当时我和你姐夫看电视的时候,心里有多为你担心。”
“我知道了!姐,让你们担心了。”
叶新城闻言答应一声,心里同时领了伍晓红的情。
半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伍晓红的家,位于市郊一个住宅小区里,这个小区不管是位置还是配置都算不上好,只能算是普普通通。
叶新城想了想,这夫妻俩开的车子是普通的车子,住的房子是普通的房子,所有的一切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甚至在一些地方比普通人还差一点,可谁能想到这两人才是整个华夏最大的官二代呢?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陈家的家风有多严谨。
跟着伍晓红走进家门,房子还算宽敞,三房两厅,家具摆设都是很实用的东西,总的来说不见奢华,却很温馨有致。
伍晓红把孩子从婴儿车上取下,放到一个小床上,笑着对睁着一对大眼睛的孩子说:“宝宝,自己乖乖睡觉啊,妈妈要给舅舅做顿好吃的。”
孩子不哭不闹,任由伍晓红伍晓红把他放到小床上,听见伍晓红的话儿,还好像明白妈妈说什么似的,使劲儿眨了眨眼睛,叶新城一看顿时乐了,笑着说:“这孩子真乖。”
伍晓红一边给孩子盖小被子,一边回道:“这还得感谢你呢!”
“啊?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叶新城不明其意。
伍晓红指了指孩子身边的一个小布囊,解释:“自从宝宝身上带了你上次送的这个小礼物,就从来没有蚊虫近身,而且吃东西睡觉都特别好,平时连哭闹什么的都很少,很乖呢!”
叶新城微微一笑:“我做的这个药丸我自己知道,防蚊虫的功效是有的,其他的就和我没关系了!”
伍晓红笑了笑,说:“你可别谦虚,原本我也没在意,有一次我和你姐夫带着宝宝参加了一次小区组织的春游活动,其他那些宝宝被蚊子咬得哇哇直哭,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香,只有我们宝宝一点事情都没有,其他那些妈妈都羡慕极了。”微微一顿,伍晓红又说:“平常宝宝戴着你给的这儿药丸,总是很乖,可让我省心了。”
叶新城没多辩解什么,他的药丸本来主要功用就是安神祛邪,在乾元星这种药丸叫做平安帖,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好处,几乎每个初生婴儿都会带的,防蚊虫之类只是他随手加了点其他药材附带的功用,为的是掩盖这个药方,否则传出去他又要费神解释。
伍晓红一边说话,一边给叶新城倒了杯茶,说:“你先坐,看看电视什么的,我准备准备,差不多了就给你姐夫打电话。”然后她从冰箱里拿出许多食材,准备开始动手做饭,看样子这些东西都是事先就备好了的。
叶新城走到厨房门前,问:“姐,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你今天是客人,怎么能让你帮忙呢?”
伍晓红笑了笑,自顾自忙碌起来,叶新城站在厨房门前看了一会儿,想了想后说:“姐,要不你和我说一说部队的事情吧!”
“你想知道什么?”伍晓红正在给一条鱼去鳞随口问。
“恩……我想知道参军的一些流程,还有……就是一般参军后会怎么样?”叶新城斟酌了一下问。
伍晓红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问:“怎么?你想参军?”
叶新城点头说:“有这个想法,想了解了解。”
伍晓红略一思索,点头说:“部队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你要是真有这个想法,姐一定支持你。”微微一顿,她开始给叶新城说了一些参军的事情,也讲述了一些部队里的情况……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伍晓红本身就来自军队,话里话外她觉得叶新城如果能进部队,还是很不错的选择,而且她认为像叶新城这种读医的大学生,进部队后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提升起来也会很快,只要叶新城能吃苦就行。
叶新城主要目的是上战场获取生魂,当军医什么的可和他的想法不符,因此大部分时间没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等伍晓红说得差不多,才抽了个空子问:“姐,不知道参军以后,有机会上战场吗?”
“上战场?”伍晓红没好气的笑了笑,说:“现在是和平年代,哪来的那么多战场?在正常的情况下,部队里的士兵大部分是没有机会接触实战的……”
伍晓红又絮絮叨叨的讲了一些部队里的情况,和叶新城之前预想的一样,在这个年代参军,并不一定有机会上战场,更别说收集生魂了,这一来倒是更坚定了叶新城去当雇佣兵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