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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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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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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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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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