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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容现在是totally out of control的状态,我相信徐樱桃的情报是真实的,她连找人强X外加栽赃嫁祸这样的事都做的出来,还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姑娘,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道德无法约束,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道线,就是法律。
可是徐樱桃力保,说这件事情到此为此,可我看目前这个样子,恐怕无法‘到此为止’。
再说,勋暮生,……
如果他和萧容之间是简简单单的金钱与美色的交易,或者他们之间还会有一些好感,这些都是好事,就怕……到时候,无法善了。
我自毁誓言,给徐樱桃发了一个微信:萧容和勋暮生……
5分钟后,徐樱桃的回信传了过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
我和廖安道别,说回家准备,明天去浙江,之后就装着剧本,拎着包包走了。
一到11A外面,居然碰到了King,就是那个之前认识我这个壳子,如今在北京娱乐圈子里面混的,23岁的富二代投资人,他周围也是呼朋引伴的,怀中还搂着一个年轻女孩儿,看着像如今小有名气的嫩模。
“彩凤!——”
King在人群中叫唤,我保证他是在叫我,我在心中把他和冯伽利略又骂了三遍,不搭理他,拿着车钥匙去后面的停车场。突然,King从后面快步走过来,伸手抓住我的胳膊。
“别不搭理人,咱们找个地方聊聊。”
他身后有些人似乎开始起哄,“哦,哦!小妹妹别走,一起聊聊呗!”
King回头看了一眼,“哄什么哄!这是我妹!”
“知道!”一个装扮很街头时尚感觉的小子乐得,一把搂过那个嫩模,阴阳怪气的说,“都是你妹妹!你的妹妹可真多!”
我不记得King,也不记得‘艾彩凤’的‘哥’。
他们对我来说全然是陌生人。
我一把甩开King的手,“我说过,别叫我艾彩凤!我不是艾彩凤!”
一抬眼,看见勋暮生搂住萧容也走了过去,他们,似乎也要去停车场。勋暮生没说话,就看了我们这里一眼,就走了,倒是萧容一直看着我,眼神带着笑,就和后妈的心,外加黄蜂尾后针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一般。
“彩凤!”
king见我要走,还叫我。
我指了指他,“我不认识你,别跟着我。”
忽然有一种感觉,北京现在是群魔乱舞,我还是赶紧跑到浙江,这才是上上之策。
停车场。
这里灯火不明,很昏暗,我刚到一排建筑的阴影处,就看见那边有两个人。
“萧容,你先走。”
勋暮生的声音。
“七少,您喝了酒,不能开车,我送您。”
萧容的声音。
勋暮生扯了一下自己的领子,打开中控锁,他今天开了一辆保时捷出门。
拉开车门,他说,“让你走,你就走,这么多废话?”
萧容,“可是,您喝了酒,真的不能开……”
啪!
一个耳光。
听着不轻不重,警告的意味异常深重。萧容的声音嘎然而止。勋暮生打的她头发乱了,披散下来。
勋暮生冷淡的说,“明天去宝格丽挑个项链,现在给老子滚!听到没有。”
“听到了。”
萧容把头发撩起来的时候,已经神态自若了。
她把手中的香奈儿黑色菱格纹包包的金属链子攥了攥,转身走了。昏暗的路灯下,显出她高跟鞋的红色鞋底,若明若暗,很妖娆。
我一直看着萧容的背影。
也许因为冯伽利略把我前世的爱情,连同与爱情相关联的一切人和事务都摘除了的原因,我记得萧商的名字,可是我记不清楚他这个人,我记得萧容是他妹妹,而我对她的记忆也是模糊的。只是,我清楚的知道,她应该不是这样的。
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绝美的女孩儿。
美丽的姑娘会得到善待。她熟知这些,并且熟练运用。萧容是被众星捧月一般长大的,公主一般的待遇,只是,后来的现实比较残酷。
萧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家世。
在我老家燕城,一个平凡普通的北方三线小城,有几大老式的大工厂——分别是棉纺,煤炭,钢材。这些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大批的工人住在一起,萧商的父母都是工厂的技术人员。
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家的日子连小康都算不上。萧商是男孩儿,清苦一些不算什么,可是萧容就苦了,那么美丽的姑娘在最美的年代,没有蕾丝裙子,没有小皮鞋,更不要说什么香奈儿、高定礼服、红底鞋了。
萧容一直都不是一个快乐的人。
她厌恶自己的生活,也厌恶我的生活,自从我去英国读书之后,她更厌恶我了。我们似乎从来没有好好相处的可能性。
上辈子不可能,今生也不可能。
可即使这样,我也不想看到她过现在这样的生活。
不要说快乐,她现在连尊严都没有了。
“你究竟还要看多久?”
勋暮生豁然出现在我背后,吓得我一激灵,似乎由梦中陡然被外人惊醒,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我定睛看着勋暮生,他也看着我。
眼神漆黑一片,像深潭一般,似乎暗藏漩涡,却什么也感知不到。
我,“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他没有回答我,看了看我手里拿着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廖安给的新剧本,我回家看一看,明天早上要去浙江试镜。”
勋暮生皱眉看着我的包包,嫌恶的说,“这个玩意真难看,以后你拿着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让我四哥看见,不然他会发狂的。”
我心惊胆战,“为什么?”
勋暮生平静的说,“这个颜色对于他有残酷的回忆,具体的我不知道,可能和他妈妈的死有关。”
我,“……”
闻言,我心中几乎经历了一个星球的全部进化演变,翻江倒海的,分不出什么滋味。
勋暮生显得异常疲倦,“你回去吧。”
我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把抓住他,“你别开车,我送你回去,你喝酒了。其实刚才萧容是好意,她……”
“闭嘴!”
勋暮生暴怒。
我不说话,却感觉原先利刀般锋利的时间开始凝结,极慢的,一点一点,随着夜色凝结起来,冰冷如水,以异常缓慢的速度缓缓流淌着。
好久之后,他才平息了自己的情绪,脸上似乎戴上了一张面具,我猛然发现,他的神情与勋世奉同出一辙。
我,“别这样对你自己,你这样并不快乐,也,……,也别这样对萧容……”
“我对她很好。她想要做我的女人,我就成全她,让她做我的女人。”
勋暮生似乎很疲惫,就好像在黑夜总长途行走的旅人,没有水,没有食物,甚至连指路的灯塔也暗淡了下去。
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走,我送你回家。”
勋暮生,“放开我!”
我手中一用力,“能挣脱我,你就自己开车回去。”
说完,我根本就没有等他说话,连拖再拽的把他扯到我的车子上。我把他的钥匙抢过来,锁上他的跑车,扔回给他。
“你打开车门!”勋暮生忽然喊了出来。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忽然用手捂住嘴巴,异常痛苦,我赶紧拉开了车门,他一手撑在车框上,手扶住喉咙,呕吐起来。他的脸色异常苍白,我等他吐的差不多了,给了他一瓶水,一摸他额头,居然在发烧!
喝酒,又吐成这个样子,不会是胃出血吧!
“我送你去医院!”
说完,我把勋暮生用安全带捆绑好,推上车门,猛踩油门,到了勋暮生必须去的哪家XX医院,那里有顶级的医疗设备和专家,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嘴巴都很紧,媒体无法进来。
医院的人一看,送进来的人是勋暮生,把主任医师神马的叫了一堆人过来,他们把勋暮生团团围住,支架起来各种仪器,我在玻璃门外等候,这个场景让我想到了当年初中上生物课的时候,解剖青蛙,他现在就像那只青蛙。
凌晨1点,一切才结束。
勋暮生到不是胃出血,但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让他有些低烧。医生为他洗了胃,又输了液,本来想要留下住一晚,他却执意要离开。
“我讨厌医院的味道,尸体的味道。”
勋暮生皱着鼻子说,表情十分不悦。
我有些无奈,“你吓了我一跳。”
勋暮生不屑的瞥了我一眼,“是你太大惊小怪。”
我见到了他的楼下,就停下车子。
“你究竟喝了多少酒?”
他打开车门,“太多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中国这个环境就这样,不喝酒,就无法做成生意,不管有多少金钱、多少诚意都一样。”
我了解,一看时间太晚了,我还穿着夜装和高跟鞋,不适合出差。想到明天一早的飞机,估计也睡不了多长时间,就跟他告别。
勋暮生敲我的车窗,“上去,我有些饿,你给我做碗面吃。”
我,“Max大叔呢?他不给你做饭吗?”
勋暮生,“他做饭太难吃。”
我,“一个拥有三星级米其林厨师资格的大叔,怎么可能做饭难吃?”
勋暮生任性的说,“不知道,反正就是难吃。”
今天他是病人,他是Boss,我锁了车子,跟着他上楼。
Max大叔还没有睡觉,穿着很严整的衣服,直接入户的电梯一打开,我就看见他站在门边。我觉得,他是比写手更加神奇的一个存在,似乎他就是脑电波,完全不需要休息,不需要买菜,也不喜欢吃饭和做\爱,每次他都存在于他应该存在的地方,他就像人间这个系统的一个NPC。
Max,“七少爷,艾小姐,你们回来了。”
勋暮生哼了一声,进入他的房间。
他这个除了豪宅之外似乎不合适别的称呼的公寓有上千坪,10个房间,在这个房价是天文数字的城市来说,普通人一生的劳作,也许只能买这里的一个厨房。这个地方只有他们两个单身汉住,当然,有的时候勋四少也过来打打酱油(……!),相对比这个城市中很多人群居的环境,地下室和嘈杂的旧楼,他们简直奢侈的令人发指。
我,“马克思大叔,你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我晚饭没吃,饿死了。”
Max完美而优雅的说,“有脱脂牛奶和今天新烤制的蛋糕。”
我坐在厨房中央那个巨大的大理石台子上,把手中的包包和剧本放在一旁,“快,拜托都给我拿过来,我饿死了。”
“可是。”Max继续优雅的提醒我,“七少爷也没有用晚餐,我今天准备的是两个人的餐点。”
我一摆手,“没事儿!他今天洗胃了,不能吃这些东西,我把他的宵夜吃完了,我给他另外做。”
Max一点头,“好的,您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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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容现在是totally out of control的状态,我相信徐樱桃的情报是真实的,她连找人强X外加栽赃嫁祸这样的事都做的出来,还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姑娘,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道德无法约束,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道线,就是法律。
可是徐樱桃力保,说这件事情到此为此,可我看目前这个样子,恐怕无法‘到此为止’。
再说,勋暮生,……
如果他和萧容之间是简简单单的金钱与美色的交易,或者他们之间还会有一些好感,这些都是好事,就怕……到时候,无法善了。
我自毁誓言,给徐樱桃发了一个微信:萧容和勋暮生……
5分钟后,徐樱桃的回信传了过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她去吧。
我和廖安道别,说回家准备,明天去浙江,之后就装着剧本,拎着包包走了。
一到11A外面,居然碰到了King,就是那个之前认识我这个壳子,如今在北京娱乐圈子里面混的,23岁的富二代投资人,他周围也是呼朋引伴的,怀中还搂着一个年轻女孩儿,看着像如今小有名气的嫩模。
“彩凤!——”
King在人群中叫唤,我保证他是在叫我,我在心中把他和冯伽利略又骂了三遍,不搭理他,拿着车钥匙去后面的停车场。突然,King从后面快步走过来,伸手抓住我的胳膊。
“别不搭理人,咱们找个地方聊聊。”
他身后有些人似乎开始起哄,“哦,哦!小妹妹别走,一起聊聊呗!”
King回头看了一眼,“哄什么哄!这是我妹!”
“知道!”一个装扮很街头时尚感觉的小子乐得,一把搂过那个嫩模,阴阳怪气的说,“都是你妹妹!你的妹妹可真多!”
我不记得King,也不记得‘艾彩凤’的‘哥’。
他们对我来说全然是陌生人。
我一把甩开King的手,“我说过,别叫我艾彩凤!我不是艾彩凤!”
一抬眼,看见勋暮生搂住萧容也走了过去,他们,似乎也要去停车场。勋暮生没说话,就看了我们这里一眼,就走了,倒是萧容一直看着我,眼神带着笑,就和后妈的心,外加黄蜂尾后针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一般。
“彩凤!”
king见我要走,还叫我。
我指了指他,“我不认识你,别跟着我。”
忽然有一种感觉,北京现在是群魔乱舞,我还是赶紧跑到浙江,这才是上上之策。
停车场。
这里灯火不明,很昏暗,我刚到一排建筑的阴影处,就看见那边有两个人。
“萧容,你先走。”
勋暮生的声音。
“七少,您喝了酒,不能开车,我送您。”
萧容的声音。
勋暮生扯了一下自己的领子,打开中控锁,他今天开了一辆保时捷出门。
拉开车门,他说,“让你走,你就走,这么多废话?”
萧容,“可是,您喝了酒,真的不能开……”
啪!
一个耳光。
听着不轻不重,警告的意味异常深重。萧容的声音嘎然而止。勋暮生打的她头发乱了,披散下来。
勋暮生冷淡的说,“明天去宝格丽挑个项链,现在给老子滚!听到没有。”
“听到了。”
萧容把头发撩起来的时候,已经神态自若了。
她把手中的香奈儿黑色菱格纹包包的金属链子攥了攥,转身走了。昏暗的路灯下,显出她高跟鞋的红色鞋底,若明若暗,很妖娆。
我一直看着萧容的背影。
也许因为冯伽利略把我前世的爱情,连同与爱情相关联的一切人和事务都摘除了的原因,我记得萧商的名字,可是我记不清楚他这个人,我记得萧容是他妹妹,而我对她的记忆也是模糊的。只是,我清楚的知道,她应该不是这样的。
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绝美的女孩儿。
美丽的姑娘会得到善待。她熟知这些,并且熟练运用。萧容是被众星捧月一般长大的,公主一般的待遇,只是,后来的现实比较残酷。
萧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家世。
在我老家燕城,一个平凡普通的北方三线小城,有几大老式的大工厂——分别是棉纺,煤炭,钢材。这些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大批的工人住在一起,萧商的父母都是工厂的技术人员。
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家的日子连小康都算不上。萧商是男孩儿,清苦一些不算什么,可是萧容就苦了,那么美丽的姑娘在最美的年代,没有蕾丝裙子,没有小皮鞋,更不要说什么香奈儿、高定礼服、红底鞋了。
萧容一直都不是一个快乐的人。
她厌恶自己的生活,也厌恶我的生活,自从我去英国读书之后,她更厌恶我了。我们似乎从来没有好好相处的可能性。
上辈子不可能,今生也不可能。
可即使这样,我也不想看到她过现在这样的生活。
不要说快乐,她现在连尊严都没有了。
“你究竟还要看多久?”
勋暮生豁然出现在我背后,吓得我一激灵,似乎由梦中陡然被外人惊醒,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我定睛看着勋暮生,他也看着我。
眼神漆黑一片,像深潭一般,似乎暗藏漩涡,却什么也感知不到。
我,“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他没有回答我,看了看我手里拿着的东西,“这是什么?”
我,“廖安给的新剧本,我回家看一看,明天早上要去浙江试镜。”
勋暮生皱眉看着我的包包,嫌恶的说,“这个玩意真难看,以后你拿着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让我四哥看见,不然他会发狂的。”
我心惊胆战,“为什么?”
勋暮生平静的说,“这个颜色对于他有残酷的回忆,具体的我不知道,可能和他妈妈的死有关。”
我,“……”
闻言,我心中几乎经历了一个星球的全部进化演变,翻江倒海的,分不出什么滋味。
勋暮生显得异常疲倦,“你回去吧。”
我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把抓住他,“你别开车,我送你回去,你喝酒了。其实刚才萧容是好意,她……”
“闭嘴!”
勋暮生暴怒。
我不说话,却感觉原先利刀般锋利的时间开始凝结,极慢的,一点一点,随着夜色凝结起来,冰冷如水,以异常缓慢的速度缓缓流淌着。
好久之后,他才平息了自己的情绪,脸上似乎戴上了一张面具,我猛然发现,他的神情与勋世奉同出一辙。
我,“别这样对你自己,你这样并不快乐,也,……,也别这样对萧容……”
“我对她很好。她想要做我的女人,我就成全她,让她做我的女人。”
勋暮生似乎很疲惫,就好像在黑夜总长途行走的旅人,没有水,没有食物,甚至连指路的灯塔也暗淡了下去。
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走,我送你回家。”
勋暮生,“放开我!”
我手中一用力,“能挣脱我,你就自己开车回去。”
说完,我根本就没有等他说话,连拖再拽的把他扯到我的车子上。我把他的钥匙抢过来,锁上他的跑车,扔回给他。
“你打开车门!”勋暮生忽然喊了出来。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忽然用手捂住嘴巴,异常痛苦,我赶紧拉开了车门,他一手撑在车框上,手扶住喉咙,呕吐起来。他的脸色异常苍白,我等他吐的差不多了,给了他一瓶水,一摸他额头,居然在发烧!
喝酒,又吐成这个样子,不会是胃出血吧!
“我送你去医院!”
说完,我把勋暮生用安全带捆绑好,推上车门,猛踩油门,到了勋暮生必须去的哪家XX医院,那里有顶级的医疗设备和专家,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嘴巴都很紧,媒体无法进来。
医院的人一看,送进来的人是勋暮生,把主任医师神马的叫了一堆人过来,他们把勋暮生团团围住,支架起来各种仪器,我在玻璃门外等候,这个场景让我想到了当年初中上生物课的时候,解剖青蛙,他现在就像那只青蛙。
凌晨1点,一切才结束。
勋暮生到不是胃出血,但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让他有些低烧。医生为他洗了胃,又输了液,本来想要留下住一晚,他却执意要离开。
“我讨厌医院的味道,尸体的味道。”
勋暮生皱着鼻子说,表情十分不悦。
我有些无奈,“你吓了我一跳。”
勋暮生不屑的瞥了我一眼,“是你太大惊小怪。”
我见到了他的楼下,就停下车子。
“你究竟喝了多少酒?”
他打开车门,“太多了,最近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中国这个环境就这样,不喝酒,就无法做成生意,不管有多少金钱、多少诚意都一样。”
我了解,一看时间太晚了,我还穿着夜装和高跟鞋,不适合出差。想到明天一早的飞机,估计也睡不了多长时间,就跟他告别。
勋暮生敲我的车窗,“上去,我有些饿,你给我做碗面吃。”
我,“Max大叔呢?他不给你做饭吗?”
勋暮生,“他做饭太难吃。”
我,“一个拥有三星级米其林厨师资格的大叔,怎么可能做饭难吃?”
勋暮生任性的说,“不知道,反正就是难吃。”
今天他是病人,他是Boss,我锁了车子,跟着他上楼。
Max大叔还没有睡觉,穿着很严整的衣服,直接入户的电梯一打开,我就看见他站在门边。我觉得,他是比写手更加神奇的一个存在,似乎他就是脑电波,完全不需要休息,不需要买菜,也不喜欢吃饭和做\爱,每次他都存在于他应该存在的地方,他就像人间这个系统的一个NPC。
Max,“七少爷,艾小姐,你们回来了。”
勋暮生哼了一声,进入他的房间。
他这个除了豪宅之外似乎不合适别的称呼的公寓有上千坪,10个房间,在这个房价是天文数字的城市来说,普通人一生的劳作,也许只能买这里的一个厨房。这个地方只有他们两个单身汉住,当然,有的时候勋四少也过来打打酱油(……!),相对比这个城市中很多人群居的环境,地下室和嘈杂的旧楼,他们简直奢侈的令人发指。
我,“马克思大叔,你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我晚饭没吃,饿死了。”
Max完美而优雅的说,“有脱脂牛奶和今天新烤制的蛋糕。”
我坐在厨房中央那个巨大的大理石台子上,把手中的包包和剧本放在一旁,“快,拜托都给我拿过来,我饿死了。”
“可是。”Max继续优雅的提醒我,“七少爷也没有用晚餐,我今天准备的是两个人的餐点。”
我一摆手,“没事儿!他今天洗胃了,不能吃这些东西,我把他的宵夜吃完了,我给他另外做。”
Max一点头,“好的,您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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