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la.org,犯罪直觉:神探少女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是一个正在放假的高中生。
因为平时压力比较大,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
晚上的时候,这里没什么人,心情也能够比较放松。所以这个少年选择了这个时候,结果二十分钟之后,没有钓到鱼,反而是钓上来一个别的东西。
少年将钓上来的奇怪东西,仔细看看才发现竟然是一具尸体。
短暂的惊吓过后,少年马上报警,随后就是唐宇堂等人的事情了。
从尸体的肿胀程度上看,至少在水中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
因为还没有发出味道,所以还没被人发现。尸体的脚上缠着重物,看起来并不像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没有必要在自己的脚上,绑着东西,难道还怕自己淹不死吗?
周雯看着整个案发现场,高兴的眼睛不断发光。
陆小雨悄悄的,看了一眼周雯,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是第二个贝柯漠的节奏。
“小王检查过了死者的颈部,颈部有勒痕,所以是先辈勒死再抛尸的。”
周雯点点头:“看脚上的重物,就知道绝对不会是自杀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发现?”
“在死者的尸体旁边,发现了一条死鱼,这一点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具体情况,也要等到详细尸检结果出来,才能够知道。”
陆小雨话音刚落下,天空中传来了雷电的声音。
不到三分钟,就下起了瓢泼大雨,瞬间增加了人们的办案难度。
初步判定的女尸的死亡时间,是不到三天。
这三天,天气一直都是不错的,现在在河边找线索,或许还能找到。可是一下雨,所有的东西,就都随着雨水流走了,再想要找到线索,就比较艰难了。
因为这场大雨,警队被迫收队,唐宇堂等人,因为距离警车最远也成了落汤鸡。
陆小雨是最惨的,一直举着手机,下雨了来不及收起来,手机直接进水了。
周雯那边,屏幕突然一黑,再怎么请求通话,都接不通。担心了二十分钟之后,警局的人们回来了。周雯因为行动不便,扶着墙从停尸间,跳到门口,才知道下起了大雨。想来因为大雨,中断了网络的信号。再看这些回来的人,一个比一个狼狈,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队长,你们快点换一身衣服吧,要是着凉就不好了。”
周雯退到一边,给人们充分的行动空间。
陆小雨甩了甩头发:“手机进水了,你先帮我把电池拿出来吧。都让你不要动了,脚伤还没好,这么多人万一撞到你,又不知道会伤到什么地方,来这里坐好。”
把周雯扶到椅子上,陆小雨也顾不上许多,急急忙忙的去换衣服了。
周雯诧异的看着手机,虽然说雨下得很大,应该也不至于来不及收回手机啊?
怎么手机就进水了呢?到底案发现场,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孙策换好衣服,擦着头发走出来:“他穿了一个,没有口袋的衣服,为了拍现场,还走得很远。跑回来都来不及,雨又下得太大了,手机不进水才怪。”
听到这个解释,周雯瞬间哭笑不得。
将陆小雨的手机,全都拆开放好,周雯就迫不及待的,去了停尸间。
“我和你一起解剖尸体吧?”
小王抬了抬眼睛:“可以,但是你的身体,撑得住吗?这几天都没怎么太休息好吧。你应该还不太习惯,这样的生活才对。”
周雯非常坚定:“我没问题,只要有案子,我就觉得自己有精力。”
小王是不会勉强周雯的,但是陆小雨等人,会不会同意那就不知道了。
为了防止自己耳边,有人唠叨个没完,周雯索性,直接将停尸间的门反锁。
陆小雨出来的时候,手机孤零零的放在办公室,整个警局都显得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周雯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停尸间也进不去。
“我这是穿越了吗?怎么感觉上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啊?”
孙策从厕所出来,看到陆小雨彷徨的样子。
“干什么呢,去进行痕迹检测啊,你以为今天能睡觉吗?”
陆小雨无辜的指着自己:“为什么我要听你们使唤啊。还要在这里,连夜进行痕迹检测。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就不能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吗?“
孙策哼了一声:“想睡觉,也要等痕迹检测出来,人命关天嘛。”
陆小雨恨恨的看了一眼天:“都漏了,关它什么事啊!”
虽然抱怨着,还是进入了实验室,进行痕迹检测。
因为大雨的关系,想要再去取证,能够得到线索的可能就不会很大。如果这一次的痕迹检测,帮不上什么忙的话,问题可能就比较严肃了。
第二天一早,小王颇为疲惫的,从停尸间出来,后面跟着周雯。
相比之下,周雯的精神就好多了。
两个人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死前,有中毒的痕迹。
在尸体上发现的那条鱼,就是死于这种毒素。
死者中毒之后,又被人勒住了颈部,窒息而死。最后才被抛尸,丢入河里毁尸灭迹。这么复杂的情况来看,自杀的可能性就没有了。
没有人自杀一次,没死之后,选择了别的自杀方法,然后将自己毁尸灭迹。
痕迹检测,在现场发现了一个脚印,脚印很深,所以一定是负重去到河边的。
从脚印上分析,应该是成年男性。
既然是成年男性,就不可能是死者自己的脚印。因为负重,很有可能是属于凶手的。只是一个脚印,查到凶手的身份,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才行。
唐宇堂和孙策,正在进行别的痕迹检测的时候,陆小雨买来了早饭。
现在对他们来说,警局已经是几个人的家了。
每天的吃住都在这里,没有娱乐只有案件,陆小雨也渐渐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每天早上,只要是最早起来的,肯定是他过去买早饭。
别的事情帮不上忙,跑跑腿还是难不倒他的。
是一个正在放假的高中生。
因为平时压力比较大,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
晚上的时候,这里没什么人,心情也能够比较放松。所以这个少年选择了这个时候,结果二十分钟之后,没有钓到鱼,反而是钓上来一个别的东西。
少年将钓上来的奇怪东西,仔细看看才发现竟然是一具尸体。
短暂的惊吓过后,少年马上报警,随后就是唐宇堂等人的事情了。
从尸体的肿胀程度上看,至少在水中泡了二十四小时以上。
因为还没有发出味道,所以还没被人发现。尸体的脚上缠着重物,看起来并不像是自杀。如果是自杀,没有必要在自己的脚上,绑着东西,难道还怕自己淹不死吗?
周雯看着整个案发现场,高兴的眼睛不断发光。
陆小雨悄悄的,看了一眼周雯,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是第二个贝柯漠的节奏。
“小王检查过了死者的颈部,颈部有勒痕,所以是先辈勒死再抛尸的。”
周雯点点头:“看脚上的重物,就知道绝对不会是自杀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发现?”
“在死者的尸体旁边,发现了一条死鱼,这一点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具体情况,也要等到详细尸检结果出来,才能够知道。”
陆小雨话音刚落下,天空中传来了雷电的声音。
不到三分钟,就下起了瓢泼大雨,瞬间增加了人们的办案难度。
初步判定的女尸的死亡时间,是不到三天。
这三天,天气一直都是不错的,现在在河边找线索,或许还能找到。可是一下雨,所有的东西,就都随着雨水流走了,再想要找到线索,就比较艰难了。
因为这场大雨,警队被迫收队,唐宇堂等人,因为距离警车最远也成了落汤鸡。
陆小雨是最惨的,一直举着手机,下雨了来不及收起来,手机直接进水了。
周雯那边,屏幕突然一黑,再怎么请求通话,都接不通。担心了二十分钟之后,警局的人们回来了。周雯因为行动不便,扶着墙从停尸间,跳到门口,才知道下起了大雨。想来因为大雨,中断了网络的信号。再看这些回来的人,一个比一个狼狈,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队长,你们快点换一身衣服吧,要是着凉就不好了。”
周雯退到一边,给人们充分的行动空间。
陆小雨甩了甩头发:“手机进水了,你先帮我把电池拿出来吧。都让你不要动了,脚伤还没好,这么多人万一撞到你,又不知道会伤到什么地方,来这里坐好。”
把周雯扶到椅子上,陆小雨也顾不上许多,急急忙忙的去换衣服了。
周雯诧异的看着手机,虽然说雨下得很大,应该也不至于来不及收回手机啊?
怎么手机就进水了呢?到底案发现场,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孙策换好衣服,擦着头发走出来:“他穿了一个,没有口袋的衣服,为了拍现场,还走得很远。跑回来都来不及,雨又下得太大了,手机不进水才怪。”
听到这个解释,周雯瞬间哭笑不得。
将陆小雨的手机,全都拆开放好,周雯就迫不及待的,去了停尸间。
“我和你一起解剖尸体吧?”
小王抬了抬眼睛:“可以,但是你的身体,撑得住吗?这几天都没怎么太休息好吧。你应该还不太习惯,这样的生活才对。”
周雯非常坚定:“我没问题,只要有案子,我就觉得自己有精力。”
小王是不会勉强周雯的,但是陆小雨等人,会不会同意那就不知道了。
为了防止自己耳边,有人唠叨个没完,周雯索性,直接将停尸间的门反锁。
陆小雨出来的时候,手机孤零零的放在办公室,整个警局都显得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周雯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停尸间也进不去。
“我这是穿越了吗?怎么感觉上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啊?”
孙策从厕所出来,看到陆小雨彷徨的样子。
“干什么呢,去进行痕迹检测啊,你以为今天能睡觉吗?”
陆小雨无辜的指着自己:“为什么我要听你们使唤啊。还要在这里,连夜进行痕迹检测。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就不能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吗?“
孙策哼了一声:“想睡觉,也要等痕迹检测出来,人命关天嘛。”
陆小雨恨恨的看了一眼天:“都漏了,关它什么事啊!”
虽然抱怨着,还是进入了实验室,进行痕迹检测。
因为大雨的关系,想要再去取证,能够得到线索的可能就不会很大。如果这一次的痕迹检测,帮不上什么忙的话,问题可能就比较严肃了。
第二天一早,小王颇为疲惫的,从停尸间出来,后面跟着周雯。
相比之下,周雯的精神就好多了。
两个人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死前,有中毒的痕迹。
在尸体上发现的那条鱼,就是死于这种毒素。
死者中毒之后,又被人勒住了颈部,窒息而死。最后才被抛尸,丢入河里毁尸灭迹。这么复杂的情况来看,自杀的可能性就没有了。
没有人自杀一次,没死之后,选择了别的自杀方法,然后将自己毁尸灭迹。
痕迹检测,在现场发现了一个脚印,脚印很深,所以一定是负重去到河边的。
从脚印上分析,应该是成年男性。
既然是成年男性,就不可能是死者自己的脚印。因为负重,很有可能是属于凶手的。只是一个脚印,查到凶手的身份,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才行。
唐宇堂和孙策,正在进行别的痕迹检测的时候,陆小雨买来了早饭。
现在对他们来说,警局已经是几个人的家了。
每天的吃住都在这里,没有娱乐只有案件,陆小雨也渐渐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每天早上,只要是最早起来的,肯定是他过去买早饭。
别的事情帮不上忙,跑跑腿还是难不倒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