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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他自己选的话,万一选了个没用的过去,那不是添乱了嘛?
吃人手短的赵洪,来到太医院之后就把皇甫轩的话都说给了在太医院值班的太医。
“罗太医,范太医,您二位就随国舅爷一块离开吧,明日午时国舅爷会把二位送到你们的府邸上的,这是皇上的口谕,还望二位太医不要心生不满。
国舅爷,两位太医就交给您了。明日午时,您可得把人全须全尾的都给带回来了,不然咱家可是没法跟皇上交代的!”
凌霄煜一副你很啰嗦的样子看着喋喋不休的赵洪:“行了,赵公公,我什么人您还不清楚吗?不就是明日午时嘛,到时候一定会准时把他们送回来的!”
就这样,凌霄煜用两件的雪狐围脖换取了两个太医的一个晚上的时间,想想,这买卖做得太亏了。
出了城门之后,凌天早已经在城外等着凌霄煜了,两个太医的年纪都不小了,不可能骑着快马跟着他们一块狂奔,无奈,凌霄煜只得牺牲自己的爱驹当拉马车的马匹了。这样走起来会比一般的马儿快些,估计下半夜的时候就能到秋水村。
“主子,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凌天向前把取来的百年人参交给凌霄煜。
“好,只是,你没有被我娘给发现吧?”
“没有,属下回到丞相府的时候,人都已经基本睡了,只有巡逻的家丁,不过被我给避开了!”
“那就好,把马儿换下来,用咱们的马来拉着马车走,皇甫轩那抠货,让本公子明日午时之前把太医给送回府城。时间短路程远,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吧!”
凌天皱眉,若是一定要赶马车的话,明日午时回到府城那完全是没可能的。先不说这一路上的路并不平坦,就算平坦,他看了几眼那俩个太医,年岁都可以当爷爷的年纪了。
他们的马儿都是千里良驹,这一奔跑起来就每个准儿的,坐在马车里的人在颠簸的路况下,不死也得去半条命去到秋水村别说看病了,自己都不一定能照顾好!
“主子,您看,要不这样吧,我们俩个人,太医也是两个人,咱们一人带一个总比他们自己骑马或者坐马车要快许多的。从这里到埠阳镇的路况甚是颠簸,我担心二位太医会不适应。
反观骑马的话,虽然快是快了些,至少没有那么颠簸。”
凌霄煜思索了下,觉得凌天说的很有道理。府城到埠阳镇的路况确实很让人讨厌,把马车赶得太快的话,颠簸程度可想而知。
“行,就按你说的,那你带着范太医,我带着罗太医,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人家是国舅爷,两位太医都是文科出身,什么时候骑过马儿啊!心中不甚悲叹,被国舅爷给惦记上的人,真不是件好事儿。第一次骑马,真的是赶鸭子上架头一遭。
“国舅爷,不知道您要带下官去哪儿啊?”
“别废话,到时候你们只管给人看病就行了,其他的,就当没看见不知道,回来之后一个字都不准跟皇甫轩说,要是让我知道了,相信我在府城的行迹你们也都是清楚的!”
他可不想自己跟梦鸢的爱/情之路还没成长起来就枯萎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跟梦鸢的事情被他娘自动了,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估计能天天上演。
“下官等自是明白,绝对不会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说与第三人知道。”
在府城,谁人不知道左相家的两位公子,一个是官场的佼佼者,并不是因为他有个妹子是皇后,而是他本身的才学就很高,门下也有不少的学生。
然而,大儿子是出类拔萃了,小儿子自然是不甘落后,就是最后却做了商人,当然,人家是丞相的儿子,这当商人也是当出了名堂的。每年给朝廷赚回来的税费就不知多少,如今国库已经不再似先帝在位时那么拮据了。
同时,对于左相家的二公子,在府城有家室的官员,那可是谈之色变。尽管人家长得貌若潘安,大家闺秀都被他迷得晕头转向的,大有非君不嫁的心思。
所以,在府城还有那么一句话:“宁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左相家的二公子!”
凌霄煜对于太医的识相是很满意的,也知道,这只不过是缓兵之计,他爹娘也不是吃素的,要想知道他的那些破事儿,总是会有办法的!
/> 要是他自己选的话,万一选了个没用的过去,那不是添乱了嘛?
吃人手短的赵洪,来到太医院之后就把皇甫轩的话都说给了在太医院值班的太医。
“罗太医,范太医,您二位就随国舅爷一块离开吧,明日午时国舅爷会把二位送到你们的府邸上的,这是皇上的口谕,还望二位太医不要心生不满。
国舅爷,两位太医就交给您了。明日午时,您可得把人全须全尾的都给带回来了,不然咱家可是没法跟皇上交代的!”
凌霄煜一副你很啰嗦的样子看着喋喋不休的赵洪:“行了,赵公公,我什么人您还不清楚吗?不就是明日午时嘛,到时候一定会准时把他们送回来的!”
就这样,凌霄煜用两件的雪狐围脖换取了两个太医的一个晚上的时间,想想,这买卖做得太亏了。
出了城门之后,凌天早已经在城外等着凌霄煜了,两个太医的年纪都不小了,不可能骑着快马跟着他们一块狂奔,无奈,凌霄煜只得牺牲自己的爱驹当拉马车的马匹了。这样走起来会比一般的马儿快些,估计下半夜的时候就能到秋水村。
“主子,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凌天向前把取来的百年人参交给凌霄煜。
“好,只是,你没有被我娘给发现吧?”
“没有,属下回到丞相府的时候,人都已经基本睡了,只有巡逻的家丁,不过被我给避开了!”
“那就好,把马儿换下来,用咱们的马来拉着马车走,皇甫轩那抠货,让本公子明日午时之前把太医给送回府城。时间短路程远,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吧!”
凌天皱眉,若是一定要赶马车的话,明日午时回到府城那完全是没可能的。先不说这一路上的路并不平坦,就算平坦,他看了几眼那俩个太医,年岁都可以当爷爷的年纪了。
他们的马儿都是千里良驹,这一奔跑起来就每个准儿的,坐在马车里的人在颠簸的路况下,不死也得去半条命去到秋水村别说看病了,自己都不一定能照顾好!
“主子,您看,要不这样吧,我们俩个人,太医也是两个人,咱们一人带一个总比他们自己骑马或者坐马车要快许多的。从这里到埠阳镇的路况甚是颠簸,我担心二位太医会不适应。
反观骑马的话,虽然快是快了些,至少没有那么颠簸。”
凌霄煜思索了下,觉得凌天说的很有道理。府城到埠阳镇的路况确实很让人讨厌,把马车赶得太快的话,颠簸程度可想而知。
“行,就按你说的,那你带着范太医,我带着罗太医,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人家是国舅爷,两位太医都是文科出身,什么时候骑过马儿啊!心中不甚悲叹,被国舅爷给惦记上的人,真不是件好事儿。第一次骑马,真的是赶鸭子上架头一遭。
“国舅爷,不知道您要带下官去哪儿啊?”
“别废话,到时候你们只管给人看病就行了,其他的,就当没看见不知道,回来之后一个字都不准跟皇甫轩说,要是让我知道了,相信我在府城的行迹你们也都是清楚的!”
他可不想自己跟梦鸢的爱/情之路还没成长起来就枯萎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跟梦鸢的事情被他娘自动了,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估计能天天上演。
“下官等自是明白,绝对不会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说与第三人知道。”
在府城,谁人不知道左相家的两位公子,一个是官场的佼佼者,并不是因为他有个妹子是皇后,而是他本身的才学就很高,门下也有不少的学生。
然而,大儿子是出类拔萃了,小儿子自然是不甘落后,就是最后却做了商人,当然,人家是丞相的儿子,这当商人也是当出了名堂的。每年给朝廷赚回来的税费就不知多少,如今国库已经不再似先帝在位时那么拮据了。
同时,对于左相家的二公子,在府城有家室的官员,那可是谈之色变。尽管人家长得貌若潘安,大家闺秀都被他迷得晕头转向的,大有非君不嫁的心思。
所以,在府城还有那么一句话:“宁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左相家的二公子!”
凌霄煜对于太医的识相是很满意的,也知道,这只不过是缓兵之计,他爹娘也不是吃素的,要想知道他的那些破事儿,总是会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