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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那句诗吗?三界葬妖魔,接出下半句,他就是马武。”说完,娘就挂了电话。
我在那里,凌乱着。摸不着任何头脑。愣了许久,才直勾勾的看着男中音,开口道,“三界葬妖魔。”
“天地屠猪狗。”男中音没有丝毫犹豫,快速而准确的对出下半句。
我愣在那里,脑子里一片浆糊,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知道我父亲的事吗?”鬼使神差的,我问了这么一句话。从小到大,我没有见过我爸爸,也没有见过任何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我的所有亲人,只有母亲。我问母亲,怕母亲伤心,问村里人,村里人也讳莫如深。从小到大,我的身世就是个谜。时间久了,我也就慢慢习惯了这个迷的存在。就像身上扎着一根刺,一直没有拔出来,时间长了,虽然还是疼,但是,一旦习惯疼痛,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不过,即使不在意,还是会疼。
马武又狠狠抽了一口烟,吐出几个缥缈的烟圈,慢慢的讲述以前的事。
原来,在四百年前,明家的祖上是一个隐居的道士。有一天云游到状元坟的地界,无意间发现状元墓里埋着的“状元郎”不知从哪里获取了强大的力量,将要化魔。一旦化魔成功,那就不仅仅是那些逃离状元坟的人要受害了,而是方圆百里,绝无生机。于是明家的祖先,设阵,想要将那个状元郎打散。可是,明家的祖先没想到状元郎的力量太过强大,他根本不能完全打散。最后,只得用生命为代价将状元郎封印。状元郎被封印时,散去自己的一部分力量,对明家下了恶毒的诅咒——诅咒明家的子女,学道术者活不过而立之年,不修道术也活不过不惑之年。两辈人永不相见。从此,明家的每一代人,学道术的都是不到三十而亡,不学道术的不到四十也会亡故。而且一旦有了子嗣,绝对活不到看到子嗣出生的那天。所以,明家人丁单薄到了每一代只有一个人的地步。
马武说到这里,把烟狠狠地戳进烟灰缸中,深吸几口气才继续讲接下来的事。
明家从此几乎世世代代学习道术,住在状元坟边,一是为了随时加固封印,二是为了寻找解除诅咒的方法。
我的脑袋更加混乱了,这是几个意思?我活不过四十岁,而且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以后,如果我有了孩子,我的孩子有了孩子,那我的孩子,我的孙子,都要继承这个可怕的命运?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开什么国际玩笑呢?
“马叔,你扯什么犊子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了这么一句话,感觉这句话像是我说的,又不像是我说的。
“易儿,你娘的亲戚,因为嫌弃这个诅咒,才会跟你娘断了来往。”马叔说了这么一句话,别过头去,不忍看我。
什么叫我的世界观在崩塌,当时我的世界观就在崩塌。
我没偷没抢没杀人没犯法,公交车上给人让座,火车上帮别人搬行李,帮别人抓过小偷,救过被打的孩子,平时谁有事跟我借钱也从来不含糊。也许我算不上什么好人,可我绝不是无恶不赦的坏人。我只想好好地过日子,平平淡淡的,找个相貌一般、性格温柔的老婆,生个孩子,年轻的时候挣钱养家,老了之后和老婆一起旅旅游,逗逗孙子,就这么度过一生。我招谁惹谁了,我就要短命,就要见不到孩子!凭什么啊,凭什么啊!
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马叔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没有开口。他摸出烟盒,手颤抖着,半天才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手拿着打火机却怎么也点不着火。
“嗷呜。”一声狼嚎,随着狼嚎声冲进来的不是狼,而是那个额头上长着一撮红毛的哈士奇。哈士奇似乎看出了我的悲伤,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时不时低声哀嚎几声,像是在安慰我。
“金刚,你来了。”马叔摸摸哈士奇的头,勉强挤出一线微笑,对我说道,“这是金刚,它的来历我也说不清。十年前,我去状元坟路上遇见它的。从那时起,它就一直跟着我。在它和鬼怪战斗的时候,可以变成一匹金色的狼。上次在状元坟,就是它救了我们。
金刚冲我摇摇尾巴,像在邀功。
我看着它,摸摸头,想对它说声谢谢,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要是以前,马叔跟我说这只哈士奇会变身,还能驱鬼,我只会送他两个字,呵呵。但是现在,接受了自己身上背负着的诅咒,我反而平静了。自己身上的诅咒都能接受,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我低下头,抱着金刚的脖子,有种想哭的冲动。
你的那句诗吗?三界葬妖魔,接出下半句,他就是马武。”说完,娘就挂了电话。
我在那里,凌乱着。摸不着任何头脑。愣了许久,才直勾勾的看着男中音,开口道,“三界葬妖魔。”
“天地屠猪狗。”男中音没有丝毫犹豫,快速而准确的对出下半句。
我愣在那里,脑子里一片浆糊,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你知道我父亲的事吗?”鬼使神差的,我问了这么一句话。从小到大,我没有见过我爸爸,也没有见过任何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我的所有亲人,只有母亲。我问母亲,怕母亲伤心,问村里人,村里人也讳莫如深。从小到大,我的身世就是个谜。时间久了,我也就慢慢习惯了这个迷的存在。就像身上扎着一根刺,一直没有拔出来,时间长了,虽然还是疼,但是,一旦习惯疼痛,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不过,即使不在意,还是会疼。
马武又狠狠抽了一口烟,吐出几个缥缈的烟圈,慢慢的讲述以前的事。
原来,在四百年前,明家的祖上是一个隐居的道士。有一天云游到状元坟的地界,无意间发现状元墓里埋着的“状元郎”不知从哪里获取了强大的力量,将要化魔。一旦化魔成功,那就不仅仅是那些逃离状元坟的人要受害了,而是方圆百里,绝无生机。于是明家的祖先,设阵,想要将那个状元郎打散。可是,明家的祖先没想到状元郎的力量太过强大,他根本不能完全打散。最后,只得用生命为代价将状元郎封印。状元郎被封印时,散去自己的一部分力量,对明家下了恶毒的诅咒——诅咒明家的子女,学道术者活不过而立之年,不修道术也活不过不惑之年。两辈人永不相见。从此,明家的每一代人,学道术的都是不到三十而亡,不学道术的不到四十也会亡故。而且一旦有了子嗣,绝对活不到看到子嗣出生的那天。所以,明家人丁单薄到了每一代只有一个人的地步。
马武说到这里,把烟狠狠地戳进烟灰缸中,深吸几口气才继续讲接下来的事。
明家从此几乎世世代代学习道术,住在状元坟边,一是为了随时加固封印,二是为了寻找解除诅咒的方法。
我的脑袋更加混乱了,这是几个意思?我活不过四十岁,而且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以后,如果我有了孩子,我的孩子有了孩子,那我的孩子,我的孙子,都要继承这个可怕的命运?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开什么国际玩笑呢?
“马叔,你扯什么犊子呢?”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了这么一句话,感觉这句话像是我说的,又不像是我说的。
“易儿,你娘的亲戚,因为嫌弃这个诅咒,才会跟你娘断了来往。”马叔说了这么一句话,别过头去,不忍看我。
什么叫我的世界观在崩塌,当时我的世界观就在崩塌。
我没偷没抢没杀人没犯法,公交车上给人让座,火车上帮别人搬行李,帮别人抓过小偷,救过被打的孩子,平时谁有事跟我借钱也从来不含糊。也许我算不上什么好人,可我绝不是无恶不赦的坏人。我只想好好地过日子,平平淡淡的,找个相貌一般、性格温柔的老婆,生个孩子,年轻的时候挣钱养家,老了之后和老婆一起旅旅游,逗逗孙子,就这么度过一生。我招谁惹谁了,我就要短命,就要见不到孩子!凭什么啊,凭什么啊!
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马叔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没有开口。他摸出烟盒,手颤抖着,半天才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手拿着打火机却怎么也点不着火。
“嗷呜。”一声狼嚎,随着狼嚎声冲进来的不是狼,而是那个额头上长着一撮红毛的哈士奇。哈士奇似乎看出了我的悲伤,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时不时低声哀嚎几声,像是在安慰我。
“金刚,你来了。”马叔摸摸哈士奇的头,勉强挤出一线微笑,对我说道,“这是金刚,它的来历我也说不清。十年前,我去状元坟路上遇见它的。从那时起,它就一直跟着我。在它和鬼怪战斗的时候,可以变成一匹金色的狼。上次在状元坟,就是它救了我们。
金刚冲我摇摇尾巴,像在邀功。
我看着它,摸摸头,想对它说声谢谢,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要是以前,马叔跟我说这只哈士奇会变身,还能驱鬼,我只会送他两个字,呵呵。但是现在,接受了自己身上背负着的诅咒,我反而平静了。自己身上的诅咒都能接受,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我低下头,抱着金刚的脖子,有种想哭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