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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的落脚之地,仅有一盏灯在燃烧着,看这样子,不用等太久,这里就会陷入到眼前那管道中的黑暗光景,这也是兰斯等人为何如此慌张的缘故之一,黑灯瞎火之下,大家只能前功尽弃又爬回到堕落之地中。一行人费尽周折,顶着被王城督察队抓获的风险跑到这恶心的黑暗中,到底寻觅的是什么名剑,神奇?难道就能因为这东西扭转乾坤,或是换个高官俸禄过好余生?显然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除开老约翰之外,连兰斯都对此行报以怀疑和审视的态度,但若不是老约翰成为了兰斯父亲哥顿,曾经在信件中告诉的那三个老头子之一,兰斯是定然不会决定跟随老约翰而来的
不过当众人眼中这黄褐色皮肤的糟老头子出现在眼前时,至少连帕尔马这等急性子,也开始觉得这事情有点来头了
因为这家伙纹身青的家伙,果然就像那传闻中的金沙之都遗孤一般,****而干瘪的胸膛上纹刻着一头龙,而这龙的头部延伸到了老家伙的左臂,长长的尾翼萦绕在纹身青的右手边,而这呼之欲出的青龙仿佛吸干了老家伙的血液一般,竟然有了些许的灵气,若是仔细观察,这青龙的龙眼之处,竟然有一个小小的烙印凹陷了下去,刚好和这副纹身图案天衣无缝地配合到了一起,让没那么仔细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也是一个[火种]之力的能力者
不过更让大家觉得这老头子来历不凡的缘故,则是他那高高竖起的发结,仿佛只有在金沙之都的遗族才会用这种发式,两边的额头被剃得干干净净可以当镜子照,而头顶上的长发则被紧紧束缚到了一起,扎成了根朝天般的短辫子。这等装扮,已经将纹身青的身份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所有人,就连兰斯也知道什么叫做遗族
金沙之都那片土地上,曾经被鱼人部族在数百年前占领过,鱼人与人类下来的杂种混血中,不乏能征善战的勇士,他们虽说皮肤是黄色的,姓氏也被鱼人部族搞的来东倒西歪不成体系,但是这群黑头发的家伙们在数百年前的那场骨冢荒原的最后战役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若是没有他们,或许等不到老王格里芬释放那照亮黑夜的火焰法术,人类就早已在那场战斗中陷入黑暗,成为黑夜行兽们的带宰羔羊~
而此后,在经历了几场大小不一规模的战斗,人类总算是解放了十二块大陆中的十块,除开深渊之底和无眠之门外,其他的大陆上,黑夜行兽已经无法再成气候,就算有那么些不甘心败亡的黑夜行兽,也会乘着夜色逃向最后的栖息之地,地处东面的废墟森林
当然,胜利之后的果实,并不是总能平分的
人类的混血遗族们,在老王所带领的新王朝中,逐渐被排挤,被污垢,甚至被暗杀~
仅有少部分的遗族,无论是金沙之都的,还是其他大陆上面的遗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对老王的一次次表明心迹,汇集到了这鱼龙混杂的菲拉港口生存了下来,而他们的后代,自然也成为四分之一的混血,而后便是八分之一的混血~
但是,鲜少有遗族能够与人类通婚,这群家伙们从身份地位上,已经被列为了整片大陆的最底层之一,就算他们也曾经参加过那场轰轰烈烈的大战,不过也就是因为这群遗族的能力比人类会更为强大,所以,人类畏惧他们,如同畏惧曾经横扫一切的黑夜行兽
而从这个老家伙的烙印来看,他已经活了太长的岁数,或许,比老王还要老一些。因为只要是混血,几乎就能拥有和黑夜行兽一样极为长久的生命,因为烙印只能被传承一代,被传承到烙印的人,是无法再往下传承了~,虽然老王是个例外
所以看到这里后,兰斯再打量起这瘦弱不堪的老头子来,他那桀骜... -->>
在众人的落脚之地,仅有一盏灯在燃烧着,看这样子,不用等太久,这里就会陷入到眼前那管道中的黑暗光景,这也是兰斯等人为何如此慌张的缘故之一,黑灯瞎火之下,大家只能前功尽弃又爬回到堕落之地中。一行人费尽周折,顶着被王城督察队抓获的风险跑到这恶心的黑暗中,到底寻觅的是什么名剑,神奇?难道就能因为这东西扭转乾坤,或是换个高官俸禄过好余生?显然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除开老约翰之外,连兰斯都对此行报以怀疑和审视的态度,但若不是老约翰成为了兰斯父亲哥顿,曾经在信件中告诉的那三个老头子之一,兰斯是定然不会决定跟随老约翰而来的
不过当众人眼中这黄褐色皮肤的糟老头子出现在眼前时,至少连帕尔马这等急性子,也开始觉得这事情有点来头了
因为这家伙纹身青的家伙,果然就像那传闻中的金沙之都遗孤一般,****而干瘪的胸膛上纹刻着一头龙,而这龙的头部延伸到了老家伙的左臂,长长的尾翼萦绕在纹身青的右手边,而这呼之欲出的青龙仿佛吸干了老家伙的血液一般,竟然有了些许的灵气,若是仔细观察,这青龙的龙眼之处,竟然有一个小小的烙印凹陷了下去,刚好和这副纹身图案天衣无缝地配合到了一起,让没那么仔细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也是一个[火种]之力的能力者
不过更让大家觉得这老头子来历不凡的缘故,则是他那高高竖起的发结,仿佛只有在金沙之都的遗族才会用这种发式,两边的额头被剃得干干净净可以当镜子照,而头顶上的长发则被紧紧束缚到了一起,扎成了根朝天般的短辫子。这等装扮,已经将纹身青的身份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所有人,就连兰斯也知道什么叫做遗族
金沙之都那片土地上,曾经被鱼人部族在数百年前占领过,鱼人与人类下来的杂种混血中,不乏能征善战的勇士,他们虽说皮肤是黄色的,姓氏也被鱼人部族搞的来东倒西歪不成体系,但是这群黑头发的家伙们在数百年前的那场骨冢荒原的最后战役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若是没有他们,或许等不到老王格里芬释放那照亮黑夜的火焰法术,人类就早已在那场战斗中陷入黑暗,成为黑夜行兽们的带宰羔羊~
而此后,在经历了几场大小不一规模的战斗,人类总算是解放了十二块大陆中的十块,除开深渊之底和无眠之门外,其他的大陆上,黑夜行兽已经无法再成气候,就算有那么些不甘心败亡的黑夜行兽,也会乘着夜色逃向最后的栖息之地,地处东面的废墟森林
当然,胜利之后的果实,并不是总能平分的
人类的混血遗族们,在老王所带领的新王朝中,逐渐被排挤,被污垢,甚至被暗杀~
仅有少部分的遗族,无论是金沙之都的,还是其他大陆上面的遗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对老王的一次次表明心迹,汇集到了这鱼龙混杂的菲拉港口生存了下来,而他们的后代,自然也成为四分之一的混血,而后便是八分之一的混血~
但是,鲜少有遗族能够与人类通婚,这群家伙们从身份地位上,已经被列为了整片大陆的最底层之一,就算他们也曾经参加过那场轰轰烈烈的大战,不过也就是因为这群遗族的能力比人类会更为强大,所以,人类畏惧他们,如同畏惧曾经横扫一切的黑夜行兽
而从这个老家伙的烙印来看,他已经活了太长的岁数,或许,比老王还要老一些。因为只要是混血,几乎就能拥有和黑夜行兽一样极为长久的生命,因为烙印只能被传承一代,被传承到烙印的人,是无法再往下传承了~,虽然老王是个例外
所以看到这里后,兰斯再打量起这瘦弱不堪的老头子来,他那桀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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