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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深深吸了一口气,“其实这只是很多故事当中的一个。小时候爸爸会把这些没办法送出的信拿回家,装在一个淘汰下来的面粉袋子里,等着攒的多了就拿给收废品的卖掉。”
“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老喜欢去翻那个袋子,把这些信拿出来看看。有些特别喜欢的就偷出来放在床底下。”
“我选了导演专业,就是想把这些被人们遗忘的故事重新捡起来,用镜头的语言梳理一遍。把我看过的、听过的、有价值的东西保留下来。这个世界上,一瞬之间万死万生,那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了,但是故事永远都在。”
黄露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见到他说这么一长段话,这一脸理想主义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司徒抬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
“不会。”黄露明斩钉截铁地回。
“人呢,是磨不过自己的个性的,有了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不然轻易放弃了以后一定会后悔。何况事业不是仅仅稳定、清闲、有薪水就满足了,真正的事业,是让你即使拿不到钱还要受委屈,但是仍然不甘心随意放弃的东西。找到一件愿意执着一生的事情是很幸运的。”
黄露明觉得自己肯定是最近说教的东西写的太多了,一张口就是一段哲理啊。不过逻辑还是满通顺的。尽管她自己都不相信,糊弄小孩嘛。
司徒果然很受用的样子,眼角、唇角都扬得放不下来了。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 -->>
司徒深深吸了一口气,“其实这只是很多故事当中的一个。小时候爸爸会把这些没办法送出的信拿回家,装在一个淘汰下来的面粉袋子里,等着攒的多了就拿给收废品的卖掉。”
“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老喜欢去翻那个袋子,把这些信拿出来看看。有些特别喜欢的就偷出来放在床底下。”
“我选了导演专业,就是想把这些被人们遗忘的故事重新捡起来,用镜头的语言梳理一遍。把我看过的、听过的、有价值的东西保留下来。这个世界上,一瞬之间万死万生,那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了,但是故事永远都在。”
黄露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见到他说这么一长段话,这一脸理想主义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司徒抬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
“不会。”黄露明斩钉截铁地回。
“人呢,是磨不过自己的个性的,有了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不然轻易放弃了以后一定会后悔。何况事业不是仅仅稳定、清闲、有薪水就满足了,真正的事业,是让你即使拿不到钱还要受委屈,但是仍然不甘心随意放弃的东西。找到一件愿意执着一生的事情是很幸运的。”
黄露明觉得自己肯定是最近说教的东西写的太多了,一张口就是一段哲理啊。不过逻辑还是满通顺的。尽管她自己都不相信,糊弄小孩嘛。
司徒果然很受用的样子,眼角、唇角都扬得放不下来了。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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