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筝不解,“此话怎讲?”
“郡主可知,为何这帝京之中暗中倾慕在下的名门闺秀也不在少数,而且不乏才貌双全的佳人,可在下却更是喜欢去那些不大上得了台面的秦楼楚馆去倚红偎翠呢?”
“哼,你们男人不是有句口头禅,‘家花没有野花香’吗?”洛筝在塞外军中时,可没少听那些老兵们这般口无遮拦的说起女人。
“郡主果然是见多识广啊,咳咳,其实倒也不是野花当真就比家花香,只不过当你闻惯了家花的味道突然再闻到一股不一样的野花香味时,自然会心醉神迷。”
“我喜欢去秦楼楚馆,不过是因为那里面的女子和我寻常所见的大家闺秀都不一样罢了,她们更为鲜活生动,嬉笑怒骂,举手投足,各具风情,千姿百态。不像那些大家闺秀一个个看上去都像是戴着个差不多的面具,总是束手束脚的放不开,往好了说叫规矩有礼,贞静贤淑,说白了就是跟个木头人儿一样,无趣的紧。”
容遇一面说着,一面瞧着对面的美人儿,心里实在有些惋惜,按他方才所讲的那一套理论,这位木兰郡主完全不同于他所见过的各色女子,若不是齐王殿下已经先下手为强,他也是极愿和这位郡主亲近亲近的。
洛筝鄙夷道:“那些规矩礼法、三从四德不都是你们男人制定出来要求女子贤淑听话的吗,这会子又嫌弃起来了?”
容遇赶紧陪笑道:“哪有哪有,我也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是各有各的好,不过我见惯了大家闺秀罢了,所以更稀罕野花些,也就是在郡主面前,在下才敢这般直言不讳,还望郡主……”
“放心,你对大家闺秀的那一番评语本郡主一定会帮你守口如瓶的。”不等容遇松下一口气来,她笑眯眯的又补了一句,“才怪!”
看着容遇一脸吃鳖的样子,洛筝心情大好,“敢说就要敢当嘛!反正同安公主没成婚之前,你也不能娶亲,就算得罪了帝都里的大家闺秀们,你也没什么损失呀!还不如让姑娘们多了解了解容二公子,省得你再祸害她们。”
容遇垂头丧气地道:“只怕郡主替在下这么一番‘美言’之后,我这京城最受人喜欢的名公子榜首的位子怕是保不住了。”
“谁让你自己祸从口出?反正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了,不就是说因为我不像帝都的闺秀们那般像个木头人儿,要更,恩,疏野随性一些,所以才得了齐王的青眼?”
“倒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只怕更多的还是因为郡主您对齐王殿下的态度。”
“我对他的态度,我就没给过他一次好脸。”
容遇感叹道:“我那位齐王表兄从小到大,只怕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相待,毫不客气的一次次打脸,便是我那皇帝舅舅,虽然再不喜欢他,也只是待他冷淡些,可没像郡主这般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我不过是想让他离我远点罢了。”
“可是,结果呢?”容遇又把他的扇子刷的一下甩开,扇了两下,“郡主可知,在下在外面的红粉知已虽有数十人之多,但能让我放在心头,时时牵挂,无时或忘的却只有一位佳人,那便是惜红阁的楚楚姑娘。”
说到这里,容遇似是触动情肠,先自喟叹了一声,“我也时常扪心自问,这位楚楚姑娘若论其容貌身段也不见得就比群芳院的芳菲姑娘更为美艳,论歌喉舞技比不过燕春楼的燕五姑娘,烹茶煮酒也要略输莳花馆的花醉姑娘,可我这一颗心却偏偏就是在她身上拴得更牢靠些,郡主可知为何?”
洛筝想了想,隐隐有些明白了,便道:“难道是因为她也从不给你好脸色看?”
容遇垮下脸道:“郡主,你要不要这么聪明,一下就直中要害。”
想他容遇,顶着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哪家姑娘见了他不是心中小鹿儿乱撞,眼含柔情,眸送秋波,粉脸儿羞红,若能得自己一顾,便欣喜无限,可偏偏只有这位楚楚姑娘却对自己始终冷若冰霜,丝毫不为自己的男性魅力所动。
从容遇年满十四岁起至今,游遍花丛,楚楚乃是唯一对他毫不动心的女子,自然便成了他床前的明月光,心上的朱砂痣。
容遇在这里嗟叹自己的情路坎坷,洛筝却想到前世的自已,到底是为了什么竟会爱上那样一个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的渣男呢?
这个问题前世她从没问过自己,重活一世后她曾无数次扪心自问,但直到此刻,似乎才找到了答案。
也许前世她会爱上秦恒,不是因为他人生得俊朗不凡,卓尔不群,而是他身上那种冷冷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洛筝从小在塞外草原长大,在大秦军营里自不用说,大将军的女儿不是人人捧着宠着的天之娇女是什么。便是在鄂温族人中,因为生得美,更是被称为“草原上最美丽的花”。
从十四岁起,便有不少草原上的鄂温族儿郎对着她放声高唱大胆示爱的情歌,采来草原上最美丽的七叶兰献给她。父亲手下的将士们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她的主意,但悄悄对她献殷勤的也不在少数。
回到京城之后,上门来求亲的王孙公子们更是险些将门槛都踏断了,就连皇子们也都对她极为倾慕,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总之面上对她那可真是比春风还温暖,只除了一个齐王秦恒。
在当时满帝都的青年才俊都对她积极示好时,只有这个“冰郎”秦恒,对她正眼也不瞧一眼,仍是冷冷淡淡,扫过她的眼神就跟扫过路边的一株杂草一般,全不放在眼里。
不正是秦恒对她迥异于众人的态度才引起她的注意的吗?这才心生好奇,想要去多了解他,结果人家越是给自己甩冷脸,自己就越是想往上贴,最后一头栽进去,以为可以用自己大胆热烈的爱把这块“冰郎”给捂热乎了,哪知人家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靠了洛家的相助夺了皇位却转过头来飞鸟尽,良弓藏,把她一家都给炮灰了。
看来,这人哪都是喜欢犯贱的,都是对唾手可得的人和事毫不在意,喜欢舍近求远。前世是自己犯贱,上赶着倒追他。不过重生之后嘛,似乎风水轮流转,轮到秦恒这个渣男反过来追自己了,如果他不是别有用心的话。
若是前世的洛筝,只要想到有一天秦恒居然也会为她心动,为她吃醋,恐怕睡着了都会笑醒,可是现在,洛筝却觉得无比的讽刺,为什么生活总是这样,在你最想要某样的东西的时候,它迟迟不来,等你已经不需要它的时候,它却杵在你面前,赶也赶不走。
筝不解,“此话怎讲?”
“郡主可知,为何这帝京之中暗中倾慕在下的名门闺秀也不在少数,而且不乏才貌双全的佳人,可在下却更是喜欢去那些不大上得了台面的秦楼楚馆去倚红偎翠呢?”
“哼,你们男人不是有句口头禅,‘家花没有野花香’吗?”洛筝在塞外军中时,可没少听那些老兵们这般口无遮拦的说起女人。
“郡主果然是见多识广啊,咳咳,其实倒也不是野花当真就比家花香,只不过当你闻惯了家花的味道突然再闻到一股不一样的野花香味时,自然会心醉神迷。”
“我喜欢去秦楼楚馆,不过是因为那里面的女子和我寻常所见的大家闺秀都不一样罢了,她们更为鲜活生动,嬉笑怒骂,举手投足,各具风情,千姿百态。不像那些大家闺秀一个个看上去都像是戴着个差不多的面具,总是束手束脚的放不开,往好了说叫规矩有礼,贞静贤淑,说白了就是跟个木头人儿一样,无趣的紧。”
容遇一面说着,一面瞧着对面的美人儿,心里实在有些惋惜,按他方才所讲的那一套理论,这位木兰郡主完全不同于他所见过的各色女子,若不是齐王殿下已经先下手为强,他也是极愿和这位郡主亲近亲近的。
洛筝鄙夷道:“那些规矩礼法、三从四德不都是你们男人制定出来要求女子贤淑听话的吗,这会子又嫌弃起来了?”
容遇赶紧陪笑道:“哪有哪有,我也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是各有各的好,不过我见惯了大家闺秀罢了,所以更稀罕野花些,也就是在郡主面前,在下才敢这般直言不讳,还望郡主……”
“放心,你对大家闺秀的那一番评语本郡主一定会帮你守口如瓶的。”不等容遇松下一口气来,她笑眯眯的又补了一句,“才怪!”
看着容遇一脸吃鳖的样子,洛筝心情大好,“敢说就要敢当嘛!反正同安公主没成婚之前,你也不能娶亲,就算得罪了帝都里的大家闺秀们,你也没什么损失呀!还不如让姑娘们多了解了解容二公子,省得你再祸害她们。”
容遇垂头丧气地道:“只怕郡主替在下这么一番‘美言’之后,我这京城最受人喜欢的名公子榜首的位子怕是保不住了。”
“谁让你自己祸从口出?反正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了,不就是说因为我不像帝都的闺秀们那般像个木头人儿,要更,恩,疏野随性一些,所以才得了齐王的青眼?”
“倒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只怕更多的还是因为郡主您对齐王殿下的态度。”
“我对他的态度,我就没给过他一次好脸。”
容遇感叹道:“我那位齐王表兄从小到大,只怕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相待,毫不客气的一次次打脸,便是我那皇帝舅舅,虽然再不喜欢他,也只是待他冷淡些,可没像郡主这般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我不过是想让他离我远点罢了。”
“可是,结果呢?”容遇又把他的扇子刷的一下甩开,扇了两下,“郡主可知,在下在外面的红粉知已虽有数十人之多,但能让我放在心头,时时牵挂,无时或忘的却只有一位佳人,那便是惜红阁的楚楚姑娘。”
说到这里,容遇似是触动情肠,先自喟叹了一声,“我也时常扪心自问,这位楚楚姑娘若论其容貌身段也不见得就比群芳院的芳菲姑娘更为美艳,论歌喉舞技比不过燕春楼的燕五姑娘,烹茶煮酒也要略输莳花馆的花醉姑娘,可我这一颗心却偏偏就是在她身上拴得更牢靠些,郡主可知为何?”
洛筝想了想,隐隐有些明白了,便道:“难道是因为她也从不给你好脸色看?”
容遇垮下脸道:“郡主,你要不要这么聪明,一下就直中要害。”
想他容遇,顶着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哪家姑娘见了他不是心中小鹿儿乱撞,眼含柔情,眸送秋波,粉脸儿羞红,若能得自己一顾,便欣喜无限,可偏偏只有这位楚楚姑娘却对自己始终冷若冰霜,丝毫不为自己的男性魅力所动。
从容遇年满十四岁起至今,游遍花丛,楚楚乃是唯一对他毫不动心的女子,自然便成了他床前的明月光,心上的朱砂痣。
容遇在这里嗟叹自己的情路坎坷,洛筝却想到前世的自已,到底是为了什么竟会爱上那样一个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的渣男呢?
这个问题前世她从没问过自己,重活一世后她曾无数次扪心自问,但直到此刻,似乎才找到了答案。
也许前世她会爱上秦恒,不是因为他人生得俊朗不凡,卓尔不群,而是他身上那种冷冷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洛筝从小在塞外草原长大,在大秦军营里自不用说,大将军的女儿不是人人捧着宠着的天之娇女是什么。便是在鄂温族人中,因为生得美,更是被称为“草原上最美丽的花”。
从十四岁起,便有不少草原上的鄂温族儿郎对着她放声高唱大胆示爱的情歌,采来草原上最美丽的七叶兰献给她。父亲手下的将士们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她的主意,但悄悄对她献殷勤的也不在少数。
回到京城之后,上门来求亲的王孙公子们更是险些将门槛都踏断了,就连皇子们也都对她极为倾慕,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总之面上对她那可真是比春风还温暖,只除了一个齐王秦恒。
在当时满帝都的青年才俊都对她积极示好时,只有这个“冰郎”秦恒,对她正眼也不瞧一眼,仍是冷冷淡淡,扫过她的眼神就跟扫过路边的一株杂草一般,全不放在眼里。
不正是秦恒对她迥异于众人的态度才引起她的注意的吗?这才心生好奇,想要去多了解他,结果人家越是给自己甩冷脸,自己就越是想往上贴,最后一头栽进去,以为可以用自己大胆热烈的爱把这块“冰郎”给捂热乎了,哪知人家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靠了洛家的相助夺了皇位却转过头来飞鸟尽,良弓藏,把她一家都给炮灰了。
看来,这人哪都是喜欢犯贱的,都是对唾手可得的人和事毫不在意,喜欢舍近求远。前世是自己犯贱,上赶着倒追他。不过重生之后嘛,似乎风水轮流转,轮到秦恒这个渣男反过来追自己了,如果他不是别有用心的话。
若是前世的洛筝,只要想到有一天秦恒居然也会为她心动,为她吃醋,恐怕睡着了都会笑醒,可是现在,洛筝却觉得无比的讽刺,为什么生活总是这样,在你最想要某样的东西的时候,它迟迟不来,等你已经不需要它的时候,它却杵在你面前,赶也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