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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交给专业人员处理得好。猎人熟练地剔骨,内脏已经放在一边的木盆里,腥臭腥臭的,苍蝇也嗡嗡的围着乱飞。很快,剔骨完毕,只见很多小孩子,妇女拿着碗,端着盆子来分肉,规规矩矩的排队等候。分肉的程序很简单,猎人一刀砍下一块递给前面的人,然后再砍一刀,递给下一个人,没有用秤,差不多就行。
突然李哲发现,排在队伍里的一个年轻女人,死死的盯着他看,很奇怪,不认识啊。李哲摸摸自己的脸,问站在身边拉着自己手的小娘,
“小囡,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啊,有啊,有鼻子,眼睛,呵呵。”
小丫头也学坏了,都会欺负人了。”李哲轻轻地刮了刮小娘的鼻子,用额头顶了顶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哈哈大笑。
突然,有个颤颤的声音响起来。
“小哲,你是小哲,你是小哲,呜呜呜。”
紧接着,刚才那个死死盯着他看的女子歪歪斜斜朝他奔来。李哲又蒙了,好像不认识吧,我不是这里人啊。那个女子奔到李哲面前,死死地盯着李哲的脸,带着哭腔说。
“小哲,你是小哲,你不认识嫂嫂了,呜呜呜。”
这时候,四周也想起了议论声,乱纷纷的。
“还别说,真像小哲,快看,真的像。对啊,快看,真的是小哲。”
李哲慌乱地看着四周的人们,听他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好像自己真的成了那个女人口中的小哲。李哲默默地看着那个女子痛苦的哭泣,她已经快哭的站不住了。
“伯父,这是咋回事啊。”
没办法,李哲赶紧找救命恩人。通过王伯的嘴中和女人断断续续的哭诉,李哲了解到,女人的小叔子,也就是丈夫的弟弟。在三年前因为打死了一条恶狗,被长安城里的贵人打伤,为了不牵连家人,逃进了深山。那时候,那个小孩子才十岁。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逃进荒山野岭,怎么会有活命的机会,李哲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万恶的旧社会啊。
虽然可怜女子,但也不能随随便便的人成为别人的小叔子。如是李哲走到哭泣的女子跟前,问道:“大姐,你认错人了吧,我是叫李哲,但不是你口中的小哲,对不起。”
女子听李哲说完,呜呜的又哭了。
“怎么会呢,小哲,你就是小哲,我不会认错得,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李哲的脸又抽抽了,化成灰也认识,那是形容仇人的好吧。不过,看着女人哭泣的样子,不像是假的。这时候,女人突然又说了。
“快看看,你屁股上有被狗咬伤的地方,不会错的。”
李哲此时都蒙圈了,是啊,他自己屁股还真被狗咬伤过,还留下了疤痕。那是小时候偷苹果的时候,被看果园的狗咬伤的。女人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就朝李哲的裤子奔去,扒裤子,吓得李哲连连后退。身边的小囡也给吓得哇哇大哭,刚刚那个认得大哥哥就要被人抢走了,不哭才怪。
旁边的人一看,赶紧拉住那女子,七嘴八舌的劝说着,安慰着那女子。正在闹哄哄的时候小囡的娘亲走了过来,问道:“小哲,你的肩膀是不是有一块像月亮的胎印,是左肩。”
妈呀,李哲这时候真的是不明白了,怎么就这么巧呢。
这时候那女子又说话了,指着李哲的脖子说道:“你脖子上还带着一块玉,上面就刻着两个字,李哲。”
这时候,李哲已经不怀疑了,穿越到唐朝的他,肯定已经变成了这个女人的小叔子,她丈夫的弟弟。
李哲拉着女人的手,迅速地编织话语,问道,“你真是我嫂嫂,我三年前在山里被师傅捡到,已经失去了记忆。师傅还是凭着我脖子上的玉牌,猜到我可能叫李哲,嫂嫂,呜呜呜,我终于找到亲人了,呜呜呜。”
,这个还是交给专业人员处理得好。猎人熟练地剔骨,内脏已经放在一边的木盆里,腥臭腥臭的,苍蝇也嗡嗡的围着乱飞。很快,剔骨完毕,只见很多小孩子,妇女拿着碗,端着盆子来分肉,规规矩矩的排队等候。分肉的程序很简单,猎人一刀砍下一块递给前面的人,然后再砍一刀,递给下一个人,没有用秤,差不多就行。
突然李哲发现,排在队伍里的一个年轻女人,死死的盯着他看,很奇怪,不认识啊。李哲摸摸自己的脸,问站在身边拉着自己手的小娘,
“小囡,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啊,有啊,有鼻子,眼睛,呵呵。”
小丫头也学坏了,都会欺负人了。”李哲轻轻地刮了刮小娘的鼻子,用额头顶了顶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哈哈大笑。
突然,有个颤颤的声音响起来。
“小哲,你是小哲,你是小哲,呜呜呜。”
紧接着,刚才那个死死盯着他看的女子歪歪斜斜朝他奔来。李哲又蒙了,好像不认识吧,我不是这里人啊。那个女子奔到李哲面前,死死地盯着李哲的脸,带着哭腔说。
“小哲,你是小哲,你不认识嫂嫂了,呜呜呜。”
这时候,四周也想起了议论声,乱纷纷的。
“还别说,真像小哲,快看,真的像。对啊,快看,真的是小哲。”
李哲慌乱地看着四周的人们,听他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好像自己真的成了那个女人口中的小哲。李哲默默地看着那个女子痛苦的哭泣,她已经快哭的站不住了。
“伯父,这是咋回事啊。”
没办法,李哲赶紧找救命恩人。通过王伯的嘴中和女人断断续续的哭诉,李哲了解到,女人的小叔子,也就是丈夫的弟弟。在三年前因为打死了一条恶狗,被长安城里的贵人打伤,为了不牵连家人,逃进了深山。那时候,那个小孩子才十岁。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逃进荒山野岭,怎么会有活命的机会,李哲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万恶的旧社会啊。
虽然可怜女子,但也不能随随便便的人成为别人的小叔子。如是李哲走到哭泣的女子跟前,问道:“大姐,你认错人了吧,我是叫李哲,但不是你口中的小哲,对不起。”
女子听李哲说完,呜呜的又哭了。
“怎么会呢,小哲,你就是小哲,我不会认错得,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李哲的脸又抽抽了,化成灰也认识,那是形容仇人的好吧。不过,看着女人哭泣的样子,不像是假的。这时候,女人突然又说了。
“快看看,你屁股上有被狗咬伤的地方,不会错的。”
李哲此时都蒙圈了,是啊,他自己屁股还真被狗咬伤过,还留下了疤痕。那是小时候偷苹果的时候,被看果园的狗咬伤的。女人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就朝李哲的裤子奔去,扒裤子,吓得李哲连连后退。身边的小囡也给吓得哇哇大哭,刚刚那个认得大哥哥就要被人抢走了,不哭才怪。
旁边的人一看,赶紧拉住那女子,七嘴八舌的劝说着,安慰着那女子。正在闹哄哄的时候小囡的娘亲走了过来,问道:“小哲,你的肩膀是不是有一块像月亮的胎印,是左肩。”
妈呀,李哲这时候真的是不明白了,怎么就这么巧呢。
这时候那女子又说话了,指着李哲的脖子说道:“你脖子上还带着一块玉,上面就刻着两个字,李哲。”
这时候,李哲已经不怀疑了,穿越到唐朝的他,肯定已经变成了这个女人的小叔子,她丈夫的弟弟。
李哲拉着女人的手,迅速地编织话语,问道,“你真是我嫂嫂,我三年前在山里被师傅捡到,已经失去了记忆。师傅还是凭着我脖子上的玉牌,猜到我可能叫李哲,嫂嫂,呜呜呜,我终于找到亲人了,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