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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不知有多少人在问:“浦川在哪里?”
就连文笙都不例外。
王十三有些疑惑:“浦川离这儿可不近,三四百里呢。”
他们自然知道这个消息是假的,问题是散布消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
王十三断言:“这是有人没安好心,想要把水搅浑。”
文笙也觉着王十三说得不错,若非如此,接到信的人应该第一时刻悄悄赶去,哪会嚷嚷得尽人皆知。
毕竟真要骑快马的话,三四百里路有一天时间就赶去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一杯羹。
抱着这个想法的显然不在少数,不大会儿工夫,往浦川去的西门、南门都排起了长龙。
王十三见状乐了:“这么着到挺好,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吃点儿东西,估计着很快就有客栈空出来了。”
他将马车停在一处小吃摊附近,过去买了十几个刚出锅的水煎包,拿油纸垫着捧回来:“包子来了。”
文笙探身撩车帘,王十三钻进车里,坐到了她对面。
“趁热吃,吃完了咱找地方住下来,先歇一晚上再说。”他把包子连油纸一起放到文笙面前的小茶几上,有些期待地伸手去抓,“这一路赶得,都没能好好吃饭,老板说这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闻着挺香,我看买的人也多,你试试。”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轻轻一弹。
王十三望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讪讪一笑。缩回手去在身上擦了两把,起身下车,去跟老板讨来两双筷子,还特意在热水里烫了烫。回来递给文笙:“姑奶奶,这总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里。
王十三没有上车,放下车帘道:“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吃,别等我。”说完走开。
文笙透过帘子的缝隙见他往路旁一家店铺而去。没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来。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钟时间,拿了一件绛红色的连帽斗篷回来。
他上了车,将斗篷递给文笙,“啧”了一声:“我知道你对我好,不过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说叫你别等我么?”
他口里虽然在埋怨,脸上却是眉开眼笑的。夹了一个包子,冲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没有作声,拿起筷子夹包子吃。
这么面对着面,头碰着头地吃东西,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温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个又一个。赞不绝口:“这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两个就饱了。
连日的奔波,令她颇觉劳累,明明心情不错,可胃口就是变小了,每到这时候,她就万分羡慕王十三有个强横的身体。
琴声到底不是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她不光是现在没有办法,就连以后,也不抱什么希望。
王十三叼了个水煎包。望着她目露疑问。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面条好吃。”
王十三大乐:“早说啊。这还不是小事一桩。不是我说你,你这饭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别呆会儿风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这会儿虽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风还是很凉,加上乐城今天阴天不见太阳。文笙坐在车里是不觉冷,但据她观察,街上行人还是穿得挺厚实的。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 -->>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不知有多少人在问:“浦川在哪里?”
就连文笙都不例外。
王十三有些疑惑:“浦川离这儿可不近,三四百里呢。”
他们自然知道这个消息是假的,问题是散布消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
王十三断言:“这是有人没安好心,想要把水搅浑。”
文笙也觉着王十三说得不错,若非如此,接到信的人应该第一时刻悄悄赶去,哪会嚷嚷得尽人皆知。
毕竟真要骑快马的话,三四百里路有一天时间就赶去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一杯羹。
抱着这个想法的显然不在少数,不大会儿工夫,往浦川去的西门、南门都排起了长龙。
王十三见状乐了:“这么着到挺好,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吃点儿东西,估计着很快就有客栈空出来了。”
他将马车停在一处小吃摊附近,过去买了十几个刚出锅的水煎包,拿油纸垫着捧回来:“包子来了。”
文笙探身撩车帘,王十三钻进车里,坐到了她对面。
“趁热吃,吃完了咱找地方住下来,先歇一晚上再说。”他把包子连油纸一起放到文笙面前的小茶几上,有些期待地伸手去抓,“这一路赶得,都没能好好吃饭,老板说这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闻着挺香,我看买的人也多,你试试。”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轻轻一弹。
王十三望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讪讪一笑。缩回手去在身上擦了两把,起身下车,去跟老板讨来两双筷子,还特意在热水里烫了烫。回来递给文笙:“姑奶奶,这总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里。
王十三没有上车,放下车帘道:“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吃,别等我。”说完走开。
文笙透过帘子的缝隙见他往路旁一家店铺而去。没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来。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钟时间,拿了一件绛红色的连帽斗篷回来。
他上了车,将斗篷递给文笙,“啧”了一声:“我知道你对我好,不过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说叫你别等我么?”
他口里虽然在埋怨,脸上却是眉开眼笑的。夹了一个包子,冲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没有作声,拿起筷子夹包子吃。
这么面对着面,头碰着头地吃东西,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温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个又一个。赞不绝口:“这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两个就饱了。
连日的奔波,令她颇觉劳累,明明心情不错,可胃口就是变小了,每到这时候,她就万分羡慕王十三有个强横的身体。
琴声到底不是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她不光是现在没有办法,就连以后,也不抱什么希望。
王十三叼了个水煎包。望着她目露疑问。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面条好吃。”
王十三大乐:“早说啊。这还不是小事一桩。不是我说你,你这饭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别呆会儿风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这会儿虽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风还是很凉,加上乐城今天阴天不见太阳。文笙坐在车里是不觉冷,但据她观察,街上行人还是穿得挺厚实的。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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