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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个那个一天到晚打着歪心思的公子哥儿。
目光从那群新生面上扫过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畏惧和崇拜。我微微有些失望,但却又有些许庆幸。我很少如此矛盾,一方面我不希望真如预言所说,整个魔法界都要依靠一个麻瓜来拯救;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
突如其来的骚动打断了我的思绪,在斯莱特林与拉文克劳的学院桌之前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黑发小姑娘,她很瘦,个子也不高,穿着奇怪衣服的她大概是磕到了鼻子,鼻血直流。她说着我无法理解的语言,偶尔会语出惊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很好笑。
路飞,我想我抓住她了。只不过这女人不仅是不折不扣的麻瓜,还是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萧铅笔。
一个中文姓氏,外加一个奇怪的英文名字,比“路飞”要好记好读很多。这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
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萧铅笔聒噪,愚蠢,不懂魔法,身上和脑子里经常有一些新奇的玩意儿,以及……很怕我。
嗯,让我想想……她并不是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就流露出那种害怕的神情,而是在知道她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之后。对于魔法界的很多事情她都很清楚,就好像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头发的颜色一样。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敌意与忍耐,这种皮球任打的态度让我很感兴趣。
突然很想试试看,在不把皮球戳破的情况下,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反弹,又会反弹到什么样的高度。
萧铅笔没有让我失望,在魔法部,我看到了她的……可以说是勇敢么?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路飞的影子。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笑着的男人似乎正站在她身后,向我宣告他的后辈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
不过,真的只是一瞬,因为在片刻的爆发后萧铅笔立即夹着尾巴从岔道溜走了,就好像兔子着急了咬人一口,之后马上假装无辜地跳开。
如果不是卢修斯就站在旁边,我想我会笑出来。
她确实和路飞不一样,但也不是普通的麻瓜。
我打算稍微了解一下这只不服管教的小兽,而据我所知,了解他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摄神取念。
我尝试了数十次,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尝试过对邓布利多使用摄神取念,所以我窥探别人大脑总共只失败了两次,第一次失败是因为我对这种魔法还不是很拿手,路飞又是个能把自己心思好好隐藏的人,第二次……我感到有些头痛,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萧铅笔的大脑里,但是……为什么这个家伙满脑瓜子都装着我完全不懂的语言。
为此我请了一名中文教师,但让我感到不悦地是这个老头子对我的头发似乎更感兴趣一点——只因为我让他剃光了头?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脏兮兮的,甚至还有虱子在他油腻的头发里跳动我会跟他的头发过不去?这个明显不把心思放在正地方的教师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他甚至连什么是“草泥马”都不知道。从萧铅笔那里没收来的小盒子有段时间每天都会哼唱这首歌,而且似乎在她生气的时候心里也总会说这句话,因此我推断,这大概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流行语。
我打算让萧铅笔教我中文。尤其当我知道她多多少少对我制作魂器有一些了解之后。我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但却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晓。不管她是凑巧获得那本日记、亦或者是有预谋的找到了它,我都绝对不会让她把这件事散播出去。把她拴在身边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来,”我招招手,示意那个缩在角落里,一直和我保持距离的姑娘说,“我要学习中文,你来教。”我简短地命令她。她没有拒绝。我想她大概是不敢,可却很倔强的把不情愿写在了脸上,讲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挖苦我一下。我对那些嘲讽并不在意,可我却很喜欢看到占到口头便宜后那么得意的她在我的眼神或是一巴掌下立即变得十分委屈顺从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比驯服一头龙更有成就感。萧铅笔果然是个很好玩的生物。如果她不是那个劳什子救世主,我想也许她会是一只不错的宠物,喜欢跟主人闹闹脾气,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蜷缩在主人脚下,等待主人的抚摸。
越是了解宠物,我就越不了解这只宠物。
这话听上去有些拗口,就好像那个什么“八百标兵奔北坡”,但这却是真的。
她能拿凤凰炖鸡汤,能用铅笔扎波特的喉管——这么危险地行为居然还被斯嘉丽赞赏了,莫名其妙的昏迷好几个月。我用摄神取念窥探过她的大脑,里面闪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片段,提炼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邓布利多每隔两三天都会来给她施一些魔咒,那是一种敷衍的态度,我感觉到了。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唤醒萧铅笔。
老实说这让我很诧异,毕竟萧铅笔是救世主这件事我绝对告诉过邓布利多。不止一次。
我郁闷地搔搔头,旋即发现头顶上已经没有头发给我搔了。扫了一眼特里劳妮,宠物六月份会永远的消失?那样的话……
那就另外再找一只宠物好了。我接着喝我的三鹿奶看我的《预言家日报》。
六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电话。我不确定灵魂是否可以打电话,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路飞的声音,但我唯一确定的是,通话还没开始几秒,宠物就在那边骂人,最后甚至还莫名其妙挂电话。
他爷爷的,劳资还没跟路飞叙叙旧你就冲上来一通骂,不想活啦!
我打算把她的毛拔的精精光,看没毛的土鸡还要怎么得瑟,可是等我看到她那副泫然欲泣遗书都写好了的样子……只是想笑。
欺负一个人会让我心情好,在此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把她扔在了马尔福家,我不想直接掐死她,但总觉得她得吃点苦头。
所以在我看到她和德拉科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魁地奇世界杯看台时,我隐隐有些不高兴。他们站的很近,球员的模型在他们手中走来走去,德拉科好像忘记了讨厌麻瓜的优良传统,他的脸上有遮掩不住的笑意。萧铅笔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就好像一只小狗正扒着陌生人的裤腿摇尾乞食。
我的宠物被人偷走了。
“过来坐,萧铅笔!
不是那个那个一天到晚打着歪心思的公子哥儿。
目光从那群新生面上扫过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畏惧和崇拜。我微微有些失望,但却又有些许庆幸。我很少如此矛盾,一方面我不希望真如预言所说,整个魔法界都要依靠一个麻瓜来拯救;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
突如其来的骚动打断了我的思绪,在斯莱特林与拉文克劳的学院桌之前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黑发小姑娘,她很瘦,个子也不高,穿着奇怪衣服的她大概是磕到了鼻子,鼻血直流。她说着我无法理解的语言,偶尔会语出惊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很好笑。
路飞,我想我抓住她了。只不过这女人不仅是不折不扣的麻瓜,还是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萧铅笔。
一个中文姓氏,外加一个奇怪的英文名字,比“路飞”要好记好读很多。这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
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萧铅笔聒噪,愚蠢,不懂魔法,身上和脑子里经常有一些新奇的玩意儿,以及……很怕我。
嗯,让我想想……她并不是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就流露出那种害怕的神情,而是在知道她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之后。对于魔法界的很多事情她都很清楚,就好像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头发的颜色一样。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敌意与忍耐,这种皮球任打的态度让我很感兴趣。
突然很想试试看,在不把皮球戳破的情况下,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反弹,又会反弹到什么样的高度。
萧铅笔没有让我失望,在魔法部,我看到了她的……可以说是勇敢么?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路飞的影子。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笑着的男人似乎正站在她身后,向我宣告他的后辈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
不过,真的只是一瞬,因为在片刻的爆发后萧铅笔立即夹着尾巴从岔道溜走了,就好像兔子着急了咬人一口,之后马上假装无辜地跳开。
如果不是卢修斯就站在旁边,我想我会笑出来。
她确实和路飞不一样,但也不是普通的麻瓜。
我打算稍微了解一下这只不服管教的小兽,而据我所知,了解他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摄神取念。
我尝试了数十次,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尝试过对邓布利多使用摄神取念,所以我窥探别人大脑总共只失败了两次,第一次失败是因为我对这种魔法还不是很拿手,路飞又是个能把自己心思好好隐藏的人,第二次……我感到有些头痛,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萧铅笔的大脑里,但是……为什么这个家伙满脑瓜子都装着我完全不懂的语言。
为此我请了一名中文教师,但让我感到不悦地是这个老头子对我的头发似乎更感兴趣一点——只因为我让他剃光了头?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脏兮兮的,甚至还有虱子在他油腻的头发里跳动我会跟他的头发过不去?这个明显不把心思放在正地方的教师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他甚至连什么是“草泥马”都不知道。从萧铅笔那里没收来的小盒子有段时间每天都会哼唱这首歌,而且似乎在她生气的时候心里也总会说这句话,因此我推断,这大概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流行语。
我打算让萧铅笔教我中文。尤其当我知道她多多少少对我制作魂器有一些了解之后。我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但却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晓。不管她是凑巧获得那本日记、亦或者是有预谋的找到了它,我都绝对不会让她把这件事散播出去。把她拴在身边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来,”我招招手,示意那个缩在角落里,一直和我保持距离的姑娘说,“我要学习中文,你来教。”我简短地命令她。她没有拒绝。我想她大概是不敢,可却很倔强的把不情愿写在了脸上,讲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挖苦我一下。我对那些嘲讽并不在意,可我却很喜欢看到占到口头便宜后那么得意的她在我的眼神或是一巴掌下立即变得十分委屈顺从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比驯服一头龙更有成就感。萧铅笔果然是个很好玩的生物。如果她不是那个劳什子救世主,我想也许她会是一只不错的宠物,喜欢跟主人闹闹脾气,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蜷缩在主人脚下,等待主人的抚摸。
越是了解宠物,我就越不了解这只宠物。
这话听上去有些拗口,就好像那个什么“八百标兵奔北坡”,但这却是真的。
她能拿凤凰炖鸡汤,能用铅笔扎波特的喉管——这么危险地行为居然还被斯嘉丽赞赏了,莫名其妙的昏迷好几个月。我用摄神取念窥探过她的大脑,里面闪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片段,提炼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邓布利多每隔两三天都会来给她施一些魔咒,那是一种敷衍的态度,我感觉到了。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唤醒萧铅笔。
老实说这让我很诧异,毕竟萧铅笔是救世主这件事我绝对告诉过邓布利多。不止一次。
我郁闷地搔搔头,旋即发现头顶上已经没有头发给我搔了。扫了一眼特里劳妮,宠物六月份会永远的消失?那样的话……
那就另外再找一只宠物好了。我接着喝我的三鹿奶看我的《预言家日报》。
六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电话。我不确定灵魂是否可以打电话,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路飞的声音,但我唯一确定的是,通话还没开始几秒,宠物就在那边骂人,最后甚至还莫名其妙挂电话。
他爷爷的,劳资还没跟路飞叙叙旧你就冲上来一通骂,不想活啦!
我打算把她的毛拔的精精光,看没毛的土鸡还要怎么得瑟,可是等我看到她那副泫然欲泣遗书都写好了的样子……只是想笑。
欺负一个人会让我心情好,在此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把她扔在了马尔福家,我不想直接掐死她,但总觉得她得吃点苦头。
所以在我看到她和德拉科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魁地奇世界杯看台时,我隐隐有些不高兴。他们站的很近,球员的模型在他们手中走来走去,德拉科好像忘记了讨厌麻瓜的优良传统,他的脸上有遮掩不住的笑意。萧铅笔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就好像一只小狗正扒着陌生人的裤腿摇尾乞食。
我的宠物被人偷走了。
“过来坐,萧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