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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我也是输的,他一直都冷冷的,最后还毫不犹豫地从我身边走开。
我冲了个热水澡,觉得酒醒了一些,其实今天真的没有醉,我自始至终清醒。
我甚至记得,方才在我昏迷的那段时间,阮慕笙急切地摇晃我的身体,唤我醒来。
噢,我想起来了,在那之前,我是从他的怀里摔倒的,可能她以为我死了,担心惹上麻烦。
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再一次出现在这里,堂堂宏笙集团总裁,白天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晚上泡酒吧,他不需要休息吗?
如果不是天天泡酒吧,怎么会每次都遇到我?而我只来了两次,我才不相信有那么巧的事。
无论如何,VIP套房的床还是很舒服的,在陌路罂粟的作用下,我很快睡了过去,睡得很沉,一夜无梦。
早上醒来时,映入眼帘的还是那顶豪华的水晶吊灯,不过却没有了那双一直盯着我看的眼睛,除了头感觉略微昏沉之外,其他还好。
我快速洗漱完毕,拿起衣服时傻了眼,雪白的裙子已经脏得不成样子,晚上还勉强可以蒙混过去,毕竟看不太清楚,但现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穿成这样出去,回头率一定不低。
正在我不知所措之际,门铃响过,服务员走进来,毕恭毕敬地说:“萧小姐您好,这是阮总交给您的。”说着把一个袋子递给了我。
我还没等说什么,她很快就退了出去。
我狐疑地打开袋子,哇塞!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一件桑蚕丝的水蓝色连衣裙从包装袋里滑了出来。
款式飘逸绝美不说,穿在我的身上如同量体裁出的一般,哪哪都正合适。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他对我身体的了解程度甚至超过了我本人。
我把自己的裙子塞进袋子,走出房间,乘电梯来到一楼服务台。
当我对前台小姐解释我没带钱包暂时无法支付房费并承诺一个小时内务必补交时,前台小姐笑了笑,“萧小姐,您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您住的是他本人的专用套房,无需付费的。”
“我不认识你们老板,是不是弄错了?”我十分意外。
前台小姐微笑着说:“阮总说这样交代的。”
“阮总?”我惊得连嘴巴都没合上,“阮慕笙是你们这家酒吧的老板?”
“是的。”
前台小姐耐心地回答着我这个白痴问题,我想她心里一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
怪不得,他会经常出现在这里,原来这间酒吧是他的,终于弄明白了一个问题,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晚上,他的衬衫分明被我撕得粉碎,而他次日早晨身上穿的却是崭新的一件。
我就纳闷了,一个晚上,他是怎么变出一件新衬衫来的呢?但由于那问题太尴尬,我当然不好意思再提。
懂了,原来那是他的房间,他昨天那么晚去酒吧,应该是打算睡在这里的,不想半路杀出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而我一又副拒他千里之外的圣女嘴脸,他当然不会强迫我,更不屑于乘人之危,于是只好把地盘让给了我。
还有,我分明记得昨晚调酒师说那酒是老板亲自调制的,原来陌路罂粟出自他的手,他的酒那么烈,我逢喝必醉。
样,我也是输的,他一直都冷冷的,最后还毫不犹豫地从我身边走开。
我冲了个热水澡,觉得酒醒了一些,其实今天真的没有醉,我自始至终清醒。
我甚至记得,方才在我昏迷的那段时间,阮慕笙急切地摇晃我的身体,唤我醒来。
噢,我想起来了,在那之前,我是从他的怀里摔倒的,可能她以为我死了,担心惹上麻烦。
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再一次出现在这里,堂堂宏笙集团总裁,白天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晚上泡酒吧,他不需要休息吗?
如果不是天天泡酒吧,怎么会每次都遇到我?而我只来了两次,我才不相信有那么巧的事。
无论如何,VIP套房的床还是很舒服的,在陌路罂粟的作用下,我很快睡了过去,睡得很沉,一夜无梦。
早上醒来时,映入眼帘的还是那顶豪华的水晶吊灯,不过却没有了那双一直盯着我看的眼睛,除了头感觉略微昏沉之外,其他还好。
我快速洗漱完毕,拿起衣服时傻了眼,雪白的裙子已经脏得不成样子,晚上还勉强可以蒙混过去,毕竟看不太清楚,但现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穿成这样出去,回头率一定不低。
正在我不知所措之际,门铃响过,服务员走进来,毕恭毕敬地说:“萧小姐您好,这是阮总交给您的。”说着把一个袋子递给了我。
我还没等说什么,她很快就退了出去。
我狐疑地打开袋子,哇塞!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一件桑蚕丝的水蓝色连衣裙从包装袋里滑了出来。
款式飘逸绝美不说,穿在我的身上如同量体裁出的一般,哪哪都正合适。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他对我身体的了解程度甚至超过了我本人。
我把自己的裙子塞进袋子,走出房间,乘电梯来到一楼服务台。
当我对前台小姐解释我没带钱包暂时无法支付房费并承诺一个小时内务必补交时,前台小姐笑了笑,“萧小姐,您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您住的是他本人的专用套房,无需付费的。”
“我不认识你们老板,是不是弄错了?”我十分意外。
前台小姐微笑着说:“阮总说这样交代的。”
“阮总?”我惊得连嘴巴都没合上,“阮慕笙是你们这家酒吧的老板?”
“是的。”
前台小姐耐心地回答着我这个白痴问题,我想她心里一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
怪不得,他会经常出现在这里,原来这间酒吧是他的,终于弄明白了一个问题,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晚上,他的衬衫分明被我撕得粉碎,而他次日早晨身上穿的却是崭新的一件。
我就纳闷了,一个晚上,他是怎么变出一件新衬衫来的呢?但由于那问题太尴尬,我当然不好意思再提。
懂了,原来那是他的房间,他昨天那么晚去酒吧,应该是打算睡在这里的,不想半路杀出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而我一又副拒他千里之外的圣女嘴脸,他当然不会强迫我,更不屑于乘人之危,于是只好把地盘让给了我。
还有,我分明记得昨晚调酒师说那酒是老板亲自调制的,原来陌路罂粟出自他的手,他的酒那么烈,我逢喝必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