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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我是远近扬名的坏脾气!哪里好了?!”
“你脾气确实不太好,可是你人好,”苏仲景极少有地不顾我脸色,再次说起我不爱听的东西,“除非遇到真正的强盗或恶人,你虽坏脾气,爱蛮不讲理,爱打架,爱欺负人,却极少杀人。而且大妖怪的统治下,黑山的死亡率是最低的,黑山妖怪在外头被欺负的也是最少的。黑山附近的村庄,你虽然偶尔会去偷鸡摸狗,可是没让他们在妖怪手下死过人。五山附近的村民年年都拜大仙,上供猪羊,只有你会在遇上蝗灾、洪水、干旱的季节,派妖怪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在妖界,善良的妖怪只有被欺负的命。
我早几千年就抛弃了善良和好心!更不稀罕他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夸我!我只要他明明看起来喜欢我,却不肯娶我的答案!
如果今天他说的话不能让我满意,我就把他揍得半个月起不了床!
苏仲景受不住我无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解释:“我是人类,寿命短暂,转瞬就老了,到时候红颜白发,难以般配……”
意想不到的答案,我愣了。
对妖怪恒久不变的时间,对凡人而言,短暂如蜉蝣。
我才发现,六年过去,原来十七岁的少年长大了,没烧伤的地方长出胡渣,有了成熟的轮廓,身材也变得高大起来。随着日转月移,他还会变的,总有天柔顺的青丝会化作花白,清澈漂亮的双眼变的浑浊,眼角长出无数皱纹,挺直的腰杆渐渐弯曲,腿脚慢慢失灵,甚至记忆开始混乱,直至生命消逝。可是我从未想过有天会失去他。
妖怪与人类结婚的故事里,往往到举案齐眉,就戛然而止。
没有妖怪告诉我,当喜欢的人类配偶不在了,应该怎么做?
苏仲景说:“认识你已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自小倩为采臣放弃妖骨,堕入轮回后,我想了好久,我们做朋友已足矣,做夫妻……我怕我老了,死了,你会难过。”
我和小倩不同,我放弃妖骨就变成猫了,更加不可能和人类在一起。
“没关系啦……”我越想越乱,脑子就像团解不开的麻。
可是,为什么要解?
“人类就爱胡思乱想,你读过那么多书,”我反问,“可知森林里的懦弱无能的兔子,随时都会丧生在猛兽的口下,可是它们还是会享受被清晨露水洗净的绿草、交错的古树枝桠间透过的阳光,快乐地活在当下?”
苏仲景闻言一窒。
我抬头,踮脚,闭眼,轻轻吻上他的脸颊的伤痕,然后在唇间碰了碰,然后看着他。很多话,我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他会懂。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他抱紧我,心跳的声音快得如最急促的鼓点。
洞窟里,有水珠滴落,我肩上传来湿热的感觉,他说:“夜瞳,对不起。明知道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明知道越相爱越会让你伤心,我还是忍不住爱上你。”
他永远舍得不伤害我,所以犹豫,所以抗拒。
我拍拍他的背:“没关系,我是朝秦暮楚的妖怪,可以用变化术陪你慢慢变老,等你死了我就忘掉你改嫁,别这样看着我!天底下帅妖怪那么多,我保证我忘掉你,保证会改嫁,好不好……”
至少,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我们可以努力在他活着的岁月里享受当下!
生平第一次,我想让别人开心……
7、
婚后的日子,我有尝试做一些人类雌性的行为,比如做饭。
可惜我做饭的起因是荒诞故事,过程是恐怖故事,结局是悲剧故事,苏仲景很努力地想将悲剧扭转成喜剧,可是悲剧多几次,他的肠胃终于撑不住了,闹得我超没脸,躲角落里郁闷。最后他想了又想,跑过来说:“人类中,贤妻的‘贤’其实是‘闲’事的‘闲’,闲着没事干的妻子才是好妻子,你应该努力闲惠,做闲妻,什么家务都别干才是对的。”
我给他绕得直挠头:“小倩不是这样说的。”
苏仲景痛心疾首道:“所以她不闲惠,你可千万别学她。”
我觉得他可能是安慰我,不过安慰得很中听,于是依了。
我不做家务的生活井井有条,房间不会变成命案现场,黑山的妖怪不会被骚扰,大家都很快乐。
有时候我会和苏仲景去人类的城镇里玩,看花灯,看龙舟,逛庙会,看大戏什么的。苏仲景蒙着面纱,不喜欢惹是生非,我这辈子惹的事够多,不差少惹几件,每次进城都变成又瘦又矮,高颧骨扁鼻梁厚嘴巴,满脸麻子,看上去就尖酸刻薄没人要的妇人,免得被周大郎那样的家伙缠上。
黑山富饶,我贪吃。苏仲景年幼时也锦衣玉食过,很懂得吃喝之道,他会陪我去很好吃的摊子,帮我选出最好吃的美食。偶尔遇上些不知事的纨绔,见他貌丑,冷嘲热讽,苏仲景却不太在意。我总是黑着脸冲过去,又想起不惹事的承诺,再黑着脸冲回来。
街上锣鼓震天,报喜声传,是城东张家二郎中了举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老父热泪盈眶,大摆流水宴,庆贺家门出贵人。邻人纷纷恭贺,未出闺的小娘子们羞答答地瞧,只夸二郎是文曲星下凡,俊俏好儿郎。酒摊旁边,有读书人好生羡慕,议论纷纷,然后看一眼我眼前堆的盘子,再看一眼苏仲景的书生打扮,忍不住窃笑:“哪来装腔作势的丑八怪和乡下婆娘?以为披上长袍就能装读书人吗?”
苏仲景觉得他们不对,想开口与他们商讨几句圣贤书,奈何风吹面纱,露出真面目。
读书人个个表情就像见了鬼,吓得跳起,直往后退,继而纷纷鄙夷,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更别提说话了。
苏仲景低下头,有些落寞。
我也替他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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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我是远近扬名的坏脾气!哪里好了?!”
“你脾气确实不太好,可是你人好,”苏仲景极少有地不顾我脸色,再次说起我不爱听的东西,“除非遇到真正的强盗或恶人,你虽坏脾气,爱蛮不讲理,爱打架,爱欺负人,却极少杀人。而且大妖怪的统治下,黑山的死亡率是最低的,黑山妖怪在外头被欺负的也是最少的。黑山附近的村庄,你虽然偶尔会去偷鸡摸狗,可是没让他们在妖怪手下死过人。五山附近的村民年年都拜大仙,上供猪羊,只有你会在遇上蝗灾、洪水、干旱的季节,派妖怪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在妖界,善良的妖怪只有被欺负的命。
我早几千年就抛弃了善良和好心!更不稀罕他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夸我!我只要他明明看起来喜欢我,却不肯娶我的答案!
如果今天他说的话不能让我满意,我就把他揍得半个月起不了床!
苏仲景受不住我无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解释:“我是人类,寿命短暂,转瞬就老了,到时候红颜白发,难以般配……”
意想不到的答案,我愣了。
对妖怪恒久不变的时间,对凡人而言,短暂如蜉蝣。
我才发现,六年过去,原来十七岁的少年长大了,没烧伤的地方长出胡渣,有了成熟的轮廓,身材也变得高大起来。随着日转月移,他还会变的,总有天柔顺的青丝会化作花白,清澈漂亮的双眼变的浑浊,眼角长出无数皱纹,挺直的腰杆渐渐弯曲,腿脚慢慢失灵,甚至记忆开始混乱,直至生命消逝。可是我从未想过有天会失去他。
妖怪与人类结婚的故事里,往往到举案齐眉,就戛然而止。
没有妖怪告诉我,当喜欢的人类配偶不在了,应该怎么做?
苏仲景说:“认识你已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自小倩为采臣放弃妖骨,堕入轮回后,我想了好久,我们做朋友已足矣,做夫妻……我怕我老了,死了,你会难过。”
我和小倩不同,我放弃妖骨就变成猫了,更加不可能和人类在一起。
“没关系啦……”我越想越乱,脑子就像团解不开的麻。
可是,为什么要解?
“人类就爱胡思乱想,你读过那么多书,”我反问,“可知森林里的懦弱无能的兔子,随时都会丧生在猛兽的口下,可是它们还是会享受被清晨露水洗净的绿草、交错的古树枝桠间透过的阳光,快乐地活在当下?”
苏仲景闻言一窒。
我抬头,踮脚,闭眼,轻轻吻上他的脸颊的伤痕,然后在唇间碰了碰,然后看着他。很多话,我没有说出口,可是我知道他会懂。
苏仲景和我对视了很久,忽然悟了。他抱紧我,心跳的声音快得如最急促的鼓点。
洞窟里,有水珠滴落,我肩上传来湿热的感觉,他说:“夜瞳,对不起。明知道不能陪你一生一世,明知道越相爱越会让你伤心,我还是忍不住爱上你。”
他永远舍得不伤害我,所以犹豫,所以抗拒。
我拍拍他的背:“没关系,我是朝秦暮楚的妖怪,可以用变化术陪你慢慢变老,等你死了我就忘掉你改嫁,别这样看着我!天底下帅妖怪那么多,我保证我忘掉你,保证会改嫁,好不好……”
至少,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我们可以努力在他活着的岁月里享受当下!
生平第一次,我想让别人开心……
7、
婚后的日子,我有尝试做一些人类雌性的行为,比如做饭。
可惜我做饭的起因是荒诞故事,过程是恐怖故事,结局是悲剧故事,苏仲景很努力地想将悲剧扭转成喜剧,可是悲剧多几次,他的肠胃终于撑不住了,闹得我超没脸,躲角落里郁闷。最后他想了又想,跑过来说:“人类中,贤妻的‘贤’其实是‘闲’事的‘闲’,闲着没事干的妻子才是好妻子,你应该努力闲惠,做闲妻,什么家务都别干才是对的。”
我给他绕得直挠头:“小倩不是这样说的。”
苏仲景痛心疾首道:“所以她不闲惠,你可千万别学她。”
我觉得他可能是安慰我,不过安慰得很中听,于是依了。
我不做家务的生活井井有条,房间不会变成命案现场,黑山的妖怪不会被骚扰,大家都很快乐。
有时候我会和苏仲景去人类的城镇里玩,看花灯,看龙舟,逛庙会,看大戏什么的。苏仲景蒙着面纱,不喜欢惹是生非,我这辈子惹的事够多,不差少惹几件,每次进城都变成又瘦又矮,高颧骨扁鼻梁厚嘴巴,满脸麻子,看上去就尖酸刻薄没人要的妇人,免得被周大郎那样的家伙缠上。
黑山富饶,我贪吃。苏仲景年幼时也锦衣玉食过,很懂得吃喝之道,他会陪我去很好吃的摊子,帮我选出最好吃的美食。偶尔遇上些不知事的纨绔,见他貌丑,冷嘲热讽,苏仲景却不太在意。我总是黑着脸冲过去,又想起不惹事的承诺,再黑着脸冲回来。
街上锣鼓震天,报喜声传,是城东张家二郎中了举人,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老父热泪盈眶,大摆流水宴,庆贺家门出贵人。邻人纷纷恭贺,未出闺的小娘子们羞答答地瞧,只夸二郎是文曲星下凡,俊俏好儿郎。酒摊旁边,有读书人好生羡慕,议论纷纷,然后看一眼我眼前堆的盘子,再看一眼苏仲景的书生打扮,忍不住窃笑:“哪来装腔作势的丑八怪和乡下婆娘?以为披上长袍就能装读书人吗?”
苏仲景觉得他们不对,想开口与他们商讨几句圣贤书,奈何风吹面纱,露出真面目。
读书人个个表情就像见了鬼,吓得跳起,直往后退,继而纷纷鄙夷,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更别提说话了。
苏仲景低下头,有些落寞。
我也替他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