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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交流。
几乎是在指令传达的瞬间,他手掌中的火红色精灵一闪而逝,出现在他的手指上,房中的火红色精灵亦是蜂拥而上。
随后,只看到他的手指上蓦然间升腾起一道二三尺长的火苗熊熊燃烧,大黑如同见到鬼一般,对着杨明轻吠两声:“汪!汪!”大黑的叫声瞬间打断了他平和的心境,周围飞舞的小精灵一下就消失了。
他脑海中的那颗神异之眼亦是闭合了起来,他瞬间清醒了,睁开眼睛,恰好看到自己手指上的火苗正在缓缓熄灭。
“哈哈哈哈!那天的梦境竟然是真的!我竟然可以修炼魔法了!我终于可以修炼魔法了!”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大哥不会骗我的!我就知道,我能行!只要我不放弃,不被这贼老天压垮脊梁骨,这天地之中终究有我一飞冲天的机会。”杨明的神色无比激动,欣喜若狂,他的眼神更为坚定。
“大黑,爸妈和大哥、小妹都不在了,在小镇中人的眼中,我们已经死了,这里自然呆不下去了。接下来,你和我就要开始闯荡江湖了,也不知,这外面的世界是否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精彩。”杨明的眼神亮晶晶的,里面埋藏了少年终生追求的修行梦,大黑的眼睛亦是贼亮、贼亮的,却是不知道狗爷心中在想些什么了。
这时候,一股浓郁的米饭香味扩散了开来。
一闻到香味,杨明和大黑的肚子就好像是饿了很久很久一样,发出“咕噜噜”的响声,他俩赶紧开吃。
虽然说没有菜,可是这对于他俩而言,并不能妨碍他们极好的胃口。
米饭把整个铁锅都填满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那是罗兰家全家人一天的份量。
杨明赶紧用一个洗干净的大盆抢了一盆出来,筷勺并用,左右开吃,好不爽快。
大黑更是直接,只见狗爷喉中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双眼泛着绿油油的光芒,一下跳到铁锅旁,也不怕烫,直接张开大口,甩开脖子大吃起来。
这样火爆的场面,就算在怪事频发的罗兰家,亦是第一次见。
十分钟后,锅里的米饭已经干干净净了,大黑慵懒的趴在灶火旁,眼神微微眯起,肚子撑的圆溜溜的,显得极为满足。
杨明也吃的很饱了,他坐在大黑旁边的石凳上,目光沉凝,显然在想着心事。
既然确定了自己可以修炼魔法了,接下来自然是要好好思考一下自己以后的道路了。
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是最为强大、最为高贵的职业之一。他们神秘而强大,掌握着足以毁城灭池的恐怖力量,是大陆所有势力、每个帝国的储备性战略资源。
但是要想成为一名尊贵的魔法师阁下,对天赋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基本上是千分之一的机率,而一个普通的富足家庭不足以承担得了培养出一名魔法师的昂贵代价。
所以,在天赋及财力的双重掣肘下,大陆上的魔法师是很少的。
当然,如果你是一名天才,拥有媲美男爵府大小姐那般的天纵之资,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些常识,杨明心中是很清楚的,他也知道现在自己还其他的事情要做。
吃完饭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了,杨明到卧室里把身上破烂无比的衣服换了下来,从残的衣物里挑了一套黑色的紧身衣物。然后,到自己卧室床下的一个暗格中掏出了一个暗红色的小盒子,盒子显得有些年头了,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
打开盒子,里面满是黄橙橙的金币,在火光下的照耀下发出炫目的光,一眼望下去,怕是有几百枚之多。
要知道,在莽山镇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一年的毛收入也不过才二十几枚金币而已,而莽山镇在哈迪城治下的几十个小镇中,经济实力乃是位列前三的。
盒子里的这些金币,是残每次从外面回来后私下塞给杨明的,让他不要告诉别人,自己储存起来,以后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杨明将盒子藏在了床底下。
杨明将金币都到了出来,细细数了一遍,一共三百二十一枚,在莽山镇,这已经是一笔巨款了。找了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小心翼翼的将金币包扎严实,然后放在打包好的衣物包裹中。
做好这一切之后,杨明给自己打扮修饰了一番,化装成一个行走在山林之中的猎魔者、一个前来搏取富贵前程的战士,然后从房中取了一柄长剑背在背上。
最后,杨明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放在了盒子中,仍然埋在床底下,和狗爷吩咐道:“大黑,你先去小镇南面通往哈迪城的路旁等我,我等会就来。”大黑立马爬了起来,悄无声息的出了们。
杨明把家里的家什厨具都恢复了原样,然后再检查了一遍,方才放下心来。
他是从后门出去的,仍然贴着山脚而行。
这个时候,已经是十点三刻了,街道上的行人早已寥寥无几,只有喝的醉醺醺的两三个大汉。
此刻的杨明经过化装之后,乍然看下去,确实是一副猎魔人的十足派头。
身材不算高大,但却挺拔,背负长剑,黑袍染血,脸含煞气,面有刀疤,行走间昂首阔步,显然是一名身怀绝技的强大战士!
在醉汉崇拜的眼神中,杨明冷酷的进了酒馆。
此时还呆在酒馆中的,多是一些好酒之辈或是以酒助兴、谈天说地的人。
酒馆中的面孔,杨明颇为熟悉,知根知底,他神态在自然不过了,可是放在酒馆中众人的眼里,杨明无疑是一名艺高人胆大的猎魔人了。
如果不是强大的猎魔人,强大的战士,在这样的边陲小镇,满屋的凶恶壮汉,怎能如此淡定,如此落落大方?
这显然是一位见识过大世面、经常行走在刀剑口的亡命之徒!
在众人胡思乱想之际,杨明走到了吧台前,径直从怀中掏出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啪”的一下砸在木制的吧台上,声音无比响亮。
“酒保!把你们酒馆最好的朗姆酒、蜂蜜酒给我拿上来。要是掺杂了任何水分,仔细你的脑袋!”说完,杨明冷冷的扫视了周围一眼,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仿佛看穿了他们的想法一般。
被他“寒冷”的目光扫视到的人,都赶紧把头埋了下去,不敢与他对视。
“哼!”杨明再次冷哼一声,端起酒保递过来的酒杯,仰起头,一口喝干,然后故意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可是这个粗鲁的举动在众人眼里,又是强者的风范。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声打嗝,尽情玩女人。
在大汉们的心目中,这是男人、这是强者、这是英雄的标志!
杨明喝了两杯酒,打了七八个饱嗝,显得有些不耐烦:“什么鸟酒馆!连个唱曲说故事的人都没有,哈迪城的哪个酒馆不是热热闹闹的?这么沉闷,喝再好的酒也索然无味!酒保,近来你们这个鸟地方,可有什么奇闻趣事,说来听听?乐的大爷心情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那酒保杨明也认得,乃是酒馆老板的儿子,本性有些软弱,他见杨明这副粗声粗气的模样,腿早就软了三分,思维根本转动不过来,吞吞吐吐的道:“大,大人,我们这莽山镇不过皮毛之地,哪里有什么大事能入得了您的法眼。”
“哼!”杨明鼻孔中重重的哼了一声,正待发作,吓他一吓。
这时候身后一个人说道:“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我们小镇虽然不过是皮毛之地,但在两年前,确实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便是连圣域强者都参与了咧!”
“两年?两年了吗!”杨明耳中嗡鸣一声,脑海中几乎一片空白,他强自按捺住心中的惊骇之情,转身道:“哦?这小地方竟然会牵扯到圣域强者?你且说说看,要是说的精彩了,少不了你的赏赐。”说完,左手一晃,三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已到了手中,轻轻的摩挲着。
看着那黄橙橙的金币,那人行了一个礼,道:“话说两年前,罗兰家的第三子杨明将男爵府的三公子科林杀害之后,引发了一场龙争虎斗……”
正在讲话的人,杨明也认识,叫做吉姆,平时为人很不错,而且机灵,有一番好口才,就是好一口黄酒。
从吉姆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杨明一点一滴的将当年发生的事情大概理清楚了。
青春一去不复返,少年一觉两年无。
杨明已经打探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了,然后想起一觉醒来,已是两年过去,心中生出一丝巨大的惶恐。
光阴如箭,岁月如梭,留之不住,追之不急。
此刻的他,已再没有了任何心思在这里逗留,他强自挤出笑容,再从怀中掏出三枚金币,一掌拍在吧台上,道:“这位朋友好口才,真是讲的精彩绝伦,这三枚金币就是你的了,剩下的几枚金币就请大家今夜喝个痛快!务必要不醉不休!我现在有点事情,先出去一番,稍后回来,与大家把酒言欢、谈天论地。”
吉姆大喜,赶忙抢上前来将三枚金币兜在怀中,其余酒客亦是满心欢喜,酒保又是一阵忙活。
今夜的酒馆,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酒客们一边喝着美味的朗姆酒,一边醉醺醺的谈论着刚才慷慨豪气的猎魔者,一边努力睁着迷蒙的双眼,不时望向酒吧的门口。
“那个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怎么还没有来呢?不是说好了不醉不休的吗?”可是,即便等他们带着心中的疑问,全部醉倒在酒馆的时候,那个他们心目中的强者,那个善良的少年,正行走在茫茫的夜色中,开始他人生的第一次远行。
大黑狗跟随在少年的身后,一人一狗渐行渐远,逐渐隐没在黑漆漆的夜里。
莽山镇,再见了。
少年心中叹道,脚下的步伐却更加坚定了。
沟通、交流。
几乎是在指令传达的瞬间,他手掌中的火红色精灵一闪而逝,出现在他的手指上,房中的火红色精灵亦是蜂拥而上。
随后,只看到他的手指上蓦然间升腾起一道二三尺长的火苗熊熊燃烧,大黑如同见到鬼一般,对着杨明轻吠两声:“汪!汪!”大黑的叫声瞬间打断了他平和的心境,周围飞舞的小精灵一下就消失了。
他脑海中的那颗神异之眼亦是闭合了起来,他瞬间清醒了,睁开眼睛,恰好看到自己手指上的火苗正在缓缓熄灭。
“哈哈哈哈!那天的梦境竟然是真的!我竟然可以修炼魔法了!我终于可以修炼魔法了!”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大哥不会骗我的!我就知道,我能行!只要我不放弃,不被这贼老天压垮脊梁骨,这天地之中终究有我一飞冲天的机会。”杨明的神色无比激动,欣喜若狂,他的眼神更为坚定。
“大黑,爸妈和大哥、小妹都不在了,在小镇中人的眼中,我们已经死了,这里自然呆不下去了。接下来,你和我就要开始闯荡江湖了,也不知,这外面的世界是否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精彩。”杨明的眼神亮晶晶的,里面埋藏了少年终生追求的修行梦,大黑的眼睛亦是贼亮、贼亮的,却是不知道狗爷心中在想些什么了。
这时候,一股浓郁的米饭香味扩散了开来。
一闻到香味,杨明和大黑的肚子就好像是饿了很久很久一样,发出“咕噜噜”的响声,他俩赶紧开吃。
虽然说没有菜,可是这对于他俩而言,并不能妨碍他们极好的胃口。
米饭把整个铁锅都填满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那是罗兰家全家人一天的份量。
杨明赶紧用一个洗干净的大盆抢了一盆出来,筷勺并用,左右开吃,好不爽快。
大黑更是直接,只见狗爷喉中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双眼泛着绿油油的光芒,一下跳到铁锅旁,也不怕烫,直接张开大口,甩开脖子大吃起来。
这样火爆的场面,就算在怪事频发的罗兰家,亦是第一次见。
十分钟后,锅里的米饭已经干干净净了,大黑慵懒的趴在灶火旁,眼神微微眯起,肚子撑的圆溜溜的,显得极为满足。
杨明也吃的很饱了,他坐在大黑旁边的石凳上,目光沉凝,显然在想着心事。
既然确定了自己可以修炼魔法了,接下来自然是要好好思考一下自己以后的道路了。
在这片大陆上,魔法师是最为强大、最为高贵的职业之一。他们神秘而强大,掌握着足以毁城灭池的恐怖力量,是大陆所有势力、每个帝国的储备性战略资源。
但是要想成为一名尊贵的魔法师阁下,对天赋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基本上是千分之一的机率,而一个普通的富足家庭不足以承担得了培养出一名魔法师的昂贵代价。
所以,在天赋及财力的双重掣肘下,大陆上的魔法师是很少的。
当然,如果你是一名天才,拥有媲美男爵府大小姐那般的天纵之资,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些常识,杨明心中是很清楚的,他也知道现在自己还其他的事情要做。
吃完饭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了,杨明到卧室里把身上破烂无比的衣服换了下来,从残的衣物里挑了一套黑色的紧身衣物。然后,到自己卧室床下的一个暗格中掏出了一个暗红色的小盒子,盒子显得有些年头了,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
打开盒子,里面满是黄橙橙的金币,在火光下的照耀下发出炫目的光,一眼望下去,怕是有几百枚之多。
要知道,在莽山镇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一年的毛收入也不过才二十几枚金币而已,而莽山镇在哈迪城治下的几十个小镇中,经济实力乃是位列前三的。
盒子里的这些金币,是残每次从外面回来后私下塞给杨明的,让他不要告诉别人,自己储存起来,以后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杨明将盒子藏在了床底下。
杨明将金币都到了出来,细细数了一遍,一共三百二十一枚,在莽山镇,这已经是一笔巨款了。找了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小心翼翼的将金币包扎严实,然后放在打包好的衣物包裹中。
做好这一切之后,杨明给自己打扮修饰了一番,化装成一个行走在山林之中的猎魔者、一个前来搏取富贵前程的战士,然后从房中取了一柄长剑背在背上。
最后,杨明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放在了盒子中,仍然埋在床底下,和狗爷吩咐道:“大黑,你先去小镇南面通往哈迪城的路旁等我,我等会就来。”大黑立马爬了起来,悄无声息的出了们。
杨明把家里的家什厨具都恢复了原样,然后再检查了一遍,方才放下心来。
他是从后门出去的,仍然贴着山脚而行。
这个时候,已经是十点三刻了,街道上的行人早已寥寥无几,只有喝的醉醺醺的两三个大汉。
此刻的杨明经过化装之后,乍然看下去,确实是一副猎魔人的十足派头。
身材不算高大,但却挺拔,背负长剑,黑袍染血,脸含煞气,面有刀疤,行走间昂首阔步,显然是一名身怀绝技的强大战士!
在醉汉崇拜的眼神中,杨明冷酷的进了酒馆。
此时还呆在酒馆中的,多是一些好酒之辈或是以酒助兴、谈天说地的人。
酒馆中的面孔,杨明颇为熟悉,知根知底,他神态在自然不过了,可是放在酒馆中众人的眼里,杨明无疑是一名艺高人胆大的猎魔人了。
如果不是强大的猎魔人,强大的战士,在这样的边陲小镇,满屋的凶恶壮汉,怎能如此淡定,如此落落大方?
这显然是一位见识过大世面、经常行走在刀剑口的亡命之徒!
在众人胡思乱想之际,杨明走到了吧台前,径直从怀中掏出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啪”的一下砸在木制的吧台上,声音无比响亮。
“酒保!把你们酒馆最好的朗姆酒、蜂蜜酒给我拿上来。要是掺杂了任何水分,仔细你的脑袋!”说完,杨明冷冷的扫视了周围一眼,嘴角带着玩味的笑容,仿佛看穿了他们的想法一般。
被他“寒冷”的目光扫视到的人,都赶紧把头埋了下去,不敢与他对视。
“哼!”杨明再次冷哼一声,端起酒保递过来的酒杯,仰起头,一口喝干,然后故意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可是这个粗鲁的举动在众人眼里,又是强者的风范。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声打嗝,尽情玩女人。
在大汉们的心目中,这是男人、这是强者、这是英雄的标志!
杨明喝了两杯酒,打了七八个饱嗝,显得有些不耐烦:“什么鸟酒馆!连个唱曲说故事的人都没有,哈迪城的哪个酒馆不是热热闹闹的?这么沉闷,喝再好的酒也索然无味!酒保,近来你们这个鸟地方,可有什么奇闻趣事,说来听听?乐的大爷心情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那酒保杨明也认得,乃是酒馆老板的儿子,本性有些软弱,他见杨明这副粗声粗气的模样,腿早就软了三分,思维根本转动不过来,吞吞吐吐的道:“大,大人,我们这莽山镇不过皮毛之地,哪里有什么大事能入得了您的法眼。”
“哼!”杨明鼻孔中重重的哼了一声,正待发作,吓他一吓。
这时候身后一个人说道:“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我们小镇虽然不过是皮毛之地,但在两年前,确实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便是连圣域强者都参与了咧!”
“两年?两年了吗!”杨明耳中嗡鸣一声,脑海中几乎一片空白,他强自按捺住心中的惊骇之情,转身道:“哦?这小地方竟然会牵扯到圣域强者?你且说说看,要是说的精彩了,少不了你的赏赐。”说完,左手一晃,三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已到了手中,轻轻的摩挲着。
看着那黄橙橙的金币,那人行了一个礼,道:“话说两年前,罗兰家的第三子杨明将男爵府的三公子科林杀害之后,引发了一场龙争虎斗……”
正在讲话的人,杨明也认识,叫做吉姆,平时为人很不错,而且机灵,有一番好口才,就是好一口黄酒。
从吉姆绘声绘色的讲述中,杨明一点一滴的将当年发生的事情大概理清楚了。
青春一去不复返,少年一觉两年无。
杨明已经打探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了,然后想起一觉醒来,已是两年过去,心中生出一丝巨大的惶恐。
光阴如箭,岁月如梭,留之不住,追之不急。
此刻的他,已再没有了任何心思在这里逗留,他强自挤出笑容,再从怀中掏出三枚金币,一掌拍在吧台上,道:“这位朋友好口才,真是讲的精彩绝伦,这三枚金币就是你的了,剩下的几枚金币就请大家今夜喝个痛快!务必要不醉不休!我现在有点事情,先出去一番,稍后回来,与大家把酒言欢、谈天论地。”
吉姆大喜,赶忙抢上前来将三枚金币兜在怀中,其余酒客亦是满心欢喜,酒保又是一阵忙活。
今夜的酒馆,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酒客们一边喝着美味的朗姆酒,一边醉醺醺的谈论着刚才慷慨豪气的猎魔者,一边努力睁着迷蒙的双眼,不时望向酒吧的门口。
“那个尊敬的猎魔者阁下,怎么还没有来呢?不是说好了不醉不休的吗?”可是,即便等他们带着心中的疑问,全部醉倒在酒馆的时候,那个他们心目中的强者,那个善良的少年,正行走在茫茫的夜色中,开始他人生的第一次远行。
大黑狗跟随在少年的身后,一人一狗渐行渐远,逐渐隐没在黑漆漆的夜里。
莽山镇,再见了。
少年心中叹道,脚下的步伐却更加坚定了。